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公主站记      更新:2021-02-18 05:12      字数:4832
  “不舒服吗,小群?”
  海宁用手背试群的体温,凉凉的,比他的体温还低。海宁没学过医,但想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没多久群就起来了。群坐在地板上,用手指梳着凌乱的发丝,慵懒得像只猫咪。海宁坐在阳光里,晃动着透明的朗姆酒,点着了过滤嘴香烟。
  “小群,你今年多大了?”
  海宁想起不得问。
  “十六。”
  “哦,哦。”海宁点着头,若有所思,“十六岁了啊。”
  海宁十六岁的时候,正是如火如荼的学生活动时期糊里糊涂就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群不一样,群有繁花一般的青春,这是天生的资本。
  “我也要喝。”
  群仰起头,阳光正照在他未受过日晒的脚踝。
  “唔,一点点就可以。”海宁把杯子递了过来,“喝多了不好的。”
  群一边点头一边接过来,就着留有阳光温度的玻璃杯喝了一小口。因为不习惯酒精的味道,他把酒含在口里,舌头尝到醇厚的朗姆酒,慢慢吞下去,就感受到涌上来的暖意与回味。
  “明白?”海宁问。
  群闭上眼睛,点点头,再睁开。
  “记住这个味道,BACARDI。”
  秋末凉风起来的时候,会让人讨厌学校。海宁从自己的角度欣赏少年的群,他所不知道的生命的力量。
  “这个,也要试吗?”
  海宁把右手伸给群。群也学着样子,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烟,小心地吸了一口,随即被烟呛得剧烈咳嗽起来。海宁见状大笑,一边给群拍背一边熄灭了烟头,“没关系,没关系,这个不会也不要紧。”
  群咳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抬头看着海宁忍俊不禁的脸,脸上尽是困惑。
  但是一个星期之后群就学会抽烟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学会的。从不会到会是一种近乎突变的瞬间,没有过程。
  海宁清楚地感受到群的成长,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令海宁有点兴奋。之后却有一种失落感,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唯一的女儿现在是什么样子。玲会尽力让孩子过得幸福,但他不信任女人的力量,所以他也从没疑心过玲会离开他。这担忧令他不能安寝,他梦见婴儿的啼哭。
  如果对女儿无能为力,那么至少也保护着群吧。海宁不止一次这样提醒自己,他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群。他教群开车,鉴定货币和签名,遍品名酒名烟,学习第二外语,第三外语。群学日语很有天赋,能说一口地道的关东腔。只是说惯了日语再学法语,群的舌头就转不过弯来,说英语一股日本味,算是小小的败笔。群的运动神经还算发达罢,跑步跳远在班上都是数一数二。但对于球类就近乎白痴,投出去的篮球可以弹回手里。如果群射飞镖,背他当成靶子的反而比较安全。
  笨手笨脚。
  可以用四个字形容。海宁想起海兰也是这个样子,除了会画画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技能。也可能是缺乏锻炼。群没有耐心,想学更多的东西。年轻人往往如此,这是海宁也没有办法的事。
  “哎,小群,”有一天海宁问道,“你想成为怎样的人?”
  群望着天想了半天,摇摇头。
  “是和别人一样的人吗?”
  群又花很多时间来思考,然后皱起了眉头:“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啊。”
  “的确如此。”海宁笑了,“但笼统地说,多数人都生活在一个大框架下,就像街上走来走去那些人。”
  “就像学校里那些人。”群补上一句。
  “没错,是这个意思。”
  群歪着头想了想,还是摇头:“我不想变成那样。”
  “为什么呢?”
  “那样的话你就不会注意我了。”
  群又习惯性地盯着某个地方发起呆来。海宁也不再说什么。年少时特有的多愁善感罢,海宁不想去打扰。
  已经很久没有被老师请去谈话了。海宁有点担心这回群又闯了什么祸,但愿不是把校长铜像的鼻子锯掉了。进到教学楼时他迅速地瞥了一眼定王中学校长像,没发现什么异状,兴许是已经粘回去了。
  进职员室的第一眼海宁就看见群了,额头上包的白纱布十分扎眼。海宁压着脾气问老师发生了什么事。
  “打架。把同学的下巴打掉了,自己头上也开了花。”老师拉长了一张马脸说,“他先动手的。”
  海宁把群拉近了看伤势:“处理得太随便了,我们上医院去。”
  “郑先生。”老师对于海宁的无视很不满,“虽然您不是孩子的父母,但也是法定监护人,您得注意教育方式,不能让他为了一两句话就跟人动手。”
  “什么话?”海宁凭着身高俯视老师。
  “你是个人妖,娘娘腔的变态。”群平板地说。
  “老师。”海宁瞪着不做声的老师,“这是人身攻击。”
  “你妈跟野男人跑了。”
  “群,闭嘴。”海宁生气了,伸手要捂住群的嘴。
  “你是个杀人犯,你杀了你爸爸,因为你爸爸妈妈都不要你……”
  群被捂住嘴巴还在机械地发音。
  “是谁?”海宁怒吼道,松开了群。
  “曾伟。”群还是一样的声音说。
  “我要去揍他一顿。”海宁说着箍起了袖子,大步往外走。老师见状忙一把拖住他。
  “郑先生,您也控制一下情绪……”老师吓得脸色发白,“您不能打曾伟同学,他是校长的儿子啊。”
  “校长的儿子就可以侮辱别人吗?”海宁挥开老师瘦弱的手臂。
  “可是事情闹大了大家都不好下台啊。”老师不死心地拖住他,“他们都只有半年多就毕业了,您也不想在他们的档案里有处分记录吧?他父亲毕竟是校长,您不能……”
  “你是说他爹会对群不利?”海宁怒目而视。
  “并非那样,只是……”老师支支吾吾。
  “小群,”海宁拉起群的手,“我们走。”
  海宁说了这句话就让群从定王中学退学了,他不稀罕这种地方的教育,就算它是所百年名校,也到了衰败的时节了。海宁没再让群上学,把他送到补习画室,河西鱼龙混杂的地方学画画。那里不会有人认识他。
  画室的师徒式教学的地方,要求很严,群的进步也很快。画室的老师颇看中群,说他是考美院的料子。海宁只是笑笑,他们母子走的竟然是同一条路。只是结果如何,还真没有人能够断言。
  不久群所在的画室进行考前集训,群也搬到画室租的宿舍去住了。海宁讨厌房子空着,像玲出走的那个早上。他也搬到公司里,在办公室里住。群每个星期天晚上回来住一天,海宁也就在星期天打扫家里卫生、做饭、等着群,就好像他还住这里一样。只是这样他隐隐约约觉得,家不存在了。
  就是某一个星期天的夜晚,海宁接到一个陌生的越洋电话,对方自称是玲的律师。
  “您的前妻今早在旧金山的唐人街去世了,所以您得来照顾您的女儿。”
  海宁听着律师罗哩八嗦的法律条文,在脑海里回忆女儿粉嫩的小脸蛋,回忆她水汪汪的爱哭眼睛,回忆她卷卷的细软头发。他似乎感觉到她在他怀里时的温暖和重量,她睡着时的梦呓。海宁发现自己想她已经想疯了。
  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本能一般的力量。等海宁清醒过来时,他已经身在飞往纽约的航班上。这期间他忘记了,忘记了睡在他床上的群,忘记了如他的儿子一般的群。因为群,并非他真正的儿子。
  他不知道群在夜晚因为寒冷而哭泣。群找不到海宁,只能傻傻呆着,不吃也不喝。等海宁的律师找到他时,群已经奄奄一息。在医院救治后,一度出现厌食症,吃什么吐什么,只能每天吊一瓶葡萄糖。群不知道自己在医院里躺了多久,出院也依然不甚清醒,整天浑浑噩噩。
  那一年高考时太阳很毒,话说回来又有哪一年高考时不是这种天气?现场有几个考生受不了压力晕倒休克的,群用呆滞的目光目送急救人员进出,手里已经停笔了。
  群当然没进美术学院,群的专业是半路出家,考试是临阵磨枪。夏天即将结束时,群进了一所二流工科学院的设计专业。在这里群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生活。有缺乏女性的枯燥无味,有带各地口音的普通话,嚣张的本地佬,吵人的广播。群还第一次有了朋友,同一个中学的另一校区毕业的丹。他和他的青梅竹马的朋友左知都是群的同学,这两人虽说奇怪了一点,但是好人没错。
  群有时还会发呆。从紧闭的窗户窥探天空的颜色,已经改变了。环境污染,厄尔尼诺 ,天空不再是一望无际的平静。在这样的天空之下,群有时会驻足于植满林木的幽径,看那阳光穿刺茂密的树冠,在他身上绘出奇异的光影。
  不是这里。
  群摇摇头,然后转过身去,继续走他的路。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哪里,他只是在找寻,找寻一条希望之路。
  夏之坂道 寝觉无语(14)
  天还没亮时,百川就已经起床了。他洗澡,刮胡子,换上上班时穿的严肃西装,坐在床边。江还在睡,昨夜的欢爱令他疲倦。踏花被紧裹着他,露出脖颈优美的线条。百川拨开挡在江眼前的短发,突然发现这样的江很美。江有着近乎完美的外表,仿佛每一寸都是经米开朗琪罗的双手雕凿出来,他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百川知道自己不仅拥有这身体,还拥有这身体的灵魂。他想替江‘盖好被子,却听得远处科大晨号的声音,于是伸手关掉闹钟震铃开关,站起身,往门口走去。他打开门,让清晨的冷风吹动他的头发,回过头,一时间不知思索着什么,然后,走出去,无声地关上门。他掀起门口的鞋毡,从口袋里掏出门钥匙,放下去,盖号写着“出入平安”的红毡,走下楼去。
  江还在睡,闹钟走到该响的时候,发出咔地一声,便再没有了动静。
  天亮了。
  百川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同江开始的,大约是江主动的,而百川属于只要合适来者不拒,所以他们便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江是百川的秘书,很能干的一个人。不可否认他的魅力的确吸引了百川。这也是百川与他同居长达三个多月的原因。他们相处不错,一切都很顺利。但百川终于决定结实这段关系,不声不响离开他。
  愧疚这种东西对百川来说是不存在的,这并不是说他现在心情好。他开着阿尔法罗密欧,去见他的酒肉朋友陵纪英。似乎纪英的堂弟刚从德国回来,有一个庆祝会。百川对这个没多大兴趣,只是想玩罢了。
  陵家还真是有钱啊,排场也很大。百川知道自己在这里会吸引多少人的目光,这是天生的。同时这里也有让他注意的人,比如那个看上去有些柔弱的未央。
  “我堂弟的死党在追未央,被他知道一定砍死你。”纪英劝道。
  “那样也不错啊。”百川露出一点笑容。
  “你是傻的吗?”纪英不知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你怎么不去找些安全点的?比方说……”
  纪英左顾右盼,想找个比方出来。
  “有了。”百川用眼神指给纪英看。那是一个从外表看不出年纪的青年,有着很黑的眼睛颜色,非要形容他的外貌的话,比较像怯生生的小动物。
  “你有没有想过改行做雷达?”纪英摸着下巴欣赏着刚刚被百川发现的新大陆。
  “哈哈。”百川摇摇手,“是你功力不行。”
  “仔细一看真是很可爱,”纪英已经想入非非,“你说我老妹找这么可爱的男朋友做什么?”
  “你老妹才几岁啊?”
  “有什么关系?”纪英笑道,“她高兴就行。”
  “我要把他弄到手。”百川眯细了眼睛。
  “吓?”纪英皱起眉,“被你玩弄还不如我自己抢过来。”
  “那就看谁出手快了?”
  “小看我,我出马的话,一个星期之内拆散他们。”
  纪英没有吹牛,他的确在一个星期之内让他的堂妹和她男朋友分手了。百川没觉得意外,他们本来就没有什么稳固的关系,分开是迟早的事,区别只在于迟还是早。百川也没有闲着,他通过公司和靖岚出版社的关系拿到了那个人 的资料,以及一个合作项目。
  群溪,原名郑群溪,毕业于一所二流大学的平面设计专业,靖岚出版社的平面设计人员。参加工作不久,很受出版社总编辑的器重,设计独具一格。百川不知道这样一个从未获过大奖提名的默默无闻的新人是如何进入靖岚的设计科,但近来靖岚的大型设计都是出自此人之手。
  群。百川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了。
  初次和群的正式见面是通过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群穿得很有礼貌,似乎还有点紧张。百川稍微试探了他一下,果然很可爱。
  根据以往的经验,百川断定追到群不会有多难。首先建立起令他不能回避的关系,再来就可以慢慢培养感情。这样的行动计划也是基于同是存在的强大情敌纪英而设立的,所以百川赶在纪英还没动手之前,先把群吃掉了。
  要说群是生手百川可不相信,但事后群的反应着实吓到了他,百川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而且群讨厌他,不知何故这令他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