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作者:雨霖铃      更新:2024-11-16 11:36      字数:4768
  「总之,我跟耘禾会很好很好的,您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只要她没被你的毒舌吓跑,也没有常常被你堵住话,堵得都快心脏病,那我绝对相信你们会一辈子过得很好。」楼母瞪他一眼,「记住啊,你是大男人,别总是不让人,对女孩子要绅士一点,耘禾再像丰禾,到底仍是个女人,心思敏感多了,很容易受伤的。」
  「……妈,你想太多了。」楼然这才想想,丰禾现在是女人,穿着虽然少有裙装,但外表确实是百分之百的女人了,但她的心态却不是,一直是原来的那样,至少,就没有老妈口中说的,女人专有的心思敏感容易受伤什么的……
  「是你想太少了。」楼母感叹道:「小然啊,其实当年我看着你跟丰禾那样要好,心中总遗憾的想着,如果丰禾是女孩子就好了,那你们绝对是天生一对,我这辈子就没见过你主动对谁好的,还好成那样。」唉。
  「是啊,我也不知道我会对一个人那样好。」楼然也不是不感叹的。
  「我更常常在想……如果丰禾的病好了,或许你就给我跑去当同性恋了。」
  「……如果真的跑去了呢?」楼然再次拜倒在母亲神准的直觉里。
  楼母目光复杂的偏头看着儿子,从儿子认真的眼神中看到必然的答案。轻道:「真是那样,也就只好那样了,身为一个母亲,总是希望儿子过得快乐的,即使你无法满足我儿孙满堂的愿望……可惜,没有如果。」
  「妈,你会看到儿孙满堂的。」楼然慎重承诺,搂着母亲的肩,往屋子的方向走回去,「您现在再清心逍遥一两年吧!等我跟耘禾有孩子了,您可要回来帮我带喽。」
  「哎,那是当然要的。」这话题她很爱,立即眉开眼笑起来。
  在进屋之前,还是有点不放心的交代道:「小然,结婚之后,就别再想起丰禾了,好好过日子吧。」
  「我发誓,这辈子绝不再想了。」
  当然不用想,因为人就在他身边,这辈子都在,再也无须担心一边心碎一边想念着了,他发誓,这辈子再不受这样的哭了,曲耘禾允了他的。
  她允了,就会做到。
  (之四?扫墓)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你说,扫着自己的墓,是怎么个断魂法?」
  曲耘禾站在墓碑前,看着自己曾经的名字被铭刻在上头、曾经的身体骨灰被埋在墓里头,心中真是百味陈杂,这种两两相望的感觉,真是太奇特了的说……
  「我正想问你感想呢,没想到你倒是先问我了。」遗照惯例,把满篮子的七里香撒匀在黑色大理石墓地上,才走回她身边,一同望着丰禾的名字。
  今年的清明节是四月四日,也就是昨天,楼氏宗亲共聚在这私家山区墓地大祭,而今天,四月五日,是属于丰禾一人的清明节,向来不与楼家列祖列宗共享祭祀,即使葬他的地方就在楼氏的地盘上。
  「当年我虽然在遗嘱上写着由你全权办理我的后事,不让我父母插手,但我真的不认为我父母有那么好摆平,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还记得自己病入膏肓那会儿,父母没次分别来看他时,都企图要他改变主意,说什么落叶归根的,哪有让外人插手的余地,总是吵得他头痛欲裂,直到被赶来的楼然轰走才算完。
  楼然哼一声,才道:「他们两位老人家,一个要带你去印尼,说在那边买了私家墓地,把祖宗都迁过去了,地方大风水又好,还是什么龙穴来着,比我楼家这块犄角地好上千倍不止,说你葬在那儿,下辈子一定贵不可言,切!印尼能有什么风水宝地,还龙穴呢!那他们一堆天灾人祸金融危机以及华人大屠杀的,又是怎么回事?」冷笑声,接着道:「另一个说要带你到加拿大,说那边风景好,又有她可以相伴,我问那位老太太说,人活着时你就丢他一个人在台湾讨生活了,也没想过一个儿童需要大人相伴,怎么人死了,你就有空说要相伴了?」
  「这么毒舌,当时你一定气坏了。」她搂住他腰道。
  「没气坏,就只是实话实说,倒是他们脸色都不太好。」耸肩。
  「你干了什么好事气坏他们?」曲耘禾很了解纯粹的毒舌并不能真的气坏他父母,他们可都是很坚心如铁的人呢。
  「当他们得知你已经病故,赶来台湾时,我已经将你的法事做完、身体烧成骨灰、葬进这儿了。」
  「……我猜,病故通知是你发送给他们的吧?」
  「当然是我,还能有谁?」
  「……而那两份送向印尼与加拿大的通知函,大概是托了海运吧?」
  楼然很扼腕的哎呀一声:「我该想到用海运的,等他们收到都一个月之后了,那我就可以把你的法事做得更华丽盛大一点,真可惜,平信邮寄国外还是送得太快了。」
  懒得理他的杰作,总之三方斗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楼然赢了,她一点也不意外是这个结果,不管过程有多么艰辛。
  楼然当然也没兴趣多说那些不相干又不愉快的事,指着丰禾墓边的一块空地道:「这里,曾经是我留给我自己的墓地,而现在,它变成我们两人的了,对这里的风景,还满意吗?」
  曲耘禾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最后停顿在海的方向,这里是台湾的东北角,可以远眺太平洋的波光,白天有旭日东升的朝气蓬勃,夜晚则有海上生明月的婉约意境,真是再美好不过了。
  「山光水色,日出月升,这大概是我们这辈子住过的,最好的地段了。」
  「因为最好,所以用来长眠。」
  「哎,墓旁有挚友,同穴有爱人,你这也算是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啦。」她笑盈盈的看着他,一脸恭喜的样子。
  楼然拿额头轻撞她一下。「彼此彼此,同喜同喜。」
  两人闲笑完,接着就做起扫墓流程,曲耘禾不懂这些,都随着楼然做,忙完一切后,他们一同盘腿坐在墓碑前的大理石明堂上,将带来的酒放在碑台上,由于酒水祭品都是楼然准备的,所以曲耘禾现在才看清带来的是什么酒——
  「台啤凤梨啤酒?」曲耘禾扬眉,「上回我说挺好喝,还被你笑说这叫果汁,不叫酒,怎么买来拜我啦?」
  「当然是因为今年忘了准备加拿大冰酒。」往年他都带一瓶加拿大冰酒过来,因为那是丰禾生前唯一喝过的酒。
  「少来,你以为我没发现地下室的酒窖存了好几瓶!」
  「你现在不能喝有太多酒精含量的饮品,既然喜欢这种没什么酒精的果汁啤酒,那以后馋酒了,正好喝这个。」
  「你陪我喝?」
  「当然,不管什么,我都奉陪。」楼然理所当然的说完,便将三瓶啤酒都打开,一瓶供了丰禾,一瓶交给曲耘禾,两人同时仰头喝了一大口,清甜的酒液与细致的泡沫一路从嘴里清凉到肚子里,霎时暑气全消,全身都舒服起来了。
  楼然将她搂过来,把酒朝着丰禾的墓碑道:「敬过去。」
  曲耘禾也跟着照做,将啤酒高举:「敬过去。」
  接着,不约而同,两人将手里的啤酒瓶互相轻碰了下,同时发声,说出一样的话,「敬现在。」
  「那,未来呢?」曲耘禾目光扫向那块墓地预定地。
  楼然额头抵着她的,很有想象力的笑道:「你问我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吗?当然就是,儿孙们在我们的墓前一边扫墓一边很文艺的念都会乡愁啦!」
  ——儿孙在外头,阿公阿嬷在里头……
  很美好的未来,不是?
  ——全书完
  后记(一)  基情四射
  于是,我写了一本耽美……
  在完成这本书之后,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在开完之时,我只是觉得「男变女」这个题材很有趣,之前稍稍写过一点,却一直觉得意犹未尽,总想再开一本来把一些想法给阐述得更完整,于是就有了这一本,真的,完全没有想到,连我自己都觉得写了一本耽美,而不像言情。
  爱情与友情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它的界线可以有多模糊?以致于模糊到暧昧?
  我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久到差不多都要遗忘掉的中学时光里,那个年代流行男女分班,男性这种生物像是只存在于银河系之外,与女生们的世界完全不相干,于是,班里交情特别好的女孩们,也不称什么结拜姐妹了,直接「老公」、「老婆」的嚷嚷开来,还以交情的亲密度区分「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之类的排行,而往往姐妹淘里最有人气或最有服务精神的那一个,便顺理成章当了「老公」。
  在没有男性的世界里,女性们将友情以爱情扮演,还煞有其事的把上课偷传的纸条戏称为情书,在虚拟的角色里自得其乐,这些种种,算是在那段青涩且压抑的惨淡岁月里,唯一能轻松点的乐事。
  同性的友谊里,也有着复杂的纠葛啊!谁跟谁比较要好?价格已说了什么悄悄话,丙没听到,也没有被随后告知,便不由得耿耿于怀了,觉得被排挤了,或者被说了小话了,所以甲乙两人才没对她说……
  而其实,甲可能只是在跟乙说「借我一支笔」或「等会一起上厕所」之类的小事,这种话,完全没有通传姐妹淘的必要——虽然她们两人是凑到耳边说的,令旁人看了,感觉像是在耳语什么惊天机密似的。
  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每天每天总有一些类似的事件上演,谁跟谁说了什么不跟她说,其他都一起去福利社了,为什么独独落下她没叫一声?种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轮着播映上一次……
  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恩恩怨怨的,此起彼落,没完没了。
  当时我瞧着班上那几个小圈子各自上演的爱恨情仇,虽然年轻识浅,搞不懂是怎么一回事,却也瞧得很起劲,拿着小本子不时记下一些心得感想,还不由得感叹到:八点档连续剧不过如此了。
  那时我心中其实就已经产生一种疑问了,友情与爱情这两种东西,好像是可以混为一谈的啊……
  在一群朋友圈里,有人情分浓,有人情分浅,有人会因为这样而很得意或介意,尤其,如果那群朋友里有个极其出色的领袖人物——比如成绩优秀的,比如长得特别好看(帅气)的,比如有某种特长被师长倚重的,都会让群里其他人竞争不已,企图成为那人的「最好朋友」,「大老婆」,甚至「唯一老婆」,当然,争风吃醋是有,大打出手却从没见过。
  也不知道我的人生观有没有在那里就被导向歪路,总之,我后来一直认为情到深时无差别——不分友情亲情爱情……
  父母对子女里的某一个特别疼爱,但那一个并不是你,你介不介意?
  好友对有一个朋友完全的无话不谈,常常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你吃不吃醋?
  而这好处费,跟谈恋爱时,对另一半产生的独占欲像不像?
  总之,我觉得蛮像的。
  再说回耽美吧。
  我承认我没有写出一本正常耽美的本事。
  话说,这类的文,我也看了不少,常常越看越疑惑,绝大部分看起来,都觉得那根本只是披着耽美皮的言情文,后来有人告诉我,若想看真正像样的同性恋文字,就去找「同志」类,而非「耽美」类,当然,同志文字不是没看过,但那类往往太过写实,看起来不舒服也不迷人,委实不是我们这种满脑子梦幻泡沫的人承受得起的。
  对耽美这类文体还有太多疑惑,所以从来没有打算涉入,写了这本疑似擦边球的故事,原来也不是为了玩耽美暧昧,真的!
  写这本小说,主要的想法还是放在「死党挚友」这样的情感上,友情可以结交到多深?知己这词儿听起来竟觉得比情侣亲密,就像是半身般的存在,对友情的种种臆想,到底还是让我忍不住为之浮想连篇了……
  心动于是行动,然后,就有这本书了。
  不管你们看了会不会骂我狡猾,总之,我是圆满啦!
  如果你觉得这是一本耽美,那就是。
  如果你觉得这是一本歌颂友情之作,我同意。
  毕竟,情到深时——都是爱啊!
  以上,闪人,下本书见!
  后记(二)  2012。记。德珍
  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写这篇文,也,考虑着这样的文适不适合放在这里。
  后来想想,如今言情界都这样了,想写趁现在吧!不管是想写的小说,还是想说的话,还有什么想发表的,就发表吧!
  所以,写还是要写的,毕竟,心中那股散不去的淡淡惆怅,引发了许多的感慨,总想伤春悲秋的抒发一下,虽然像是在无病呻吟,也确实挺矫情的,不过人到中年,谁不挟着更年期的威名,趁机撒泼作怪一番呢?反正大家都该体谅的。
  在这个号称世界末日的二O一二年,由于还没过完,所以全地球人的生命会不会真的在这一年终结?就只能等到十二月最后一天、最后一刻来确认了,大家耐心等着吧!别急,但现在,它是还没来的。
  世界末日还没来,德珍却早预言先一步走了。
  德珍啊……
  有着比我年轻的生命。
  有着比我耀眼的性情。
  更有着比我热情的事业心,如果给她足够的健康与时间,她会画尽全世界!
  她有一双好眼睛,又大又充满生气,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