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圈圈      更新:2021-02-18 10:05      字数: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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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任务太可怕了。之所以说它可怕,是因为任务如果成功完成,那就将是一件轰动世界的名流和影视红星乘坐的游轮离奇沉没事故;如果任务失败,那就将是一桩震惊国际的谋杀名流和影视红星未遂大案。屠非负责的是刺杀,他只有到刺杀之前十个小时才直到刺杀对象和预定刺杀地点,良良负责对目标对象进行情报搜集和刺杀准备,她知道这次可怕的任务意味着什么。
  这注定是一次有去无回的任务,任务指令一下达,就如同他俩去往地狱,无论任务是否完成,“公子”绝对不会允许执行这次刺杀的人员存活在这个世上,不管是屠非还是她良良,“公子”会在这次任务中安排专门的“清洁工”将他们清除掉。
  她和屠非注定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死。死的方式有两种,任务失败,被目标对象保镖打死,任务完成,被“公子”安排的“清洁工”干掉。
  她根本不敢对屠非说出这些想法,她和屠非一样,家人的性命掌握在“公子”手上,如果“公子”得知她干扰了任务执行或者给他带来危险隐患,那么后果如何可想而知。
  万般复杂,水火煎熬,她直欲和屠非这个令她心仪的男人放纵情欲狂欢,将这一切忘记!
  宝马香车里,两具赤裸肉体绞缠在一起车座上。春风徐徐,春水荡漾,春景无限,春声绵绵。
  屠非双手撑在坐椅上,剽悍无比地向身下美妙胴体冲击,良良修长的洁白玉腿紧紧扣住屠非的腰臀,丰腴的手臂使劲搂住屠非的脖颈,雪白光滑的酥胸演译着怒海波浪,双眸紧闭,口中发出兴奋到极致才有的狂乱呻吟,热情似火地迎合着,淫靡的撞击声不绝于耳,狭窄的汽车空间里弥散着香艳之极的气息。
  彻底陷入狂野情欲中的良良突然哀嚎一声,也不知哪来那么大气力,猛地将屠非掀翻,翻身坐在屠非身上,咿咿呀呀呻吟叫唤着,没命地上下左右摩擦着屠非,乳波臀浪,极度欢爱,销魂之极。
  ……
  屠非抬腕看看表,时间指向清晨四点二十。
  “我得走了,东西在哪?”
  良良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穿上衣服,走下车,从后车厢里拿出两个背包,嘶声说:“潜水设备和你的背包都拿来了。”跟我来吧。”
  屠非检查了这些东西,点点头道:“说吧,目标对象。”
  良良递过一叠照片,屠非接过一看。
  “郭丰凯?”
  良良点点头。
  “地产大王郭氏集团继承人,集团副总裁,他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要做掉他?”
  良良低声回答道:“他还有个不为人知的身份,是香港和易会幕后帮主,他旁边四人是手下四名保镖,都曾接受过特种训练,这次和他一同出海的还有两名曾做过雇佣兵的印尼黑帮人物马可尼、万原胜,监听证实他们这次是要出海接应一批毒品。”
  “是吗?亿万地产富豪还冒着杀头危险贩毒?”屠非冷笑一下,他知道这其实是“公子”的役下手段,故意将刺杀对象说成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以便让他们这些杀手杀得心安理得。他翻到最后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人,这是个名女人,隔三岔五那报刊娱乐版上就会有她的新闻。
  “游尤,影视红星游尤,也要把她——”
  良良不敢回答,将头深深低下去。
  “女人,我从来不杀女人,何况她还是个美艳的名女人。嘿嘿。”
  屠非抱住良良,轻咬了她粉白的耳垂一下,良良浑身一颤,低声说:“她很风骚。”
  “哈哈,女明星不骚那还叫明星吗?她有风骚的本钱啊!”屠非乐不可支地笑着。
  “指令要求你一定要强暴她,用枪打烂她的下阴,一定要见到这些摄影和照片……”
  屠非闻声神情一怔,缓缓道:“哦?强暴?开枪打烂?还要摄影照片?是不是她得罪了咱们的老板?或者是老板喜欢她,她却背叛了老板,老板这才要置她于死地?”
  良良一个激灵,神情顿时慌乱无比。
  “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个屠非和良良都不知道,他们只见过一个自称是“公子”委托人的四十岁左右中年男子,他们仅仅知道“公子”是隐藏在幕后的高官子弟,通过这个委托人向他们发出指令。屠非一直想搞清楚“公子”的真实身份,情报资料一片空白,苦于无从入手,可现在“公子”却对游尤这个红遍华人世界的女星下达如此变态的格杀令,毫无疑问,这就是一条破解“公子”真实身份的重要线索!
  屠非无声地冷笑起来。自从他接受“公子”的协议以来,他就感到头顶一直悬挂着一把黑色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做这样的杀手注定有一天要被主人灭口,屠非不喜欢被人操纵控制的感觉,可“公子”的权势太大,他根本没有能力与“公子”对抗,而且屠非做事一诺千金,既然当初答应了“公子”的杀人交换条件,那么他就会遵守承诺完成,他能做的就是在完成所有任务之后设法逃离“公子”的掌控。
  而要想逃离一个人对自己的掌控,首要的就是要知道这个人是谁。
  良良在接到指令的那一刻就隐约意识到了“公子”的真实身份,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早已将游尤和几位富豪的绯闻公之于众,她怀疑“公子”就是十五天前在一次酒会上将游尤扇了一个耳光并骂她是臭婊子的那个某国家领导人的公子,这位公子曾和游尤交往了半年,一个月前分手,而游尤则转投郭丰凯的怀抱。这几天中她利用各种监听设备从郭丰凯和游尤的对话中得到了证实,游尤在谈话中表示担心这位公子会报复她。良良听到屠非这么提问时,流露出的表情明显就是在为屠非的猜疑做着佐证。
  屠非唇角突然抽搐一下,他转瞬却对良良露出笑脸:“感谢狗仔队。”
  蓦然,良良伸出双手捧着屠非的脸,无尽悲伤地道:“他说了,这次任务关系太大,你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而且一定要将游轮上的所有人全部做掉,不能留任何活口,土匪,你千万小心,我等着你成功的消息。”
  屠非淡淡一笑,温柔地亲亲她的红唇,说:“家园陷入绝境,脚下的路却通向阴间,不要忘记上帝的盟约,否则信念无法回归,而生命也将失却唯一的自由。保重。”
  屠非说完这话后,穿上他那身有变色伪装和防弹功能的迷彩战衣,背上背包,戴上潜水用具,跳入海中,向着郭丰凯的那艘游轮潜游过去。
  海面上漾起的一圈圈涟漪很快便消失在起伏不定的海浪中了
  第三章 杀手屠非
  屠非成功潜入游轮,避开游轮上的看守人员,在底舱找到储物柜钻了进去,侧身坐在这个黑暗封闭的窄小空间里,静静地等待猎物到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无数的往事浮上心头。父母生育了他和他哥哥,在他八岁时父母因车祸去世,哥哥便被阿姨收养,而他就交给了生活在老家乡村的年迈爷爷奶奶抚育。他自幼很好动,贪勇好斗,野性十足,上树掏鸟窝捅蜂巢,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有一次爬树把手臂摔断了,爷爷就请了当地很有名的老跌打郎中为他接骨。
  这位老郎中年逾九十,在几十年前的动乱朝代里曾经上山当过土匪,在那土匪窝中学到了一身好武艺和跌打医术,这名老郎中无儿无女,膝下失欢,一见屠非那虎头虎脑的样子就喜欢上了他,当得知小伙伴们给他起的那个和他姓名谐音的外号“土匪”时,还开玩笑地说“你个小鬼头啊,还真是个天生当土匪的料!”
  老郎中把屠非手治好后就收屠非做干孙子,将毕生武艺和医术都教给他,七年后老郎中和爷爷奶奶相继去世,这时屠非他哥哥已经开始工作,哥哥把他带到身边,用那微薄的工资送他读书。屠非也不负哥哥所望,考上了大学。屠非的父亲是肉食品公司的职工,哥哥也在肉食品公司上班,都是杀猪的屠夫,哥哥一直希望屠非将来他能有出息,光宗耀祖,当得知屠非要弃学从军时坚决不同意,而屠非已经被那个高原特勤队队长说服,一门心思要投笔从戎保卫祖国边疆。两兄弟还为此大吵了一架。后来的事就不消说了,如果当初听了哥哥的劝诫,老老实实读书,不去那特种部队的话,那么他也就不会出现现在藏身游轮受命刺杀与他无冤无仇之人的这一幕了。
  想到此,屠非心如刀割般刺痛,咬咬牙,暗说一声:“毛啊,真他妈傻!”
  大抵人生就是如此,一个选择错了,有时就会身不由己地继续错误下去,直到所有的错误累加重叠在一起,将人生引向绝地,引向毁灭。屠非从背包里抽出一把刀,轻轻摩挲着。
  这是一把式样古朴的刀。刀长五十七厘米,刀把缠裹着金丝银线,刀身上面隽刻云雷纹,刀身近把处刻着四个篆体字——“陈胜自佩”。陈胜是谁?就是那位二千多年前秦朝末年因不堪苛政而率领劳夫揭杆起义的领袖,“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两句话就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把刀就是他的佩刀!
  二千多年过去了,这把刀不知和多少兵器砍杀过,饮过多少鲜血,砍下多少头颅,到今天依旧锋利如斯。当年老郎中将这把刀传给屠非时曾当着他面用力一砍,就将一根拇指粗的钢筋砍成两截,而这刀刃上不仅没卷,甚至连一丝擦痕都没有。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这把刀有三个奇怪之处。其一,它并不是一把完整的刀,刀身中部齐整折断了,断折处露出黑得发亮的茬茬,换句话说,这是一把断刀;其二,刀身通体乌黑,金属质地很怪,并不是通常用来制作刀剑的钢铁或者青铜合金,像是一种奇特的未知金属;其三,这把刀一旦跟鲜血接触,就会有一种奇特反应,原本乌黑的表面就会发出蓝光,无数根深红的血丝会浮现出来。老郎中曾告诉屠非说这把刀是他当年在一处山洞里得到的,对其传承来历一概不知,他给这把刀取了个名字——“嗜血屠刀”。
  屠非用鳄鱼皮给这把嗜血屠刀做了个刀鞘,里面衬了一层薄铜片,他抽出屠刀,轻轻地用拇指肚在刀锋上刮弄着,心里权衡着自己究竟该如何处理这次刺杀任务。
  屠非有极好的武功底子,而且他对格斗搏击有惊人的天赋。他参军入伍后仅仅训练三个月就达到了特种作战所需各项技能指标,六个月后他跟随分队潜入某国,成功捣毁境外某叛乱组织基地,他亲手射杀了五人,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随后他又执行了七八次任务,死在他枪下刀下的有二十七人。
  从内心里说,他杀那些人并不好受。可是作为一个军人,他并不想去也不能去了解这些人是否是叛国者恐怖分子,是否有该死的大罪,他深知自己只是军队的特种杀人工具,他杀这些人仅仅只是秉承军令,无须承担任何杀人后果,非但无罪反而有功,一年半的军旅生涯,他凭杀人就立功五次,获得三枚军功奖章。可他也因为拒绝分队长要他开枪击毙受伤倒地的两名女人一名少年而受到过严厉处分。
  杀了那么多人,他唯一感到杀人是件痛快爽事的就是那次他一脚踹死那个副市长儿子。那是一年半前他被部队处分后回家休假探亲,顺道去某城市看望了一个战友的父母,这个战友的老家朋友请他去夜总会喝酒。屠非酒量如海,那天他足足喝了三斤白酒,有了八分醉意,路过一个包厢时听到包厢里传来女人的惨叫,他推开门一看,看到那副市长儿子把一个服务小姐剥得精光,将啤酒瓶塞进她下体里,还用烟头烫这女孩胸脯。他见状大怒,冲上去一脚踹过去,酒醉中的他完全忘记了控制力道,结果这一脚就将这家伙给活活踹死了。
  杀死这个人,爽是爽,可这种行为却是酒醉行凶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这时神秘的“公子”就出现了,他也就从军队杀人机器转变成了“公子”的个人杀人武器。
  屠非至死都记得当年他和“公子”在电话里对话的内容:
  “屠非,我把你救出来,你帮我做三件事,做完后我安排你去南美,给你新身份和四十万美金。如何?”
  “我一个杀人犯能帮你做什么事?”
  “你最擅长的是什么?在特勤部队干的又是什么?”
  “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