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当当当当      更新:2024-10-23 14:55      字数:4738
  但事实是,他对爱情的体验永远结束在那一年。没有消耗的爱情自然永葆青春。但那种簇新,何尝不是缺憾?所以有时候,他又想,消耗与膜拜,作为爱情的两种使用方式,各有优劣。但普通人都会选择消耗,解构神圣,让爱情世俗到底。
  其实,他也是这么希望的。
  回到当年5月,毕业前夕。慕远和潘宁这一对无一例外也受到了老师们的围剿:
  “你们自诩成绩好,可是再这么胡闹下去,也会退步的……事实证明,谈恋爱会分心,影响学习。”
  “人生不同阶段有不同使命,现在你们的任务就是学习!”
  “我说你们这帮孩子,着什么急,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不了你们的。现在你们挑选的范围很窄小,等考上了大学,都是才俊、栋梁,到时只会怪自己眼界低呢……”
  这些训导,他们根本不屑一顾。年轻的爱情在阻力之下会有巨大的反弹。他们巴不得来点磨难以此证明自己是经得起的。古往今来,无论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哪一个经典的爱情不都是在重重磨难中涅槃的吗?
  他们不能在老师的眼皮子下光明正大地一起回家,回家后却必要打个电话报平安,有时候打着打着就想见了,潘宁就说,你来吧,慕远就千里迢迢地往她家赶。潘宁总早早等在大院门口,朝着公交车站的方向张望。待得慕远来了,两人也不过手拉手走一会儿路。慕远看看手表,说:很晚了,睡吧。潘宁就嗯一声,两人又手拉手往大院返。潘宁到房间,总要打开窗子同慕远挥挥手,而慕远也必须等她合上窗户,拉上窗帘才走。
  不晓得为什么,在青春最明亮,在精力最充沛,在真正的人生其实才刚刚要开始的时候,他和她因为太深的眷恋却产生了绝路的感觉。好像爱情就是一条窄道,此路不通,就永远找不到出路了。当然,年轻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悲剧情结。
  周末的时候,G关多功能厅会放电影,好多都是无法公映的内部片。潘宁拿了票会给慕远打电话。两人不敢光明正大进去,总要等电影放映,厅里一片漆黑后才猫腰过去,就坐最后一排,方便结束的时候赶快溜出去。
  电影多放外国片,好多都是经典的好片,也有些多少有点少儿不宜。这次放韩国导演朴赞郁的《老男孩》,这片子真是颠覆人的道德伦理观,出来后,潘宁他们俩都觉得压抑了。不仅如此,里头若干新鲜的*镜头,也不断撩拨着青春气盛的他们,叫他们心头发干火烧火燎。
  天气是越来越热了,风也吹不散白天遗留下来的那股子燠热气流。他们这回没有拉手,有点怕碰到彼此了,就这么前后跟着走啊走的,渐渐地就走到院子后头的树影中去了。
  “宁宁——”慕远忽然叫她。
  “嗯。”潘宁收住脚,一转身,看到慕远几乎贴着她站着,那高大的身躯在蓦然的仰视中似乎山要倾颓下来。她的心脏蓦然抽紧。
  慕远看着这个眼睛亮亮的纤瘦女孩,在夜里完好得像一个梦,他蠢蠢欲动,又有点不敢。
  “我们不像他们,没有血缘的。”他说。
  “嗯。”潘宁明白他所指,蚊子似地应一声。
  月光透过枝叶迷蒙地洒下来,她就被包裹在影影绰绰的光与影中。她的目光是娇羞中带着柔顺的,这与电影里那一幕极为接近。这给了他勇气。
  他颤颤地将手搭到了她的肩头,她把头垂得更低,他就又颤颤地拖起她的下巴,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好像在流泪啊,那么美。
  他缓缓凑下去,她闭上眼,想了想,又睁开,带点不安地说:“你会一直喜欢我的,对不对?无论以后怎么样?”
  他无比郑重地发誓,“我会的。一直。”他就差把自己的心*的献祭。
  她踮起脚尖努力去够他,在半途,他们吻上了。只是那么浅浅地勾勒着唇瓣,却已经觉得是那样不可思议的美好。
  两人睁开眼,喘了口气,又要贴上去。这时候,一阵风吹草动,一只狗突然蹿进来对着他们吠叫。
  “讨厌。滚。”潘宁横眉冷目。
  唐末跳过苗圃过来,抱拳站着,嘴角勾着嘲弄:“继续呀,让我也欣赏欣赏。实话说,刚才的片子还没看过瘾。”
  “我们走!”潘宁拉住慕远。
  唐末“哟”了一声,道:“知道羞耻啦。你不想想你才多大?就男盗女娼起来了。”
  “你嘴巴干净一点。我的事用不着你管,你清楚,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潘宁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子扔向依旧在为虎作伥的大狗。
  狗勃然大怒冲上去要咬。唐末牵住了,“柏拉图,过来,好男不跟女斗。”他看着潘宁跟慕远走远,脸色越来越青。
  父亲死后,唐末发过誓,坚决不原谅潘家的人。他一直固执地以为,父亲是潘时人公报私仇的结果。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母亲跟潘时人有一段情。母亲有个极珍贵的小匣子,自以为秘密地藏在五斗橱最底部。不幸的是这个秘密在唐末12岁的时候就被他用一根细铁丝轻易破解了。匣子里锁着母亲当年的日记,唐末翻开的时候,一张潘时人年轻时候的照片掉了下来。那时候的潘时人穿一身军装,风姿挺秀,正气凛然。相比之下,自己的父亲就被比得有点像鼠辈。他很纳闷母亲怎么会藏潘时人的相片。及至翻完日记就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潘时人在新疆建设兵团的时候,母亲甄晓慧曾作为政治任务被介绍给潘时人作妻子。但潘时人当时迷上了牧民的女儿南子未曾应允。母亲对他却一见钟情,以未婚妻的身份在团部住下,给他洗衣打饭,收拾房间,潘时人觉得母亲端庄贤惠,温柔大方,慢慢也有了好感。就在两人打算结婚的时候,潘时人出了作风问题。那年冬天,南子牧羊失踪,潘时人找到冻僵的南子,按照草原的规矩用肉身去焐,焐出了天崩地裂的激情。两人再无法分开。潘时人受到组织处分,母亲则黯然离开,回到G市。
  母亲在日记里说,她的爱情在现实里夭折了,但在幻觉里永远存在。她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日记截止于母亲与父亲结婚当天。对自己的婚姻,母亲这样写:我不奢望这段婚姻能带来什么幸福,只是完成父母的心愿。我的心永远留在了阿尔泰草原。如果说以后有什么希望,那我希望能够再遇见他。
  母亲的心愿落实了。78年恢复高考后,潘时人考上大学,毕业后去了公安部,80年代中调到G关,与父亲成了同事,只不过是上下级。唐末无法揣测母亲见到潘时人的心情。也不敢揣测这些年母亲与潘时人有没有偷偷摸摸来往。只是从宁宁嘴里得知她父母感情不好老吵着离婚。这跟母亲有关吗?
  唐末合上日记本,生气极了,他认为母亲是这个家的叛徒。他仔细回忆了下,母亲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高,曾经他以为那是因为母亲民主宽容,现在想想,大概是母亲对他没有热情。相反,父亲对他的学习一直比较看重,在他房间里绘了个考试成绩曲线图,要是曲线持续走低,他就要挨揍。曾经,他痛恨父亲的强权,现在想想,那是父亲重视他。“我是爸爸的儿子,而不是妈妈的。”此后,他把对母亲的感情转移到父亲身上。
  他关注父亲,暗地里为父亲鼓劲,希望他有一朝一日超过潘时人,让自己骄傲,让母亲悔恨。可是那样无声的呼喊注定是徒劳。父亲一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浑浑噩噩地混日子。
  父亲酗酒。父亲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捞过他,抱到膝头,拈俩花生米塞他嘴里,又端了酒杯让他喝。看他辣得咳嗽,就眯着眼笑。
  但是醉后的父亲也是可怕的。他骂娘,从底下小兵骂到顶头上司,再到关长,连国家领导人仿佛也欠他几分。
  如果有人在,他还会拍桌子摔东西,甚至恶狠狠恐吓:你小子我早看不惯你,黑道白道,我有的是哥们,不服,我找人做了你。
  老实敦厚的人突然换了模样,就算他平时再点头哈腰,奴颜卑膝,别人也不愿接近。
  父亲的仕途由此一直停留在主任科员上。跟他差不多甚至比他年纪小的都上去了,他还是主任科员,官职越小,他越窝囊;越窝囊,越觉得屈辱;越屈辱,越想借酒浇愁;越喝酒脾气越爆。他甚至劈头盖脸打母亲,当然也打过他。但他并不因此跟母亲站同一条战壕,他理解父亲的苦楚,愿意抱着脑袋任父亲发泄。
  唐末对父亲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对母亲却也谈不上怜悯。
  这样的家庭总让他憋气,他经常夜里一个人跑出去溜达。上网吧,打桌球……后来认识一帮小混混,跟着他们做点打打杀杀的勾当,也当是发泄多余的精力。
  他发现自己对暴力情有独钟。有次,一个家伙得罪他,他扭住人家的衣襟,正反两面甩耳光,刷刷,刷刷,刷刷刷刷……最后只在于追求节奏,而忘记了手上那个是活生生的“人”。
  他很快在G市的帮派中混得自己的江湖地位。如果不是潘宁,如果没念警校,不把自己心中的猛兽驯服起来,也许他走的将是另一条路。
  潘宁跟她咋咋呼呼的姐姐不一样,她随性、文静,总能够找到自得其乐的方法。玩过家家,有人参与固好,没有的话,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也满快乐。她有点小小的主见,但与她姐姐年龄相差太悬殊了,她的意见总被她姐姐强行镇压。可见资历这种东西,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有其效力。
  她喜欢狗,因为他家有条缉毒犬,她总趁着他遛狗的时候跑下来看。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她对他的狗要比对他亲切。
  “叫什么名字?”她俯身摸狗毛。
  “大龙。”柏拉图的名字是她后来取的,他原先一直叫他大龙。
  她微微簇了簇眉,好像叫这么个名字多么暴殄天物似的。“呃,大龙,你好!我叫潘宁。你的毛好软,你长得好萌……”她像逗孩子一样逗着狗,他和狗都克制住渐升的烦躁忍耐雌性动物奇怪的热情。
  后来,柏拉图跟她交恶,跟他对她的态度脱不了关系。柏拉图是条通人性的狗,擅长察言观色,某种程度讲与他难兄难弟。
  他的父亲过世后,老实说,他松了一口气——不必再担心父亲出洋相了。给父亲长脸的任务就交给他吧。
  至于如何长脸,他有过很多设想,比如,做个像教父一样的角色,让黑白两道都怕他,再比如索性做件轰动的事情吧,像杀人越货那种,证明唐伟明的儿子不是软蛋孬种。但这种事也不是想想就可以的,总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既没有教父的地位,也没胆子真去杀人。
  有一年,大概是他填报高考志愿的前夕,一个晚上,他照样外出溜达,打台球,玩轮盘,那天,他心情不好,输了点钱,就把赌庄的作弊手段公开了出来。赌庄的人自然是不好惹的,几个膀大腰圆的退伍军人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然后,麻袋一样把他扔到马路上。
  他蜷缩在一个垃圾箱后,抹着脸上的血,伤口被风撕开了口子,嘶嘶的疼,但他觉得那无非是种感觉,没什么所谓。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慢腾腾地抽。他很早就学会抽烟了,用零花钱买烟,母亲给他收拾房间看到了会偷偷拿走,他再买。有次在卫生间抽被母亲撞上,母亲说:等你上大学后再抽。他根本不理会,摔门出去。
  他喜欢在抽烟时思考点问题,那样看上去很成熟。虽然他其实并没太多问题要思考。
  就像眼下,他也想为未来谋划点什么,不想看着自己像堆烂泥一样戳在这里,但是他没有站立起来的力量。
  马路边来来往往,过了些车,人,偶有高分贝的话语落在他耳朵里,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说的,有什么意思。落下去就没有了。他想人生是不是也是这么个道理。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视线里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双绿格的帆布鞋,再往上,是纤长的小腿,蓝色的牛仔裙,白净秀气的脸上带着彷徨。
  是宁宁。
  “我过来看看是不是你。”他与她目光相接,她没底气地说。
  “……”他别过脸。
  他的冷漠催促着她快走,但她终究是受不了他脸上的血,“你怎么弄成这样子?好多血,你不痛吗?”
  他继续抽烟,没搭理她。她大概也习惯了他这副派头,蹲下身,从书包里抽出纸巾,倾身擦他脸上、臂上的血。她的脸部表情随着伤口的大小而生动地变化着。
  “我觉得,一定要去医院消毒,然后缝一下。”
  “……”
  “那边有个社区医院,我跟你一起去。”她拽住他的胳膊,大概是不习惯跟女生拖拖拉拉,他顺从地站了起来。她推着自行车说,“你太沉,不然我就载你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