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
冬儿 更新:2024-10-05 18:59 字数: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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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打开手电筒,并没照在那窃贼的脸上,而是照在镜子上,由于光线反射的原理,你是从镜子里看到那窃贼的嘴脸。另外,镜子里之所以没有你的影子,是因为你和他有三步之遥。换句话说,这与光线反射的角度密切相关,在那角度之下,你可见到窃贼,可并不能见到自己的身影;反过来说,窃贼也只是见你而不见他自己。如果,画出图来,便是这样……”布奈操起一支笔和一张纸,在上面用铅笔画了一副示意图。
“神父,那么,犯人便是右边镶金牙的了!”
“恰好,布奈你的金牙也在右边!失礼了,我现在要正式逮捕你!”一个刑警一边说着,一边冲上去抓住布奈的腕子。
“嘿嘿,不要急,稍待片刻,我这个金牙是假的。”布奈用手指把嘴里右边的金牙取了出来。“你们看清楚了,这是十分薄的黄铜(铜和锌的合金)片制成的,假如有了这一玩意,自己就可以制成牙套,套在牙上,这小把戏,任何人都是举手之劳。”
布奈看了一下手表。然后对孛修说:“哦,已到9点了,我曾和大家说在这时要把窃贼挖出来交给你,现在,时辰已到。……刚才我说作这种金牙套的小手艺是举手之劳,当然我们的这位男爵也不会例外。昨天晚上,村子里五金店的老板告诉我说,三个月前,男爵曾从那里买走过黄铜片。”
男爵的脸上立刻阴暗不定。
“孛修,真正的窃宝之人就是他。”布奈指着男爵。然后又说,由于他欠了一屁股债,现今已快倾家荡产。可是,为了躲避这一危机,他便开始打教堂宝物的主意。
“他制造各种机会靠近神父,花言巧语之下得知警铃的所在以及藏宝之地。然后,为了嫁祸于布尼申,便准备了一些和布尼申一模一样的衣物,并且还造了两颗伪牌的金牙,乔装打扮成布尼申的模样,去窃取教堂的宝物。”
“那么,那些宝物呢?……他藏在哪里了?”孛修和神父不约而同地追问道。
“在男爵的公馆有一个牧场,那里堆积着像小山包一般的干草,9件宝物全部藏匿在其中。你们快去吧!”布东话刚一落地,孛修和神父便奔出门去。
就在这时,男爵自口袋里掏出了一只手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就在那一刹那,布奈一个进身,劈手夺下他手中的枪。男爵崩溃了,一头向后昏了过去,正当他快要倒在地上时,他身后的布尼申用双手把他抱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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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汽车之谜
一种使人恐惧,令人发狂的气氛笼罩在村子的上空。那桩凶杀案是如此的惨无人道,简直是非人类所为。世上的凶案千千万万,可是,却没法和那桩残忍的杀人案相提并论,恐怕那十八层地狱中的魔鬼也无此毒辣的作为吧?不,即使是那地狱中的魔鬼,也不忍看那人间的惨剧,也会掉过头去。村子里的人如此惊惶不已是在常理之中的,是不足为怪的了。
那是一个礼拜天,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那些从圣·尼古拉教堂里作完礼拜的村民,三三两两走出教堂的大门,有的正在打招呼,有的在打闹嘻笑,也有一些村民在谈论今年麦子的长成。有一些人正向回家的路上走去,其中几个村妇走在最前面,她们一边走着,一边谈笑风生。
突然,一声惨叫传来,只见那些村妇纷纷避向道的两旁,有的甚至紧紧抱住道旁的大树。
只见一辆巨型汽车风驰电掣般驰来,带起漫天尘雾,冲得那些村妇四处躲藏,同时发出野兽般的吼声,直向教堂正面冲过去。
“轰”一声,汽车撞到石阶上,碎石飞溅,紧跟着,又一个急拐弯,擦教堂的石墙而来,顿时墙又被撞了很大一个窟窿,然后汽车穿街而过,飞驰而去。
这从天而降的事故令人惊恐不已。好在没人受伤,这真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
当村民定下心神,四处查看时,那辆汽车早已跑得不知踪影。那就像一阵烟随风飘过,转眼间便消失在街道那边。
尽管如此,村子里还是有几个人看见了那个开车之人。
“他好像是穿着一件羊皮的上衣。”
“对,头上戴了一顶带毛的皮帽子。”
“长什么样?”
“没看清,他戴了一副很大的防风眼镜。”
假如只是酗酒开车,还不至使人如此惊慌。可是,一个村民却发现一桩十分骇人的事,他吓得面色苍白,结结巴巴地说:“不好,不好了……那个人……那个人杀了人呀!在他身旁还躺着一具女尸哩!”
经他这么一说,立刻又引起一阵不小的震动。一会儿,村民们稍微镇静下来,他又接着道:“在汽车的助手台上,还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女人,我看见了,她的帽子已经稀烂,满脸都是血。”
接下来又有人说,曾听到有女人的惨叫声。
“那么,车子刚冲过来时,女的好像还没断气。可是,那凶人究竟要把尸体运到哪里去?”
“嗬,那辆汽车转眼即逝,就像一阵轻烟,一下子就渺无踪迹啦!”
村民们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议论纷纷。这时有人突然叫了起来。
“哎呀,那边有血,有血迹!”
众人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用石板铺就的地面上,滴着一滴滴的鲜血。众人齐身顺着血迹跟下去,只见街上的血迹曲曲折折,一会儿忽左,一会儿忽右,这正说明汽车是忽东忽西地向前飞驰。
“这驾车主人必定是位酒徒,哦,幸好还没有开进河里或是闯进田地里去。”
“开车的不是喝醉了,就是精神失常,要不就是无证驾驶。”
“总而言之,我们顺着血迹跟下去,一定可以找见。没准车子已经撞在树上,翻了车。”
“好的,我们一块去看看吧!”
五六个人顺着血迹跑下去。可是没发现汽车的影子,只见路上的斑斑血迹和车轮轧过的痕迹是断断续续的。这条公路是通往木鲁科森林的。
“可能是开到森林里了吧?”
“不可能。假如真地开进森林里的话,准会翻车的。里面都是些伐过的树桩。”
众人走到圣·尼古拉村不远处时,有一段舒缓的弯路,那里有一个上坡,而且全部是粘粘的红色土,每当下过雨后,开车一不留神,便会滑车。另外,去森林的路口,不远处便有一个急转弯,对这里不熟悉的司机,常常会撞上路边的林木。同时,拐弯的地方又会因为刹车不及时而发生撞车。总之这一带是事故多发地带,如果不减速行驶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在道旁便竖着“慢”和“呜”的路标。
“哦,在那边!”
“在哪里?……车翻了!”
一棵高大的榉树之下,一辆大型汽车歪倒在那里。可能是因为猛烈地撞在大树上,车头撞得稀烂,一部分机器零件散的满地都是。
“噢,女尸——有具女人的尸体。”
探身望向翻车的那个人惊叫起来。
众人走近,只见一具鲜血淋淋的女尸。赫然躺在车的旁边。可能是因为车冲下去时惯性太大了,所以尸体从车里甩了出来。
“哎,这真是惨不忍睹……。”
女尸体被一块巨石砸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而且还有一块尖锐石头插在头盖骨上,触目惊心。村民们都被眼前的惨剧吓得面如土色。
众人战战兢兢地向前方搜索,然而那个坐在驾驶台上的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已经踪迹全无。
村民们在森林里四处寻找,可是就是找不到那个穿羊皮上衣的人。不一会儿,由森林里走出来五六个工人。
“你们看到一个穿羊皮上衣的男人了吗?”其中一个村民问道。
“没有呀!”工人都不约而同地回答。
很可能是跑到森林里藏起来了。正当众人猜疑不定时,接到报案的警察们赶来了。他们马上开始搜索,村民们也帮忙一块寻找了一番,可是始终没有再发现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检察官和警察署长也来到现场,经过几日地毯式地搜索,仍旧踪迹全无,更不用说犯人的杀人动机了。
“凶手必定是个强悍的家伙,你瞧那块大石头。”检察官紧锁眉头,对警察署长说道,“这块大石头并不是此地的,必定从别处搬来的。凶手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搬起这块大石头,把这个女人砸死,然后逃之夭夭。此人真是力大无穷。不,这并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这凶手定是罗汉之躯,要不然就是一个魔王降世。”
搜索继续进行着。警员们在森林中采用地毯式搜索法,不放过一棵树,一根草甚至于树梢之上,都毫不遗漏,最后仍然找不到凶手的蛛丝马迹,搜查工作陷入困境之中。
第八天,却发现了一桩十分蹊跷的事。一位警员在一处悬崖边上,捡到了一件羊皮上衣。
“是不是以前遗漏在这里?”
“那悬崖边我去过好几次,而且,其他的警员也去过。”
“如此说来,凶手是故意冒着被捕的危险,把羊皮上衣送到那里的了?”
“他居然可以避开如此严密的防范?”
检察官与警察署长不禁面面相觑,他们对凶手这一行为感到颇为费解。凶手为何要这么做?他又有何动机?在捡回的上衣中只有一把酒启子和一条餐巾,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这两样东西好像对案子无甚作用,无法从这两件东西当中判断凶手的职业或是杀人的动机。
凶手所丢弃的那辆汽车生产商查明了。于是警员们立刻赶到那家汽车生产行。
“哦,那辆汽车大约三年前被一位俄国贵族买走了,不久,他又转让他人了。”
生产商这样介绍。当问起那位俄国贵族的姓名和地址时,他说已忘记。还说那位贵族绅士至此再也没有在此出现过。
现在已无法知道汽车到底卖给了什么人,而且车子上的牌照已被摘掉了。被害的那位女士也无从知道身份和地址,因为头部被砸得血肉模糊,已经面目全非。
警员们在询问汽车途经的那个村的村民得到一些珍贵的线索。
那个礼拜六的黄昏时分,在距圣·尼古拉村大约320公里处的一个乡村小店前,曾有一辆巨型汽车在那里逗留过,从小店里买了一些汽油和食物。
“他们到底都买了些什么食物?”警员询问小店的老板。
“唔,有火腿、水果、葡萄酒、饼干,另外还有一小瓶三星牌白兰地。”老板说。
“车上坐的是不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
“是的。来买食物的是个男的,女的坐在驾驶室内没有出来。不过,在车子里好像还有一个人,他坐在车的后座里。”
“哦,他长什么模样?”
“不知是男的还是女的。因为车子上的帘子是拉着的,不过,他(她)曾经动了几下,所以才知道车后座里有人。”
警员听了此话,陷入了沉思当中。“如果真是这么回事,那么,车子内应有第三个人,而这个第三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久之后,又有一条颇有价值的线索。在距圣·尼古拉村20公里处的草地里,有个白兰地的小酒瓶和火腿的包装纸。提供这一线索的是村子里的一个牧童。
他带警员们来到现场。没错,小酒瓶和包装纸仍旧留在地上,而且那小酒瓶上的商标正是三星牌。那地方离公路很远,是个十分隐蔽的地方。他们定是把车子停在那里休息。那白兰地的小酒瓶的瓶口是被一块小石头敲下去的,而那块小石头就丢在不远处。
“凶手可能是用这块石头打开瓶口的。你瞧,石头上还粘着一些封瓶口的锡铂呢!”
“对,你瞧,这瓶口里的木塞还完好无损。可是,软木塞上有一个洞,好像是用酒启子钻了一个洞,可惜没有成功,为此,才用那石块把瓶口打碎的。”
“如此看来,这小子够笨的了,空有一身力气,却无法把瓶塞启出来。”
“这小子很可能就是凶手。”警员们这样分析着。然后把那些可能作为陈堂证供的东西,谨慎地收了起来。
警员们又耐心地在附近寻找线索。
他们走到公路边不远处的一条污水河边,然后顺河边逆流而上,走了没多远,来到一片草丛,穿过草丛,是一个深水潭子。
“哦,哪来的一股臭味?……唔,是什么东西腐烂掉的味。”
警员们的心为之一紧,一阵阵令人作呕的臭味随风飘过来。众人拼命忍着,在草丛里搜查。啊!有一具男人的尸体横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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