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当当当当      更新:2024-10-23 14:55      字数:4774
  年过节门庭若市谁家车马冷落,都是可以通过那些条条杠杠揭秘的。我父亲比潘时人年纪大,因为级别低,终其一生,在潘时人或者还有别的其他人面前都没有底气,最后把我母亲都搭进去了。我为我父亲羞耻了很多年,我觉得除了帮我父亲驳回面子外我的人生似乎别无选择。这是我考警校走父亲老路的原因。其实我母亲并不支持,她觉得我杀气重,最好远离公检法系统,但我渴望做些大事情。”
  刘影说:“你跟谢福成混也是有原因的吧。”
  “宁宁被绑架的那个案子……”
  “什么,宁宁被绑架?”刘影吃惊地打断。
  “那个案子叫‘520’专案,是个特大的汽车走私案,他们在国外收购二手名车,然后经越南偷运入境,经过改装后再流入市场。潘时人负责那个案子,带着手下,又是在口岸调进出境记录,又是在北仑河伏击,侦查了差不多两年多,关键人物开始浮出水面。最后联合公安行动的时候,走漏了风声,几个主谋得以逃脱。那走私分子代号野狼,好像很有来头,挺猖狂,绑架了潘时人的女儿直接跟他叫板。潘时人却认为这是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作了有关部署。”
  “后来呢?”刘影听得惊心动魄。
  “后来……其实这是野狼的一个计策,他声东击西,秘密出境,留下一批替罪羊。”
  “潘宁呢?”
  唐末撇了撇嘴唇,“如你所见,她活着,我父亲死了。潘时人受了愚弄,几年来一直关注这个人,可谁都不知道野狼去了哪里,甚至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我对这个案子也一直很感兴趣。我预感他离我们可能并不远。”
  “你说谢福成?”
  唐末笑,“他差得远了。在我眼里也就是个马仔。”忽的面容一肃,“告诉我,你当年店里的货从哪里来的?”
  刘影一怔,脸涨红,讷讷说,“我……谢福成逼我做的,我要给希希看病,没有钱……”
  “别说这些,我想知道货源。谢福成没人撑腰不敢生那个毒胆。”
  刘影蹙眉,“他不跟我讲这些,我也不耐烦知道。只是有一次,他醉了,手机来了条短信,我看到了,是让他去夜来香找孔雀拿货。”
  “经纬路上的夜来香酒店?”那是本市最著名的酒店,据说里头房间无一重复,城堡式、教堂式、溶洞式、船舰式,千奇百怪,吸引着各类新新人类以及达官名人。当然入住一夜所费不菲。
  刘影点点头,“谢福成是直接跟孔雀联系的,孔雀是个女的,但不知道真名。你想查?”
  唐末目光灼亮,微微点头。他听到热血在身体里沸腾的声音。
  入关有一阵子了,顶多截获些“蚂蚁搬家”似的成品油,日子风平浪静,简直像在浪费生命。他经常有精力无处发泄的苦闷。
  刘影面带忧虑,说:“我觉得很危险,你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谢福成本身就在盯着你,你的身份又特殊,一有风吹草动他们轻易就能猜出。这帮人都是老江湖,背了几条人命,穷凶极恶,我很怕你出事。”
  唐末微笑着摇头。转过身,轻轻握住她的手。他这种人,属于越入虎穴越兴奋。
  人生新的一页刚刚开始,他等着第一笔就浓墨重彩。
  4
  是夜,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索性起来,悄悄开了门,骑了摩托车去“夜来香”。
  “夜来香”建在G市繁华路段,整个造型就像一朵巨型的花,因为全身金饰,看上去金碧辉煌,耀人耳目。一直以来,夜来香以其奢华与神秘著称。
  唐末将摩托车停在酒店后门的榕树下。透过暗淡的路灯光,可以窥到围墙内的停车场。这种时间段,里头车子还是满满当当的。偶尔会有光束从孔隙射来,移走。铁门自动打开,车子笔直出来,轻捷无声。
  他瞅个空,攀爬进园子。猫在车场记车牌。
  连续熬了几夜,他自觉有点吃不消。因为第二日要出海,这日他就尽兴地睡。一觉睡到黄昏,刘影不在家,他打开冰箱,喝了一大瓶冰水,又懒懒地牵着柏拉图出去散步。
  母亲在潘家阳台看到他,朝他挥手,好像要给他什么东西。
  他便上去。潘家游荡着一股肉香气,母亲在准备晚饭了。
  “明天要走了不是?”母亲腰间缠着围裙,手里提着铲刀,“叫影子一起过来吃吧。”
  “她已经做好了。”他撒了个谎,还是不习惯在潘家进餐。好像只要吃一次,就晚节不保了。
  “影子在家也不是个事儿,我托人给她找了份工作,就是管管收发,整理整理档案,工资不高,但挺清闲的。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去?至于希希,可以上托儿所,咱院子里就有一个,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成。”
  唐末很高兴,嘴上说:“等我回去问问她。”
  “你俩的事我不反对,只要你想清楚。”甄晓慧翻箱倒柜的找什么东西,边道,“你这孩子,需要妈妈帮忙的,只管张口,我毕竟是你妈,不用生分的。”
  唐末愣愣的,他是说不出谢字的。
  甄晓慧终于把东西翻出来了,是一瓶药,“听老潘说,你晕船,这个好使。”顿了顿,又道,“其实,我早从医院开回了,一直没瞅到合适的机会给你。”
  母子两人的个性其实挺近的,都擅长把喷涌的感情憋死在心里,结果就形成了目前这种水波不兴的局面。
  “……我现在早习惯了。”唐末涩涩地说,但把药接过了,塞入裤兜,“我走了。”
  “要忙的话,就到我这吃饭,顺便的。你们也省得开火。”
  “嗯。”唐末走的时候,看到门把手上挂着个小灯笼,里边一行明晃晃的字:“离高考还有45天”,数字是可以翻的。
  “……宁宁还没回家?”他问。
  “快高考了,现在回得越来越晚了。”母亲压低声又道,“宁宁好像恋爱了。每天晚上都有个男生送她回,手拉手,好像很亲密。你说,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早就……我这个做人后妈的也不适合说什么。”
  “你管人家做什么。”虽这么说,唐末心里却在暗骂,去死吧。想想自己高三的时候,连女孩子来月经这种事都弄不明白,可是现在的女孩子已经开放到可以公然叫嚣不要贞操,便有了类似九斤老太的感叹:一代不如一代啊。
  这天晚上他总觉得心神不定,憋到10点钟,还是抱了篮球去院子里玩。
  篮球场与潘家所在的楼宇隔了个花园,园子里树木蓊郁、枝叶葱茏,实际上,他站在球场并不能看到那边的情况。
  但是,当他朝那边频频张望的时候,内心的秘密也就昭然若揭。
  他为自己感到羞耻。
  为了抹掉那层羞耻,他积极打起球来。
  午夜的球场空荡荡的,只他一人,他蹿上蹿下,摸爬滚打,不时跳跃,远远投一个三分篮。有一次,他把球掷到篮板,噗噗反弹过来。有个人跳起来,补篮成功。
  他侧过身,看到是他——潘宁的男朋友易慕远。
  “送潘宁?”
  那人点下头,说:“我跟你玩。”
  两人一起打,总比一人打有趣多了。他没有反对。此后只要他不出海的日子,就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与他一起打球。他俩没有太多交流,但合作起来非常默契,那些属于男人的友情就在这寂寞的球场奠基。
  有晚,他们打得差不多准备散了,正在球场喝水擦汗,唐末的手机滴滴来了条短信。
  唐末看后一脸凝重,慕远说:“有事?需要我帮忙吗?”
  唐末拍拍慕远的肩,跟他告辞。
  短信是发仔发来了,上面写着:唐哥,我被他们劫持到了清水湾车库,快来救我。
  发仔因上次帮他救了刘影,就被谢福成的手下追缉,成天东躲西藏。这个遇难短信,唐末毫不怀疑。他立即开了摩托,一路风驰电掣直奔清水湾。
  清水湾是座烂尾楼。因为地处荒郊,缺乏治安监管,长期以来就成为流氓斗殴、黑道火并的绝佳场所。
  到那边的时候,已过了零点。路灯是没有的,一幢露着钢筋水泥的建筑在夜色里勾勒着阴沉的轮廓。唐末熄了火,从座位下拿出一把以假乱真的玩具枪别在腰间,然后拨开长草,朝地下车库走去。
  他不是第一次来,对这块地方可以算知之甚详。
  他警敏地闪过第一个可能伏击的地方,没人,连喘气都没有。车库静悄悄的,更像埋藏着什么阴谋。
  他技不高人倒是挺胆大,拿出手机,借助那点光亮察看四周,然后一步步深入。忽然,耳边传来棍棒劈下来的呼呼风声。他连忙护住脑袋就地一滚,棍子斜落在他脚踝上,瞬间,他听到骨头断裂发出的惨叫。
  那是根中间灌铅的木棍,对方是下了狠劲准备将他废了的。太险了,唐末死死咬住嘴唇,脑袋上一颗颗全是豆大的汗珠。
  “唐SIR,单身赴会,勇气可嘉,但你也忒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你难道以为自己是铜墙铁壁?”那个提棍的人从黑暗中移出来,跟着一脚踩在他胸口。唐末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阿成?发仔呢?”他认出是谢福成的手下,刚刚就躲在一堆乱砖后头。
  阿成鼓了下掌,唐末眼前一黑,一个人影战战兢兢蹩了出来。
  是发仔。他哆嗦着说:“唐少,你别怪我。我是跟大哥吃饭的。大哥不会要你命,就是让你残。你上次把他打残了,他咽不下这口气。我要不争取机会立功,我就没命了。”
  阿成得意洋洋地说:“我要一击不中,发仔等在后头。发仔要击不中,还有后备。总之这次,我们志在必得。”
  黑暗中传出一阵笑声,唐末也猜不出有多少人等着收拾他。现在想想,自己贸然进来实在是太冲动了。
  “我刚才那一棍对唐SIR来说有点客气了,发仔,你再补上一棍。就算将功折罪。”阿成对发仔说。
  “我看,差,差不多了吧。要把握不好可是会死人的,一死人就有点难办,他,他毕竟是条子啊。” 发仔哆哆嗦嗦说。
  “少滑头,下手。”
  发仔抡起棍子,朝唐末趋前一步,嘴里喃喃道,“唐少,你别怪我,我也没办法,都是为吃口饭。谁让你得罪老大呢。我跟你说过影子动不得,天下女人千千万,她也没什么好……”
  做足姿态,猛然一棍子抡去。
  “闷哼”一声,倒下却是阿成。紧跟着,两个人从黑暗中冲出来,一人制住发仔,一人要朝唐末踢去,唐末突然拔枪,嘶声说:“别动,谁动我开枪了。”
  那两人面面相觑,一时不敢轻举妄动。警察配枪天经地义,这个观念在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谁会去怀疑那是把假枪?
  “放开发仔。”
  那人放了。
  “退后十步。”
  两人谨慎地往后退。
  唐末对发仔说:“扶我起来。”
  发仔使劲将他搀起来,边走边不忘煽风点火,“唐少,开枪震震他们。”
  唐末心里哀嚎,傻瓜,少说几句不行啊。玩具手枪的威慑力能发挥到怎样的作用他也只能听天由命。
  “冤有头债有主,我唐某人不滥杀无辜,想活命的站在那别动。”唐末死死撑住蔓延至全身的剧痛,拼一口气说。
  可是发仔这个傻蛋哪壶不开提哪壶,还在嘀咕:“唐少,你别对他们仁慈,他们坏了你一条腿,你也搞他们一人一条。这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妈的,匪徒不怕警察,咄咄怪事。”
  “你闭嘴。要不是你的短信,我会来冒险啊。”
  “这与我无关,是他们偷拿我的手机发的。我当时被控制住了。我以为你不会信的。”
  “少啰嗦。退!”
  那俩家伙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对望一眼,使个眼色。其中一个聪明,提起棍子,笑嘻嘻迎上来,“开枪啊,我不怕死。”
  唐末脑门一黑,想,妈的,死鬼缠身,命途不济。嘴上却不松口,“好,不怕死的就作活靶子吧。”
  静默几秒,然后,他奇迹般的听到“啪啪”的射击声。是阎王爷觉得他英雄盖世,不忍他死,派小喽啰护驾来了?
  他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枪口,谢福成的俩手下却尿裤子似的转过身子,唐末这时发现阎王爷派来的小喽啰,不是别人,是易慕远。
  这小子不仅搞了套警服,手里还抓着把五四式枪,刚刚那巨响应该是枪管发出来的。
  “要命的,快滚。”男孩子一脸冷酷,堪比007。
  谢福成的小喽啰胆子已经吓破,丝毫不怀疑这个警察的假冒伪劣,脚底生烟,顷刻溜得无影无踪。
  在唐末的意识陷入昏迷时,他记得发仔说了声,“哇塞,你们俩配合得真像喋血双雄呢?”
  他沮丧地知道,大约自己是做不了周润发,只有做李子雄的份。
  那次事件,幸得潘时人掩护,唐末免受追究。他请了个长假,在他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