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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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 更新:2024-10-10 09:17 字数:4917
的诗都发表了,还翻译了一本小说,也没怎么费事就出版了。所以,他几乎没受过什么打击。”
“他是不是用笔名?”二毛问道。因为他也爱诗,但没见过田朝这名字。
“是的,他的笔名叫叶朗。”
“什么?叶朗就是他?”二毛一下子激动起来。真没想到,他最崇拜的诗人原来是个没有工作的、心理不健全的人。他不知这是他娘的怎么回事?偶像一旦走出迷雾,其魅力顿时没了一多半。
“他的诗写得很好。”许萌没有在意二毛的表情,“他曾经想靠写作吃饭,我反对这样做,可是他很固执,并且果断地办了辞职手续。”
“嗯,这是五年前的事了。”二毛把去印染厂调查的情况简单地说了一下,然后切人主题,“你们就是那时开始好的,对吗?”
许萌点点头:“对,我很崇拜他。而且不像当今的追星族那么盲目。我认为我是很冷静的,况且他当时根本就不是什么星。但是我相信,如果有一块适合他生存的土壤,田朝很快就能大放异彩。”
“你指的土壤是什么?”二毛觉得谈话就要接触到实质了。
“公平、干净、友善的社会环境。”许萌的声音提高了,目光也变得犀利。
二毛没有接这句话。他不可能回答这个问题,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不管他是否产生过同样的想法,客观现实却残酷地告诉他:不光中国,只要是有人生存的地方,就永远找不到许萌所说的这种土壤。
人们不能要求社会来适应自己,真正的强者,首先要学会适应社会。在这方面,田朝无疑是个弱者。二毛觉得自己已经捉住了桑楚所说的那个致病原因。但是他很悲哀地发现:在这个社会中,真正的强者毕竟是极少数。
由此看来,许萌提出的问题仍然有意义。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田朝无疑经受了一次相当沉重的打击?”
“你说对了。”许萌点头道,“那个打击对别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可对于田朝这种心理素质极差的人,它却是致命的。”
“能详细谈谈经过么?”
“当然,”许萌把眼镜戴好,“那是在他辞职以后。由于不用天天上班了,他有了充足的时间。他写诗,搞翻译,同时又拼命地苦读英语,打算通过托福考试出国。我不只一次提醒他,西方的竞争是很残酷的,言下之意是希望他考虑自己的心理承受力。但是他却格外自信,宣称一定能成功。现在看来,他当时的心态已经开始有问题了。遗憾的是,我们都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随即,那个打击就出现了。”二毛趋身上前。
“对,那是由我引起的。”许萌难过地摇摇头,“你知道,我们教委要主管部门,各方面信息很多,包括传闻。就在进行托福考试前不久,我听到一个消息,说是市里一位高层领导的女儿正在打通各方面关节,想通过这次考试出国。事实上,那人的英文水平极其一般。但据说很有把握。按说,诸如此类的情况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相信你也会经常听到。但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传闻竟会给田朝造成了那么大的心理冲击。在相当关键的那些日子,他一反常态,显得异常焦躁,愤感懑几乎到了魂不守舍的地步。思想怎么也集中不起来,我带他去看过几次病,仍然无效。结果,那次考试失败了。不久,便被确诊为迫害妄想型精神病症。直到现在。好端端一个人,自己把自己毁了。”
“你不该把那个传闻告诉他。”二毛叹息道。
“这是明摆着的。可是谁会想到田朝这么脆弱?”许萌有苦说不出来,“不过是个传闻。而且那位有大背景的女人根本没有参加托福考试,人家通过其他途径去了意大利。这原本和田朝没有什么关系呀!”
二毛无声地点了点头。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恶劣起来,好像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撞击着他的心。是的,田朝和那个背景深厚的女人之间,确实没有什么关系。且不说法律上,甚至在道德上,对方也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田朝的致病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像他那种心理素质的人,变成精神病患者似乎是无法避免的,这是田朝自身的悲剧。但是二毛相信,这个故事如果讲给公众听听,十个人里至少有九个会激愤。特权,狗日的特权!它导致的社会心态的倾斜,恰恰不是田朝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你怎么了?”许萌发现二毛有些激动。
“哦,没什么。”二毛急忙喝了几口茶,用来压住心头的愤懑,“后来呢?我是说田朝发病以后。”
许萌痛苦地摇摇头:“那你还想不出来吗?一个精神病人还有什么指望?他的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和正常人无异,能看书和写东西,一旦犯病,就不好形容了。我之所以怀疑他可能自杀,正是因为他有好几次这样的经历。有一回他是被扳道工从铁道上拖下来的,当时,一列特快已经开过来了。”
“他服过毒么?”二毛提出这个问题。
“服毒?”许萌抬起头来,“没有,他母亲把他看得很严,连安眠药一类的东西都藏在他不知道的地方。”
二毛尚未和死者的母亲见面,他担心老太太受不了。尸解签字是田朝的姐姐去的,她从印染厂得到了弟弟的死讯。不过,他觉得自己仍然有必要去见见那个老人,顺便看看田朝写了些什么东西,或许那里会有线索。
毫无疑问,田朝从未采取过服毒手段,这个情况是值得重视的。
他问许萌:“你最近和他接触过吗?”
“我才从北京出差回来不久,只去看了他一次。”许萌动了动身子。
“什么时候?”
“上个礼拜四,五天前。”
“他情绪怎么样?”
“不太好,似乎焦躁得很,问他怎么了,他不说。”
“噢。”二毛看了看表。眨眼谈了近一个小时了,窗外的雾气早已散去,胜利碑顶的那个红星清晰可辨。
他站起身来,想了想又坐下了。
“许萌小姐,冒昧地问一句,你们的关系怎么样?”
许萌并不回避这个问题:“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在他没得病之前,我甚至考虑过嫁给他。得了精神病后,婚姻问题显然不可能了,但我们仍旧是很好的朋友。”
“他是否有过比较、比较……近乎的女人?”
许萌毫不犹豫地答道:“没有,这我很清楚。”
二毛这才起身告辞:“谢谢你,你谈的这些对我很有帮助。希望你不要太伤心,真的,我说的是心里话。虽然我知道安慰是没有用的。”
许萌表示感谢。然后送他下楼,两个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分手后,二毛望了望天上的那个太阳,真希望杭州也是晴天。
下午,二毛去见田朝的老母亲。为此他准备了一大堆谈话方法,虽然他明白所有的方法都不一定管用,但准备总比不准备好。
结果,他撞了锁。
邻居告诉他,老太太已经得到消息了,当场昏死过去,现在正在医院抢救。二毛无话可说,只好打道回府。
他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他去验尸房了解了一下情况,桑楚叮嘱他寻找一下尸体上有否针眼儿一类的痕迹,他认为只有这一步棋了。设想凶手乘田朝不备将毒针刺进他的皮下组织,完事后将凶器带走,可能性是存在的。当然,十分牵强。既然是谋杀,她大可不必在那种场合作案,这不符合一般逻辑。
没办法,这是桑楚的嘱咐。
法医老胡对二毛的到来大为不满,他声明这是对他的不信任。二毛说不是那个意思。
“老胡,你何必这么想,咱们俩谁跟谁呀!”
“你听着,俄国佬,我已经把那具尸首折腾了好几遍了!那可不是有意思的游戏!”老胡挥舞着那双被消毒水泡得发白的手。
二毛表示理解,但毫不退让。他叫老胡给他双手套,打算自己干。老胡说算了,老子已经把死者身上的每一颗痣都记住了,针眼绝对没有。伤倒是有几块,这是精神病人的普遍特征。
“都是些什么伤?”
“左腿上有块撞伤,左臂上有块擦伤,右腕上有两道抓伤。此外,嘴里还有一块溃疡,阴囊处有些红肿。”
听老胡这么一说,二毛也只好作罢了。然后,他陪老胡到附近酒馆喝了二两白酒。这老兄的酒量和他的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望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自行车,他心情十分郁闷。一种难以名状的烦恼拂之不去。夕阳很好,很瑰丽,所有的建筑物全沐在桔红色的光晕里,城市莫名奇妙地多出些庄严感。
这就是社会,他想。尽管他至今也不曾对“社会”二字有过一个准确而全面的概括,可是他知道,社会是个十分复杂、十分说不清楚,十分“他妈的”的东西。好人在社会里不一定都有好果子吃。就拿精神病患者来说,大多都是些本分人,或者说:弱者。
田朝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自己呢?他不知应该归于哪一类。他相信自己的神经很强健,但其他方面就不一定了。还有老胡,他们这些人究竟属于哪一类?谁能说得清楚。
第一没权,第二没钱,手头儿这点知识又恰恰是变不成经济效益的那一种。剩下的就只有奉献精神了。
他一口把杯里的酒干了。
“俄国佬,悠着点儿喝。”老胡拨弄着盘子里的酱牛肉,看出里边有半数以上是杂碎。“喂,最近俄罗斯又热闹了,那个什么杜马……”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可是你的祖国呀!”
“放你妈的屁!我的祖国是中国。”二毛有些愤怒。
恰巧这时有个没眼色的混混凑了过来,挤眉弄眼儿地碰碰他的大腿:“喂,有美金么?”
“有你妈的×!”二毛一声怒喝,吓得对方鼠窜而去。
老胡嘿嘿一笑:“俄国佬,你喝多了。”
他没搭理老胡,晃晃悠悠地离开了酒馆儿,又晃晃悠悠地来到了殷培兴的家,提出要在这儿吃晚饭。殷培兴叫他到阳台上把那只鸡杀杀,结果他一刀就把鸡脑袋剩下来了。
奇怪的是,直到煺毛的时候,那只鸡还在扑腾。
殷培兴料定是案子卡住了,但他没问。他不习惯吃饭之前谈工作。
饭后,上茶,直到把这位二毛子们俟得服服贴贴,他才请他谈谈情况。
二毛这时已经过了酒劲儿,他没想到那白酒这么上头,说不定掺了酒精。他把侦破的情况讲述了一遍,最后道:“就这些,总而言之,案子卡壳了。”
“你真叫我失望。我实指望你能在桑楚回来之前把案子破了。”殷培兴蜷在沙发里,眼睛盯着电视屏幕。
二毛急了:“古城有四百多万人,你叫我到哪儿去找一个穿红风衣的女人?”
殷培兴笑了:“你每次都这么说,可每次都把凶手找到了。小伙子,伸长你那个俄国鼻子,我相信你能闻到猎物的。”
“可是,这次不一样。”二毛还想分辩,突然指着电视屏幕叫起来,“快看,杭州,晴!”
殷培兴在他后脑勺上给了一巴掌,笑道:“这回又该叫桑楚那老家伙得意一阵子了!他肯定会白拣个便宜。”
二 佛罗伦萨归来
喜欢刺激的女人——恐怖的阴影——一支古老的童谣——四海公司总
经理——讹诈与杀手锏
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穆维维放下手中那份内部参考,抬头望了一眼墙上的壁钟,八点半,英杰来得很准时。
她站起身来,迅速地穿上那件红色的风衣。想了想,又脱掉这件,换成了那件米黄的。她站在门镜前整理了一番略有些褶皱的领口,顺便欣赏着自己的身姿。是的,很令人满意,四十多岁了,身材依然挺拔健美。在因斯布鲁克滑雪的时候,她的身姿曾使数以千计的西方男人为之倾倒。她爱佛罗伦萨,更爱因斯布鲁克,这个位于奥地利西北部的小城,因了它那著名的滑雪场,使穆维维整整三个冬天消磨在了那里。佛罗伦萨的生意统统扔给了那个蓝眼睛的保罗。现在已是十月中旬了,她认为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在月底之前赶回欧洲。说穿了,就是为了因斯布鲁克的高山雪场。闹不清是怎么回事,她这个过去很少与雪打交道的人,竟在短短的四年里爱上了滑雪,并且到了着迷的程度。当她顺着长长的滑雪道飞速疾下的时候,整个身心全都体验到一种无可名状的快感,很亢奋,非常亢奋。
她不否认意大利的优越,也不否认佛罗伦萨的那些无与伦比的艺术氛围,尤其是当她的公司在那座名城中崛起、壮大后,她从经营中看到自身的存在价值,没想到自己竟是个天才的生意人。连保罗都感到吃惊:“天呀,你们中国人都是天才!”
她很喜欢这个意大利的小伙子,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