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节
作者:
风雅颂 更新:2021-02-18 03:21 字数:4793
没有攀过池子,没想到看这些小家伙这么可爱,是笨得可爱!明知爬不出来,肉乎乎的小手和胖胖的鱼尾怎么可能爬得出这滑溜溜的池壁嘛,太好笑了!谢天谢地,我小时候没有做过这么笨的事!”
是啊,太笨了!而我,就是那个第一个带头爬池壁的小人鱼,虽然跟那三十一只笨鱼为好玩的目的不一样,可是,我哪会知道这三十一只笨鱼会学我?给我一道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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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安静地蜷在蛋壳里睡觉的我,被许多的说话声给吵醒了。
推开顶部的蛋盖子,我先是往阿扎比睡觉的床处望了一眼,然后,望向育婴洞洞口的方向。
紧挨着我左右和左二的琼蓝、罗布吉拉米、达利纳乌卡三只小人鱼也顶开了蛋壳盖子,往许多声音的洞口方向看去。
琼蓝的眼睛还盯着洞口,用兴奋地声音说:“主父和娘予来接我们回家了。小黑鱼,”他转过头来,叫我,“小黑鱼,我们一起去海底探险,一起去捕食,好不好?”
我斜睨了他一眼,看着明亮的洞口顶部出现了许多的人影,我还是很激动的,来的人里面,有我这一世的父母啊!他们会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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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回答琼蓝的话,但是右边的罗布吉拉米却一本正经的回话了:“琼蓝,我们太小了,不能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去海底探险或是捕食。最少要等到我们能够自由变换鱼尾了才行!”
“呜~我不要回去,回去了就不能每天见到小黑鱼了。”小土鱼达利纳乌卡上一秒还很兴奋能够看到自己的主父和娘予,下一刻想到不能每天见我,就瘪嘴巴了。
我不得不佩服一下这三只小人鱼,琼蓝跳脱可爱;罗布吉拉米老气横秋带点天真,至于小土鱼达利纳乌卡,脑袋一根筋,既是单纯,虽然我想说单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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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阿扎比抱出蛋壳,全部放进池子。
因为是自己的主父和娘予来了,所以,难得的,所有的小人鱼都很乖巧,睁着大大的眼睛与站在池边的大人们互相打量。
我是最后一个被进池子的,也因此,我收到的目光是六十四双的,他们震惊的眼神里面不只有惊讶,还有惊艳。
而我被一群闪亮的俊男美女晃花了眼,有些愣愣的。
“阿扎比,这个小家伙是我们家的吗?”
在阿扎比把我放进池子时,一头金色长发的俊男笑得很傻地问,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我的身上。
他旁边的银发美女同样如此,喜悦地呼道:“好纯好漂亮的黑色。我真厉害,居然生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黑色人鱼!”
他们的眼神太热切,太激动,我被看得都不好意思了,听到所谓的母亲,这里叫娘予的话,我黑线地想,他们怎么都不奇怪我的黑色,照说金色和银色的人鱼生出的小人鱼不是金色就是银色,怎么都变异不到黑色吧?真不知道这些人鱼的脑袋是什么构造!
“这个黑色的小家伙很懂事,我很高兴可以做他和其他小家伙的育父。”阿扎比笑着说,“其他的小家伙都很喜欢他,这三个月,他们相处得非常和谐,都没有让我觉得难带。”
“那就好。”是我主父的男人弯腰把我从池子里抱起,轻柔地抚过我的鱼尾,“你的黑是在蔚蓝大海从未出现过的,就叫达芙莱文·勒米莫卡莫·金·银·伊瑟万维毕罗斯,代表禁忌之黑!”
美女娘予在听到我的名字后,掩着嘴巴很感动的样子,其余大人也都很惊讶地看着主父。后来才知,孩子的名字里是不会镶进娘予的尾色,而我的名字里面,那个“银”代表我的娘予是一条银色人鱼。
很快,我知道了那三只小人鱼的名字,分别是:贝鲁兰克斯·蓝·琼蓝,简称贝鲁;圣科拉·红·罗布吉拉米,简称圣;弗利夫·黄·达利纳乌卡,简称弗利。
虽说被自家的主父和娘予领回家很高兴,但是,我们三十二只小人鱼分别的时候还是有好多小人鱼落珠子了,而人气最高的我,当然是收到各种彩色的泪珠子,只是我没有回礼,因为我不但哭不出来,还差点笑场了。也因此,我的主父和娘予帮我给了奇怪的回礼。
最不舍我的是贝鲁、圣、弗利,几乎要抛弃他们的父母跟着我一起走了,直到四对父母答应让我们四个每天见面,那三只哭得眼红的小人鱼才罢体,破涕为笑。
只有我自己心里才知道,我多么为他们递给我的小小的友谊之花而感动,当然,少不了因他们三只强买强卖的举动而产生的黑线和无奈。
大哥,我会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着,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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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变回金色人鱼的主父抱在怀里,银色人鱼的娘予游在前面带路。然后,一路上能够看到各色的大小人鱼从装扮得很华丽?其实是诡异的洞里钻出来向我们打招呼。
真是好原始、好诡异的人鱼世界!如果换到陆地上来看,就是山顶洞人嘛!
他们明明能变成双腿,为什么不干脆生活在陆地上呢?不清楚蔚蓝大海的我这般胡乱揣测。
待我化尾变腿后,才知陆地只是一些大小岛屿组成,至于真正的人类,在遥远的蔚蓝之空。所以,人鱼跟人类几乎不能互通有无,也不认识陆地上的许多动植物,生存的优势没有本来生存在陆地上的动物强,而且小人鱼在化尾前都不能离开海里太久,就是成年人鱼,也不能长时间待在陆地上。
一路上,在好奇—黑线—狂汗—抽搐中轮流转换表情的我彻底被打击了,很没精神地看着主父和娘予在一个洞顶垂挂着珠子门帘的洞前停住了。
主父低头看着我,隐隐骄傲地说:“达芙,我们美丽的家到了。”
第一三一章:番外四
吴江从后面搭上正在收拾书包的墨千煜,哥俩好地把下巴抵在墨千煜的肩膀上,说:“千煜,一起走吧。”
墨千煜只是斜瞅了吴江一眼,拨开肩膀上的头,提着书包站起来,往教室的外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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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从未看过墨千煜不理人的样子,觉得作为他的好兄弟,一定要帮忙。所以,把书包往肩上一甩,追了上去。
“千煜,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啊?今天看你的脸色一整天都沉沉的。啊,我知道了,难道你终于懂得思春了?那可好啊,你这个小子总算开窍了,我们全校的女生为了千煜你这个千煜王子可以争个你死我活了。”吴江幸灾乐祸地说。
墨千煜侧头丢了一个白眼给吴江,语气不耐地说:“别胡说八道!我要是脸色沉沉,怎么都与思春沾不了边吧?我只是烦恼家里的事情!”
“什么嘛。”吴江很没劲地回了一句,看着冷着脸走到校门右公交车站停住的墨千煜,忍不住心底的好奇和担忧,问:“千煜,难道是你的父母……?”
墨千煜的眼睛只是盯着马路的另一头,看到从校围墙那边拐出来的车头,说:“我的车到了,先走了。”
然后随着等同一辆车的人一起冲向缓缓停下的公车。
上了公车,墨千煜坐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往窗外还站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吴江挥了一下手,然后把书包抱进怀里,闭起眼睛睡觉。
其实他对吴江说的家里的烦恼还没有确定,那是因为他的母亲这段时间居然怀疑起了他的父亲有外遇,所以紧张兮兮的,还要拉着他这个儿子去监视父亲。
他是不知道他的母亲从哪里怀疑他的父亲有外遇,最少在他的眼里,他的父亲一直都非常地爱母亲,对母亲的话有求必应,有时他看着两个人的恩爱,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肉麻呗。
但那些是他的眼睛看到的,而在他的心里,甚至是他母亲的心里,都知道他的父亲心底有人;只是母亲不知道那个人是谁,而他知道罢了。
那个人他看过,不是当面看过,而是在他父亲的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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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千煜还记得,那时候的他才五岁,因为逃避去幼儿园上学,所以躲进了他父亲的书房。
父亲的书房不大,四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组沙发,简洁整齐。
这是他第一次进来,一进来看到这么一目了然的摆设,他还失望了一下,只因平常他的母亲都不准他进来,就是他的母亲要进书房,都要经过父亲的允许。
可也因为这样,躲在书桌下面的他暂时逃过了去幼儿园,不过,隔日还在床上的他就被他母亲挖起送到幼儿园了。
嗯,现在不是说那些的事,而是他怎么发现父亲的秘密的事。
他苟着小身体躲在书桌的下面,从他未关实的书房门缝里传进来母亲匆匆忙忙走过的声音,也听到父亲安慰母亲的声音,然后母亲被父亲哄走了,父亲推开书房门走了进来,把门关上,说:“小煜,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吧,我让你妈妈今天不送你去幼儿园了。”
他听从了父亲的话,弯腰驮背地钻出书桌下面,但还是不小心顶了头,发出很重的一声响,连中间没有上锁的抽屉都被顶得滑出一点,可见这个抽屉经常被打开。
他抱着脑袋,眼泪汪汪地抬起头看着笑得有些抽搐的父亲:“爸爸,痛。”
父亲弯腰把他抱起,拉过椅子坐下,打开被顶滑开的抽屉。
坐在父亲腿上的他看到抽屉里只有两张相片。
父亲拿出其中一张,上面的两个人,高的拥着矮的,不过两个人穿得很奇怪,高个的那个人很像父亲,而矮个的人不认识。
“爸爸,他们是谁?这个人有点像爸爸,那这个好看极了的哥哥是谁啊?”他软软地问。
“嗯,小煜很厉害呀,一下就看出这个人是爸爸。至于这个好看极了的哥哥呀,你应该叫他叔叔,他是爸爸的弟弟。这相片还是爸爸和你叔叔去参加动漫嘉年华拍下的。”
才五岁的他听不懂父亲话里的情绪,后来渐渐大了,他就知道了,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思念和无法自拔的沉溺。
因为他爱上了这个相片中的叔叔!在看第二张相片的第一眼后。
只是当时小小的他不明白那是爱,在看到父亲拿出第二张相片给他看时,相片中人那抹甜美又无邪的笑容,他的心刺痛了一下,像是被小花园里妈妈种的玫瑰花刺蜇了一下的感觉,麻麻的痛,如果不是冒出一滴艳红的血,那道伤口细小到肉眼看不到。
他还来不及想自己只是看着相片中叔叔的笑容,怎么心脏会有被蜇的感觉,父亲淡淡地声音在他的头顶说着:“这张相片,是爸爸的一个好朋友偷拍的,被我抢来了。那个时候,爸爸因为不好的情绪,而伤害了他,可是他还是原谅了我,只不过爸爸再没有勇气待在他的身边,说保护他!”
“那叔叔现在在哪里?我们把他叫回来就好啊。我好喜欢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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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笑得苦涩,说:“小煜真是小笨蛋,你叔叔啊。”然后父亲转过头看着窗外,“在我离开的那一天起,我就再没有关注过他了,因为我害怕吧。不过,我知道,小玉他一定很幸福的。”
“嗯,小煜很幸福。”他回头点点头,肯定地对父亲说,父亲微愣了一下,笑了。
“那小煜要记住,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秘密,不可以让你妈妈知道哦。”
“好,小煜会记住的。”
到他十七岁见到叔叔的真人后,他才知道,父亲嘴中的[小玉]不是他的[小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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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千煜在公车报站声中,收回了飘到从前的神思,睁开眼睛,耙了耙头发,从公车上下来,现在,他最优先要解决的事情是,该怎么跟父亲说,接下来的每个晚上,都去店里帮忙,实则是受母亲之命去监视。
他虽然长得高大帅气,但到底还是未成年,所以,要想去到父亲的酒吧帮忙,还得费去一番口舌,谁都知道,他的父亲在这一点上特别严厉,说他不到成年就不得晚上去什么酒吧,要是成年了,会拿成年人的态度对他,不会再限制他什么。这一点,他的母亲也很同意父亲,所以,长到十七岁了,酒吧是什么样他一点都不清楚,哪怕自己的父亲就开了一家生意不错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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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千煜躲藏在一间装修得很有风格的、叫千醉酒吧门侧的邮筒后面。此时还不到最热闹的时段,门口进去的客人很少,但是每一个进去的人,都会掏出身份证递给开门的人检查。
黑千煜暗啐了一声,他的父亲,太固执了!人人十六岁就领身份证了,为什么非得十八岁过了才能进去啊?这不是阻客吗?亏得那些客人不恼,还乖乖掏证。
反过来一想,他的父亲这么做是对的,那是一种对社会负责的表现。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总是不知道酒的厉害,因好奇或受诱惑而喝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