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
冬儿 更新:2024-10-05 18:59 字数:4851
“这很容易,用放大镜看丝巾就知道了。这上面有带血刀子抹过的血迹。当那个女士被勒住脖子时,挣扎着用手揪住丝巾的手印,这上面还有凶手带血的指纹。
“当时,那女土尽管身中一刀,好像仍然作过一番拼搏和斗争,跳起来和凶手拼命。当时,那女士也许抓住那个男人单眼眼镜上的吊带,把他的眼镜拉掉,摔在地上跌碎了,于是男人便用丝巾把她勒死了。后来,他便从口袋里掏出报纸,把有可能作为证据的东西统统包起来。这张报纸上有昨天的马赛新闻,由此可知他是一个热衷于玩马票的人。
“本来,他想用丝巾包的。可是,那女士在临死前,因痛苦紧紧拉着丝巾不放手,在无奈之下只得将沾有自己指纹的那段,用剪刀把它剪下来,然后揉成一团。
接着,他把从地上捡起的破碎眼镜片连同血迹斑斑的刀子、蛋糕盒子一块包起来。
也许,他怕这个包太轻无法沉入河底,便把墨水瓶也包在里面,为了增加包的重量。
他把这些东西包成包,从新桥上朝河里扔。也许是太背了点,恰好扔在船上。”
“那么,小刀呢?”
“也许,当狗咬着报纸包时,甩到河里去了。”
罗宾深深吸了一口烟,又喷出,眯着眼睛偷偷看了探长一眼。
老探长双目盯着罗宾的侧面,脑袋急速转动着,“这个怪盗罗宾用桔子皮的游戏把我引到这里来,究竟有何企图?”
两个人仿佛都在极力琢磨对方的心思,谁也没有开口;宽阔的大房子里寂静之极,初冬的阳光从窗口照入屋内。
这时,老探长感到有些尴尬,打了一个冷颤,小心谨慎地注视着罗宾的一举一动。可是,罗宾像什么事也未发生般,悠然地吐烟纳雾。
一段长时间的沉默,空气也变得压抑起来。老探长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
“罗宾,你的推理很正确,发生的凶杀案也像真的一样,可是,你打算让我如何?
你把我引到这里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想让你立一功。”罗宾脱口而出。
“什么?让我立功?……”
“没错。咱俩虽然是仇敌,可是,我们之间有着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我是你的心头祸患,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感到你和蔼可亲。如果没有你,我会非常寂寞的。
我好像特别地思慕你,不过,这个案子感觉有点奇怪和恐怖,凶手不会是个小角色。
假如你把他缉捕归案,这不是大功一件嘛。这个美差我想让给你,略表鄙人对阁下的敬意。
“其实,我可以亲自去调查这个案子。只是近来我事务繁忙。伦敦的抢劫案,洛山同样的抢劫案件,这些犯罪分子都必须绳之以法;在马赛有个孩子被诱拐,也必须尽快把他找回来。此外,我还受人之托,去搭救一个有生命危险的小姐。可是现在,我有种分身乏术之感。我一向是精力充沛,然而这次真感到无法一块处理了。
“这件凶杀案的证据几乎已齐全了。因此,调查起来难度不太大,怎么样?葛尼玛,有没有立一功的意思?”
葛尼玛默不作声罗宾站起来说:“请你接受我的建议吧!喂!让我再给一些被害人的线索。从她那时髦的穿着上来看,这个女士很可能是一个歌星,否则就是一个舞女。凶手嘛,可能是住在新桥不远的绅士,并且很明显是住在河的左岸。
“现在,我把这些证据全都给你了,利用这些线索去进一步地调查,我想凶手很快会水落石出了。喔,对了,这条丝巾我暂时先拿着,另外半截,照理说还在被害人的脖子上,你找到后把它拿来,因为只要一对,就知道它是不是一条丝巾了。
“对了,从今天起,一个月后,也就是12月28日上午10点,我在这里恭候你。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还有,那个戴单眼眼镜的凶手是个左撇子。失陪了!祝你顺利,我的朋友!”
罗宾一转身,刹时,他的背影便在门外消失了。
“嘿,罗宾,稍等片刻。”葛尼玛探长有话尚未问他,急忙赶到门口。可是,门已经被锁上了,他花了10分钟打开房门,又花了同样的时间打开第二扇门,费了好大劲走到走廊上,然后一口气冲到三楼的楼梯,罗宾早已踪迹全无。
“呸,感情?……满口谎言,这小子的友谊令人难以相信!可是,他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葛尼玛无法理解罗宾留下证物的真意,他把桌上的东西一包装进衣袋里,急忙返回警局。
当葛尼玛迈进刑事处的办公室时,一位同事对他说:“喂,探长,科长刚才正在找你呢!”
“他在哪里?”
“刚刚出去”
“到哪里去了?”
“柏俄大街,好像那里发生了凶杀案!”
“喔,被害的是什么人?”
“好像是一位女歌星。”
“什么?歌星?……”葛尼玛的脸马上阴了下来。
葛尼玛坐上地铁赶往柏俄大街
凶杀现场是一座公寓、警察在保护现场,那是二楼的一个房问
刑侦科长托兹依及法医正围在尸体旁,被害人叫珍妮·索非,是一个歌星。尸体倒在一张椅子上,浑身鲜血,好像曾有过激烈地搏斗。被害人内衣破碎,胸部裸露,白皙而丰盈的肩上有处很深的伤口,鲜血自伤口流出,弄得整个椅子上血迹斑斑:虽说是一具死尸,仍不难看出死者生前是个美人。她紧握双手,手上攥着半截红色丝巾,一个手指甲已深陷肉中
“噢,她抓得如此紧,凶手有心拿走丝巾,也不能轻易办到”探长很们情地看着那死去歌星的脸。
这时,法医正向科长报告验尸结果,“死因很明显,被害人光是中了两刀,但这并不是致命伤。在她激烈反抗时,被凶手用丝巾勒死。”
老探长一惊,这不和罗宾的推理一样吗?
“丝巾只有半截!”推理干事小声说。
“这是因为凶手剪断另一半带走了。可能由于当时时间紧迫,被剪得参差不齐。”
“真的和罗宾的推理一模一样。罗宾既然没有到过现场,他怎么会如此了若指掌?简直就像他亲眼目睹一般……唔,说不定这事是他干的……不可能,罗宾绝不会杀人的……那……啊……”葛尼玛苦思冥想起来。
这时,推理干事说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必是谋财害命了?屋里的门锁被撬坏,衣柜、壁橱被翻得乱七八糟……可是,他究竟拿走了什么东西?科长,你怎么认为呢?”
刑侦科长托兹依摇了摇头说:“被害者虽说是个歌星,可是并没什么出众之处,只不过长得比较迷人,很受欢迎罢了。目前可能是个人气巨旺的歌星。据说在两年以前,她到苏俄作巡回演出时,那儿有不少的贵族捧她的场,其中一个贵族送给她一颗非常名贵的蓝宝石。她的佣人曾说,自从她拥有那颗蓝宝石后,便以此为荣,十分珍惜,甚至很少戴在身上;可能把它藏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凶手也许就是为了那颗蓝宝石杀了她吧?”
“那个佣人知道那颗蓝宝石藏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据说没有人晓得。看这个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凶手很可能也不太清楚宝石的所在。”
“把那个佣人叫过来问一下!”
在严肃的询问之下,从佣人的回答中知道如下情况:被害人珍妮·索非并不似其他一般的歌星的生活奢侈无度。她的私生活非常检点。可是,自从一个月前的一天晚上22点半以后,每天她从剧院回来,都会有一个男的和她聊天,凌晨才离去。
这位绅士长得英俊潇洒,据说他曾向珍妮求过婚。但是,从没有人看见过这位男士的面容。每当他经过公寓的门房时,都会把帽子压得低低的,而且把大衣的领子竖起遮住面孔。索非每次在这位绅士来之前,都会把佣人支使出去,或者让她回家休息,好像不愿意让她知道那绅士长什么样似的
“如此看来,这个绅士也不是什么善类。”葛尼玛说道。
科长接着说:“对!这家伙一定有问题,必须赶快查明他的来历,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
“好的,科长。”葛尼玛充满信心地回答道。
“虽然我心中有气,可是,罗宾的推测却同案件相吻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
葛尼玛走在巴黎街头心中不禁苦笑。
“看起来,凶手住的地方离新桥不远,而且在河的左岸,这很可能就是事实。
但是,被害人却住在柏俄街。那么,凶手一定是在从新桥到柏俄街的路上买的蛋糕。”
于是,老探长走遍那段路上所有的食品店。最后,在杉·罗兹车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里,发现那里包蛋糕和纸盒子和自罗宾那带回来的盒子是同一牌子。
售货员说:“是的,昨晚23点多一点,有一个身着高贵大衣,并用竖起的皮领子遮住面孔的年轻绅士,曾来这里买了奶油蛋糕的巧克力夹心蛋糕。由于他戴着一副童眼眼镜,所以对他印象非常深刻。”
“谢谢你。”
罗宾的推理越来越接近事实。这个小子尽管很是嚣张,可是终于找到一条线索,心里安慰了许多。
葛尼玛拿着那张可作为证据的烂报纸,到一个卖报摊上去询问。卖报的老者告诉他说:“唔,这是有关赛马新闻的报纸的碎纸片不过,这是报社直接邮寄给客户的。”
“非常谢谢,”葛尼玛来到赛马新闻报社,查了一下订户的名单,记下了住在新桥附近订户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新桥左岸的。
他返回到警局,向六名部下吩咐了些事,然后把他们派出去。晚上,19点钟左右,有一个属下急急忙忙赶回来说:“探长,我找到了一个人,他很像是凶手。”
“嗯,他在哪住?叫什么?”
“他住在欧尼斯特河岸边一家公寓的二楼,叫巴勒毕由,他长期订阅赛马新闻报。前天黄昏时分,他从门房那里拿了一封信和一份赛马新闻报后,便离开了公寓。
当时,他穿着一件皮大衣,大约凌晨时才回来。这些都是门房告诉我的。”
“他是否经常戴着一副单眼眼镜?”
“没错,他是位时尚的绅士,酷爱赛马。自己有五、六匹,除了自己骑外,也租给别人。”
葛尼玛不在意地回应了一声。心里想:“罗宾的推测够精确的了,我做刑警这么多年了,深信观察的眼光不会逊于任何人,可就是总输给罗宾,这小子的推理和敏锐的观察力,真叫人心悦诚服……这小子不简单……”葛尼玛不禁吐了下舌头,好像现在才知道罗宾具有这种非凡的本领。
葛尼玛马上申请了张逮捕令,带着属下直奔欧尼斯特河岸大街,吩咐手下埋伏在公寓的各个出口,自己则去敲门,开门的是位女门房。
“巴勒毕由先生在家吗?”葛尼玛问。
“他去吃晚饭了,一般他吃完晚饭便会回来。”
“那,我就等他一会吧!”
“你到那边坐一会吧!”
“不,谢谢你,我们就在这儿等他啦。”
公寓的楼下是一般的小店,二楼的房间出租出去了。由于天气已晚,小店都已打烊了,他便藏在不远的一个角落里。
当时钟指向9时,女门房打开葛尼玛藏身的二楼窗户,向葛尼玛喊:“喂,他回来了!”
在塞纳河边的大路上,正有个男士慢慢朝这边走过来,他穿着皮大衣,领子竖着
当他走到公寓门口时,葛尼玛从暗处走了出来,问道:“你就是巴勒毕由先生吧?”
“是的,先生……请问,您是哪一位?”他吃惊地反问道。
“我是警察局的,今……”与此同时,藏在暗处的几名警察冲了上来;巴勒毕由一看形势不对,马上转身就跑,跑到已打烊的店门口,背靠着门,警惕地摆出准备应付的架势。
警察急忙包围过来。
“滚开,我和你们这些警察没有关系!”他大声叫喊。这时,只见他的右手握着一根粗手杖,左手伸到背后,大概想打开店门。
葛尼玛猜想这小子想从店面穿堂而过溜走,于是喝道:“甭打什么鬼主意了,给我乖乖站在那!”一面准备靠近他。突然,他记起罗宾曾告诉他凶手可能是个左撇子,“这小子没准想用左手拔枪,危险!”他急忙蹲下身。这时,只听“嗖”的一声,子弹擦身而过。
“唿——”警察蜂拥而上。巴勒毕由被扑倒在地上,接着是手铐的声音。
经过严词盘问,巴勒毕由的行为和作案经过水落石出。巴勒毕由只是其化名,他真名叫特莫·杜勒科,是个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