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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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站记 更新:2021-02-18 05:18 字数:4979
“不会吧?”少年作出要晕倒样子,“拜托,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赛车?”凌世钧语气轻蔑,“凌锐,坐下,你需要考虑点儿正经事了。”
少年撇撇嘴,无奈的坐下来,斜着眼睛看着对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态。
凌世钧换了一种长辈的亲切口吻说:“听任嫂讲,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声笑出来:“回家?不过是从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烦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亲人们住在那里,你在那里长大。”
“可他们早就不在了,那里只有任嫂、司机和园丁,甚至连我的亲叔叔,都忙得只能在办公室里会见我。”少年的语气戏谑,可俊秀的眉眼间却流露出隐隐的愤怒。
凌世钧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来,来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来轻抚他的头,少年条件反射似的偏一偏头,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钩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恨别人将自己当小孩子对待。
收回手,他满怀歉意的说:“小锐,对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业事务上,对你关心得不够。可我希望你能体谅,因为我更希望将来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个强大而有前途的企业,不会辜负你父母的嘱托。”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无聊透顶,我才懒得管。”
凌世钧笑了。
正是因为已经拥有,所以才不珍惜。
记得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凌锐的祖父,将凌氏企业全权交给长子凌世鸿,而给他这个次子的,只有几项不动产和若干股票。遗嘱公布的时候,他几乎有将父亲从棺材里拉出来的冲动。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亲的决定。使他对自己的至亲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T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凌世钩不动声色,微笑着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不是有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么样子, 叔叔都有办法吧?” …
“小锐。”凌世钧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么一定要选T大?”凌世钧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钧为之气结。
* * *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后,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一一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于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比他大十岁的姐姐,温柔美丽,多才多艺,是凌家的骄傲,对他这个弟弟也极为关心体贴。他爱姐姐,他梦想着将来能够娶一个像姐姐这样完美的女人。
而顾家明却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己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一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于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设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 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有一次,姐姐拉着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后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己。
没想到,十年之后,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遇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于姐姐的侮辱,施之于凌家的姜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莲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后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 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后盖的时候,踹上去的。……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于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后盖。
那么,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后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么?”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人呢?还在吗?”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钱,就赶他们走了,呵呵。”房东讨好的笑。
“走了?”凌锐有些失望,于是问:“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
“搬到哪里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听他说过一次,好像是在一家叫远威的公司。”房东边回答,边奇怪。
这个阔少爷打听一个穷光蛋做什么,该不会是后悔赶人走了吧?
猜测得到了确认,凌锐正打算走,又忽然回过头来问:“他一个人住?还是……”
“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个小孩。”房东答。
凌锐点点头,转身离开这栋公寓。
回到车子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这个顾家明还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属的小公司工作,挣凌氏的钱!
* * *
昨晚,家明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回到十年前。
那天深夜,大雨滂沱,雷电交加,T大一间男学生宿舍的传声器突然尖声响起来。熟睡中的年轻人们被惊醒,纷纷怒骂不已,谁也不愿去接听。传声器执拗的响个不停,睡在上铺的家明坐了起来,他有一种预感一一这是找他的。
从床上爬下来,接通传声器,宿舍门房的声音大得几乎能把人震聋:“顾家明在不在?顾家明?”
家明忙答:“在在。”
“下来,有人找!” 果然他的直觉是对的。
室友中有人骂:“我X,家明,这大半夜的,找你来私奔的吧?”
家明嘿嘿笑了两声,赶忙穿上外衣跑下楼。
一楼的大厅里,一个女孩披着长风衣,浑身都湿透了,看见他眼睛亮了亮,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
家明小心翼翼的扶着女孩的肩,惊异的问:“凌岚,怎么是你?!”
女孩扬起脸,乌黑的秀发还滴着雨水,贴在脸颊上,映衬着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柔弱的叫人心痛。
她一边流泪一边说:“家明,带我走吧!”
“呃?”家明有点发懵。
女孩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我怀孕了。”
“啊!”家明向后退了几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有了小孩,可他们不让我生下来,明天就要拉我去医院堕胎!”女孩紧紧拉着他的手,美丽的眼睛里满是绝望,“可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要这个孩子!”
家明只觉得耳边嗡嗡直响,大脑几乎无法思考。
女孩见他一个劲发愣,轻轻垂下长而卷曲睫毛,踮起脚尖,纤细的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我从窗子逃出来找你,家明。你是爱我的,对不对?家明,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带我走吧!”
家明感到女孩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脖子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像一个烙印般的疼痛。
是的,他爱她,比任何人都多。
慢慢冷静下来,他拉住女孩的手,说:“凌先生和凌夫人也许只是一时生气,他们不是那么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去同他们谈谈好不好?”
“没用的。”女孩摇头,“他们决不会让一个私生子败坏凌家的门庭。”
其实家明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更知道,凌氏夫妇也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犹豫着,终于开口说出来:“凌岚,你今年只有十七岁,你……”还未说完,女孩便打断他,斩钉截铁的语气同她柔弱的身躯全然不同:“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不,家明,我可以吃苦,我要生下这个孩子,否则我宁愿死。”
家明沉默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这么大的雨,她一个人跑来,鞋子都丢了一只。他太了解她,知道她隐含在深处的个性有多么坚烈。
他比她更知道生活的困苦,他们的将来,会比她所预想的艰难数倍。但是他爱她,他希望她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就算她将来后悔,也还是可以回到凌家去,无论怎样,她都是凌家的宝贝女儿,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于是,他温柔的拨开枯在女孩脸颊上的一缕头发,微笑着说:“好,我上楼去收拾东西, 然后我们一起走。”
女孩也笑了,忽然身子一软,向下倒去,家明忙扶她坐到椅子上,自己跑回宿舍收拾行李。
室友被他叮叮咣咣的声音弄醒,挣眼一看,正见他提着行李要走,不禁吃惊的问:“喂, 你发神经啊?拿箱子做什么?”
“私奔啊。”家明朝他笑笑,头也不回的走出房间。
“神经病!”室友一点儿也不相信,低低骂了一句,倒头又睡了。
那天的雨下了一整夜,家明叫不到车,便将行车中所有的外套都盖在凌岚身上,然后背着她一路走到火车站。
就算在梦中,他仍能深切的感觉到,那冰冷的雨水浇在身上的感觉……
不过……为什么现在他会觉得这雨是热的?
而且这气味……
家明猛然惊醒,赫然看见儿子的小鸡鸡,正冒出一股热腾腾的黄色的液体,全部浇在他的头上。
“哇啊啊啊!”他惨叫着一骨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