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节
作者:吹嘻      更新:2024-10-01 21:19      字数: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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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个农民穿戴的中年男子从街那头走过来,边走边四下乱看,缩头缩脑的,肩上挎个洗得发黄的绿色军用书包,十足个乡下人进城。一看见这人,三人顿时来了精神。
  在陕西、河南一代,墓葬非常多,当地也经常有农民从地里挖出古董甚至古墓,然后把东西拿到古玩市场里来卖,指望能卖上几个零花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农民手里的东西且不论值多少钱,可大多都是真家伙,而且还经常能从这些农民手里得到不少品相极好的珍品,所以在古玩行里有条规矩,那就是逛古玩店的人,穿的越差、越不起眼,店主就越不能瞧不起,当然,他们尊重的不是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农民,而是他们手里的古董。由于这些农民成了抢手货,后来还诞生了专门化妆成农民在行里出货的贩子,行内人俗称“冒儿爷”,但在行家的火眼金睛中,真正的农民和“冒儿爷”还是很好分辨的。
  这农民边走边看,一脸疲惫之色,显然在市场里逛了很长时间。程思义已经喝了三四瓶啤酒,按他的酒量,已经到了清醒和喝醉的交界线,但他眼神仍然好使,老远就看到了这个农民,忙向身边的一个哥们使了个眼色,那哥们立刻会意,于是朝那农民喊道:“喂,兄弟,逛了一天了?累了吧?”
  那农民听得有人叫他,不由得吓了一小跳。程思义向他摆了摆手,农民下意识扶了扶肩上的挎包,左顾右盼的走过来。程思义问道:“兄弟,来逛市场想买什么东西?这行里也快关门了,你想买啥东西,我优惠卖给你,咋样?”这农民大约三四十岁,脸上都是皱纹和风吹日晒的红血丝,看上去像五十多岁似的。他慢吞吞地说:“俺不是来买东西的。”听口音是洛阳本地人。
  程思义也用洛阳当地话问道:“不买东西?那你是弄啥徕?下馆子不应该上这儿来嘛,哈哈!”另外三人也跟着笑了起来。农民脸上涨红,吞吞吐吐的说:“俺是来……是来卖东西的。”
  程思义要的就是他这句话,旁边那哥们连忙摆手说:“是吗?来来来,兄弟,我看你也挺累的了,先坐下,咱们厮根喝点酒,歇歇再说。”那农民没敢坐,程思义站起来搂着他的肩膀说:“你别莫不开,咱这也没什么上台面的大菜,就是哥几个闲着没事喝点闷酒,来,坐下坐下。”那农民不好推辞,再者也确实有点口干舌燥,于是顺势坐在程思义拽过来的一个小板凳上,两只手却紧紧捂着那个军挎包,好像怕人抢似的。
  一个哥们边给他倒杯啤酒,边说:“兄弟,你那包包里莫非是有啥狗头金,怕它生翅膀儿飞跑了不成?总捂着它弄啥徕?”农民有点不好意思,咧嘴嘿嘿笑了,松开了捂军挎包的手。程思义把酒杯递给农民,说:“老乡,先喝口酒解解渴,这可是刚从冰块里拿出来的干啤,带劲着哩!”农民接过酒杯,先吞了口馋涎,然后咕嘟咕嘟地一口气灌下去,又打了个嗝儿,一股凉劲从嘴里直爽到胃里,感觉简直比搂老婆都好。他确实渴坏了,从早上八点多坐县城的公交车来到洛阳,他就在这市场里转悠,至少有十几家古玩店的店主拉他进店问他是不是卖东西,可他心里害怕,怕人家蒙他,把好东西当破烂给收走了,所以从早上逛到日头西斜,也没卖出去。
  程思义又递给他一双筷子,说:“别客气,随便吃。老乡,你叫啥名啊?”农民说:“俺叫张来顺,你就叫俺来顺吧。”程思义说:“行!我说来顺兄弟,你今天来这儿是想卖什么东西啊?”来顺喝了程思义的酒,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再者农民都生性淳朴,于是他打开军挎包,取出一个比人头还大的白布包袱来。
  几人一看这大包袱,互相看了看,心说这东西个头不小,兴许是个什么佛像的佛头。来顺展开白布包袱,里面又是一块厚毡布。再打开厚毡布,包袱顿时缩了小一圈,变成圆白菜大小。程思义心想,这可能是个圆瓷壶之类的东西。来顺又展开里面的两层厚棉布,包袱又成了拳头大小。程思义暗想,这乡农可真有意思,明明是个小茶壶类的东西,却包得这么大。
  来顺又展开几层红绒布,里面是一个只有网球般大的小油纸包。程思义有点沮丧了,这老乡简直是来变魔术的,这么小的包能是什么好东西?难道还真是狗头金不成?来顺小心翼翼地打开油纸包,拎起一根红绳,绳头上拴着一块洁白无暇的玉佩。
  四个人八只眼睛都凑了起来,仔细地看着这块玉佩。只见这玉佩洁白细腻,通透晶莹,刻的是两只互相绕在一起的凤凰,雕工非常精细,就连凤凰尾上的线条都细细可辨,玉佩下端略有些泌色,不管怎么看,显然都是一件相当值钱的古玉。
  第100章
  第100章
  程思义看得入了神,他对来顺说:“来顺兄弟,能不能让我看看这玉佩?”来顺有点不太相信他,可他一咬牙,还是将玉佩放在了程思义手里。程思义拎着玉佩放在眼前,掏出一只放大镜,从上往下仔细的看玉佩身上的纹路、刀工和泌色,又擦了擦泌色的部分,再看看手指端,又抬鼻子闻了闻,然后点点头,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来顺局促不安的搓着手,想要回玉佩却又不好意思张口。程思义又将玉佩递给身边的一人,那人也仔细看了看,又让另两人都过了目,最后玉佩又还给了来顺。来顺接过玉佩心里落了底,不免对这四个人信任了许多。程思义说:“来顺,这玉佩是怎么得来的?”来顺支支吾吾的说:“这是俺在家屋后的熟熟地里头收地,一锄头挖出来的。”
  程思义闻言,又仔细的看了看玉佩,冷笑一声对来顺说:“来顺兄弟,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俺把你当老乡,你可不敢糊弄俺啊!”来顺一楞,说:“俺……俺咋糊弄你徕?”程思义哼了一声:“这玉佩倒底是从哪出来的我不敢说,但它肯定不是你从地里挖出来的,你是在骗俺!”来顺听了一惊,心说这些人可真厉害,连不是在地里弄出来的都能看出来?他嘿嘿笑了,不好意思地说:“你们可真厉害,这东西还真不是俺从地里挖出来的。这是俺同村的一个远房表弟弄来的。”
  第101章
  第101章
  旁边一人问道:“是怎么弄来的?跟咱们说说,啊?”
  来顺说:“这个……这个……”
  程思义知道他心存顾虑,于是给他夹了一块猪头肉,说:“来顺,你别担心,你可能是不懂古玩这东西,在咱这行里有个规矩叫做‘宝贝不问出处’,意思就是说你的东西不管是偷来的、抢来的还是你骗来的,我们一概不管,只要它在你手里,那就是你的,我们给你钱你卖给我,过后谁也不认识谁,懂了吗?不用害怕,我们问它的来历也是出于好奇,你愿说就说,不愿说就拉倒。”
  听了这话,来顺心里宽多了,他吃了几口菜,又喝干了程思义给满上的一杯酒。两杯啤酒下肚,来顺放松了许多,话匣子也打开了:“俺是嵩县车村镇牛庄村人,总听外边的人说洛阳是啥几朝古都,文物多,随便找个地件儿挖一锹下去,都能铲出个古董啥的,可俺村那块离洛阳太远,地方也偏僻,也没啥好东西挖出来。俺有个远房的表弟叫张小五,他家穷,也没几亩地,平时就靠着上山沟里挖点东西啥的,卖俩钱儿混包烟抽。”
  程思义他们都乐了,心说这老农还挺会说话,明明就是以盗墓为生的人,到他嘴里就成了“上山沟挖点东西”,还挺含蓄的。
  来顺接着说:“有一回,小五他们不知道在哪挖到了个啥墓,东西有不少啊,可他们人多,分来分去,到他手里就有两个玉佩了。我这个就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是刻成个龙形的,好像是一对。”
  程思义一听,心里激动起来。他也看出这玉佩应该是一对龙凤玉佩,谐音“龙凤配”,乃是古时候大户人家嫁女或是娶妻时,父母送给新人的纪念品,一般都是用上等的好玉精雕而成,在现在文物市场上普遍都有很高的价值。
  来顺接着说:“小五他们家穷,他去年都快三十五了才娶上媳妇,还借了俺们家两千块钱,一直都没还上。后来他得了这俩玉佩,就告诉俺要是行的话,就用这对玉佩顶帐,俺开始说不行,谁知道这东西值几毛钱?小五说让我先拿到镇上去卖,卖得多少钱就先顶多少钱,剩下的钱再慢慢还。俺一想也中,反正他也没钱还,于是俺就带着玉佩来了。”
  旁边一个哥们问:“来顺,你那表弟就这么相信你?你卖了多少钱他知道吗?你回去报个花账,那他不是赔了吗?”
  来顺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哪可不中!那是俺的表弟,他可相信俺了,俺哪能糊弄他徕?”四人一听,心里都有点惭愧,他们干古玩生意的几乎每天都在骗人,和这个淳朴农民的心地比起来,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程思义问:“不对呀,那块龙佩呢?弄丢了?”
  来顺说:“没有没有……哎呀,也算是弄丢了吧,就是俺那表弟弄丢的,其实也不算丢,应该算是他还给人家了。”
  这几句话互相矛盾,听得四人一头雾水。程哥问道:“你说的是啥话呀?到底是丢了还是没丢?还给谁了?”
  来顺看了看旁边,街上没有一个顾客,但其他店铺还是有一些店主在互相聊天。程思义几人一商量,把桌子和凳子都搬进了店里,关上店门,窗户也上了窗板。
  店里灯光明亮,来顺感觉安全了许多,吃了口凉菜,说:“小五在和别人合伙挖那墓的时候,里面有口朱红的大棺材,开棺时小五就在旁边,那棺材盖子刚一打开,打里面就冒出一股子雵气(棺材里面的腐败混合气味),小五一闻到那股味儿,就觉着脑门子发胀,天旋地转地难受,连脸都变绿了。可过了不一会儿就又好了,跟没事人一样,他也就没在意。后来分了东西,他就回家去了。”
  程思义说:“哦,这种事干这行的都遇到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102章
  第102章
  来顺有点神秘地说:“可自打那次以后,小五就变了!大白天的老看见男男女女一大堆的在眼前晃悠,这还不算,他晚上又添了个癔症的毛病。他老婆俺弟妹经常发现睡到半夜的时候炕上就没有他了,也不知道他啥时候起来的,也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是找不着这个人,他老婆开始以为他起夜撒尿去了,也没多核计就睡了,白天再醒来,见他又在炕上睡着呢。”
  程思义说:“那不是很正常的吗?谁晚上不起夜上厕所呀?”
  来顺说:“可后来俺弟妹发现他每次半夜不见人影,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啊,直到早上三四点钟天快亮的时候才回来!开始俺弟妹以为他在外头有了人,半夜会野婆娘去了,可又一看不对,因为他早上回来后就直勾勾地进家门,脱衣服上炕躺下。你再叫醒他,他就说他晚上做了个梦,梦见他晚上出门去溜达,看见大道两边灯火通明,可热闹了,卖啥东西的都有,人也多得挤都挤不开,就跟镇上赶大集似的。他从大集的这头一直逛到那头,眼睛都看花了,也不觉得累,回来就一头睡下了。俺弟妹不相信他的话啊,可再一看他的脚底板,好家伙,满满的全是大燎泡啊!那种燎泡俺们种地的乡下人可知道,要是不连续走上五、六个小时的路,根本不可能那样,你们说怪不怪?”
  听了来顺的话,四人都觉得有趣,程思义说:“你表弟很可能是患了梦游症吧。”
  来顺问:“啥叫梦游症啊?”
  旁边一人说:“你表弟的这种行为就叫做梦游症,用咱们俗话说就是‘撒癔症’,但在精神病学上叫梦游。”
  来顺说:“俺不懂啥精神病学不学的,俺农村人就管它叫癔症。”
  程哥夹了口海蜇,说:“他每天晚上都犯癔症吗?”
  来顺喝了口啤酒,说:“那可不是,那他不累死了?也就一个礼拜一回吧!这种病咱村里早年也有不少人都得过,有的是吓的,还有就是撞了邪或是闻了啥邪味了。根本就没有法子治,好在俺表弟这病也没啥大事儿,也不打搅人,就是他自己脚板辛苦点,俺弟妹也就没在意。反正每次晚上小五犯病,第二天起来都会说头天晚上做梦去山里赶大集。”
  “有一回,小五把那对玉佩的龙佩揣在衣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