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节
作者:
翱翔1981 更新:2024-10-10 09:19 字数:4779
目前的状况一定会很快结束的;最艰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他们极端背运,可一切都会变的,即使这最差劲的运气,也迟早改变的。
泰德看起来几乎又恢复到过去的老样子。他面色非常苍白,过度劳累,虽然睡了一觉,还是极度地疲倦,但他毫无疑问还是原来的那个泰德地。
她紧紧地拥抱着他,他也紧抱着她。
她肚子上的擦伤和裂口肿胀了起来,看上去好像发炎了一样,但疼痛已经减轻了。她的腿更糟糕些,但是她发现她已经能够屈腿了,只是这会很疼,而且那儿重新开始流血了。她会留下疤痕的。
接下来他们俩谈了四十多分钟的话。多娜一直想找一个办法让泰德保持清醒,也是为了打发打发时间,她建议做“二十个问题”这个游戏,泰德热切地答应了。他对这个游戏从来都没玩够过,惟一的问题就是他总找不到他的父亲或母亲和他一起做这个游戏。他们玩到游戏的第四局时,泰德的抽搐就猛地开始了。
多娜在五个问题以前,就猜到游戏中要清的人是弗兰德·莱丁,他是泰德夏令营中的一个好朋友,但是多娜还是在如茧抽丝般慢慢问着。
“他的头发是红颜色的吗?”她问。
“不是的,他的头发是……是……是……”
突然间泰德挣扎了起来,奋力要透一口气儿。他挣扎着,上气不接下气地发出撕心裂肺般的喘息声,这使得恐惧涌上她的胸膛,她的喉咙里充溢着一股酸涩的毒液般的味道。
“泰德?泰德?”
泰德喘着气,他抓烧着喉咙,脖子上立即出现了一条条的红道道,他的眼睛鼓暴出来,露出了眼底和泛着银光的眼白。
“泰德!”
她紧紧地抓着他,摇晃着他。
他的喉结快速地上下抖动着,就像一根杆上的小型机械冲机。他的手开始漫无目的地四下扑拍着,然后又抬起来,撕扯向他的喉咙。他开始发出动物窒息时发出的声响了。
有那么一阵多娜完全忘了自己在哪儿。她抓向门把手,把它拉起来,推开了品托的门,好像她正身处一个超市的停车场里,身旁就有帮助者一样。
库乔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车门还没有打开一半,它就向汽车扑了过来,这也许反倒救了她,没让她在那一刻立时就被撕成碎片。它扑在那扇正在打开的车门上,撞了回去,紧接着它又扑了上来,发出一声声沉闷的咆哮。它松软的排泄物洒到了汽车道上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砾石上。
她尖声叫着,拼尽全力一下子关上了车门。
库乔又向汽车的侧面扑了上来,把侧面的凹痕撞得更加深陷进去。它蹒跚着转了回来,然后又向窗户发起了冲击,沉闷的撞击声中,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然后它掉了下去。玻璃上面那条闪着银光的裂缝旁猛地增加了六、七道小裂缝。它再一次向玻璃撞来,这次撞击使得安全玻璃向里凸了进来,玻璃还连在一块儿,但玻璃上像出现了一个陨石坑,外面的世界突然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
如果它再扑上来———
但库乔退了回去,想看看她下面要干什么。
她转身着向她的儿子。
泰德的整个身体都在扭动抽搐,就像在发羊角风。他的背弓了起来。他的屁股离开了座位,又摔了回去,抬上去,又摔下去。他的脸正渐渐地变蓝,太阳穴上的青筋根根暴起。她曾做过三年志愿护土,那是她高中的后两年和她大学一年级后的暑假,她知道什么事发生了。他不会吞掉他的舌头,这种事只会发生在那些充满刺激的侦探小说里。但是他的舌头已经滑进了他的喉咙里,现在正堵在气管上。他会就在她面前窒息而死的。
她的左手一把抓住他的下巴,把他的嘴拉了开来。极度的恐惧使她变得粗暴起来,她可以听到他下巴上的肌腔嘎嘎作响。她伸进去的手指找到了他的舌尖,它远得令人难以相信,它已经到了他将来长智齿的那个部位了。她试着想抓住它,但怎么也抓不到,它像一条小鲶鱼那样又湿又滑。她又试着用大拇指和食指去镊它,她的心脏在狂跳,但她只有一点点微弱的感觉。
我就要失去他了。她想,噢,天哪,我想我正在失去我的儿子。
他的牙齿突然猛地咬了下来,把她伸进去的手指和他自己已经碎裂、起泡的嘴唇都咬出了血。鲜血淌满了他的下巴。但她几乎感觉不到疼痛。泰德的脚开始在品托车的地板垫上在跳了起来。她绝望地拼命去够他的舌尖。她够着了……可是它又从她的手指间滑脱了。
(那只狗那只混帐王八蛋的狗全是它造的孽混蛋狗混蛋遭天谴的下十八层地狱的狗我要杀了你我对天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你!)
泰德的牙齿又向她的手指咬了下来,但她又一次抓住了他的舌头,这一次她没有犹豫:她把她的指甲插进了舌头尖上海绵状的东西,插透了进去,用力把它往外拉,就像一个妇女在拉下一块遮阳窗帘;与此同时她把另一只手放在他下巴下面,把他的头向后推去,这样就造出尽了可能最大的通气道来。
泰德又开始大口喘气了——他发出了刺耳的嘎嘎声,就像患有肺气肿病的老头子的呼吸声。他又开始喘气了!
她使劲抽他耳光,她不知道还能做些别的什么,所以她抽他的耳光。
泰德发出了最后一声长长的撕心裂肺的喘气声,接下来他的呼吸成了快速的小喘气。多娜自己也是气喘吁吁。一阵一阵地的眩晕像浪潮一样涌上了她的头。她已经不知怎么扭了她的那条伤腿,她可以感觉得到新流出来的血的温暖和湿润。
“泰德,”她吸进一大口气,尖声叫道,“泰德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他点了点头,只是轻轻地点了一点,眼睛仍然闭着。
“放松,尽可能地放松。你要全身放松。”
“……想要回家……妈咪……恶魔……”
“嘘——泰德儿,别说话,别想那些恶魔。照我说的做。”“恶魔的话”已经掉到地板上,她把这张黄纸捡了起来,放到他手里。泰德就像落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抓住它。“现在把注意力集中到呼吸上,慢慢地,有规律地呼吸,泰德。这么做才能恢复过来。慢慢地,有规律地呼吸。”
她的目光越过他瞥了出去,她又一次看见了那根破裂的球棒,它的把子上缠绕着摩擦带,躺在车道右侧那高高的杂草丛中。
“完全放松,泰德地,试试看,你能做到吗?”
泰德微微点了点头,仍然没有睁眼。
“只要再等一小会儿了,亲爱的,我向你保证,我向你保证。”
外面,天越来越亮了,天已经热了起来。
小汽车里的温度开始上升。
七十九
维克回到家时是五点二十分。他的妻子从他儿子的嘴巴深处向外拉舌头的时候,他正在起居室里转过来转过去,慢慢地把各种东西放回原位,一举一动仿佛在梦中一样。他干这些的时候,班那曼长官,一位州警察署的侦探,还有一位州司法部的侦探正坐在长组合沙发上喝速溶咖啡。
“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了。”维克说,“要是她没有和你们联系过的人在一起,那她就没和任何人在一起。”
他拿着一个答帚和一个簸箕,另外又从厨柜里拿来一个装满袋子的大箱子。现在他正把一簸箕的碎玻璃片滑到其中一个大袋子里,玻璃片发出了有韵律的叮当声,“除非是坎普”。
接下来是令人不舒服的寂静。在维克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这么累过,但是他相信,除非有人给他打一针安定剂,他是睡不着了。他思绪混乱,头脑不清。到家十分钟后,电话铃响了,他像一头野兽一样噌地跳了起来,根本没注意到那个州司法部来的人的温和的提醒,那个人说这有可能是他的电话。不是那人的电话。是罗格打来的,他想知道维克是否到家了,并问问有什么消息。
是有一些消息,但是所有这些消息都无法不结论,叫人气得要发狂。这幢房子里到处都是手指印,还有几个痕检人员,也是从奥古斯塔市来的,他们已经从和坎普最近工作过的剥皮店相连的他的住房里搜集了几套手指印。比较检查的结果不久就会出来了,他们就可以下结论那个把楼下砸了个遍的人是不是坎普。对维克来说,这都是在浪费时间;他心里清楚就是坎普干的。
州警察署已经检查出来坎普货车的车牌号码和生产日期,它是一辆1971年生产的福特·埃考诺林车,在缅因州注册了牌号641-644;颜色是淡灰色,但是他们从坎普的房东口中得知——他们早上四点钟把他从床上唤醒——用p辆货车的侧面刷着沙漠壁画:靶垛,平顶山岭和沙丘。车尾部有两个保险杆,一个上面写着:劈开木头,别劈开原子,而另一个上面写着:罗纳德·里根枪杀了J·R。斯蒂夫·坎普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些壁画和两根保险杆会使得那辆货车很容易辨认,除非他把它开进沟里去,否则天黑前就一定能发现他。追捕警报已经发送到新英格兰各州,而且也送到了纽约州。除此之外,波特兰和波士顿两地的联邦调查局也已行动起来,调查这件可能的绑架案,他们从华盛顿的文件档案中寻找坎普的名字,他们发现他早在反越战示威游行期间就曾被逮捕过三次,从1968年到1970年每年一次。
“所有这些里头只有这么一件事困扰着我,”州司法部的人说。他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但是维克能告诉的他都已经告诉他们了。从奥古斯塔市来的人只是在沉思。“坦率地说,这他妈的让我怎么也想不通。”
“什么事?”维克问道。他拿起全家照,看了看,然后摇晃了几下,把碎玻璃都抖落到那只大袋子里,它们在那儿又微微发出了一些令人不快的叮当声。
“那辆车。你妻子的那辆车在哪儿?”
他的名字叫梅森,名字中有一个字母是e,这是他和维克握手时告诉维克的。
现在他走到窗户前,用手中的笔记本无意识地拍打着他的腿。维克那辆破旧的赛车停在车道里面,边上是班那曼的巡逻车。维克是从波特兰的飞机场开始开这辆车的,他把他从波士顿一路开来的埃维斯出租车留在了那儿。
“这件事能说明什么吗?”维克问道。
梅森耸了耸肩:“也许说明不了什么,也许能说明什么,也许能说明一切的一切,很可能是说明不了什么。但是这件事这么不明不白让我很不痛快。坎普来这儿了,对吗?他抓了你的妻子和儿子。为什么?他疯了,这个原因就足够了。他输不起。也许这甚至是他开的一个奇怪的玩笑。”
这些都是维克自己的原话,他只是几乎逐字逐句地复述了一遍。
“那么他做了什么?他把他们捆起来,然后塞进他那辆两侧刷着沙漠壁画的福特货车。他要么带着他们逃跑,要么在什么地方躲起来了,对吗?”
“是的,这正是我所担心的——”
梅森从窗户那儿转过身来面向着他:“那么她的车在哪儿?”
“这个——”维克绞尽脑汁地想这个问题,这对他太艰难了。他十分疲惫了,“也许——”
“也许他有一个同伙把它开跑了。”梅森说道,“这就很可能意味着这是一场勒索赎金的绑架案。
要是他自己一个人把他们带走,那很可能不过是一时疯狂的冲动。要是为了钱而绑架的话,为什么要那辆车呢?为了换车吗?根荒唐。那辆品拓汽车至少就像他那辆花哨的货车一样醒目。而且我要重复一遍,如果没有同伙,如果只有他自己一个人,那么谁开那辆轿车呢?”
“也许他后来回来拿车了,”州警察署的侦探低声说道,“把那男孩和你夫人藏好之后,他又回来把她的车开走了。”
“如果没有同伙,这样就很容易出问题,”梅森说道,“但就算他能做到。他把他们带到附近的某个地方,然后走回来取特伦顿夫人的品拓汽车,或者把他们带到远处的某个地方,在路上搭一辆便车回来。但是为了什么呢?”
班那曼第一次开口了:“有可能是多娜本人在开车。”
梅森一下子转过来看着他,他的眉毛扬了起来。
“要是他抓住那个男孩——”班那曼警官看着维克,稍稍点了点头,“我很抱歉,特伦顿先生,但是如果坎普抓住了那个男孩,把他绑了起来,拿枪顶着他,然后叫你的妻子紧紧跟着,告诉她如果她胆敢耍花招,比如拐弯或者闪车灯的话,那么他就将对那男孩不利——”
维克点点头,他对这幅画面感到非常难受。
梅森看起来好像是被班那曼给激怒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