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套牢      更新:2024-10-13 14:14      字数:4793
  窄小的起居室非常整洁,带有烧过熏衣草的香味。
  韦恩弗利小姐请客人坐下之后,用抱歉的口气说:
  “我不抽烟,所以家里也没准备,不过要是你喜欢抽,请别客气。”
  路克婉拒了,但是布丽姬却迅速点了一支烟。
  韦恩弗利小姐在一张有雕花扶手的椅子上挺直地坐下,打量客人一会儿,然后才满意地垂下眼睛,说:
  “你想知道关于爱美那个可怜女孩的事,对吗?那件事实在非常可悲,我难过得不得了。真是悲哀的错误。”
  “难道没有人怀疑她是——自杀?”路克问。
  韦恩弗利小姐摇摇头。
  “没有,没有,我根本就不相信,爱美不是那种人。”
  “那她是什么样的人呢?”路克率直地问,“我想听听你对她的看法。”
  韦恩弗利小姐说:
  “噢,当然,她一点都不能算是好佣人,可是这年头,能找到佣人就该谢天谢地了。她对工作很懒散,老想溜出去。不过现在女孩子还不全都是那样嘛!她好像不知道她的时间是属于雇主的。”
  路克做出同情的表情,韦恩弗利小姐继续说:
  “她很喜欢别人夸奖她,好像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爱尔斯华西先生——那家新开的古董店的老板,不过他真是个绅士,偶尔也画些水彩画,他替那个女孩画过一、两幅画,我想她就因为这样,好像以为自己有多美似的。她老爱和她未婚夫——吉姆·哈维——吵架。他在车行当技工,非常喜欢她。”
  韦恩弗利小姐顿一顿,又说: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可怕的晚上,爱美不大舒服,重感冒什么的——谁叫她要穿那些可笑又便宜的袜子,当然会感冒啦。那天下午她去看过医生。”
  路克马上问:
  “是汉伯比医生还是汤玛斯医生?”
  “汤玛斯医生。他开了一瓶咳嗽药水给她带回家,一点都伤不了人的药。她回来之后,很早就上床睡觉,大概半夜一点左右,忽然发出一阵可怕、像要窒息似的尖叫。我上楼看她,可是门从里面反锁着。厨师也和我一起上去,我们两人都非常着急,又走到大门,刚好瑞德巡官出来巡逻,我们立刻叫住他。他绕到房子后面,设法爬上阳台,她窗户没关,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进去了。可怜的女孩,真是太可怕了!医生他们也束手无策,过了几小时,她在医院里死了。”
  “是因为——什么?帽漆?”
  “对,他们叫做草酸毒,瓶子和咳嗽药水的瓶子差不多大。咳嗽药水在盥洗台上,那瓶帽漆在她床边。她一定是半夜拿错瓶子,警方就是这么说。”
  韦恩弗利小姐停下来,用精明睿智的眼睛盯着他。他知道她的话里一定别有含意。他觉得她有意隐瞒了一部分故事,但却希望他体会得出。
  大家沉默着——相当长而难堪的沉默。路克觉得自己像个想不起台词的演员。最后他勉强说:
  “你觉得她不是自杀?”
  韦恩弗利小姐迅速说:
  “当然不是。要是她存心想死的话,也许会去买毒药来自杀。可是那玩意儿她已经放了好几年了。而且我说过,无论如何,她不是那种会自杀的女孩。”
  “那你——怎么想呢?”路克率直地问。
  韦恩弗利小姐说:
  “我觉得这件事非常不幸。”
  然后闭上嘴,热切地看着他。
  路克正想努力说些中听的话时,门上忽然响起一阵搔抓声和咪咪的叫声。
  韦恩弗利小姐跳起来打开门,一只橘色的大波斯猫摇摇摆摆地走进来。它停下脚步,用不同意的眼光看看来人,然后跳上韦恩弗利小姐椅子的扶手。
  韦恩弗利小姐用尖锐的声音说:
  “喔!老呸——我的宝贝老呸今天一早就到园地去了?”
  “老呸”这个名字似乎很耳熟,路克到底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只叫“老呸”的波斯猫?他说:“好漂亮的猫?你养了很久了吗?”
  韦恩弗利小姐摇摇头。
  “没多久,本来是我老朋友平克尔顿小姐养的。她被可怕的汽车撞死了,我当然不能让‘老呸’给陌生人养,不然拉薇妮亚地下有知一定会不安。她实在太宠爱它了,的确很好看,不是吗?”
  路克大大地夸奖了那只猫一番。
  韦恩弗利小姐说:“小心它耳朵,最近一直在痛。”
  路克小心翼翼地摸摸猫。
  布丽姬站起来,说:
  “我们该走了。”
  韦恩弗利小姐和路克握握手,说:
  “也许不久会再看到你。”
  路克愉快地说:“我相信一定会的,但愿如此。”
  他觉得她似乎很困惑,也有点失望。她又看看布丽姬——眼光迅速而带着疑问。路克觉得这两个女人之间彼此心领神会了一件事,但是却不让他知道。他很生气,可是他发誓一定要很快就找出答案。
  韦恩弗利小姐送他们出门,路克在阶梯顶端站了一会儿,用欣赏的眼光看了一会儿村中那块大草坪和鸭池。
  “这地方一点也没受到尘世的骚扰。”他说。
  韦恩弗利小姐高兴地说:
  “是啊!一点都没错!和我小时候记得的一样。我们本来住在‘伟区大屋’,可是到了家兄当家的时候,他不喜欢住在那儿——老实说,是住不起了——于是就卖掉了。一位建筑商买下来,打算‘发展土地’——我想他是这么说的。幸好惠特费德爵士及时买下来,救了那幢房子。他把它改成图书馆和博物馆,不过一砖一瓦都没动。我每两周去整理一次图书——当然没有薪水——实在很难形容那种重回旧家园,而且知道它不会被卖掉的愉快心情。那里的布置真是太好了,菲仕威廉先生,改天你一定要到我们的小博物馆看看。有些本地特产非常有意思。”
  “我一定抽空去,韦恩弗利小姐。”
  “惠特费德爵士对卫栖梧的贡献非常大,”韦恩弗利小姐说,“可是有些人偏偏不懂得感恩,真是可悲。”
  她紧抿着嘴,路克谨慎地不再发问,再次向女主人道别。
  走到外面之后,布丽姬说:
  “你还想再搜集其他资料吗?或者想回家了?我们沿河边散步回去好不好?那边景色很美。”
  路克立刻答道,他不想再进一步调查了,并且说:
  “我们就沿河边回去好了。”
  他们先走过大街,最后那间屋子上挂着一块旧金字招牌“古董”。路克停下脚步,从窗口打量冷冷清清的屋里。
  “那边那个陶盘子蛮不错的,”他说,“可以送一个给我姑姑。不知道多少钱?”
  “要不要进去看看?”
  “你不介意吗?我很喜欢逛古董店,有时候只要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好东西。”
  “我看这里不太可能,”布丽姬冷淡地说,“我敢说,爱尔斯华西对他店里东西的价值清楚得很。”
  店门开着,里面有些长椅子和橱柜,摆着瓷器和铜器。两边各有一个摆满货品的陈列室,路克走进左边那间,拿起陶盘。这时,屋子后面那个原先坐在桌子后的人站了起来。
  “噢,亲爱的康威小姐,真高兴看到你。”
  “早安,爱尔斯华西先生。”
  爱尔斯华西先生是个瘦高的年轻人,穿着红褐色的套装。他的脸孔长而白,头发则既长而黑。
  布丽姬介绍过路克之后,他的注意力立刻转到路克身上。
  “这是真正的英国古陶器,很可爱吧,对不对?这里有不少好东西,可是我并不愿意出售。我一直梦想住到乡下,开个小店,卫栖梧真是个好地方,有那种吸引人的气氛——希望你了解我的意思。”
  “艺术家的脾气。”布丽姬喃喃地道。
  爱尔斯华西用白皙修长的手对她挥挥,说:
  “别用那种可怕的字眼,康威小姐,我是个商人,真的,只是个商人。”
  “可是你真的是艺术家,不是吗?”路克说,“我是说你会画水彩画,不是吗?韦恩弗利小姐说你曾经替一个女孩画过像——是叫爱美·季伯斯吧?”
  “噢,爱美啊。”爱尔斯华西先生说。他退后一步,不小心碰到一个啤酒杯,他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扶正,说,“是吗?嗯,对了,我想我的确画过。”他似乎有点站不稳脚步。
  “她很漂亮。”布丽姬说。
  爱尔斯华先生又恢复了泰然自若的神色。
  “哦,你觉得她漂亮?”他问,“我一直认为她很平凡……要是你对陶器有兴趣,”他对路克说,“我还有一对陶制小鸟。”
  路克表示对鸟没兴趣,又问了陶碟的价钱。
  爱尔斯华西先生说出一个数目。
  “谢谢你,”路克说,“不过我实在不想剥夺你所喜欢的东西。”
  “你知道,每次东西没卖出去,我就觉得好安慰。”爱尔斯华西说,“好傻,不是吗?听我说,我愿意减低一基尼,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东西,这样一来就不一样了。无论如何,这到底是卖东西的地方。”
  “不用了,谢谢你。”路克说。
  爱尔斯华西先生送他们到门口。
  走远一些之后,路克说:“爱尔斯华西先生真是个怪人。”
  “我知道他会一点法术,不是妖术,不过反正差不多。”布丽姬说,“再加上这地方的名声,就更像真有那么回事了。”
  路克有点笨拙地说:“我的天,我想他正是我最需要的人,我应该在那方面跟他多谈谈。”
  “是吗?”布丽姬说,“他对那些事很内行。”
  路克面带不安地说:
  “我改天再去拜访他。”
  布丽姬没有回答。他们现在已经走到村外了,她转进一条羊肠小道,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河边。
  他在河边遇到一个矮小、留着硬须、金鱼眼的男人。他身边有三只牛头犬,他正大声粗鲁地叫唤着那三只狗:“尼洛,过来,先生!……奈丽,丢掉!丢掉!我叫你丢掉!……奥古斯都——奥古斯都,我叫你——”
  看到布丽姬,他脱帽行礼,然后用像要把人吃掉似的好奇眼光看路克,最后又继续向那些狗吼叫着离开了。
  “是贺顿少校和他的牛头犬?”路克问。
  “对极了。”
  “今天早上我们可以说见过卫栖梧所有的重要人物了吧?”
  “不错。”
  “我好像冒失了点,”路克说,“我想任何陌生人到了英国乡下,都一定会被人拒之于千里之外。”他想起吉米·陆瑞漠的话。
  “贺顿少校从来不掩饰他的好奇心,”布丽姬说,“有时候他实在盯得人受不了。”
  “那种人一看就知道当过某个地方的少校。”路克有点不乐意地说。
  布丽姬突然说:“要不要在河边坐一下?时间还早得很。”
  他们坐在一棵倾倒的树干上。布丽姬又说:
  “不错,贺顿少校的军人味道很重,你一定不相信,一年以前,他还是世界上最怕太太的人!”
  “什么?你说他?”
  “是啊,他娶了一个世界上最不理想的太太,她很有钱,在别人面前也从来不隐瞒这一点。”
  “可怜的家伙——我是说贺顿少校。”
  “他对她表现得很好——永远是个军人和绅士。其实我心里倒怀疑他有没有跟她吵过架。”
  “我想她一定不受欢迎。”
  “大家都不喜欢她。她责骂高登,但是却支持我,不过一般说来,她到任何地方都不讨人喜欢。”
  “我想一定是慈悲为怀的上天除掉她了?”
  “对,差不多有一年了。急性胃炎,把她丈夫、汤玛斯医生和两名护士折磨透了,不过最后总算死了。牛头犬马上高兴得不得了。”
  “畜牲也通人性。”
  两人沉默着,布丽姬心不在焉地拨着长草,路克也视而不见地朝着河对岸皱眉,此行似梦似真的目的又困扰着他。到底有多少是事实?多少是想象呢?把每一个生人都当成可能的杀人犯,是不是冒失了点?这种观点实在不太高明。
  路克想:“去他的!我当了太久警察了!”
  布丽姬冰冷清晰的声音吓了他一跳,把他拉回现实中。
  她说:“菲仕威廉先生,你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六 帽漆
  路克本来正要点燃一支烟,她这突然而来的一句话,倒使他愣住了。他呆了一、两秒钟,火柴烧到他的手指。
  “真该死!”路克丢开火柴,用力甩甩手指说:“对不起,你吓了我一跳。”
  “是吗?”
  “是的!”他叹口气,说,“我想任何聪明人一定一眼就能看透我,你大概从来就没相信我那个想写一本书的故事?”
  “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不是真的。”
  “你是说我不像有写作头脑的人?不用骗我,我宁可知道真相。”
  “不,你也许会写作——可是写的不会是那种书——古老的迷信、研究古迹等等——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