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冬冬      更新:2024-10-30 19:25      字数: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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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筋动了动,她才从快要扫除干净的记忆垃圾堆想起这男的是谁,不就是小童难得改变一次审美观,给她介绍的社会精英人士吗?一念至此,她倒明了对方的怨气来由,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原来是‘尿遁先生’,容我提醒先生一下,先生上次不辞而别,所点的晚餐和饮料都没有买单……”
  那人看到冬末孤身一人,故意拉着女朋友过来示威嘲笑,一时得意忘形,哪里还记得有这么回事。此人心狭而好面子,被冬末这么一说,赶紧摸出钱包,窘态毕露:“欠你多少?”
  冬末轻笑:“先生连我这只有一面之怨的人都记挂在心,难道还会记不住自己点餐用了多少钱?”
  就在那人快要恼羞成怒的时候,冬末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温柔的低笑:“冬末,让你久等了。”
  冬末愕然回头一看,打招呼的人依然不算是什么熟人,不过印象她还有,却是在火车上偶遇的谭英。
  谭英捧着束鲜花,风度翩翩的走了过来,径自从尿遁先生身边穿过,把花送到她面前,笑道:“我今天确实是工作太忙,来晚了一步,实在对不起,请原谅。”
  冬末料想他是看到自己处境尴尬故意过来救场的,不禁一笑,接过鲜花,道:“谢谢。”
  “只要你不怪我就好。”谭英一语双关,就势在她面前坐了下来,然后再转头去看那对男女,做惊愕状:“二位站在这里有事?”
  尿遁先生示威不成反被追债,尴尬不已,从钱包里抽出三百块钱抛在冬末面前,也不敢回答谭英的问话,拉着女朋友就遁了,速度比他前次借口上厕所只快不慢。
  冬末看到他们狼狈窜逃,忍不住概叹:“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粉条炖白菜,芝麻也有绿豆爱。这对儿,也配得妙极。”
  谭英听到她的批语,也哈哈大笑。
  冬末将鲜花捧起,笑道:“多谢谭先生帮我解围,这束鲜花想必是赠给贵女友的临时被调用了做义举的,现在事情完满解决,请您将它收回去吧。”
  “我没有女朋友。”谭英望着她,微笑:“这花是我刚才见到你在这里坐着,专门为你买的。”
  冬末微怔,谭英再笑:“佳人如画,怎能没有鲜花相赠?舒小姐,请将花收下吧!”
  第十二章 你是不是喜欢我了?
  冬末抬头见谭英笑得潇洒自若,似乎笃定她会将花收下,也笑了,把花放在餐桌旁边,笑问:“谭先生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只要有心,打听一个人的名字,并不太难。”谭英看她扬眉,眼里带着疑惑之意,便提醒道:“我与崔福海算是同行。”
  冬末哑然失笑,放松身体,随意道:“原来如此,大海这段时间大张旗鼓的给我安排对象相亲,想必惊动了不少同业的熟人吧。”
  谭英见她对相亲二字说得轻易,丝毫不见窘态,对她的坦然十分意外,一笑岔开话题:“舒小姐喜欢喝红酒么?其实这家店里没有什么真正的好酒,想喝红酒的话,应该去东城的枫白会所,那里才是本城喝红酒的最佳之所。”
  冬末笑道:“我对红酒的喜欢仅限于欣赏它倒在玻璃杯里的色相,至于品味它的香、味、气氛这类高品质的东西,那是半点兴趣也没有。”
  谭英一愕,讪笑:“舒小姐的兴趣真是别树一帜,有个性。”
  冬末哈哈大笑,回答:“谭先生两次看到我,我都在做有个性而无品味的事,与风度优雅绝缘。这种情况下,再勉强自己表现淑女风范,有困难啊。”
  谭英回想他两次见到冬末时的情景,也笑。冬末不是什么温婉淑女,他早就明白,一定要用淑女的标准去看她,不独她受不了,就是他自己,恐怕也未必就会像现在这样,一见之下便怦然心动,鲁莽得如同十七八岁初涉情网的毛头小子。
  这样的女子,让人不见犹罢,见后就再难忘记,偏偏等到真有机会接近了,却让人有种不知该如何讨好她的棘手之感。
  “舒小姐真是爽快人。”谭英一笑,心里却叹了口气,听她的口气,料想自己如果还想用迂回点的方式来接近她,怕会碰一鼻子灰,索性直来直往的问:“舒小姐,我能叫你的名字吗?”
  冬末微笑:“谭先生请自便。”
  “冬末。”谭英爽爽利利的唤了一声,望着她笑问:“既然不喝酒,那就重新点过饮料吧!不知我有没有这份荣耀请你喝一杯。”
  冬末看了一眼桌上放着的鲜花,回答:“谭先生帮我的大忙,应该我请你表示感谢才对。”
  谭英扬眉,他素来没有让女士买单的习惯,自然不愿接冬末这种还人情的请客。但念头一转,又想起冬末的性情与普通女子大不相同,恐怕接受她的请客,不让她感觉欠了人情,日后相处才更自在。
  想到这里,他笑了起来:“那就多谢你了。”
  冬末因为他的知情识趣而好感倍增,当下招来侍者,请谭英下单。谭英笑着道了谢,等侍者走了以后,看到冬末一手支颐,一手轻轻地晃着酒杯,杯中酒色瑰丽,她的手指细白纤长,唇红如酒,眉黛似烟,双眸在灯光下流波婉转,时亮时幽,真真眉梢勾处,眼动时分,连未曾挽进髻中的头发丝儿,也无不风致绰约,虽是静时,也姣好如画,一时又有些发呆。心里暗想,这女子,论姿色,真真只能算得中人之质,怎么偏就那么对了他的味,让他惊艳痴迷,只见了这么几面,竟真有些割舍不开。
  冬末感觉到他的目光流连,也不以为意。孤身行走,容貌在商场上用之得当也是女子的一项利器。男人看女人么,除去“悦目”二字,更重要的是“赏心”。至于那“心”是如何“赏”法,因人而异。
  除去夏初那种天真少年,她还没有见过对着女人的美貌不心里YY的男人。谭英这种惊叹痴迷居多,想要一再亲近,而不是纯粹亵玩意淫的目光,已经算是很难得的尊重了。
  两人目光相对,都是一笑。大家都是成年人,处在这样的场合,暧昧些不直接挑明了交往的要求是情调,但装作完全不解风情,那就太傻了。
  谭英挑了个话头,笑道:“说起来我和崔福海认识也有四五年了,竟从不知道他有个像你这么美丽的妹妹。这几年地产业情势大好,他怎么没把你也带进这行来?”
  冬末抿了一小口酒,笑道:“大海刚入地产这行的时候,国内房地产开发才刚刚起步。那时国家对商品房也还抱着种试运作的心理,政策严厉,谁也不知道到底往后会怎么发展。后来我自己的生意也上了手,做生不如做熟,自然也就没了往房地产那行走的想法。”
  谭英本来以为冬末真是崔福海的妹妹,照年纪算她毕业就业的时间正是房地产业良性发展的好时机,崔福海不带妹妹入行自然可惜。此时听到她说她是在国内房地产业刚起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工作了,不禁大感诧异:“房地产业刚起步的时候你就出来工作了?那你当时不是才一点大?”
  冬末右边的嘴角微翘,笑答:“是啊。我出来工作的时候才十五岁,身份证都没有。”
  谭英轻啊一声,又一层意外。直觉的就想问她的父母怎么忍心让十五岁的女儿跑出来打工,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如果问这个问题踩雷的机率太高。再一想,冬末明白告诉自己,她是十五岁就出来的,其中也包含着她的学历及家世的基本信息,是相当有诚意的。如果他嫌她出身穷苦或者没有学历,得了这句话,就该自动退出。他是打了好久的主意,才真的来接近冬末的,仅是学历和出身不高,却不能打消他的积极性。
  “我出来的时候身份证是有的,不过当时正是国家大规模制度改革,就业制度,工作制度……全都一片混乱,我当时人都是懵的,差不多用了一年时间才找到工作。是机缘凑巧,才有我今天。”
  他说着,心有感触,叹道:“我们出社会的时间大约相同,都是没有半点心理准备,改革就轰轰烈烈的开始了。一下从国家管你的生老病死,就业结婚生孩子变成了国家什么都不管,变成了什么都得靠你自己,连个缓冲时间都没有。”
  冬末点头,心有戚戚焉。经历过的相同时代背景,让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拉近了不少,接下来的话题自然越来越投机。
  正聊得投机,谭英腰间的手机突然狂震,他对冬末道了歉,接通电话,听了对方的话,顿时大喜,旋即看了对面的冬末一眼,满面为难。
  冬末明白他这一眼里的意思,等他挂了电话,便主动问道:“有很重要的事?”
  “房管所的一个领导,我们公司有几栋楼的房产手续有点小麻烦卡在他手里。我一直想跟他搭线说说话,他都没给我机会,想不到他这时候突然让人找我过去。”
  谭英看着冬末,左右为难。冬末一笑,挥手道:“你去吧,求人办事的机会稍纵即逝,可别错过了。”
  谭英既欢喜又不好意思,有些讷讷的说:“冬末,真对不起。下次我请客,向你赔礼。”
  冬末微微一笑,两人客气几句,谭英匆忙离去,她一个人独坐无聊,索性两口把残酒喝了,汇钞走人。起身的瞬间,她的目光落在桌旁放的那束鲜花上,迟疑片刻终于还是将它拿起。
  夜间的公共汽车乘客不多,冬末坐在车里,想着谭英显然有备而来的再遇,有些怔仲。
  公车停靠的站点在她居住的小区外,离她到家还有一段距离,她下车走了一段路,就着路灯看看手中捧的鲜花,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难以描述的失落。
  多年来,人流如水,从她身边淌过,她不是不曾想过挽留,只是伸手出去,鞠得再紧,那水依然会从她的指缝间流走。谭英会是那个停留在她身边的人吗?他的年龄比她大四岁,学历比她高那么一点,社会地位比她稍强,对她的追求之意明白无误。他会留在他身边,充当那个与她结婚,与她相依相持,不离不弃,不欺骗,不出卖她的那个角色吗?
  会吗?
  她摇头,谭英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个好丈夫,但真论到相依相持,不离不弃,不欺骗,不出卖几个词,现在下定论却还是太早了。对于谭英这种类型的人来说,这世间诱惑太大,而背叛与出卖要受的惩罚又太低,估计只有像夏初那样的傻子,才有可能真的一旦允诺,就终生不违吧!
  一个念头又转到夏初身上,她胸中一闷,停下脚步,叫道:“夏初,你给我出来,别躲了!”
  身后一阵悉悉索索,紧跟着是“啪”的一声,貌似有人摔了一跤。然后才听到嗒嗒的小跑声,夏初从黑暗处跑了出来,停在她三步之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嘿嘿的干笑,傻笑,呆笑:“冬末,你叫我有什么事?”
  冬末看到他那呆样,只觉得心里一股又气又怒又窝囊的闷痛,让她很想抓住这小白痴左拍右拍抡起痛殴一百遍,再掷地上双脚践踏碾成相片纸,而后把那破纸卷卷,扔到火堆里去烧成灰,让风吹个一干二净,再别出现在她面前才好。
  夏初这时候还没有学会看别人的脸色,但对于看冬末的脸色,却已经是经验丰富了。一见她的表情由多云转阴变小雨,再有向电闪雷鸣的恶劣方向过渡的倾向,立即开口为自己辩罪:“冬末,是你叫我出来的,我可没有让你看见!”
  冬末嘴角抽搐,反问:“如果你没有让我看见,我怎么会知道你躲在后面?”
  夏初也疑惑挠头:“是啊,你怎么会知道我躲在后面?”
  当然是你没有躲好,笨蛋!
  “没有007的灵活身手,拜托你就别学人家鬼鬼崇崇的跟踪别人。我一看到你躲在身后,就头痛!”
  夏初受教点头,旋即大惊失色:“我跟在你身后,你都知道?”
  冬末重重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哼得夏初全身一个哆嗦,连退几步,傻笑:“哈哈,呵呵,嘿嘿。”
  冬末不笑,就这么直直看着他,看着他,看着他。直把他看得毛骨悚然,连擦了几把汗,脱口而出:“冬末,我每晚只看到你安全到家了就走,我没打听你的生活习惯,没跟过你去相亲,没画你的像,没偷偷看你,没……没……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不打自招到底是什么情况?感谢夏初小弟弟表演得如此形象逼真。
  冬末长叹,无力问:“你知道狗是怎么死的么?”
  夏初摇头。
  “是蠢死的!”
  “嘎?”夏初瞪大眼,疑惑的问:“狗怎么就蠢死了?”
  “像你这样,就蠢死了!”
  夏初终于听明白了这是冬末在拐着弯骂他,嘴一扁,不高兴了。
  冬末点头:很好,小蠢狗居然知道对她发脾气了!有进步,有前途!
  她大踏步前行,夏初紧跟在后面,恼了她一阵,很快又忘了自己正在生气,不该跟她说话,一脸讨好的问:“冬末,你叫我到底有什么事?”
  冬末没好气的讥笑:“我找你能有什么事?你难道还能帮我解决什么事不成?”
  夏初很认真的回答:“你如果没事,是不会叫我的。你叫我,肯定是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