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淘气      更新:2024-11-16 11:34      字数:4799
  “家里突然多了一具尸体,鲜血淋淋的,屋主想必不太好受。”高大成沉思半晌:“对了,屋主现在人在哪里?”
  “在主卧室。现在应该还在做笔录。”
  “可不可以帮个忙?”高大成的眼神变得有点奇妙,“先把他带到客厅去问话,我想去主卧室看个东西。”
  “好啊。”付德民没问什么,耸耸肩同意了。
  两人走进客厅,付德民一个人进了客厅右方的主卧房,不一会儿和一名警员一起出来。跟在他们身后的,是一个看起来不到四十岁的男人,中等身才,大约有一百六十几公分,带了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的衬衫有些皱旧,脸色相当沉郁。他抬头望了高大成一眼,对这个穿着和一般警察不同的来人有点疑惑。
  “这位是法医,”付德民简短介绍。“屋主,许伟敦。”
  高大成点头致意。
  随即,许伟敦被带到客厅,与高大成擦肩而过。趁着许伟敦做在沙发椅上与付德民继续交谈的时候,高大成则选了一个许伟敦视角的死角处,溜进了主卧室。
  一分钟后,高大成从卧室里出来。付德民立刻台高了声音问:“怎样了,高医师?”
  高大成走到沙发椅前,将食指竖在嘴唇上,示意付德民暂时先别问问题。他转过头来对许伟敦说:“许先生,我可以问个问题吗?你结婚了没有?”
  “唔……一年前,我曾经离过婚。”许伟敦从沙发椅背转头过来回答。
  “你的意思是……现在是单身吗?”
  “是的。”许伟敦点头道。
  高大成微笑,说:“我看到卧室里有一把小提琴,非常精致,非常漂亮。”
  许伟敦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愠怒,他显然很意外高大成的擅闯——既然是法医,不就应该乖乖待在尸体旁边吗?但他还是立刻恢复了温文尔雅的模样,颌首道:“是的,我是一个小提琴老师!”
  “哦,原来如此。那么,懂音乐的人,通常都很受女孩子欢迎。”高大成打趣道。
  “还好。”许伟敦面带微笑,却又略带戒备。
  “那么,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有。”许伟敦答道,但他显然有些不太高兴,于是回敬道,“怎么,你是在讯问我吗?”
  “哦,不是,不是,我只是询问,而不是讯问。”高大成摆摆手,“真是不好意思,打断你们的笔录。我没问题了。”
  见高大成好像准备要走了,付德民赶紧从背后凑过来小声地问:“高医师,你在卧室里看到什么?”
  “我看到一把小提琴。”
  “我也看到了。还有呢?”付德民想知道更多的情况。
  “我查了一下衣柜里头,找到了一些女性的贴身衣物。”高大成答道。
  “我听出来了。”付德民狐疑地说:“可是,那又怎么样?”
  高大成的声调开始变得犀利。“刚刚我在验尸的时候,发现死者所穿的胸罩非常名贵……要说是性感内衣也未尝不可。而且,死者喷了香水,整体的感觉很像是约会的打扮。”
  “嗯。高医师,你的意思是……”
  “所以——我怀疑,许伟敦认识死者。说不定,死者曾经是他的情人。”
  高大成的眼里闪出了熠熠的光芒,而付德民警官也若有所思地站在门边,握紧了拳头。
  本书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重返刑案现场
  作者:既 晴 高大成
  验尸征象
  有人说,音乐是上天独厚人类的礼物,是少数几样人类可以只是为了“乐趣”而做的事。世界上只有人类会以想象力来创造音乐。尽管只是一种乐趣,但科学家还是认为,音乐对生物演化的功能,必然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因为,就连寻常的禽畜,都会对音乐有所反应
  研究发现,音乐可能就像语言一样,其实是一种沟通的方式。
  另外有一种说法——女人是听觉的动物。不,其实人都是听觉的动物,只是女人特别重视分享的感觉。这也许来自于性别差异,也许来自于社会的潜移默化。由于重视分享,所以沟通对女人而言,可说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
  音乐之于女人,恐怕比之于男人重要得多。
  所以,我们常在八卦报纸杂志上看到,无数女歌迷为了男歌手而疯狂,甚至不惜送上自己的身体,只为博偶像一笑。而在主流报纸上的几次年度最热门人物评选里,男歌星的上榜数量也远远高于社会活动家,而且超过的投票数也并非是一个小数字。
  这说明了,男人一旦与音乐牵扯到一起,无疑是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品位与地位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提升这个男人的魅力,为他赢得美人归。
  而许伟敦是个小提琴老师。他曾经离过婚,现在也交了女朋友。可以说,他现在已经充满了男性的魅力——谈吐温文尔雅,对音乐的鉴赏绝不缺乏独特的品位。这样的男人要是得不到女人的青睐,反倒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高大成会怀疑许伟敦认识这名死者的原因。
  那个死在许伟敦家里的神秘女人,曾经打扮得非常妖艳。若单纯是为了重要场合而刻意打扮,这并不是难以理解的。但是这个女人连内衣都选择了华丽性感的样式,那案件就很可能掺杂了情欲的元素。也许这很可能就是“女为悦己者容”的证据。
  除去尸体的衣服,可以发现,除了织工细致、装饰贵气的胸罩,女死者还穿有成套的镂空蕾丝丁字裤。丁字裤这东西,常常都与日本工业色情录影带联系到一起来。对于女性来说,丁字裤穿上去并不见得有多么舒服。女性之所以会穿这样的内裤,据报纸与网路上的问卷调查,穿丁字裤的女性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为了给自己的性伴侣观赏。丁字裤是件奇异的服饰,小到不能再小的布片,再加上一根细得不能再细的绳索,露出能露的所有肉体,只能说,其催情的作用远远甚于原本御寒遮体的功能。
  而这个女死者身上却穿着丁字裤,是否也暗示了她闯入许伟敦的公寓,动机会与男女关系相涉呢?也许这个女人到许伟敦家里来,就是为了与他共度巫山,享受床弟之欢。
  然而,高大成心中即使出现了疑惑,却没有办法进一步侦讯许伟敦。因为没有实际的证据,就不可能突破他的心防。钥匙跟证件,或许还有她的手提包,一定被许伟敦事先丢弃或藏匿了,为的就是掩盖两人相识的关系。但是,无奈的是,这些都是出于合理的假设与推理,并没有切实的证据。
  没有证据,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一定要想办法先找到他们相识的证据。
  而现在唯一的证据,是解剖台上这具曾经十分华丽的无名女尸。
  首先,高大成注意到,女尸右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微微凹下的浅痕,这说明她以前一定在这根指头上戴过戒指。而无名指上戴有戒指,是说明这名女子可能曾经结过婚。当然,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或者她是有夫之妇,但是在幽会前将戒指脱了下来。
  其次,腹部有妊娠纹。这表示她曾经生过小孩。腹部的致命性刺伤,深度长达十二公分。以裂口的形状和鞋柜下发现的凶刀做比对,可以确定这把水果刀确实是凶器。但是,在水果刀上却采集不到任何指纹,血迹反应也有点薄弱,可能是凶手在弃刀以前,曾将刀柄仔细地擦拭过,或者在水龙头下冲洗过。看得出,这个凶手,在刺杀完死者后,还有充分的时间在现场进行证据的销毁。
  警方抵达现场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根据解剖发现,当时尸体死亡可能只有半小时不到。因此死者是在报案前不久身亡的——这一点相当可疑,报案时间和死亡时间太接近了。从经验上看,不能排除报案者就是凶手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相当的大。
  至于性器官方面,也没有发现死者生前遭受性侵害的迹象。外阴部找不到撕裂伤,阴道内壁也没有精液的痕迹。除了几处明显的刺伤和防御创伤之外,就是死者的双臂还发现一些抓伤的淤痕。这应该是和凶手在抢夺刀子的过程中留下的。可惜的是,这些淤痕并不明显,很难从中发现凶手的特征。
  美国FBI曾经有一案例,是关于科学鉴证法的应用。当时也是发生了一起命案,被害人的手臂上充满了抓伤的淤痕。在检查了嫌疑人的手指指甲后,在指甲下发现了被害者手臂上的残留皮肤组织,从而对嫌疑人定罪。但在眼前这起案件里,当高大成一看到许伟敦,立刻就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许伟敦的指甲修剪得很是干净,指甲边缘还用锉剪锉得很光洁。看来他是个懂得保养的人,拿他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音乐家,要靠手指吃饭的,所以绝对要每天剪指甲。
  不过,高大成对许伟敦所说的解释并不以为然。他心想,如果许伟敦真的是凶手,那么他能在杀死死者后,还从容地清洗凶器,并剪去指甲,实在不能不说他是个冷血的凶手。
  重新又回到死者的尸体旁,高大成的眼睛盯着尸体,大脑不停的在飞速的转着。他在想,尸体的死因实在是太明显、太单纯了。无非就是在抢夺刀刃或是抵挡被害的过程中,被刀刃刺伤所导致腹腔大动脉出血。其次没有办法从尸体身上找出太多隐匿的讯息。
  坐在解剖台旁,高大成反复思索证据可能出现的位置。
  他想起许伟敦皱旧的衬衫。虽然看起来还算是体面,但却不太符合他所住的地方,那种典雅的品味。看过卧室的摆设,也有一种精致的感觉,这一定是他女友布置的。难道说艺术家非得摆出那种颓靡的模样不可?
  枯坐良久,不期然地高大成注意到死者的头发。验尸时,首先要观察头发的色泽,判断有无染发、涂抹发胶,是否有异物附着,然后剃除头发,检查头皮上是否有疤痕或是损伤。
  高大成注意到的是剃除后的头发。他重新检查一遍头皮的状况,这一回非常仔细。他不仅仅从一个法医的角度去检查死者的头皮,更用了一个医生的眼光去检查。更明确地说,他是从一个内分泌医生的眼光在检查。
  其实,头皮上并没有任何疤痕或损伤,不过,高大成确认了另一件事。这件事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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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刑案现场
  作者:既 晴 高大成
  侦讯交锋
  在接到了高大成的报告后,付德民知道了很多关于死者的讯息,而其中有一条是很重要的。于是他决定立刻传讯许伟敦。
  “抱歉,”付德民坐在警局的侦讯室里,看着对面坐着的许伟敦,说:“许先生,关于那位无名女尸的案件,我们还有一些问题要请教。”
  “我当然很乐意回答你们的问题,”许伟敦的声音有些不客气。“但是为什么问话一定要在警局里问?有什么话在在我家里问难道不行吗?”
  “不行!”付德民当即拒绝了许伟敦的建议,“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对你的证词有点疑虑。换句话说,我们警方不相信你在当日做出的证言。”
  “我……”许伟敦似乎意识到某种危险,“付警官,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警方会不相信我的证词。”
  “许先生,我想重复确认一下你所说的话,可以吗?”
  “当然可以,请便。”
  付德民翻读了一下笔记本,清清喉咙,咳了两声,说:“你在证词里提到……你是在礼拜天下午三点回到家里的?那一天,你到哪里去了?”
  许伟敦解释道:那天我去教会作礼拜了。那是我每周的固定活动。
  付德民又问“好,你一到家门口,就发现大门没锁。然后你很快地打开门,发现了尸体?”
  “我说过了。情况就是这么简单。”
  “那你当时有没有注意到,门外的鞋柜底下有一把染血的水果刀?”
  “没有。我一发现门没有锁,连鞋子都没有脱下来,就立刻开门进去了。”
  付德民追问:“但是我们到达现场时,你的脚上并没有穿鞋。也就是说,当时你已经脱下鞋子,把鞋子放进鞋柜里了。”
  “对啊,那又怎样?”许伟敦没发现自己正慢慢进入刑警所设下的圈套,还恍然不知地回答着问题。
  “那你在放置鞋子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柜子底下有一把水果刀?”
  “当然了!刀是放在鞋柜底下,我怎么可能会发现?”
  “可是,你的鞋子是放在柜内的最下面一排。”付德民的语气变得尖锐,“也就是说,你必须蹲下来,才能把鞋子摆好,不是吗?那把水果刀,虽然被凶手刻意丢弃在门外,但是并不是丢在鞋柜底下的深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