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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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男人挺好的 更新:2024-10-23 14:56 字数:5117
我万分感激的低头接过谢南枝递过来的咖啡杯,谁都不敢看,转身想走。
却听到一个女生说:“向暖,我只是陪余总来打高尔夫的……”
我抬头仔细看她,突然晓得为什么她那么眼熟,因为我见过她,在余云升的派对上,那个说着:“真羡慕你,有余总那么好的男朋友”的女人。
有什么好羡慕的呢?
给你就是。
我转身离开。
我听到余云升急急的声音:“向暖,我晚上会和你打电话的。”
我说:“好。”
觉得走了有一段距离,突然发现手里的咖啡杯超级轻。
我问谢南枝:“你不是帮我买咖啡?为什么把喝完的咖啡给我?”
他到底腿长,人走得比我快,回身,冲我眨眨眼,秋日的阳光扫在他的眉眼,我突然觉得他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冷漠自私顽固不化,似乎还有点萌萌哒。
谁知道他对我说:“噢?我说了吗?麻烦帮我丢一下,向小姐。”
又变成了向小姐,还是捡垃圾的向小姐!
他到底是来帮我解围的还是来扔我垃圾的?
人人都当我好欺负的吗?
我怒甩咖啡杯!
才甩完就卡玛了:“啊,这位小姐,你怎么能乱丢垃圾,我们这要罚款的!年纪轻轻,长得蛮好怎么能这么没有素质……”
大妈,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夸我呢?
事实上,没有等到晚上,傍晚黄昏,余云升的电话就来了,他小心翼翼问:“你……是不是要我分手?”
我站在阳台裹着披肩,望着远处川流不息的车河,每个人都像社会的一粒螺丝,上学,上班,恋爱,结婚,生孩子循环不止。
到底我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呢?
苏眉说:“这世上没有嫁不出去的女人。”
可我觉得要变成例外了。
没等我想好怎么答他,他如同一开始的那个夏夜说喜欢我的时候一样不给我机会继续:“我是真的喜欢你,也努力过,可是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就只想做朋友。”
我插话:“你说从朋友做起。”
我并没有说的是你说你可以试试,你也说会等我。
他声音微高:“你想做多久的朋友呢?你告诉我?我真的累,我吻你你逃避,我第一次想照顾一个女孩,说了几次,你也不答我。”
末了,他说:“你似乎并没有和我进一步的打算。”
我裹了裹毯子,叹气:“你似乎也没有那么多耐心。”
挂了电话。
其实最近,我也想过很多次和余云升分手的情景,
没有一次,是这样的。
在电话里分手。
我们谁也没说分手,但这就是分手。
我裹紧毯子,拿着电话抬头,一个电话的时间,天已经黑了,秋天天黑的一天比一天早,总觉得暮气沉沉,这段感情在夏天开始,却在秋天结束。
有那么难吗?
我不想变成我母亲那样没有自我的爱一个人的人,投身那样的感情和婚姻。
但这一刻,我似乎觉得很难爱上任何人。
余云升并没有错,他像一只孔雀,样貌好,家世好,事业好,种种好,他热情洋溢引人注目,已经习惯任何东西都绰手可得,就缺少等待一颗心的执着。
他是努力过,也是放弃了。
这就是现实,并不像小说里那样任何人都围着你转,你越不行,他就越非你不可?做梦!
这就是现实,你若不行,他便休。
我没有努力,他也没有耐心。
已经比想象好很多,他没有破口大骂,我也没有咒他去死。
长大的可悲就是,即使满腹委屈也懂得什么话都不要说死,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恋爱亦是。
面子一两几钱?同学,你说是吧。
周末的晚上一个人又摊上这等事情,我给燕妮发个短信宣布单身,扯扯毯子准备回去喝个彦小明留下的主席牌啤酒一醉解千愁,突然发现微信响了。
打开一看,什么时候被拉到了什么“失恋者同盟小分队”?成员有三:我,燕妮,彦小明。
我怒打:你才失恋,你全家都失恋!
把我入群的也太缺德了。
失恋这种东西就和大姨妈,流感一样,绝对会传染的!
彦小明给我来语音:hi;向卵sis,你在干么斯啊?哥我今天胎气,来自1912,请客!hurryup!”
ps:干么斯(南京话:干什么)
我通过他的英吉利语加国语普通话加南京话,得出了以下判断:
一,他喝高了。
二,林燕妮那厮也在!
混蛋,这年头,连疯子也会传染了!
☆、第27章 真丝睡衣(下)
当我打着飞的赶到1912,这两个人已经开始跳“小呀小苹果”了。
我扯住正穿着这一季桃红蕾丝裙背着香奈儿2。55不顾形象直往桌上窜的林燕妮问她:“你凑什么热闹啊?”
这货朝我妩媚一笑,递给我一杯龙舌兰的说:“向卵,你来了,来,喝!”
喝个头!
我一把夺下她和她的酒杯问:“你到底怎么了?”
她靠在我怀里边笑边说:“呵呵,我今天遇到前男友了。”
我说:“就是tom他爹?”
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秘密,虽然燕妮从来不说她前男友,但通过她宝贝tom的程度,我也能猜出她是难忘旧情的。
她从笑到哭,抱着我轻声说:“向暖,我不怕丢人,再告诉你个秘密他今天离婚了!”
我惊讶从来不知道她和有妇之夫有牵扯。
她不理我继续说:“你鄙视我吗?我也够蠢,在一起四年,第三年才发现,可能怎么办,要放手我又不甘心,老娘这辈子最讨厌小三,写文都是往死里整,到头来自己就是!他说会离婚,我本来不准备理他,慢慢又回去了……”
我想想她那很少露面的四年男友,果然不管人还是牲口都是要对比的,这样看来余云升搂搂人小女生腰的都不算事了。
燕妮搂着我在我耳边喊:“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来,干杯!祝姐是个白痴!”她直接倒了一杯纯的递给我。“
小明唱:“三,三,三,三,三!”
这一周实在就是倒霉极了,再看看林燕妮这不是喝死我就是掐死我的架势,我决定和小伙伴一醉方休,一口闷了。
闷完了只觉得自己喝了一杯汽油,喝下去是冷的,入了胃就火辣辣,给我个打火机,我就可以表演喷火哥斯拉了!
燕妮这厮居然还鼓掌招呼酒保:“帅哥,再开一瓶!还有,给我三个牛肉汉堡!”
我问她:“你不是吃素的吗?”
这种儒商大多信佛,把燕妮弄得也快皈依佛门,连吃辣吃肉都戒了几年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像林燕妮这种路过麻辣香锅店路都走不动的人居然炒菜连颗辣椒都不敢放,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吃肉不健康,我简直以为她要去殉情当尼姑了。
林燕妮一口咬下汉堡包,她让我想起动物世界非洲大草原上的飞扑羚羊的狮子,她说:“爱咂咋的咋的,老娘谁都不要!从今天开始吃肉,无肉不欢!”
我,燕妮,小明干杯,吃肉喝酒,感觉今晚的架势是没有一个人趴下就不走了。
我觉得我是最清醒的一个,因为我还能指导彦小明:“你这样追苏眉是不行的!”
这个一向要喝酒青岛啤酒的华裔帅哥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虚心求教。
我语重心长:“兄弟,追人要走心啊。知道吗?什么叫走心。你光拿东西去砸她有什么用,她也有钱啊,她还有十万的一个包呢,为了她前夫都收起来了,人不在乎钱啊!真心,真心,懂不懂!”
林燕妮倒在桌上咕噜:“这年头,真心比砸钱还难!”
我说:“你还没醉啊!”
她说:“这就醉了。”就倒下了。
终于可以散伙。
我上个洗手间正准备送燕妮回家,就找不到她了。
彦小明晃着他那一颗卷毛头告诉我:“她叫我说:她蹿得了!”
我捂额,他和他干姐燕妮在一起南京话可谓突飞猛进!
彦小明又告诉我:“难吃在路上了。”
什么叫在路上了,在哪条路上了?
剩下来的时间,我和彦小明一不小心又喝高了。
谢南枝是什么时候来接我们,什么时候送我们回家的,我已经不记得了。
隐约觉得他穿了一身黑,格外冷漠,油门却踩的飞快,我是第一次看他开快车是生气吗?
老娘我还生气呢!开得我都快吐出来了!
上楼的时候我和彦小明一路扶持,他唱小呀小apple,我好象酒醒了点。
然后,我开了门。
然后,我冲到厕所了吐了
我努力的把满脸的头发扒开,感觉突然伸来一只手把我的头发都拢起来了,另一只手拍着我的背,我把心肝都快吐出来了。
摇摇晃晃站起来,一看,是我们如同仙神下凡的谢南枝正皱着眉看我。
我乐了,我说:“d!”
虽然他一副很嫌弃我的样子,但还是把我扶到沙发上。
我想起另一个要和我做朋友的男人,我问他:“朋友,你有没有谈过恋爱?我觉得,我好象和你一样都结不了婚了。”
他站在那里看我,眉目清冷,眼神飘渺。
我站起来戳他,指尖仿佛透过他的开司米毛衣和衬衫触到毛衣下*却灼热的胸膛:“对了,你自愿不婚,我是想结婚结不了啊!我想嫁人啊!可是我又找不到……”
我终于承认:“真的好难!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也不想花太多精力在他身上,想着如果有一天他喜欢上别人,那也不会特别受伤,毕竟没有那么喜欢他。那,又为什么要结婚呢?谈得又是什么个恋爱呢?”
捂着眼躺回沙发。
这个人,即使在他面前丢脸丢了一万次,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眼泪,我此时的狼狈。
没有动静,我从掌缝里偷看。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拿着放在茶几上的一盒纸巾,动了动,似乎想弯腰又不确定,我第一次看到什么事情都很easy的谢男神这么带点可爱的笨拙。
我飞快的抹脸,笑起来。
他只说了一句话:“你要去锁门啊!”
似是叹息。
锁什么门?
我不听他继续:“我还有三个月不到就二十八了,别人都说三十岁很恐怖,但我却觉得二十八更恐怖,你知道吗?我听说女人每七年是一个生命周期,7岁上学,14岁来大姨妈,21岁恋爱,28岁结婚,35岁开始衰老。28岁是年轻的尾巴,应该是极好的时候,我却什么也没有……”
他蹲下来看我,腿长条顺的人就是好,蹲下来都比一般人高。
他说:“我也听说过细胞62天一个循环,肠粘膜细胞的更新是3天,胃粘膜上皮细胞的更新是6天,味蕾上的味觉细胞的更新是10天到20天,皮肤上皮细胞的更新是28天。”
他说:“littlegirl,睡上一觉,第二天又是一个新的你。”
他说完我就觉得困意袭来,似乎刚睡下又醒了,我不记得在哪,也不知道和谁在一起,但我也是有自己的洁癖的,我拉住身边人的衣角说:“我没有化妆不用帮我卸妆,但一定要帮我漱口!嘴巴好臭!”
“还有,我要听睡前故事,奶。”仿佛回到了停电的午后,我的奶奶还在,她打着扇子给我说故事哄我睡着。
朦胧间,沙发的一边沉下去,似乎有个人半跪着膝盖塞了个东西到我嘴里,喔,是牙刷,略重的塞进嘴里,又轻柔的刷着我的牙齿舌头,像一个轻轻的,吻。
然后,有一个男声开始在我耳边念叨什么。
他的声音并不算温柔,却逐渐变得低沉而平稳,凌晨的黑夜里,微风拂面,远处传来码头的汽笛声,仿佛这个人这个声音这个时间这个故事能够一生一世。
他念:“当她把头伸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铺满了玫瑰色和金色的晚霞,空气温和而清新……”
我笑了,是我摆在书架上的安徒生,
我最喜欢的那章,当人鱼公主遇见了王子……
清晨的时候,我顶着一颗依然醉了的脑袋醒了。
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居然没有锁!
还好有楼下的前台,不然我直接就可以看今天社会版了:“单身女子宿醉,遭遇入室抢劫xxxx”捂脸,我已经可以想象到实习记者会如何绘声绘色的描述我自作孽不可活的行为,顺便为广大妇女同胞做个警惕教材……
门前似乎放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
我初初觉得一定是彦小明送给苏眉的,发现卡片上写的居然是给我的。
“你又有没有听说过,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所能做的只是穿上真丝睡衣读读普尔斯特。ps:forearly28’legirl。”
(提前的28岁礼物,小女孩)
我打开袋子,上面是白底灰色印花的包装纸包住的软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