第 9 节
作者:
卡车 更新:2021-02-18 20:28 字数:4783
“老妈开门!”“诶!来拉!”老妈老爸,你们让我想死了!
门一开,两只小妖“出溜”一声跑了进去,很快没影儿了。可是,站在门口的老妈好象啥也没见着。
???
“除非我们愿意,或者有人类深入到我们空间的范围,又或者是像你这样的倒霉鬼,一般人类的眼睛是看不到我们的。”旺财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哦!那就好。”要让老妈见着他们,肯定得骂我:“乱来!从哪捡来的?” (“55555!哥哥的妈咪坏!铃铛不喜欢!”“哼哼!让她动我们试试!”……忘了他们能看到……)而一旦知道他们的身份,估计二老得马上进医院才行!
可惜,我忘了另一个关键。在我紧紧地拥抱了一头雾水的老妈一下,正想找父亲大人重施故计时,内屋传来猫儿尖利的惨叫。——是所有人类都能听到的那种。
猫眼通灵。
自古以来,猫科动物眼睛的奇特构造,如夜里发光等等,都让人类对他们又敬又畏。动物学家经过多次的实验和论证后,才一部分地解释了这种构造的自然原因和功能。实际上,有科学家就曾经指出,猫科动物的眼睛,除了我们人类已知的在捕食、行动等方面的功能之外,还有一种基本上没什么用处的奇特功能——也许为了保持一定平衡吧。自然赋予猫科动物一双非常便于夜间视物的眼睛,但同时又使它们的眼睛能同时看见三维及三维以上的空间。而这,就是人类对猫的敬畏的真正来源。
铃铛是猫妖,人眼无法看到它。但作为同类,虽然本质已经不同,人间的猫儿又怎么会知道呢?我家那只“很漂亮很健壮的”公猫,由于老妈忠实执行“节育”政策的缘故,虽然早已成熟,从小却连一只同类都没见过,更别说母猫了。而偏偏……铃铛真的是母的!
“我好象告诉你了哦!喵呜!” 铃铛的声音响起。
“啥时候?”“大哥哥你忘了吗?你刚听见我说话的时候,不是嘴里开始冒泡泡吗?我觉得很有趣,想碰碰那些泡泡,叫旺财、呃,王才给搅和了。我就说他‘不是绅士!不懂得尊重淑女!’大哥哥你没听见吗?”
“……我那时,在睡觉。” (“打肿脸充胖子!”老妈在一旁下注解)
“那,大哥哥你现在知道了,要记住哦!铃铛是只很可爱的淑女猫!喵呜!”
……可是我们家的猫(“由于你的反面榜样作用。”老妈注解二)从来不是一个绅士!当一只自称为、(“铃铛才不是自称呢!喵呜!”铃铛抗议。)哦,当一只淑女猫遇着一只饥渴了很久,同时从未接受过上层社会礼仪教育(“多余!没听说猫要学礼仪的。何况,谁能教?”作者说话了)的公猫,而且双方实力相差悬殊(女强男弱)的时候,结果会是……
“哎呀!你刚才干吗去了,咋那地方那么红呢?……还哭了?我的天啊!”对老妈来说,在这个家里,猫就是她的小儿子。现在小猫受伤了(还伤的不是地方),把她心疼得到处找药,把我晾在客厅里了。
“……我说淑女猫铃铛小姐,你下手也太重了吧?”有道是疏不间亲,家里养的小猫被新来的猫妖欺负,还是女势压男,作为主人,作为男性,我再怎样也不能置之不理!
“大哥哥……铃铛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你原谅铃铛,好不?”铃铛又想哭了!
“……好。我不怪你就是了。”
与男性相比,女性的优势在哪呢?我想,就在于她的柔弱和温顺。以律师(男性)为例,如果一个女性当事人蛮不讲理,大大咧咧,对律师的工作指手画脚,颐指气使,那律师就算接下了案子,从个人角度讲,也肯定不是真心地想去为她主持公道——不管那个女人的处境有多么可怜;反之,如果女性当事人保持低调、温顺,一切行动听从律师的意见,信任律师,把律师作为自己的依靠。那么,只要她还担负得起律师费,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和男性,即使自己心中没有多少把握,也肯定不会很直接的拒绝。连江盟律师最后都接受了那位可怜妇女的委托,(这一消息发生在我和老板喝酒之后的第三天。江律师经过与所里第二金牌——王律师协商,决定接受委托。而且律师费还优惠!而我直到圣诞节前三天才知道。由于后来发生了许多事,就没有想那么多。)何况,我面对的,是天生就能引起人类爱心的动物——猫!
(作者声明:“有道是人心隔肚皮,一个人到底在想什么,除了她—或他—自己,就只有本书中的妖才知道。所以,这里的表述专指女性的外在表现。”)
“好诶!大哥哥最好了!喵呜!”铃铛快乐的声音,飞快的远去了。
“……傻姑娘。……好!以后就跟着我吧!我会努力让你忘记人间带给你的痛苦和悲哀,永远保持笑容的!……呃、条件是:在我有生之年。”
我心里默念着。在那一刻,我真的忘记了
铃铛,其实只是一只猫妖。
……
“天使的宠物,是上天眷顾的生灵……
又怎么可能一直是妖呢?呵呵……”
在通道中,那穿越虚空的声音,又再度响了起来:
“小伙子,好好干!让我看看……
你……
到底……
能不能……
带给人间……
还有你们那……
最纯洁的天使……
名实相符的安宁……
……
……
……
咳!老了,多说几句,气就上不来。唉……”
…
正文 第三章 人妖陌路 第 一 节
… 更新时间:2008…3…27 6:14:28 本章字数:2794
现代人间社会的日子,与妖界相比,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但作为妖,旺财和铃铛好象更喜欢这种高强度的生活状态,乐而忘“妖”。
“我都说我叫王才了!”小小狗妖竟敢有意见?
“嚷什么嚷?闭嘴!再瞎嚷你就给我回妖界去!”
“……不要!……你只准在人间叫我旺财哦!”狗妖妥协了。
……说对了吧?
至于铃铛,自从上次刚见面就将小黑(我家公猫的名字)打得差点不育之后,它们之间的冷战持续了一段时间,很快又以小黑的主动讨好而告结束。美女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想起来,对比我与杨枚的相识,还真让我有“男女之情,异曲同工”之感慨。
(“……都很好色,都想沾女生便宜,结果都被暴打一顿,然后……”老板回忆着,分析着两者的一致和区别。……好久没见到老板本人了。)
人家说,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千年。但也许是因为我并未上天的缘故吧,回家之后一问,才知道惊天动地的“妖精绑架人类”事件,从开始到结束,原来只不过短短一天一夜的时间。
(“自大,无耻——白痴。”观众作出了十分中肯的评价。)
而由于我失踪的第二天恰好是圣诞节。所里的助理们都放假。所以我的失踪,并未引起太大的困扰。而芳心被我的“鲜花+音乐+漫画+甜言蜜语”攻势俘虏了三分之二的杨大律师,更是对我的失踪保持暧昧的沉默。
(“自恋,狂妄——精神病患者。”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鲜花你送的次序不对;情歌听多了叫人反胃;漫画丑的支离破碎……还有,你什么时候对我说过‘甜言蜜语’来着?我的‘芳心’咋就这么轻易让你这小样的给俘虏了?还‘三分之二’?”杨大律师面部表情僵硬,咬牙切齿,拳头握得泛白……“根据我对小杨的理解,这种情况下,某些人应该有‘留下一只手,保住一条命’的觉悟。”现场评论员:老板。“……留下一根手指……甲,行不?”某人害怕了。“行!过来!我帮你剪!”杨枚掏出的是——园艺剪刀……)
琐碎的生活单调无味,我就不提了。总之,白天的生活是一切照旧。而到了晚上,一张双人大床,左“狼”(旺财)右“虎”(铃铛)中间“人”。而且,三个动物,两类生命,竟然都有睡着后磨牙的毛病……何情何景,你自己想象去吧。
妖的生命形态真是奇妙。除了睡觉,它们的日常生活竟然与人间生物的生活完全不同。例如:一般而言,犬喜白昼,猫喜暗夜。而旺财和铃铛却刚好相反。白天,铃铛和小黑一起晒太阳,而旺财却不知躲在什么地方乘凉;到了晚上,小黑兴奋地到处找铃铛,而铃铛却早早地溜上了床。由于老妈的三条禁令(不准进主人的睡房;不准吃生鱼;女主人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都不准碰!)小黑只能可怜巴巴的缠着我诉苦,而我也爱莫能助。而旺财往往会在这时占领着阳台的制高点,俯视着我和小黑,神情冷漠而威严。还有,两只小妖都不用进食。上次小黑为讨好铃铛而“进贡”的香喷喷的鱼尾(金家驰名品牌——老妈牌水煮鱼),最后在铃铛女王开恩下,由小黑自己吃掉了。而旺财,更是对我为它保留的骨头不屑一顾。(吸取了经验和教训后的旺财,在来到人间后,就回复了狗的模样)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妖界,生存是不需要固体和液体养分的。对他们来说,进食和修炼是一回事——吸收天地灵气和日月光华。本来在成妖的初级阶段——约一千年至一千五百年间,由于真元未固,是不能吸收太阳的精华能量的。连月华的吸收都有“必须大阴之日”的讲究。但不知为何,旺财和铃铛两妖的情况却完全背离了这一几千万年流传下来的,由妖界先贤以生命和修为为代价换回的真理和传统。据旺财说,这与鹞曾经提过的,两百年前妖界的大动荡有关。至于那次动荡的具体细节,旺财似乎有难言之隐,语焉不详。
(作者:“至于旺财和铃铛两妖为何如此另类,以及妖界大动荡的前因、经过和结果,后文自会揭晓。”)
掌握了两妖的活动规律后,我专门为它俩度身定制一套名为:“妖在人间”的专业旅游规划:
A、带铃铛回律师所。(所里不准养宠物。不过,反正他们也看不到铃铛。这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它熟悉我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避免让小黑再次受到猫妖的“摧残”(毕竟人、妖陌路。本质不同,若是长期相处,难保不会发生“近朱者赤……”之类的事情。至于究竟是谁影响谁……都不是我所乐见的。)。铃铛似乎也很享受我的安排,能够与心爱的主人在一起工作,这是连天使,都给不了它的特权。在猫妖“深情”目光的注视下,我工作得激情洋溢,教人刮目相看!(其实,这都是叫铃铛吓的。一个人类女孩用那种眼光盯着你,都能让人起鸡皮疙瘩,何况是一只只有你能看见的猫……)
B、带旺财去逛夜市。小城的夜市,在周边地区也算是小有名气的。琳琅满目的商品,人间世相,千奇百怪,在这你都能耳闻目睹。对于离开人间已久的旺财,这里,应该是它体会人间时代变迁最直观、最生动的活教材了吧。
而当事人对此的反应是——
“人间比以前更乱了。”
……不过,在旺财充满好奇的眼神余韵里,还是流露出对我这一安排的感恩戴德。毕竟来自人间,即使已经物人皆非,但当再次看到曾经习见的,人间万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那种五味杂陈的复杂心情……诚不足为外人道也!
虽不足为外人道,但对我,偶尔还是可以表现一回的。
有一天夜里,旺财像疯了一般,不等我叫(用意念就行,我和它们都是靠意念来相互沟通的),自己冲出了家门。等我要去追时,铃铛发话了:
“今天是它主人冥寿四百周年,每年今天它都这样。让它一个人去吧。”
“……就是吐血而死的那个?”
“嗯。”
我无语了。
一只狗对主人无限忠诚,不离不弃。这在人间也不少见。但对一个利用自己既而抛弃自己的主人,旺财即使在成妖之后,还能惦念四百多年,年年守忌,风雨不改。这是何等的忠诚啊!如果是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宽广的胸襟,多坚忍的毅力……才能做到这一点?
……
和狗相比,起码在道德上,我们中的一些人,实在差太远了!
我只顾着对旺财的“忠义”大发感慨,却全然没有感觉到,铃铛今天说话时,语气中的异常。
“……主人,铃铛现在很幸福。您在天国安息吧!”
日后回想,如果……
如果当时的我会读心术,那就好了!
……
“唉……蘖缘呀!天命已定,人力难为。为免更增人间的伤感离愁,老头子我所能做的,就是让该发生的事提早发生。年轻人,接下来的事,你……能顶得住吗?”
穿越虚空的声音,由原先的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