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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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聊 更新:2021-02-18 13:20 字数:4925
原本我打算就只爱Melody,但是高中的时候在卡通频道发现”飞天小女警”卡通,我觉得真是太好看了,她们每次都很蠢、很呆、又很可爱,我禁不住她们的诱惑,就开始搜集小女警。通常大家都会喜欢粉红色的花花或是脾气比较凶的绿色毛毛,但我偏偏喜欢蓝色的泡泡,泡泡在三人之中比较没个性,其实基本上我就是个没个性的人,而且同样三人组合的S。H。E里面,好象也是我比较没个性,哈哈!
收藏飞天小女警的难度比较高,因为那段时间台湾还没有引进相关商品,所以我都趁着到国外的时候狂买。
对我来说,这两个娃娃的重要性都是无可取代的,我希望将来能够有两个大房间,一间专门放Melody,一间专门放飞天小女警,而且两间房间都要一模一样大,免得她们又要吵起来,再怎么说,嘴巴小小的Melody应该都吵不过三个女生组合的小女警,这种状况又太不公平了。
我还特别喜欢逛街,不管是百货公司或是路边摊,我都能逛得很高兴,然后买回一堆可爱的小东西,只要看到这些美好的东西,买到美好的东西,我都会非常的开心。
(Ella眉批:这是一种浪费!)
与其说我喜欢吃什么,不如说我怕吃什么,因为妈妈从小就会逼我吃我不爱吃的东西,她觉得小孩子吃这些东西又不会死,为什么不吃?所以我的饮食很均衡,几乎什么都愿意吃,但唯一最怕的就是馄饨。
我怕馄饨的理由是吃了会头晕,国小的时候第一次吃馄饨,我就觉得很想吐,头很昏,后来第二次吃了半颗之后,我的头又开始昏,从此就再也不吃这个令我莫名”浑沌”的”馄饨”了。
S。H。E美女青春秀第3章偏执狂的最爱
开始集训之后,我搬来台北住在宿舍,有次跟大家一起去面馆吃东西。这说出来有点丢脸,反正我看到”红油炒手”这四个字,心想这一定是个很辣的东西,我爱吃辣,所以想点来吃吃看,结果没想到送上来之后,我往碗里一看,天啊!竟然是馄饨,我竟然点了一碗红红的馄饨!当场差点昏倒,赶紧送给旁边的朋友吃,改点牛肉面。
我对馄饨的畏惧,是不论这馄饨来自何方,不管是温州的还是菜肉的,不管是白的还是红的,我都怕。但面对同样用一张面皮包肉馅的兄弟产品,像是水饺跟锅贴,我却超级喜欢,所以就有朋友说是我在刻意”排挤”馄饨,但是我哪敢啊!我看到馄饨只有叫”大爷”、”老大”的份,然后怕得让到一边去,饶了我吧!馄饨大爷!
在食物上,我喜欢的三宝是”鳗鱼饭、面包、法酥”。
鳗鱼饭不用解释,我过去曾经许过心愿,想要嫁给鳗鱼饭,所以在日本受训的时候吃得很开心,但现在后悔了,因为发现鳗鱼饭随手可得,不要嫁给它好了。
而面包则是因为小时候每周都要上一次钢琴课,上完课妈妈来接我的时候,会先去新竹一家好好吃的面包店买一袋面包,让我上车就先吃点心,我在三十分钟的路程里可以不停的吃下四、五个面包,后来哥哥还笑我是个肥猪,只要一上妈妈的车,就可以看到车轮子陷到地下去了。小时候我还有个习惯,就是每天放学都要买便利商店的巧克力面包吃,那面包上面涂了一层厚厚的巧克力酱,真是便宜又好吃,但过了那段热爱面包的时光之后,现在面包对我的魔力已经大大减退。
至于”法酥”则是一种很好吃的洒满了胡椒的方形小饼干,在小豆苗可以买到,每次我都挑胡椒特别多的吃,那真是洋芋片这类零嘴界的至尊。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你没吃过吗?赶快去买来试试看,不过别把有胡椒粉的都挑光了,小心你的牙被我打断!
一般女生喜欢的东西多半都很像,但我喜欢收藏的东西都跟大家不一样,这点是我又骄傲又痛苦的地方。因为很有自己的风格,但也很不容易遇到知己,只要在路上看到对方走的路线、搭配的饰品跟我的风格一致,都会有个冲动想要跟她要电话,然后一起结伴去逛街。
该怎么形容我的收藏风格呢?我是那种要看到很喜欢的东西才会买的人,尽管现在荷包里面都是满满的钱,但我到了百货公司,没有看到真的很喜欢的”货”,绝对不会为了”真想买个东西”这样的念头而买下任何没看上眼的东西,但如果碰到让我很想要的东西,那就不要想逃开。
所谓的”货”也是个概念,很难界定,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到了地球的外星人,只要看到另一个外星人,我们会自动认出彼此,但是地球人完全看不出来我族跟非我族类之间的差别,这种同类的气息是只有同类才会明了。
就像在国内最著名的、艺人出入最频繁的发廊eros4里面有个助理,我们一见面,互相打量一眼,就知道对方是同好,从此之后,不论我到哪里或她到哪里,只要看到了”货”,就会帮彼此带。她经常陪艺人到外国出外景,看到了适合我的东西,就帮我带,而我到日本受训的时候,看到了适合她的东西,也会帮她带,然后互相交换。因为同样身为爱”货”的外星人,我们都知道”货”有多难找多难遇到多难拥有,当然要帮同类收藏。
从包包演变历程中,应该比较容易抓到我的”货”的味道。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用雕龙雕凤的皮夹,那种感觉的路程里可以不停的吃下四、五个面包,后来哥哥还笑我是个肥猪,只要一上妈妈的车,就可以看到车轮子陷到地下去了。小时候我还有个习惯,就是每天放学都要买便利商店的巧克力面包吃,那面包上面涂了一层厚厚的巧克力酱,真是便宜又好吃,但过了那段热爱面包的时光之后,现在面包对我的魔力已经大大减退。
至于”法酥”则是一种很好吃的洒满了胡椒的方形小饼干,在小豆苗可以买到,每次我都挑胡椒特别多的吃,那真是洋芋片这类零嘴界的至尊。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你没吃过吗?赶快去买来试试看,不过别把有胡椒粉的都挑光了,小心你的牙被我打断!
一般女生喜欢的东西多半都很像,但我喜欢收藏的东西都跟大家不一样,这点是我又骄傲又痛苦的地方。因为很有自己的风格,但也很不容易遇到知己,只要在路上看到对方走的路线、搭配的饰品跟我的风格一致,都会有个冲动想要跟她要电话,然后一起结伴去逛街。
该怎么形容我的收藏风格呢?我是那种要看到很喜欢的东西才会买的人,尽管现在荷包里面都是满满的钱,但我到了百货公司,没有看到真的很喜欢的”货”,绝对不会为了”真想买个东西”这样的念头而买下任何没看上眼的东西,但如果碰到让我很想要的东西,那就不要想逃开。
所谓的”货”也是个概念,很难界定,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到了地球的外星人,只要看到另一个外星人,我们会自动认出彼此,但是地球人完全看不出来我族跟非我族类之间的差别,这种同类的气息是只有同类才会明了。
就像在国内最著名的、艺人出入最频繁的发廊eros4里面有个助理,我们一见面,互相打量一眼,就知道对方是同好,从此之后,不论我到哪里或她到哪里,只要看到了”货”,就会帮彼此带。她经常陪艺人到外国出外景,看到了适合我的东西,就帮我带,而我到日本受训的时候,看到了适合她的东西,也会帮她带,然后互相交换。因为同样身为爱”货”的外星人,我们都知道”货”有多难找多难遇到多难拥有,当然要帮同类收藏。
从包包演变历程中,应该比较容易抓到我的”货”的味道。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用雕龙雕凤的皮夹,那种感觉两个都会一直说我浪费,说没有那个价值。但我觉得这是每个人观点不同,只要是我喜欢的东西,再贵都义无反顾的咬牙买下去,但若风格不符,不管是多便宜的小东西,我都绝对不会随便乱买,这就是我的坚持。
所以我收集的另一宗玩具主线,相信也会让很多女孩子百思不得其解,我不喜欢随手可得的Sanrio娃娃,我喜欢满口脏话的”瘪四与大头蛋”,商品稀少又超贵,注定搜集之路艰辛。
S。H。E美女青春秀第4章偏执狂的最爱
“瘪四与大头蛋”吸引我的地方不是在于他们充满了暴力与叛逆,而是”瘪四”的作者在设计风格上有很多让我会心一笑的妙点。他们是一个很妙的组合,会没有理由的殴打对方,做出很多不需要的笨事,看起来很坏,但这两个人使坏总是不成功,结果总会捅一堆篓子。我很可以体会作者为什么要安排他们这样做,就像是一个正常人其实心中都有很多小小的黑色念头,想要来点毁灭,来点使坏,而这两个人的使坏恰恰好满足了我跟其它正常人的内心潜在的渴望,所以我特别喜欢他们两个,欣赏他们特殊的趣味。
就像高中在美国游学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可以放在电视机上面的”瘪与大”交互式玩具,只要我按电视遥控器转台,电视机上的瘪四与大头蛋就会开始用英文骂,”这台有什么好看的,白痴!””快转台!你XXX”非常好笑,但遗憾的是我从美国带回台湾之后,也许是系统不合,他们从来没尽责的骂过我。
还有很多歌迷知道我喜欢大象,看到大象的产品就拚命买来送给我。现在我的床上有一窝大象,大概有五到六只。但是我觉得歌迷有点误会了,这该怎么解释呢?我喜欢的大象也是有”某种风格”的,必须是要长得天真无邪善良,很可爱的那种,像是迪士尼的小飞象就还不错。而且大象娃娃的可爱度跟手工很有关系,有时候眼睛缝歪了零点五公厘,就会造成可爱与不可爱的分水岭。至于泰国的”凤眼大象”,那就一点都没有符合以上叙述的地方。所以一百只大象里面,可能只有五只可以通过我的可爱大象标准,可以留在我的床上,其它的则是看多了就会厌烦。(歌迷朋友请不要再送我不可爱的大象了!谢谢!)
说完了我喜欢的东西,大家可以发现我在搜集的路上有多寂寞,尤其心灵上非常寂寞。不少朋友都说,”你可以上网找嘛!”但是我必须要说,我是个古时候来的人,不知道网络是干嘛的。
并不是我没有学过计算机或是用过计算机,早在国中升高中那年,妈妈就想到了我将来上了高中一定会用到计算机,所以就买了一台放在家里,还送我去上计算机课,但到现在为止,我对”帐号”还是很陌生。举凡计算机类跟影音设备音响之类的东西,都跟我距离遥远。
在所有的电器品当中,我用得最多的就是DV,但是不太好意思告诉别人我不知道该怎么把DV带当中拍到的内容转拷出来,存在光盘片里面,而且也不懂剪接。一卷一小时长度的DV影带售价高达五百元,别人可以反复拍摄拷贝洗掉多达九次,但我的带子永远只能用一次,因为我不懂得拷贝,所以要再拍别的东西唯一的方法就是另外去买一卷来用,所以我家里一大堆带子,那台DV我也只会拍与看,还有很多其它功能根本不会使用,让他没有发挥的空间,真是抱歉。
还有一个东西,也让我很困扰,这是去年生日收到的礼物,就是一台计算机,然后可以用手在上面写的,那叫什么我想不起来了,(Ella:PDA啦!)对!PDA,好象大家都有了,所以我生日的时候总经理特别送我一个,还有什么记忆卡之类的,但这整套东西包含外面的塑料套都还没有打开过,重点是在于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是要拿来干嘛的,所以迟迟不敢打开。
其它像是音响我会play还有repeat,连我的电话,都是别人教我,我才会用,对于电器用品,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真是个很糟糕的人,没有活在现代。
再回到网络。很多歌迷都说我的脸臭臭的,误会啊!我觉得我的五官一定有问题,拼凑起来就是一张臭脸,因为只要一不笑,看起来就很臭,但我又没有办法上网跟歌迷解释我的脸真的原本就长得很臭,因为我根本就不会使用网络,歌迷可能还会觉得我冷血,怎么不上网跟他们多留言、多聊天,因为我根本不会上网啊!我觉得我好可怜喔!
当我非常想要跟歌迷聊天的时候,就会写在纸上请公司的人帮我打上去,唉!我在这方面真的满糟糕的!
至于到底为何我会糟糕到这个地步呢?其实我会英文打字,会中文的无虾米输入法,还熟练到打字根本不需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