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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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 更新:2024-10-05 19:00 字数: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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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候,事情出了状况。他必须赶在佛雷回来前,先到佛雷的住处,因为不能让佛雷怀疑他为何要踏着屋顶而来。不过我们知道,佛雷早就有所怀疑。谁叫葛里莫居然要求佛雷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索回来——葛里莫需要这绳索,作为捏造佛雷借此逃逸的假象。或者是,在过去的几天中,佛雷曾看到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闲晃;说不定还见着他在屋顶上闪躲回避,并快速往伯纳比公寓走去,因而佛雷认为,他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之处。”
“九点整,在煤气灯照明的房间里,两兄弟碰头了。他们谈些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也永远不会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葛里莫平息了佛雷的疑虑;谈话气氛变得宾主尽欢,以前的过节仿佛不复存在;葛里莫是谈笑风生,并说服佛雷写张字条给房东。这时候——”
“你所说的我通通没有意见,”哈德利含蓄的说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事?”“葛里莫跟我们说过。”菲尔博士说道。
哈德利闻言后,双眼直瞪着他。博士继续说:
“确实如此。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当下我就明白了。你们也会如此的。且让我们继续。”
“佛雷写完字条,穿戴帽子和大衣,准备要离去;因为葛里莫要让情况看起来,像是佛雷从外头回来后,再开枪自尽,换言之,是要制造佛雷刚从葛里莫府邸回来的错觉。他们俩正要动身,这时葛里莫倏然出手。”
“或许佛雷潜意识里仍有防备,或许他曾转瞬间冲向门口,因为他自知不是葛里莫的对手,也或许两人发生扭打缠斗;这我们都不得而知。总之,佛雷突然转身背向葛里莫急于脱困,而持枪抵在佛雷大衣上的葛里莫,此刻却犯下可怕的失误。他开枪了,但那子弹却未打中正确位置。原本应该一枪穿心,结果是击中左肩胛骨下侧。两件枪击案虽是一前一后,但此枪伤和后来让葛里莫致命的伤口,几乎完全雷同。枪伤虽然严重,但都不至于当场毙命。同样的死亡模式,却先后发生在这对兄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啊。”
“佛雷应声倒地,毫无招架之力,而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不然葛里莫可能马上再动手了结掉他。但在那一刻,葛里莫一定惊骇得乱了方寸。就是这样,他的全盘计划已毁于一旦。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还能开枪射伤自己吗?如果不能,那是上帝保佑。但更糟糕的是,在子弹乍发,佛雷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个当下,他曾开口大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也以为会有人闻声追赶过来。”
“在这个紧张的时刻,幸好他还有足够的理智和勇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时佛雷已动弹不得,正好手也横放在脸边。他连忙把枪塞进佛雷手中,并拾起那卷绳索。尽管出了差错,但计划还得照旧进行。而且他也很清楚,绝不能在浪费时间,也不能再发出枪声,以免别人听见。他急忙冲出房间。”
“屋顶,没错!屋顶是他唯一的机会。他仿佛听到四处追赶而来的鼎沸人声;搞不好,记忆中匈牙利山脉下暴风雨肆虐中的三座恐怖墓穴,都瞬间苏醒过来了。在他的想象中,众人已发现他,并且冲过屋顶来追逐他。所以,他急奔进伯纳比公寓屋顶的天窗,然后躲入伯纳比幽暗的公寓里。直到此刻,他的机智才逐渐恢复……”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还发生了什么事?皮尔·佛雷伤得很重。但他的身体犹如铁打的一般,当年能在活埋中硬撑过来,现在也不例外。凶手已经走了,但佛雷绝不会就此屈服。他必须找人帮助,他得去……”
“去找医师。哈德利,昨天你问我,为何佛雷要从街头走向另一端的死胡同。因为(如同你在报纸上读到)医师住在那里。后来,他也的确被送到那家诊所。他自知伤得极重,但他还未被击倒!他站起身,仍将帽子和大衣穿戴好。这时,枪还在他手中,他顺手把它塞入口袋,因为也许还用得着。他力求脚步稳定的走下楼,来到寂静无声的街巷。
看来枪声并未引起任何骚动。他走着……”
“你可能会问,他为何走在街道正中央,而且足迹完整呈一直线?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非要去拜访某人,而是他知道凶手一定躲在附近,他希望给凶手致命一击。他自认情况对他有利。在他前方,有两个人走得极快。他经过了有亮光的珠宝店,看到右前方的街灯……”
“但是,同一时间里,葛里莫在干吗?他没听见追逐声,不过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顶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经引发什么骚动,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马上便可分晓。他可以走下楼来到正门,往外窥看,望望街道,不是吗?不会有任何危险的,反正伯纳比的公寓根本无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并轻轻打开门,他的大衣未扣上,显然可见身上缠绕着绳索。他一打开门,门旁的街灯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刚好面对着某人——这个缓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栋屋子里弃之而去的那个死人。而就在这最后一刻,兄弟俩又面对面了。”
“在街灯的照耀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攻击目标。身心既痛苦又兴奋的佛雷,终于崩溃发狂,他毫不犹豫的放声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这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他举起同一枝手枪发射。”
“佛雷的最后一击,可说是竭尽所能。鲜血立即从他身上溢出,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声喊叫,原本试图往葛里莫身上投掷手枪(这时已无子弹),却脱手向后飞出,随即他就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一枪,便是三位证人在卡格里史卓街听见的枪声;也就是这一枪,在葛里莫及时关门之前,已穿入他的胸口。”
三口棺材
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然后呢?”当菲尔博士中断叙述,并垂首皱眉时,哈德里催促着。
“理所当然的,三位证人都没看到葛里莫,”菲尔博士喘着气,停顿了许久才说道,“因为他未曾跨出正门,也未曾跨出门前阶梯,而且距离那死于荒凉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过二十尺之远。佛雷已有伤在身,激动之下所引发的身体痉挛,益发让伤口喷血。因此,针对伤口所作的推论,全是白费工夫。凶器上面当然也没有指纹,因为它坠落于地,积雪便将指纹擦掉。”
“一点也没错!”哈德利说到,沉稳的口吻像是发表声明,“完全符合所有的情况,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接着说吧,葛里莫后来呢?”
“葛里莫藏身于门后。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枪,但自认伤势无大碍。比枪伤更恶劣的形势他都能幸存,现在这个算得了什么,何况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反正,结果都一样,他本来就准备在自己身上弄个伤口;照理说,他应该高声欢呼竟有这等好事。但他只觉得自己的计划全都毁了!(他如何得知,珠宝店的时钟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刚刚走在街上并向他开枪的佛雷,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当他以为运气已离他而去,哪晓得好运——拜珠宝店时钟之赐——就在他身边,但这一切,他又怎么能知道呢?)他只晓得,佛雷不会在楼上的小房间被发现,死因也不会是自杀。佛雷——也许命在垂危,但他还能开口说话——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还有闻声而来的警察。葛里莫完蛋了。这下子,佛雷可不会保持沉默了,而葛里莫正一步步走向绞刑架,除非他能临危不乱,才可绝地逢生。”
“枪声后的那一瞬间,这些怪念头一股脑儿地全涌上他的心头。他不能待在这阴暗的走廊。他最好检查一下伤口,并且确保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去哪里好呢?当然是楼上伯纳比的公寓。他爬上楼,打开房门,并且打开电灯。他身上仍缠绕着绳索……这东西没啥用处了。既然现在佛雷正在和警察打交道,想要伪装佛雷拜访过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绳索,随手便扔。”
“接着是察看枪伤。黄色花呢大衣的里层沾满血迹。连大衣内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但这伤口影响不大,他有手巾和胶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斗牛场上格斗的骏马。卡洛里·葛里莫是杀不死的,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伤口格格轻笑。他心情笃定,而且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他动手自我疗伤(伯纳比公寓里的浴室,因此残留着血迹),并且试着集中心智思考。现在几点了?天哪!他耽搁太久了,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他得马上离开,趁着他们逮到他之前赶回家……他就这么一走了之,放任电灯亮着。当晚一先令的电力何时用尽,电灯何时熄灭,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四十五分钟后,萝赛特看见灯光仍旧亮着。”
“不过我猜,葛里莫一边赶路,一边脑子已经完全清醒。他会被捕吗?看来是无可避免了。是否有什么漏洞呢,即使是极渺茫的一线生机?你们瞧,不管葛里莫是什么样的家伙,他无疑是个战士。他精明狡猾,极具戏剧性,想象力丰富,习惯冷眼旁观,是个通晓人事情理的大恶棍,但是别忘了,他依然是个战士。你们知道,他绝非无恶不作的坏蛋。没错,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怀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杀害朋友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无论如何,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其实,是有一个办法,不过可行性极低,几乎可说是没多大作用,但却是唯一的法子。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假装佛雷已拜访过他,并且在他家送了他一枪。枪还在佛雷手上;何况,葛里莫自己和他的家人,皆可作证他整晚并未外出!而且,他们还可以发誓看见佛雷真的来找他——虚虚实实,就让该死的警方去求证吧!有何不可?可是雪呢?雪已经停止下了,佛雷不可能留下脚印,而那条要栽赃给佛雷的绳索早就丢了。然而,他还是有一半的胜算,即使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注,也是最后能使出的手段……”
“佛雷开枪射他的时间,约莫是九点四十分。所以他回到家的时间,应该是九点四十五分,或是再晚一会儿。进入房内如何能不留下足迹?简单!难不到这个体格壮硕如牛,身上枪伤又微不足道的人。(对了,我相信他原本伤得不重,如果他没有硬撑着干了些事,现在一定活得好好的,正等着绞刑伺候;待会儿你们就会明白。)他本来的计划是经由地下室前的楼梯,来到凹庭通道,再穿过通道门进入屋内。这该怎么做呢?连接凹庭与地面的楼梯,自然是覆盖了一层积雪。不过,通地下凹庭的楼梯就紧邻隔壁的房子,没错吧?楼梯底部的地下室门口不会积雪,因为上头有一个突悬的设计——大门前的阶梯是悬托的。如此一来,地下室通道门前就不会有积雪了。如果他可以下去而不留足迹……”
“他可以的。他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近屋子,装成好像是要去隔壁一样,然后直接从楼梯上面往下跳,双足着陆于那不会积雪的小空地。我还记得某人说过,在门铃响起之前,曾听到像是有人坠地的撞击声?”
“若是这样,他就按不到大门门铃!”
“喔,可以的,他按了——只不过是从屋内按的。他走进地下室门口进入屋子后,便上楼和等候他的厄奈丝汀·杜莫会合。随即两人开始变魔术。”
“很好,”哈德利说道,“终于来到魔术的部分。它是怎么变的?你又如何知道它是怎么变的?”
菲尔博士坐回椅子,两掌手指尖轻轻互碰,仿佛正在整理思绪。
“我怎么知道的?嗯,第一个灵感是来自于油画的重量,”他懒洋洋的指着那靠在墙上且被划花的大型油画。“是的,就是那幅画的重量。本来觉得他无关紧要,知道我想起来……”
“画的重量?哦,那幅油画,”哈德利咆哮着,“我都忘了。它到底跟这桩坏勾当有何相干?葛里莫想拿它干吗?”
“哼,哈,是的,你知道,这就是我感到纳闷之处。”
“但是那油画的重量,老天!它可没多重啊。你光凭一只手就能够举起它,甚至还可以悬空翻转它。”
菲尔博士奋起端坐。
“正是如此。你说得没错。我用一只手举起它,而且还将它旋转了一下……既然如此,当时为何需要两个壮汉——一个车夫,一个帮手——来搬它上楼呢?”
“啊?”
“是这样的阿,你也知道。葛里莫从伯纳比工作室搬走油画时,轻轻松松就把它拎下楼了。然而,到了下午,他带着同一幅画回到这里时,却得动用两个人来搬上楼。是什么原因,让这幅画突然变重了?油画并未裱上玻璃框——你自己也看到了。早上葛里莫买了画,下午他带画回家,其间他人在什么地方?它夹带了一个不是闹着玩儿的庞然大物回来。不然,葛里莫为何坚持非要包装油画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