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卡车      更新:2021-02-18 20:28      字数:4798
  难堪的沉默……
  我最受不了这种气氛了。事已至此,只好硬着头皮上咯!
  “今天天气真好,你房里的空调更好。”
  “我没开空调哦!”
  “哦?那为啥我感觉这么冷呢?……噢!我差点忘了……”
  “忘了什么?”
  “我正和所里最——‘酷’——的美女律师在一起呀!”
  “……呵呵!你果然很敢说哦!”
  “我口念我心,事无不可对人言。这是我的信念。”
  “那…那天你说的话,也是你的真心话咯?”
  哪句啊?表情呆滞……
  “就是…你不会在女生面前装绅士的那句…”
  “本来就不是绅士,何必装呢?”
  “哦。”
  ……
  又是沉默。唉…这种情况,还是由男生来引起话题比较好。
  “那个……你不是说,你知道我们所里那些金牌律师的过去吗?能告诉我么?”
  “哦!对了!想知道谁的?”
  “江律师吧。”
  “江律师吗?你得答应我,不要对别人说哦!”
  “嗯。”
  江律师是6年前来我们所里的。当时的他,和你老板现在差不多大。还不是什么金牌。这6年来,江律师承接了好几个有国际影响的案子,很快打响了名头。在小城声名大噪。当时所里很多人奇怪,这么多的大案子,怎么就让他给碰上了?直到有一天,一个电话,迷团才得以揭开。”
  那天,江律师在自己房间里作一件案子的先期准备工作。电话铃响了。知道那找江律师的人是谁不?说出来吓死你!是那时国内最有名的法官,最高法院副院长——秦法官!本来他们通话的内容不应该有第三人知道,可是由于某种巧合,就让第三个人给听去了。”
  原来,江律师的才华在大学时就有所显露。首先,理论积累深厚,在念本科时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其次,业务能力出众,在考博士期间,以实习律师身份解决了不少棘手案件。秦法官是江律师大学时的博士论文导师,一直很欣赏他,等江律师博士毕业后,秦法官通过师生关系将江律师半哄半拉地‘骗’进了最高法院,成为自己的助理。很快,江律师的能力得到广泛好评,被认为是秦法官最理想的接班人。风华正茂,春风得意。一切好像都向最理想的方向发展。”
  可惜,也许是命运吧。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江律师接触到一件由下属法院转交上来的申诉案件,秦法官已经依法做出了裁决。可是江律师却在案卷中发现了一丝疑点,深究之下,他做出了与秦法官完全相反的判断。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江律师通过种种手段,动用自己所有的权限,不断的推演、求证,最终,他决定坚持自己的判断。”
  之后,才是最艰难的。江律师需要决定,是将自己的判断如实上报呢?还是隐瞒下去呢?”
  如果他如实上报,无论自己的观点是否正确,秦法官的职业能力都将遭到严重质疑,将必然断送秦法官的法官生涯,更重要的,一旦这件事泄露到社会上,中国司法机关的尊严与信誉将荡然无存!对他而言,如果如实上报,‘大义灭亲’的美名,‘最高法院历史上最年轻副院长’的实利,都将唾手可得。”
  但如果他隐瞒此事,又将违反其作为司法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在现代社会,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他们行使着国家赋予的巨大权力,相应的也背负着同样巨大的责任和压力。从小处说,他们为人民排难解纷,是‘判官’;从大处说,他们就代表了正义和公平,是文明社会的终极防线。容不得半点疏忽和纰漏。最高法院是全国法院的领导机关。是终极防线中最坚固也是最脆弱的部分。这次的事件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很难保证不会再一次发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里的防线一旦崩溃,那将是洪水滔天,天崩地裂!更何况,隐瞒此事,意味着江律师掌握了自己恩师和领导的‘催命符’,‘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己日后如何面对秦法官呢?
  两难之下,江律师只得弃职南下。临走之前,他将那份案件卷宗和一封信一起藏在秦法官办公室的角落里。在信中,他毫无隐瞒的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江律师的离职,让秦法官感慨良久。为尽师徒之谊,同时出于对爱徒能力的信任,在得知爱徒下落之后,他破天荒第一遭地‘以权谋私’,责令下属法院及法律援助中心,将几件棘手难办出了名的涉外案件交到江律师手中。江律师虽然心中有数,但又担心让别人知道自己和秦法官的关系,更担心自己会忍不住把秘密泄露出去。只得沉默是金,埋头苦干。在小城这6年,他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因为他心里藏的事,是决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啊!
  那通电话,正是秦法官发现了信之后,打给江律师求证的。师徒二人在电话里展开激烈论战,以秦法官落败而告终。最后,秦法官说了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江律师,我输了,但我很高兴,也很欣慰。因为我输给了一位君子!一位出色的法律工作者!更重要的是,这位君子,这位律师,是我的学生! …… 努力啊!我的好学生!’”
  “不久,司法界就流传最高法院副院长因病提前退休的消息。记得江律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当时就脸色苍白,也告病离开了。半个月后才重新回所里上班。如果说在那之前,江律师是寡言少语,之后,他就彻底哑巴了。就比如那天,你指桑骂槐那么明显,他都一声不吭……”
  所里第一金牌的过去,终于让我知道了。可是,为什么心里那么难受呢?
  “别问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我是不会说的!”
  “……不说我也知道。”
  “你知道?”
  “……在所里,各办公室都有自己的专线。不知道这些专线号码的,如人在北京的秦法官,只能选择拨打前台总机。由于业务需要,前台总机可以和所有专线双向通话,换句话说,在前台可以听到所有专线的谈话内容。那就是为什么,所里规定当前台把来电转接之后,都必须立即挂断总机。而我们所里当时的前台,是一位多管闲事爱偷听的美女。……”
  “……你这人,到底是聪明还是笨?唉……”
  “……我真是笨啊!”
  “…………”
  来所里之前,所做的白日梦(和“冰山”说话,和她交往,然后……“嘿嘿…!”淫笑中……)已经实现了3/1。只是,想不到我们第一次长谈的内容,竟是如此沉重……
  …
  正文 第一章 人间  第九节
  … 更新时间:2008…3…27 6:14:27 本章字数:886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在律师所已工作了四个月。烈日炎炎也变成寒风凛冽。
  我和“冰山”之间,经过多次的沟通,也早已前嫌尽释。从她口中,我了解到了所里前九位金牌的许多内幕。和窥阴癖式的初衷相反,每了解一位金牌的过去,我心中的沉重就增加一分,让我也变得沉默凝重起来(人那,真不能知道的太多)。所里的人们,对我的变化看在眼里,颇有刮目相看之感。女孩们(“冰山”除外)在茶余饭后,更是以“色狼的质变”为话题,兴起了热火朝天的大辩论。由此而派生出的“办公室流言”,千奇百怪,方兴未艾。
  奇怪的是,老板对于我的变化似乎早已未卜先知,并没表现出惊讶。再加上那天晚上他的酒后真言,只能让我说一句:”高!实在是高!”
  “唉……谁能想到,在人前风光潇洒的金牌们,竟然都有着那么灰暗的人生!有的出生贫寒,全靠自己长期而艰难的奋斗才换取了今天的成就。功成名就之日,劳苦一世的双亲却先后辞世。子欲养而亲不在,徒唤奈何!有的从小就是孤儿,被残酷的社会逼得很早就学会独立。正因为亲情的缺失,才养成了冷酷、孤傲的性格。(“而某人却只图一时痛快,当众揭他们的疮疤。”老板旁白。……)
  好些的,虽然双亲健在,妻子却难耐空闺之苦,公然给他们戴绿帽!碍于面子,大老爷们儿,铜牙铁嘴,也只好打破门牙和血吞了。(……?!“虚名之累,以此为最了吧。”高人老板继续旁白。)
  “我说,你不去干记者,真是屈才了。”虽然我对“冰山”的消息来源表示质疑,但以她金牌的身份,言之凿凿,总不是别的长舌妇能比的(比如……“嗯?你想说啥?”老妈手持“凶器四号”,虎视眈眈。“没!我啥也没说!”)我一个小助理也只有相信的份儿。
  “呵呵……我呀,就爱当律师!”
  为什么呢?所里金牌的历史记录,就剩她的经历对我还是空白了。可是,某情圣教导我们:“当女孩子想告诉你一件事,不问她也会说;反之,你越问她越不说。”何况,我也担心,知道了她的过去,我会后悔……
  …
  正文 第一章 人间  第十节
  … 更新时间:2008…3…27 6:14:27 本章字数:1652
  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下午要陪同老板出庭。上午,开庭准备让我忙得焦头烂额,却也乐在其中。因为我打听到,“冰山”明晚要加班!哈!正是我表现的好时机!“在节日给女孩子制造意外的浪漫,好感度会大大提高。事不过三,成功不远矣。”某情圣的谆谆教诲萦绕耳边,那么,就让脑细胞为了我的梦想而牺牲吧!
  正当我为明天的“冰山消融计划”绞尽脑汁时,一阵触电般的麻痹感从我下半身传来……别想歪了,那是我手机响了。像我们这么一个制度化的律师所,为了不相互干扰,所有人的手机都必须调成振动。“喂!”我在心里把这不知好歹的家伙以“文明的骂娘方式”问候了几遍(怎样骂娘叫文明?举例来说吧:“臭小子!今天晚上叫你妈给我留门!”),不得不接听了(再不接叫我咋走路呀?)。
  “你小子行啊!出息了啊!那么久不打电话给我,不知道人家想你啊?”哎哟!完了!犯错误了!是她!
  来电的这个她呢,介绍起来就长了。简单的说吧,她是我大学里追的所有女生里唯一一个和我成为知己的女孩(“蓝颜知己”,比一般朋友好很多,离男女朋友差一点,至于差哪一点……谁研究过?可以告诉我吗?)。临毕业前,她有了男朋友,我还很替她高兴了一把。毕业回家之后,进所里之前还保持联系,进了所里之后,由于“冰山”,联系渐少。
  (女同胞们请勿见怪。其他男生我不好说,就我而言,还是珍惜眼前人比较重要……其实就是远水难解近渴的意思拉!更何况,男女之间,一旦成为真正的知己,有些事,完全可以心照不宣。)
  “嘿嘿……哪能、哪能呢?这…这不是忙嘛……”在她面前,我笑起来一向很傻。完了,刚好一女孩经过,看我的眼神那叫怪……流言又该有新版本了。唉……
  “你就知道忙!讨厌的家伙……”诶!别这么说话比较好吧?我会误会的哦!“这个,这个,你还好吗?”
  “……好!好得很呢!幸好,你走了,我还有人疼!”
  天哪!今天我倒的哪门子霉啊?“嘿!那是那是!”
  “呵呵!得了,不逗你了。有事请你帮忙……”
  “你说!除了上刀山、下火海,和你要以身相许之外,我有求必应!”郁闷半天,总算让我拿回主动权了!
  “讨厌!我很差吗?恨死你了!呵呵……”知己,就该这样。
  “事情不大,就是挺麻烦,你能行吗?”开玩笑!“当然!我可是江南才子哦!”
  “那好。听好了哦……”
  ……
  事情确实不大(就事情本身而言),也确实麻烦(对我这个学法学了半桶水的家伙而言)。原来她的“那位”有个南方哥们儿(其实就是我老乡拉!),两年前挨车撞了。打官司吧,也胜诉了。可到执行阶段就卡了壳。只因肇事者在当时没有可供执行的具体财产(主要是法院调查不到),而受害人也没法提供线索,导致执行被迫中止。打官司就这样,谁主张,谁举证。一般而言,除了行政案件(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国家行政机关举证,反驳原告的主张。体现了司法体制中照顾弱者的原则)之外,诉讼当事人提出主张,都必须承担举证证明自己主张的法定责任。现在,受害人终于掌握了线索,想申请恢复执行。恰好听说他“嫂子”的大学同学在我们所里(不就是我嘛!),就来了个“曲线救国”。
  “好!交给我吧!”也是巧,当年那件案的受理法院正好是我下午要去的那家(市中级人民法院)。递张申请,不过举手之劳。“让那哥们抽空来一趟,把证据原件给我。”
  “嗯。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