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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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 更新:2024-10-05 19:00 字数: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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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漏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高的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提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
“魔术已经表演完毕;他孤身一人袋在书房里。上衣可能沾了血,不过反正杜莫会处理它,制服大衣里有原是衬衫,于是他解开衬衫,并且包扎伤口,他只要再锁上房门,穿上真正的睡袍,销毁纸制的制服,以及把镜子往上推入烟囱……”
“但是,我再说一遍,这也是终局了。鲜血再次大量涌出。寻常人在受伤的情形下,根本无法承受它所经历的沉重压力。佛雷的子弹没杀死他。但当他企图——事实上,他以超乎凡人的审理办到了——抬高镜子塞入隐匿处时,他的肺脏犹如一个破损的橡胶套,被他自己活生生撕裂了。就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即将落幕。随后他开始吐血,从他口中溢出的鲜血,宛若动脉被切断似的渲泄不止;他跌跌撞撞的推倒沙发,翻覆椅子,并且用尽最后的力气,蹒跚但顺利的点燃鞭炮。在历经恩怨情仇,隐姓埋名,以及阴谋计划后,他眼前的世界不再运转了,而是缓慢的变为黑沉沉的一片天。他试着大叫,却是办不到,因为喉头正涌出鲜血。就是在那一时刻,查尔斯·葛里莫突然领悟,在他艰苦的一生中,对于这最具震撼效果,而且是最后压轴的好戏的镜子魔术,他从未相信自己能有机会完美演出……”
“阿?”
“他知道自己回天乏术,”菲尔博士说道,“不过,奇怪的是,他倒是挺高兴的。”
飘雪落在街灯上,使得灯光又开始转暗。书房里寒气逼人,让菲尔博士的声音听来分外怪异。突然间,他们看到房门打开,一名女人挡在门口,脸上的扮相十分可怖。一张可怕的脸,一身黑色的装扮,但环绕在她肩上的,仍是那条追忆爱人的红黄色围巾。
“你们看,他招供了,”菲尔博士的语气,依旧是低沉单调,“他试着告诉我们真相:是他杀了佛雷,然后佛雷杀了他。我们却误解了,直到我从时钟获得灵感,弄清楚卡格里史卓街的案发经过,我才了解他的意思。老弟,你们懂了吗?想想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我兄弟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开枪。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房间的——’”
“你的意思是,葛里莫所说的房间,其实是指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的住所?那间他把佛雷留在那儿自生自灭的房间?”哈德利问道。
“是的。后来,当葛里莫在街灯下开门时,他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击惊吓。你们回忆一下,”
“这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我告诉你我兄弟是谁,免得你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他会这么说是必然的,因为他以为没人认得佛雷。由此观之,检视他那番语焉不详,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语——当时他也听到医师宣告无望的陈述——其实他的用意,是想要对我们解释整个谜团。”
“首先,他试着告诉我们侯华斯兄弟和盐矿山。接着他说道佛雷的死,以及佛雷对他做了什么。‘绝非自杀’,是指他在街上看见佛雷,因此伪装佛雷自尽的如意算盘就失败了。‘他没有使用绳索’,佛雷的确没用到,而那条绳索后来被葛里莫扔了。‘屋顶’,葛里莫指的不是自己家屋顶,而是他离开佛雷房间时所穿越的屋顶。‘雪’,雪停了却破坏他的计划。‘光线太亮’,哈德利,这句话是个关键!当他望向街道时,却发觉来自街灯的光线太亮;于是佛雷认出他,并且开枪射击。‘有枪’,甭说了,佛雷手上当然有枪。‘狐狸’,意味着面具,那顶他戴上的盖伊·佛克斯假面具。最后是‘不要责备可怜的——’,不是德瑞曼,他指的不是德瑞曼,我猜,这是他为某件事感到羞愧的最后歉意:他以前可没干过诈骗的勾当。‘不要责备可怜的佩提斯;我无意把他牵连进来。’”良久,众人皆默默无语。
“没错,”哈德利无精打采的同意,“没错,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油画上的刀痕是怎么回事?刀子跑去哪里了?”
“关于油画上的刀痕,我想,那只是让魔术看来更加逼真的一项装饰罢了;油画是葛里莫划花的——这是我的猜测。至于刀子,老实说,我也不晓得。说不定葛里莫用完它,就放进烟囱和镜子放在一起。因此我们以为空幻之人备有刀,枪两种凶器。但它现在不再壁炉里的凸台上,我才昨天德瑞曼找到它是,便拿走了——”
“这一点,”一个声音响起,“你就错了。”
厄奈斯汀·杜莫留步在门口,双臂交叉横放在胸前的围巾上,脸上却是充满笑容。
“你的推论我都听到了,”她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让我受绞刑,也许不行。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若失去了查尔斯,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刀子是我拿的,各位,我另有他用。”
她仍然面带微笑,眼眸则绽放骄傲的神采。兰波注意到她藏起双手。他看见她突然踉跄摇摇欲坠,正想伸手扶她,却迟了一步,只有眼睁睁看她迎面倒地。菲尔博士笨拙的离席起身,目光呆滞的望着她,表情和地上的女人一样惨败无血色。
“我又犯下罪了,哈德利,”他说道,“我再一次说对了真相。〃
三口棺材
附录1 山羊的影子
一般介绍都会提到约翰·迪克森·卡尔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出版于1930年《夜行》(It Walks by Night),但实际上《山羊的影子》(The Shadow of the Goat)这部短篇才是卡尔真正的第一篇密室推理作品。这篇故事于1926年刊载在卡尔大学时期所参与编攥的《哈佛人》杂志上,和《夜行》一样都是法国警察局贝克林警官出场的案子。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不过却包含多个不可能犯罪,构思精巧,布局严谨,能看得出日後成为“密室之王”的影子。(ellry)
一
屋子里静悄悄的,烟草燃烧散发出的烟雾在灯周围盘旋。两个人正坐在那里沉思,不过这并非他们唯一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为别人的事而紧锁眉头、闷闷不乐。约翰·兰德沃恩爵士曾经效力于伦敦那处暧昧的地方,也就是人们所知的白厅(英国政府所在地——译注),也许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能对苏格兰场发号施令的人物。亨利·贝克林先生是法国警察当局八十六位官员之一,但是绝非其中无关轻重的人物。
大雾笼罩着的伦敦,高塔、脚步声,加上暗淡的轮廓,看起来变的越发古老。雾气令这间丰台宅邸房间的窗户模糊不清,宅邸位于舰队街一处偏僻之所,有时能看见带着恐怖假发的出庭律师边走边如击剑般挥动着手杖。屋子里的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白色衬衫的领口已经解开了,抽着同样的雪茄——贝克林有着黑胡须,兰德沃恩的胡须则像烟灰般灰白。这产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一个三十多岁侦探的样子,一会儿变成了他六十岁时的样子。
他们的眼神都很忧郁。
“如果你告诉我你的故事,”约翰爵士说,“你最好和比利·盖瑞克说说,因为这是他的屋子,他很快就要来了。但是不用担心,他昨晚也在那里。”
贝克林点点头,无聊的抽着烟。
“我知道,我的朋友。当然,我没有正式的打电话给你——我不想让官方涉入这件事。好啦!昨晚靠近诺丁汉骏的沃克索普,朱尔斯·范格如先生被谋杀了。这就是我为何想见你的原因。”
“那么,”英国人说,“我想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你也许不感兴趣的故事,除非你相信巫术。因为,你知道,那个唯一能杀死范格如的人必须在昨晚十点穿过一扇上锁的百叶窗。”
“这消息是真的罗。哦,该死的!”贝克林焦躁不安。“这消息真荒谬,不过也很真实。我看见西里尔·默顿从唯一的门进入房间,门上了锁,而我盯着门。屋子只有唯一一扇窗户,还有窗栅而且百叶窗也锁上了。没有壁炉,也没有任何秘密通道;墙也是石头做的。的确如此。那是一个石盒。但是我告诉你默顿进去了——而且消失了。布兰登勋爵和盖瑞克,他们和我在人消失前后都搜查了那里,他们会证实我的话。接着一桩更为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默顿被确信杀了范格如,他几乎还犯下了另一桩谋杀,那时我看见他在我眼前蒸发。我亲爱的先生,那是魔法,”他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至少,我认为我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
贝克林先生站起来。雾蔓延近来,和香烟散发出的烟雾混合在一起;法国人颤抖着。他看上去蜷缩起来,非常疲惫。雪茄在他嘴边滑稽的突出来,他开始环顾这间屋子。
“我的朋友,我被打败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言辞激烈。“我被打败了!我想这件案子里有着不可能的谜团。但是除非我们能证明他有分身术,还进入一间上锁的屋子,那个可怜的福科就为被控谋杀。当然这些事件是有联系的!请告诉整个故事吧。”
约翰爵士坐回他的椅子。他紧锁眉头想着事情。
“很好。这是只是关于西里尔·默顿的开场白。给默顿一个假发,一把剑,他就能变成十七世纪的流氓——但是你必须给他一个假发。他个子高,而且有着瘦削白皙的漂亮脸蛋,从他的脸上你可以如照镜子般的看见每一种表情,他的头发被剃掉了。在他成为演员之前,曾在德国学习,他丑陋的本性曾使得他和骑兵队员决斗过,因此在头上留下了疤痕。这个疤痕相当丑陋,即便是头发遮掩也无济于事。因此,他将头发剃掉。但是他的脸很漂亮,有着短短的黑胡须,不至于呈现可笑的样子。
“他是我们最好的演员。如果你在任何一部老派浪漫剧里看过他的表演,你就会知道此人有着古代的风度。他能将自己适应任何角色,这就是他的天才之处。他爱好巫术以及死亡艺术,为此他的图书室里尽是一些早已被人遗忘的书——埃及赫尔墨斯,Lillius,Geber,James Stuart,Cotton Mather的作品。
“这就是他买下那块地的原因。贝尔宅邸(Bell House,bell有钟的意思——译注)是一片广阔的庄园,曾经是舍伍德森林的一部分,距离范格如住的地方大约30英里。贝尔宅邸!你可以透过树梢看见钟楼,沉浸在月光中种着白桦的丘陵,风吹拂着树木。这在诺曼底人举着剑横扫英格兰的时候就建造了,大厅里总是发出叮当声好似鬼魂般的声音。那是一个肮脏、混乱的时代——教堂和恶魔让人们灵魂出窍,穿着盔甲的武士,脸上涂着血,莫名的恐惧——这是个充满这可怕气氛的屋子。因此,贝尔宅邸的护城河有20英尺深。
“我要告诉你关于西里尔·默顿办的宴会。那里有间宴会厅,有着彩色玻璃窗,里面点着蜡烛;我记得白色的衬衣,雪茄的烟味,人们笑起来时闪光的牙齿。令人感到模模糊糊的感觉。例如,我记得比利·盖瑞克和马德琳餐后在楼梯上的场景——也许因为马德琳是我的女儿;黑暗中的楼梯上,还有蜡烛。他们都是黄头发,像老萨克逊人一样的漂亮。他的姿势有点可笑,不过那就该是可笑:他亲吻了她的手。
“他们相爱了,我对盖瑞克特别感兴趣就因为如此。那个晚上我担心他。比利是朱利斯·范格如的外甥。那个老头更像是他的父亲,还把他立为既承认,范格如的敌人就是比利的敌人。这就是默顿为何不和这小子交往的原因,他讨厌范格如甚至达到了愚蠢的地步。他被迫邀请他,因为比利是我的客人,我是近邻无法视而不见。由于同样的原因比利不得不接受。整个晚上我都感到坐立不安。
“在吸烟室里的愚蠢辩论成为事件的高潮。人们围坐在热烘烘的壁炉旁边,全是男人的脑袋。比利刚从马德琳那里回来,心情愉快,不免狂妄自大起来。他抽这雪茄,嘲笑默顿,后者正用他喜欢的中实际魔术和布兰登勋爵和朱利安·阿伯先生争辩。他站在那里,背对着壁炉架,黑色的胡须,剃掉头发的脑袋,带着微笑进行争辩。
“‘我告诉你,’默顿说,‘盖索特·德·布瑞勒斯的书,1697年由巴黎麦若特出版的‘Contes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