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
冬儿 更新:2024-10-05 18:59 字数: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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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洋洋得意地说着,同时,仰头把一股雪茄烟雾吐向天花板。在他眼里,这仿佛比拿到那批珠宝和金钱还感到欣慰。尽管罗宾是能使人听而却步的大盗绅士,更有甚者说他是魔鬼,可是他还是拥有那天真的稚气。
“后来,男爵的结局如何呢?”
“当警方发现保险箱里的死尸时,一定不会再让他有任何的诡辩。他是个魔鬼,被推上断头台是个报应。”罗宾静静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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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石之谜
“嘿!那个人真奇怪!葛尼玛双眼忽然闪烁起光芒。葛尼玛是巴黎声名卓著的老探长,是警界的风云人物,是警界的元老。
清晨,走在上班路上的葛尼玛探长、在贝高乐大街上注意到他前面走的一个男人,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一双又丑又大的鞋子,看起来像一个乞丐。可是,巴黎现在已进入冬季,11月份了,而他还戴着一顶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破草帽。
他每走30步就停下来,重新系一下鞋带,或者有意把手杖掉在地上,再把手杖捡起来。每次他蹲下时,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片小片的桔子皮,然后把桔子皮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石头路边。
是神经病吗?看起来又没有那么严重,可能是呆子,也说不准。乞丐中经常有这种神经不正常的,没有人会去理会这种人的。而且,现在又是早班时候,对于他那怪异的举动,急急忙忙赶着上班的人也只是顺便瞅一眼,任何人也没往心里去,转身而走开了。
但是,葛尼玛老探长却一直用疑惑的眼神注视着他,不让这个人走出自己的视线。老探长是个热心、勤恳而又固执的人,假若有仟何感觉出人意料的事时,必定要探个究竟。平素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老头子,可是,一旦发现了案件,马上便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执着追查绝不轻易放弃,犹如一只追寻猎物的猎犬,不顾其他,一味向前追去。
如果他怀疑谁是案犯,决不会放过他,就像一只猎犬咬上猎物一口,便死也不肯放过一样。在案发的现场、有时,一些初出茅庐、办案比较慢的年轻的检察官和局长也会被他呵责得不留情面,甚至督察也对他另眼看待。
现在,老探长已嗅到了犯罪的气味,于是便跟在这个乞丐后面。这个人的举止很是蹊跷。在路边放便了一片片的桔子皮后,便转身向葛兰特梅大街走去。与此同时,老探长发现在街对面人行道〔也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乞丐,他一边走,一边同那个男人使眼色
“喔,这俩小子一定是一伙的。”老探长继续跟踪。那个男人弯下腰挽起了裤腿,接着又放一小块黄色的桔子皮;此时,对面人行道上的少年看到此举动,便在旁边的墙上,用粉笔画了一个圆,圆平又画了一个十字。
“这一定是什么暗语。”片刻,那个人又向前移动。这回,男人一边掉下桔子皮,一边捡起丢在地上的东西。少年便又在附近墙上画了一个圆,里面又加了一个十字。
“越看越像正在进行什么勾当。”犯罪的迹象愈来愈明显,葛尼玛探长的眼睛为之一亮。这一长一少的两个家伙,不断停下来继续作出使人不得其解的举动。看起来,那个年长的男人已观察好了地形,然后丢下桔子块,少年便依他的暗示在墙上作了标记。
当他们走到香西利大广场时,年长的站住不走了,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香烟,点着。那个少年走到那个男子的身旁,想不到如此小的年纪也拿出支香烟来,向他借火。乘此功夫,两个人小声交谈起来。老探长从街上的一棵树后望去,看见少年正把什么东西一件件地交给那个年长的乞丐。
“喔!是手枪。”老探长不禁自语道。
那个男的转身朝前走去,右手在口袋里不断伸进伸出,如此进行了六次。探长明白了这是手枪上膛的动作,然后转身走去。
“啊!他一定是打算作案了。但是,在哪里呢?”老探长集中精神继续跟踪。
不一会儿,那个男的走进修伦大街的一扇门里,他匆匆跟过去。伸进头一瞧,那是一座树木林立的大庭院。里面,是栋非常豪华但又陈旧的四层大房子。这是一座被荒废了的,阴森森的古老,院里的树没有修剪,任其滋长。四层楼的窗户上除了四楼之外,其他的百叶窗都紧紧闭着。
葛尼玛探长走进院内,沿着碎石汽车道,来到正厅的前而。大门没有上锁,他推门走进去,然后顺着右边的楼梯,悄悄摸上二楼。
这时,老探长突然听到四楼传来嘈杂的声音,搏斗和脚步声、家具翻倒在地声、喝叫声、惨叫声、随着就是枪声……。
葛尼玛下了下决心,然后一口气冲向四楼。四楼的房门大开着,当他踏进之后,才发现声音是由隔壁的房间传来的。老探长推开门一看,不禁一愣。原来,刚才的两个乞丐在屋里,拿着椅子在地上”劈啦吧啦”地摔打,同时嘴里惨叫、怒骂着。
假如不是亲眼目睹,还真以为有人在打斗。不知他们两个人在这里搞什么鬼,葛尼玛被眼前此景弄得目瞪口呆。
此时,从隔壁的一个房间里,走进来一个大约二十八、九岁的绅士,仪表堂堂,穿着一件华丽的俄产羔皮豪华装,像一位典型的白俄罗斯年轻贵族。
“唔,葛尼玛先生,欢迎光临。”
“喂,你是谁?”
年轻绅士没有回答葛尼玛的问话,而是径自走向那两个男子,说:“有劳了,你们的仟务已经完成了。来,这是说好了的奖赏。”青年绅士递出100法郎的票子。
“打扰了,谢谢您……嗨!还不赶快向老板道谢!”中年男于接过钞票,向少年说道。两个乞丐连连鞠了几个躬,然后转身离去。
青年绅士关上门,转易向葛尼玛说道:“非常抱歉,有劳大驾。由于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得不请您。再次感谢您的到来,哈哈!”他一面笑着,一面伸手准备同他握手。葛尼玛把他的手甩开,脸涨得红红的,很不友善地瞪着对方。
“唔,生气了吗?葛尼玛兄。对,是我不对。本来嘛,我应打个电话邀您前来的。但是,如此一来,你可能不会爽快答应,就算答应也会带许多警察,少说嘛,也有一个营。这样一来,本人的麻烦就多了,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表演了一个小把戏,把您请来了。”
“你是何人?”
“您还不晓得吗?葛尼玛,我真有点不好意思!大侦探的眼光也有走眼的时候。
所以啊,人不能老啊!喂,葛尼玛!我是罗宾呀!”
“什么?你就是罗宾?”
“不错,我就是你老骂的死敌怪盗——亚森·罗宾。”
“哼——”葛尼玛一声冷哼。可是,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罗宾,反而像一位高贵的俄罗斯绅士。因为他早就知道罗宾善长乔装打扮,因此也就无话可说了。
“哦,原来你就是罗宾。”葛尼玛拉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然后问道:“罗宾,你有何贵干?”
“先别忙,这是一栋荒静的古宅,不会有人来打扰的,让我们好好谈一谈吧。
啊?这栋房子吗?它是路修特勒尔伯爵的别墅,可是他一直不住在这里,因此本人就借用一下,这可说是本人秘密藏身的其中一处吧。当然,这不是以我的名义租借的,它是以前内阁大臣杜马路由的名义租下来的。曾经任为内阁大臣的一职的人很多,用这一官衔来避人耳目,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就不用提了,还是言归正传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也忒性急了吧?话不多,5分钟便可搞定。”罗宾也拉过一张椅子,椅背向前,像骑马一般两腿分开坐下;又把两个胳膊搭在椅背上,两手托着下巴道:“昨夜凌晨时分,当一艘小船从新桥下驶过时,突然,一包东西自桥上掉下来。依我琢磨,那包东西本意是丢人河中,让它沉入河底的滞成想恰掉在船上。
“船上有一条狗,叨着它来回甩,并不时用爪子和嘴扯撕。这时,恰好有位船夫走近一看,发现那是用报纸包着的一个纸包,船夫把那条狗撵走后,打开一看,报纸里包了一些非常奇怪的东西,于是便把这些拿给他朋友看。而他这位朋友恰是我的属下,所以,今天一大早便急忙把那些东西送到我这里,就是这些……”罗宾站起来,指着桌子上的东西说。
那是一些破旧的报纸,墨水瓶(瓶盖上系着一根长线)、玻璃片、破破烂烂的纸盒,另外还有一条被截为二段的红色丝巾的其中一段一丝巾边上缀着和丝巾一样质地、颜色的圆形丝穗。
“这些东西有何不妥?”
“不清楚。这些就像一个谜,说不准还有一一些其他东西包在一起,呵能被那条狗甩到河里去了。如果东西全部都在的话,说不定可以解开这个谜。葛尼玛探长,对这方面,你是个行家,看了这些东西有何感想?比方说,是否感觉到有犯罪的动向?我就是因为想了解、查清这一点,所以才把您请到这儿来……怎么样,探长先生?”
葛尼玛默不作声,他和罗宾是夙敌,很多次都几乎抓住他,甚至有一回已经逮住了他,但马上又被他使计溜掉了。而且罗宾每次逃脱以后,都要在报纸上公开刊登文章来讥笑他,或者在拘留所的墙上写一些揶揄和嘲弄的诗句。因此,他对罗宾可谓恨之入骨,甚至一听到罗宾的名字便怒不可遏,葛尼玛虽然如此痛恨罗宾,但是,不知为何,对他却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感情。一个追,一个逃,互相斗争,不知不觉,两个人竟然有了感情,这确实够幽默的了。
“今天费尽心思把你请来,是想听听你的高见,没成想你竟然不开尊口。不过,我认为你的想法和我的也无甚大区别。那么,就先听听我的吧!如若您认为有何不妥之处,请不吝赐教。依我的推理,从这些东西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罗宾平静地说道,“昨日夜里,在9点到12点中间,一个装束新潮的女士被人用刀刺杀,然后又被勒死。行凶之人也是个衣着华贵的绅士,戴着独眼眼镜,酷爱玩赌马游戏被害的女士吃了凶手带去的奶油蛋卷和巧克力奶油蛋糕、”
罗宾点了一支雪茄烟后继续说道:“嘿,探长先生,你冷笑什么?是对本人的推理不以为然吗?不要以为对于搜查证据和犯罪推理,只有您才有办法,葛尼玛兄。
可能你看不起外行人,可是,本人的推理比你们这些专业人士更正确、精密。那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推理而且,每一个细节都有证据,并不是凭空想象的。注意,案发的时间在21点以后,这是根据这份报纸推理的。”
罗宾把包着东西的报纸打开,接着说:“喂,你瞧,这是昨天的晚报,而且,这决不是从报摊上买来的,是报社通过邮局直接寄给长期客户的。你再看,这上面有粘着没有撕掉的封条,邮戳是21时。所以,凶手作案的时间一定是晚上9点以后。
可是,这些有可能成为证据的东两是今天凌晨1时从新桥上扔下来的,依此推算,女士被害的时间大概在24点前后。
“至于我说凶手是个讲究装饰的绅十,这是为什么呢?你瞧,从这些碎玻璃中,可见,这非一般的玻璃,而是一个没有镜框的近视镜片,而且,在眼镜片的边上有一个小圆孔,那是从来穿带的。换句话说,那是一个单眼的近视镜碎片,单眼眼镜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只有那些贵族绅士,爱好新潮,讲究装饰的才能配戴得起。
“凶手带着蛋糕一类的东西去约会那位女士,从这个纸盒子,一眼便可以看出。
因为这是一个装蛋糕的盒子,并且盒子里还沾有奶油,当然奶油还不只是一种,有奶油蛋卷和巧克力甜蛋糕两种。
“凶手带着这些东西去女十那里。从红色的丝巾,我们可以想到那位女上一定是一位摩登女性。因为既然会系这种丝巾,很明显,必是位美丽而新潮的女人。
“可是,不知为何,那个绅士要用小刀杀死那个女士。因为她没有马上毙命,所以便用这条丝巾把她勒死。”
“你怎么知道凶手曾用小刀刺伤过那女士呢?”葛尼玛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罗宾一眼,然后说道。
“这很容易,用放大镜看丝巾就知道了。这上面有带血刀子抹过的血迹。当那个女士被勒住脖子时,挣扎着用手揪住丝巾的手印,这上面还有凶手带血的指纹。
“当时,那女土尽管身中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