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节
作者:
老是不进球 更新:2024-11-16 11:36 字数:4922
这是小诺的论调吗?孩子的话你也信?如此说来,没带这个的,都不是男人?!匪夷所思!
我摆弄着玩具枪,左看右看,不错,工艺还挺精湛,可以乱真了。
“秦哥,我的枪法很好!想当年……”
“47环!”
“嘿嘿,秦哥,是不是很崇拜我?”
“不崇拜!这不是你玩的东西!”手里的玩具枪被他夺走。
“太神秘了!秦哥,怎么操作的呢?说说嘛!要报关吗?我可是有进出口工作经验的……”
“当然。报关单上还要明确品名,产地,用途!”
“……”我闭嘴,再傻也能听出他在讽刺我。
“秦哥,你是个眼拙的管理者,你真不该把我炒掉!”我感叹着,“没准我会是你们的中流砥柱。”
“我真庆幸你不是我们的中流砥柱!”他在我耳边半是玩笑半认真地说。
“为什么?我做的不好吗?”我侧过脸质问。
“好。正因如此。”
“冤枉啊……你什么时候知道我进公司的?”
“第三天。”
“唉……怀才不遇,明珠投暗,唉!”
他的手越来越不安分,我假装淡定:“秦哥,你当时是在哪里给我寄的那个快递?”我问得有些突兀,没考虑他是否明白我的问题。
“Russia。”看来,有些事情,他记得比我清楚,否则不会脱口而出。
“啊……在那儿做什么?”我继续问,难怪那信封上的字我都不认识。
“善后。”
“那你为什么回来?陆亚不是让你别回来吗?”
“……”他歪头看我,浅笑不语。
我却感到鼻子在一点一点酸起来。屋子里忽然寂静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说:“别胡思乱想了,嗯,都是过去了。”说完便埋头于我的颈窝,唇舌辗转不停,接着,呼吸似乎也变得急促起来:“上床,还是下楼?”
落差这么大?
被他撩拨得有些凌乱,我差点说错话,好在彻底凌乱之前,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下楼。
那件白色羊绒大衣是没法穿了,我追悔莫及。正怏怏不乐,他把他的大衣披在我身上,“这下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他颇为得意地把我搂得紧紧的。临出电梯时,他说“要是别人问起,我就说我太太身体虚弱……”“要是别人问原因,我就说……”他收起戏弄的笑容,皱着眉,不再说话,我才松开手。
楼下,白色的宝马车旁,我默默地看着,表面一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强大胸怀,心里却郁闷透顶。不用这么快吧?严格来讲我还不是你老婆,待遇怎么就直线下降了!
“别小看它!比你的那辆好得多!上得了高速,爬得了山坡,过得了田埂,渉得了水泊!”他伸手拉开驾驶位置的车门,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么容易就被人洞穿了,而且还是以一个不识货的身份被洞穿的。
多说无益,欲盖弥彰,沉默是金。
抱住方向盘,我有些手抖,从学会开车那天起,我就没再摸过别的车,快十年了,我只开过一辆车。真感人,太专情了!
“要不你开吧,秦哥。这段路车多人多,我怕开不好!”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我们还是上床吧!”他把胳膊搭在我的靠背上,表情不详。
“那我试试吧!”我迅速发动车子。
车子开起来还不错,不枉某人的一番吹捧。见我基本进入状态,逐渐得心应手,他伸手打开车载音乐,里面只有一首歌:
Everytime I leave to head out on the road
I wanna take you with me to save me from the cold
No matter where I go wrong
You'll be there to turn it into right
I will love you every moment of my life
……
我有些感动。这首歌,第一次听,是在花店附近的一个叫做Gothic的理发店门口。一如它的名字,那家理发店,无论是装饰格调,还是理发师们的艺术风格,都很Gothic,前去理发的都是一些前卫的年轻人,常常顶着一头怪异的头发从里面出来。平日店里放的音乐也尽是哥特式的,Nightwish的歌比较多。不知何故,那天Gothic突然改变曲风,我恰巧经过,瞬时间,听得我泪雨滂沱,想都没想,便冲进人家店里去。其实,我只是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结果被人家误认为我要理发,最后我屈从于人家的热情,很忐忑地坐在镜子前,身边的理发师顶一脑袋灰白色的头发,化着幽灵一般的黑眼圈,灵活的剪刀在我头上翻飞。完了,我暗自叫苦,我的头发,肯定也Gothic了!结果却出人意料,头发剪得中规中矩……理发师说这个发型更适合我。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这首歌是我的手机铃声和彩铃;是我电脑里永恒的金曲,常常单曲循环一整天;是我花店里的主打音乐,如有音乐,第一首便是它。多少年了,许许多多的东西都变了,而这首歌,在我的心里从没变过,只因为喜欢,喜欢到骨子里。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秦哥,当然也知道……所以,新车的首个工程不是添件饰品或实用品,而是一首歌……
作者有话要说:
☆、天作之合
我们的婚礼是在年后举行的,简单而热闹。
其实,我并不想要什么婚礼,但秦哥态度坚决,我也没有阻挠。
我明白,从他回来的那天起,他一直在试图补偿什么。可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补偿得了的物质形式,却补偿不了那段流失的光阴,以及那光阴带走的种种。
这些我明白,秦哥肯定比我更明白,既然如此,他还要坚持去做,那就由他去吧!
婚礼那天,来了好多秦哥的朋友,有新知有故交,这也令我有些不解,一个人脱离群众六年,回来时,身份地位俱变,这茶还没凉。是保温效果好,还是凉水再沸?话说,这么多人,却没几个我的朋友或熟识,这足以说明人的社交能力有多重要。当然,这次,主要原因在于我。宋学长很早就打过招呼,我不得不邀请他,小茜和新晋男友畅游塞舌尔群岛去了,留在K市的,我只请了雅儿,宝庆,还有几个生意上认识的,比较谈得来的姐妹,最后算算还不足一桌。
秦时。我见过的最神奇的新郎,西装里面藏个微型无线对讲机,搞的跟特工似的,操控全局,那个词叫什么来着?亲历亲为,对,亲历亲为。此外,还有十来个人,都带着那个设备,听他指挥,帮着他忙里忙外。据我目测分析,这些人都是他比较亲近的朋友,从他们谈话方式中就能发现。
“锦儿,你确定不再有别人来?”他低声询问。
左手搂着我一直没有放开,走到哪里都这一个姿势,宣示主权一样。剩下的那只手,客来握手,无客休息。
“确定,就这些。”我信誓旦旦。
该问题我已经回答N遍了,而每次收到答复,他都用一种形似幽怨的眼神质疑:我就那么见不得人吗?!
其实是我不好意思见人,儿子都那么大了……那不,小人儿穿着和爸爸一模一样的西装,顶着一模一样的发型,正陪着一个相当帅的老绅士和一个相当热辣的金发美女侃侃而谈。而且,小西装里面也配备了同样的通讯设备……
末了,还是出现了一个小纰漏,母校K大的朱校长来了,这不奇怪,是秦哥邀请的贵客。可是,一同到来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黎昀,另一位,不用说,挽着胳膊来的,定是他太太无疑,一个豁达干练的女人,举手投足大方利落,黎昀的父母很有眼光,只是年龄好像比黎昀要大一些。
我的手心微微地变热,然后微微地变湿……我没有通知他呀!这不是打自己耳光吗?
偷偷睨一眼秦哥,不巧,他以一种正寻衅滋事的眼神死盯着我,目光早已不再幽怨。
然后,我在自己的婚礼上,惨遭三位来客无情的痛批谴责。
黎昀,不是我不想邀请你,实在是……那个新郎官……他不太喜欢你。可这话又不能说,只好憋在肚子里!唯一欣慰的是,被人批判之后,秦哥看我的眼神似乎较之前友好了不少。婚礼上,黎昀始终保持着热情大方,言笑自如,风度翩翩。相比之下,某主人对待人家客人,就略显吝啬了,那神情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不冷不热。
婚礼之后的第三天,那对漂洋过海远道而来的家长就要启程去香港,购物。他们是在婚礼前一周到的,刚刚到达,便分别去祭奠了我妈妈和秦哥的妈妈,时间安排得很紧,弄得跟赶场似的,连倒时差的机会都没留,jet lag一时间成了家里的高频词汇。
关于他们参加婚礼的事,秦哥很早就跟我说了,按说,心里准备做的已经相当充分。可是,见面时,我还是不大不小地糗了一把。
其实,也不能怪我,本来我已经准备好台词了,谁成想,秦哥那个热辣的“妈妈”一见到“儿子”就热情似火地抱住,左右一通乱亲。罢了,还一嗔一笑地说:真没想到,你现在的样子更迷人,要是让我早几年见到你,我就不会爱上你爸爸了。
我当即被雷击,站在原地,眼冒金星,大脑进入短路状态。
直到手心被人狠狠地掐了一下,我才如梦惊醒,显然,我错过了某个环节……不然,我怎么会被围观?
面前站着的老头,五官端正,气宇不凡,炯炯有神的双眼尽含微笑,想当年必定是帅哥一枚,不,当下也是,老帅哥。旁边的金发美女,个子很高,身材保持的非常好,漂亮的欧式面孔上着一层浓艳的妆,只有如此近距离才能发现,原来她的脸上也是有皱纹的,原来她也是一把年纪了,只是远远的,你根本想象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这个妈妈的确——热辣!由内到外。
然后,手心又被掐了一下,搞不清状况,我有些局促不安。
“按规则,锦儿是不是应该叫我一声爸爸?”秦爸爸当时是微笑着的,声音浑厚有力却不失和蔼。
啊,啊……应该,的确应该……按规则?!网游吗?秦爸爸好可爱!
爸爸,爸爸?我尴尬地张了张嘴,没发出任何声响。有多少年没呼唤过爸爸了?之于我,爸爸是什么?爸爸……好陌生的称呼……
第三次,我的手心,又被掐了。
“爸,爸,爸爸……”话一出口,吓我自己一跳。结巴也就算了,声音怎么还抖起来了?不对,手也在抖,而且是湿冷的,若不是被人紧紧地,暖暖地攥着,我的形象一定会顷刻尽毁。
老帅哥心满意足地笑了。
趁热打铁,我赶紧冲着旁边的美女,叫了一声“妈妈”,也不知道能不能听得懂,应该能懂,全世界的“妈妈”发音都差不多。
“叫我Angela好了,‘妈妈’会让我变老的。”她一直讲英文,obviously,她不会中文,尽管有个中国丈夫。我也想起来,秦哥好像就叫她Angela。她和我拥抱,热度显然不及对某人。
临行前一晚,我找Angela聊天。
婚礼虽说简单,仍然是忙碌人的,几天来,也没有机会坐下来好好的说说话,人家马上要走了,出于礼貌也得陪陪不是?再说,婆媳关系本来就难处理……
小诺拉着爷爷在自己的房间玩,秦哥在洗澡,我只好单枪匹马去陪婆婆了,端着精心沏的两杯茶。
我的英文聊天是没问题的,想当年那也是悬梁刺股,好一番刻苦,这些年看电影,看小说,看报,不断地“温习”,总算没荒废。她很健谈,没让聊天有冷场的机会,简言之,聊得很愉快。
期间,她神秘兮兮地从行李箱拿出一只细细长长的小瓶子,玻璃的,上面还系着一条白色缎带,打着蝴蝶结。
“这是Laura让我带给时的。”她称她的儿子为“时”,实际上,听起来更像“席”。
虽然这么叫听起来很别扭,但无可奈何。都说了,婆媳关系难处!看吧,这已经露出端倪了。
美国人都这么小气吗?送人礼物就这水准?还来只空瓶,这也太抽象了,好歹里面也装点东西啊……
我只觉得有些怪怪的,但还是很客气地说了声:谢谢。也不知道这谢字是对她说的,还是对瓶子的主人说的。
“你们的父亲不让我把它带来,说是会让你们闹矛盾,可是我已经答应Laura了,如果不这样做,我会难安的。”Angela抚着胸口认真地说。
好诚实的洋婆婆。看来,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瓶子,虽然它长得极其普通,这是只有故事的瓶子。
我轻轻地笑了笑,静静地等着Angela的故事。
“你知道Laura吗?”Angela问似乎在权衡什么。
“not too much。” 其实我一无所知,连秦哥我都没弄明白,怎么可能清楚一个什么Laura。不过说话要有技巧,不然,你就真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