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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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 更新:2024-10-05 19:00 字数:4693
“勒索。”哈德利静静的说。
“是的。佛雷的思考逻辑是异于常人,但他不是傻子。在他恐吓葛里莫的最后一句话当中,请注意他的表达方式,是多么拐弯抹角:‘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险,但我已经准备冒险一试。’此句话如同前例,我们总是事后才明白。他对葛里莫的态度,依然是坦诚相对:‘大哥,你可能会杀我,就像杀三弟一样,但我愿意冒这个险。所以,我是该和颜悦色地来拜访你呢,还是让我死去的兄弟来吊死你?’”
“我们来看命案当晚他的行为举止。还记得他带着兴奋之情,砸碎并丢弃所有变魔术的家当吧?当时他对欧洛奇说了什么?从我们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这句话只有一种解释。他说道:‘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这意思当然是,葛里莫和他达成了协议。佛雷是指他自己即将脱离苦海,即将带着一大笔钱,回到自己终老的老窝;为了不泄漏计划,他无法把话说得更明确些。尽管如此,他清楚他的大哥是只老狐狸;过去的经历,便是最好的见证。但当他和欧里奇谈话时,又不能丢下一个容易令人起疑的警讯,万一葛里莫真的付钱给他,那就麻烦了;不过,他还是留下一个提示:”
“‘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
“这句最后的声明,待会儿我再来解释。话题先回到葛里莫身上。说真的,葛里莫根本没想过要和佛雷达成协议。佛雷一定得死。在博士(这个家伙,你们都知道,是我们遇过的人当中,最沉迷于巫术的)狡猾精明,矫饰做作的心态里,他决心不再和这讨厌的兄弟纠缠不清。佛雷非死不可!但干这事,要比表面上困难许多。”
“如果当初,佛雷是私下来找他,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有瓜葛,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但事实上,佛雷相当有一套。他面对一群葛里莫的朋友,公然表明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并且还暗示着,他手上有葛里莫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真是棘手!假如这时候佛雷死了,而且显然是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有人说:‘啊哈!这不就是那个家伙。’紧接着,一堆要人命的调查行动,或许会接踵而来;因为天晓得佛雷还和多少人提过葛里莫。他唯一不可能向别人透露的,即是威胁葛里莫之事;这件最后的行动,他一定会守口如瓶。不管佛雷出了什么事,只要他翘辫子,调查工作就有可能牵连至葛里莫身上来。对葛里莫而言,现在他唯一该做的,便是老老实实的装出佛雷在纠缠他;他寄恐吓信给自己(还故意做得不明显);以巧妙的方式,把一家人搞得人心惶惶;最后一步是,他告知每个人,佛雷恐吓他当晚将来造访,而他自己也准备要迎接来客。你们很快就会明白,他如何策划布置出一个如此高明的谋杀诡计。”
“他打算营造出这样的视觉效果:在周六晚上,有人目睹凶恶的佛雷前来拜访他。这里应该要安排几个证人。当佛雷走进他的书房,两人要单独在房内,要有争吵声,搏斗声,枪声,然后是倒地声;房门被打开后,应该只发现葛里莫一个人而已——会有子弹划破他的身体,情况看来严重,其实却只是皮肉伤。现场不会找到凶器。窗外垂吊着佛雷的线索,让人推测佛雷已逃之夭夭(请注意,本来预期当晚不会下雪,如此一来,便无法追踪足迹)。而葛里莫会说:‘他以为他杀了我,我赶紧装死,然后他就逃走。不,不要通知警方抓他,他是个可怜人,我没受伤。’翌日早上,佛雷被人发现死于自己的住处。死因是自杀,他用枪抵着自己胸膛,接着扣下扳机。手枪就掉在他身边,桌上还留着一张遗书,说他想到自己杀了葛里莫,绝望中只好开枪自我了断……各位先生,这就是葛里莫的如意算盘,打算要变的魔术。”
“可是,他要如何执行整个计划?”哈德利问道,“何况,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
“是的。想当然耳,计划的执行失败了。魔术的后半段,是佛雷走进书房,其实当时佛雷已命丧卡格里史卓街的公寓里。等一下我会说明这个部分。借助杜莫太太的协助,葛里莫早已有准备。”
“他告诉佛雷,他们可以在烟草零售店顶楼佛雷的住处碰面,时间约在周六晚上九点钟,他准备以现金和他和解(别忘了,佛雷兴高采烈的辞掉工作,烧掉家当,离开莱姆屋的剧场时,约莫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周六晚上动手,是因为众人皆知每逢周六,他整晚都会独自呆在书房里,绝不许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来打扰他。他选择那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他出入往返必须经过地下室,以及地下室门前的通道门(英国旧式房屋侧边有低洼凹庭,由栏杆与走道分隔,凹庭设有楼梯,并有门通往地下室);而房间位于地下室的安妮,周六晚是她外出的休假日。你们还记得,葛里莫在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一直到依证人所言的,九点五十分打开书房门接见访客为止,这段时间内没人见过他。虽然杜莫太太宣称,九点三十分曾在书房与他交谈,当时她正要收走咖啡杯和托盘——我待会儿会告诉你我为何不相信这件事。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书房。他人在卡格里史卓街。他事前交待杜莫太太,要她在九点三十分到房门附近探看,然后找借口现现身。为何要这么做?因为葛里莫吩咐米尔斯,必须于九点三十分上楼,然后从走廊的另一端监视书房门。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佛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而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的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伯纳比当然在打牌,贝特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离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荡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佛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优哉游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这些没用的飞舞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佛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的扣下扳机。”“当时,他们俩在那栋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佛雷的胸膛发射,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佛雷身边,冷静又急速的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佛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佛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在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佛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
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杜勃曼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伯纳比的秘密公寓里。”“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纳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
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伯纳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伯纳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哈德利点头示意。
“是的,没错。楼梯尽头还有个短梯,可通往屋顶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还有,佛雷房间的外头,也有个驻脚台,踏上去即够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顶。葛里莫要到卡格里史卓街,一定是走后巷——从伯纳比公寓的窗户,我们看过那条巷子——所以才没在街上现身。他走进后门(就像伯纳比和萝赛特一样),直上顶楼,再从那儿爬上屋顶。然后他沿着每层楼的屋顶行走,来到了佛雷的住处,再由天窗着地,就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此外,他也很清楚,当晚伯纳比一定在别处打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