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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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当 更新:2024-10-23 14:55 字数: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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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米粉。待会,我泡给你吃,可香。”
“米粉不该是长条的吗?”
“江南地区的米粉跟两广地区的米粉是两个概念,他们那是用糯米跟芝麻、黄豆一起炒了,然后把它压碎。其实可以用机器压的,我妈说不如手压得香。我喜欢亲自劳作,好像卖了力就分外的有成就感。”
“你老家在江南一带?”
“我说不清我家在哪里,我们在好多地方都呆过。我是在半路上生下来的。其实我以前的名字叫路生。”
“路生。这名字好玩。这个名字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除了我妈,就是你了。”
“那以后你别告诉别人了。”潘宁托着下巴,深沉地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该算哪里人,我爸爸祖籍安徽,我妈是牧民的女儿,爸爸在新疆当兵的时候娶了我妈,后来考到北京,我出生在北京,然后差不多3岁的时候,因为爸爸工作变动,我们举家迁到这里。”
“那你差不多算G市人,定义一个人的故乡应该看他主要成长地和认同的文化。”
“呵呵,文化,你懂的真多。”
慕远惭愧地挠挠头皮,怕她无聊,道:“不如你去烧点水吧。煤气会开吧。你看上去就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
“你小看我了,我会做西红柿炒鸡蛋的,葱花摊鸡蛋也会,还有——荷包蛋。”
“真有本事啊。跟蛋杠上了。”慕远笑起来。
潘宁也笑,“没关系的,我爸说,不会做家务的女人有福气,以后就不用蓬头垢面地呆厨房了。我今后一定找个保姆型男人,好比你就挺合适的,呵呵,别脸红,我在开玩笑。”
慕远家格局很简单,一个堂屋进去,一边一个厢房作卧室,堂屋后就是厨房。潘宁找到一只铝质水壶,没发现自来水龙头,灶边有水缸,一只葫芦瓢静静地卧在上方。潘宁就一瓢瓢舀满壶。感觉他们家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
水开的时候,慕远进来了。米粉已经磨细了,幽幽地散发香味。
“好闻。”
“待会儿更香。来吧,将水冲上来。”他分成两个碗,均分了米粉。潘宁提着壶,哗哗冲。
“太多了,够了。”
两人用筷子舀着,浓郁的香气果然扑鼻而来,潘宁巴不得地舔了一口。
“要糖吗?”
“要。”
慕远给她一勺糖,“够吗?”
“不够,我喜欢甜一点的。”
“小心吃多了蛀牙。”
慕远一点糖都不要,他喜欢品尝食物本来的味道。他们俩一人端一碗在院子里静静地吃。看着淡红的日头擦着树梢一点点沉下去,天色变成钴蓝,而紫茉莉不知什么时候开放,一簇簇的,跟他们一样,散着小小的欢乐。
潘宁端着碗在菜圃中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蹲下,近距离地欣赏那些植物。脑袋后的马尾随着走动自然地甩着。这时,阳光已经若有若无了,阴影分外浓重,她在慕远眼里就变幻成一桢薄薄的剪影,有着深刻的五官和一气呵成的线条。他第一次体会到女孩子身体的美,同时为这美感到惆怅。
“哦,对了,”潘宁从兜里掏出小潮的信,“都忘了给你了,小潮的信。”
慕远没马上看,放到一边。
潘宁用脚尖轻微地蹭着地,说:“为什么不看?”
“等你走了再看。”
潘宁有点酸酸的,“有什么了不起嘛,鬼都知道她写什么。”
“写什么?”
“想做你女朋友吧。她说你笑起来,很,销魂。你会答应吗?”
“你说呢?”
“我才不管呢。”潘宁的脸越来越红,头也越来越低,“我只是希望,下次还来你家看你种的菜,还有那些小鸡和猪仔。她要成了你的女朋友,我就不方便来做灯泡了。”
慕远把粉色的信笺扔到井沿的水桶里。信笺很快濡湿变软,成为一堆打捞不起的烂泥团。
3(上)
车子在公路颠簸了一天。这一整天,潘宁视死如归地不喝水,不进食,到黄昏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已经化身哪吒,似乎只要一张口就能喷出一团火来。
从路边标牌看,已经进入广西境内。周边峰峦叠嶂,怪石嶙峋,田畴如割,水面如镜,极目千里,皆苍翠欲滴。但大概谁也没心思欣赏这宜人景色。慕远开了一天一夜的车,身心俱疲,他停下来休息,吃饱喝足后,照例问她:“要吗?”
潘宁倒不饿,就是渴。矿泉水蓝盈盈的光泽在她面前晃荡着,像一只手勾得她五脏六腑越发得火烧火燎。她本能地舔了舔嘴唇,唾沫很快在唇上干了,辣辣的疼。她知道一个俘虏很快就要变节了。谢天谢地,她庆幸没有生活在战争年代,不然铁定要给我党的光辉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在他拧紧瓶盖的时候,她吞吐地说,“要。我要喝水。”
她说的时候依旧感觉羞耻。他倒不以为意,将瓶口塞到她嘴里。
水注入身体,如杯水车薪,带来更急躁的渴意。潘宁感觉自己像头驴,拼命地往瓶口拱,毫无个人形象可言。可他却是驯兽师,小恩小惠是为了让你更卖力地表演。随着他手腕轻轻一抖,瓶口挪开,她喝不了了。
她干瞪着眼,死死盯着瓶子。这种眼光只有饥饿到濒临死亡的动物才有。如果他不给,她会扑上去,把他咬死。
慕远迎着她凶悍的目光,居然笑了笑。稍后,他重将瓶口塞入她嘴中。因为没掌握好节奏,她呛着了,扭过头不停咳着,嘴角的水沿着脖子往下淌,汇聚到胸脯,洇出胸罩的轮廓。他捏着瓶子,不动声色地任她声嘶力竭的咳嗽声逐渐变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叹着气。
他有什么资格嘲笑她的气节?潘宁破口大骂,“混蛋,有种解开我的手让我痛痛快快喝个够。”
“OK。”他真的倾身抽掉了她手腕上的绳索。她迫不及待想赏他一记耳光,可是手完全是僵住了,抬起来时滚过麻辣的滋味。
慕远握住她的手,几乎是温柔地顺着她的脉络。光看那两双搅合在一起的手,实在不易让人联想太糟。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潘宁也想回击他。又想着性质不一样,还是闭嘴。不经意往外一瞥,心头一喜,抬腿就去踢门——因为看到视线中正好掠过别的车驰来的影子。
但是,她的腿还没使上足够警醒的力量,脸上已经一片迷离。慕远将瓶里剩下的水全部泼到了她脸上。水哒哒落下来,湿了半个身子。
隔着水雾看过去,他的脸平静到残忍,潘宁感觉他不像正常人,正欲拼了命大声求助。只听哗啦一声,她的衣襟被他用力撕开了。
潘宁慌忙去挡,体能根本不足以抗衡,很快被他扯掉了衬衣。
“还叫不叫?”他毫无表情地盯着她只戴胸罩的上身,“要再彻底一点吗?”
潘宁打了个寒颤。这一招太狠了。还有什么比一个裸着上身的女人更羞耻更无助的呢。
她如何向别人求助?如何逃生?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自己,低一点,更低一点。
这种崭新的侮辱让潘宁心魂震慑。她在无可置信中失声。
慕远转过身,僵硬地开起了车。
踏上生命最后的旅程,他不觉得有禁锢自己的必要,无论他的心里养着狮子老虎,还是其他凶猛的东西,他都打算听从本性毫无节制地放出来。
但是,当看到她因为羞愤而瑟缩的身体,他不觉得有发泄的快感,反而堵得难受。这跟怜香惜玉毫无关系。他只是无从辨认自己。
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本我超我,有阴暗光明,有野兽天使,平时,它们受制于理智,彼此之间维持着适当的相处之道,造就一个世俗意义上的“正常人”。我们熟悉并且习惯的就是这样一个平衡过后的自己。当我们放开理智的闸门,任身上的牛鬼蛇神统统都出动,和我们完全禁锢渴望,做一个圣人一样,都是不能承受的。虽然前者能带来一时快意,后者将赢得道德制高,但都不是熟悉的自己。
他恍惚想,原来做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跟做一个圣人一样,并不那么容易。
他抬起头,在后视镜里触到一团肉色。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潘宁真实的肉体,可是他却一点都不激动。而此前他仅凭想象就能产生澎湃的热情。
他知道,是自己的粗暴破坏掉了这一切。
他目视远方,任心里的悔意疙疙瘩瘩落了一地,方抓起她的衬衣向后扔去。
“不要妄想逃,乖乖地跟我走。不然我不知道我还会做出其他什么事来。”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恐怖,但还是敏感到内心的虚弱。
“……你到底想对我怎么样?”潘宁竭力从牙缝里吐出这几个字,听得出刚才受惊不小,嗓音都变了形,“我的确欺骗过你,但不至于要受你这样的*。”
“那个好端端在路上走着却被阳台上掉落的花盆砸死的人比你还要无辜。”
“你什么意思?”
“受苦受难不一定需要理由。”他的嗓音很沉,很冷。
潘宁困惑,而后大声道,“你对我做这件事肯定是有理由的。不是报复又是什么?你八年后接近我是别有用心。”
“我需要一个人在我身边,陪我去对抗一段比较难熬的时间。这就是理由。听不懂吧,不需要听懂。我这里有一把枪,我还不打算对准你。希望你好好配合,不要把我逼急了。”
潘宁倒抽一口凉气。慕远的举动超乎她理解的边界。他疯了吗?
“你在犯法。你会被绳之以法。”她僵硬地说。
“有什么所谓?我们每个人都会死的,迟一点早一点,跟浩瀚的宇宙比起来又有什么区别?”慕远语气淡淡的。
如果说,生命的长短不足以威胁到罪犯,那么我们以什么惩罚罪恶?
潘宁头痛欲裂,宁愿自己沉陷在昏迷中永不醒来。
她是真的糊涂了。回想跟慕远8年后的见面,从邂逅到交往到飞蛾扑火,按部就班,完全正常。唯一不正常的是她当时顶着有夫之妇的身份。她无比痛心地想起那个夭折的孩子,如果必须要给自己的困境找个理由的话,她只能说自己是遭天谴了。
她摁着胃部,那里正滚过一阵又一阵的痉挛。
胃病,一直是她的老毛病,也是当年绑架案留下的后遗症。那时候因为惊恐,绑匪给的东西她几乎没怎么吃,好像也一直不饿,她突然感觉饿,是在船上,被一把枪顶着,但没关系,因为她看到了爸爸,她相信爸爸一定会救她,一定会让她把芒果吃个够。对,当时船舱里有几只烂芒果,发出其实应该是腐臭的浓郁味道,那味道直钻她的鼻端,她却觉得从来没有过的芳香。但对食物的渴望还没开花结果,嘭的一声,子弹的呼啸凌迟掉一切生理需求。
后来,她对于饥与饱的感觉就有点紊乱。有时候,明明六七个小时没进食了,还是没进食的欲望;有时候,吃过饭没多久,似乎又饿了。好像她的大脑跟胃一直达成不了协议,彼此都那么三心两意的,她自己也凑合着应付。
“跟我爸有关系吗?你是不是走投无路,想拿我交易?你老实告诉我。”潘宁脑子一个霹雳,白亮之后,只觉得胃痛得更厉害了。
慕远在后视镜里看到潘宁痛苦的样子,紧急停了车。
她这副样子他一点都不陌生。以前上着课,她的同桌小潮就会突然举手:老师,潘宁身体不舒服。在大家齐刷刷地注目礼中,她就是这样子——弓着背,摁着胃,冷汗直流。
而他会自动站起来,背她去医务室。
药片只能止疼,治标不治本,后来他上学的时候就会在书包里带牛奶和饼干,等她犯病的时候,央求门卫大爷给热一热。看着她捧住杯子暖暖和和地喝下去,他心满意足。再后来,她告诉他犯病的由来。他去图书馆查阅那个案子,在位子上僵坐到闭馆时间。他看到他们之间的鸿沟,知道无论他爱得再掏心掏肺,分手的那一天总会到来。
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去对一个人好,也是最后一次对一个人好。这样的好,每个人的一生大约也就只有一次。
去国多年,他还会时不时想起她的胃病来,挂念着她的病有没有好,他曾经发誓,要把她的病斩草除根,但不久后就发现机会渺茫。爱是最难的事,有时候连奉献都没门路。它更像温室里的花朵,在合适的温度与湿度下,才能安全开放。
他被记忆催动,爬到后座,将她抱在怀里。
他难以想象自己会这么做,更难以想象她会在他怀里无声无息。
“这么多年,还没养好?”
“你不在,岂敢好?中国人讲究父债子还。”
“那也要你肯给我机会。”
“我怎么没给?八年后重遇,我就希望我们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