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淋雨      更新:2024-10-01 21:18      字数:4721
  一些办法可想。一句话,她很快就能把我领出去了。”
  “那个律师就是你的生身父亲吗?”
  “是的,不过我当时并不知道……总而言之,我想说的是法院给她下的结论是错误的。这才是让我想不通的地方,她对我很好,他们却认识不到这一点……总之,我记得她答应我会想尽一切的方法,不把我领出来绝不罢休。”
  “可她终究没能做到。”
  “是没做到。我刚才说了,她没有来得及做到。”
  “我很遗憾。”
  博斯睁开眼睛看着她。
  “我也是。”
  第十章
  面谈之前,博斯把车停在了希尔街的一个公共停车场里,因此付了十二美元停车费才取到车。之后他开着车上了一○一号公路,往北边的山地驶去。他一边开车,一边时不时地看看放在旁边车座上的蓝色证物箱,但却没有把它打开。他知道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只是想等到回家以后再这么做。
  博斯打开收音机,听到主持人正在介绍艾比?林肯①的一首歌。他以前没听过这首歌,但却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的歌词和女歌手那沙哑深沉的嗓音。
  孤独的鸟儿,高高飞起
  飞过乌云密布的天际
  唱着悲伤深情的歌曲
  掠过骚动不安的大地
  过了伍德罗?威尔逊路之后,博斯照例把车停在了离家半个街区的地方,然后把证物箱拿回家放在餐厅的桌子上。他点上一根烟,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不时地低下头去看那个盒子。他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因为凶杀案卷里有证物清单。但是,他总觉得打开这个盒子就等于侵犯了某种秘密的隐私,等于犯下了一桩自己也说不清楚的罪行。
  最后,他拿出了自己的钥匙。钥匙链上有一把小小的美工刀,他便用它割开了封盒子的红色胶带。放下刀之后,他没有再多想什么,直接把盒盖揭开了。
  受害人的衣物和其他物品被一件件地分别包装在塑料袋里,博斯便一件件地把它们拿出来放到桌子上。透明的塑料袋已经泛黄,但他还是能看见里面的东西。他没有把东西从袋子里掏出来,只是逐个拿起证物,隔着无菌包装仔细地察看。
  他打开凶杀案卷,翻到了证物清单,以便确定有没有什么证物被搞丢了——所有证物都还在。他拿起装有金耳环的小袋子,把袋子凑到灯光下。一眼看去,这对耳环就像是两颗凝固的泪珠。他把袋子放下,瞥见了盒子底部的那件罩衫。塑料袋里的罩衫叠得整整齐齐,上面的血渍所处的位置跟证物清单上所说的完全相符——血渍在左胸上,离中间的扣子两英寸左右。
  隔着塑料袋,博斯用手指戳着那块血渍。就在这时,他才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死者的衣物上并没有别的血渍。他恍然大悟,这就是自己读凶杀案卷时一直觉得别扭的地方,只不过当时没想出来那是什么。现在他想出来了,关键就是血渍。死者的内衣、裙子、丝袜和鞋上都没有血渍,只有罩衫上有。
  博斯还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验尸报告里说尸体上没有创口。那么,血是从哪儿来的呢?他想看看犯罪现场的照片和尸检时拍下的照片,但却知道自己面对不了那些东西。他绝不会去打开那个信封。
  博斯把装着罩衫的袋子从盒子里拿了出来,仔细地看了看上面的证物标签和其他记号,其中没有任何文字或参考号能说明警方曾对血渍进行过任何分析。
  博斯不由得精神一振。很有可能,血渍不是来自受害人,而是凶手留下的。他不知道这么陈旧的血渍还能不能用来做血型分析甚或是DNA测试,但还是打算去试一试。不过他也知道,真正的问题在于对比。要是找不到其他人的血液来进行对比的话,能不能做分析就都无关紧要了。要想拿康克林、米特尔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血液来做对比,他必须取得法院的命令,而他必须拿到相应的证据才能让法院下这样的命令,只凭怀疑和直觉是不够的。
  他把装有证物的袋子拢到一起,准备把它们放回证物箱里。这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仔细地审视着一个此前没有好好看过的袋子。袋子里面装的是凶手用来勒死受害人的那条腰带。
  博斯盯着它看了片刻,神情就像是在辨认一条蛇。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从盒子里拿了出来。隔着塑料袋,他看到腰带的一个孔上系着证物标签,看到银色海贝做成的带扣上残留着采集指纹时撒上的黑粉,甚至还能看见一枚拇指指纹的局部线条。
  他把腰带举到了灯光下面。看这件东西对他来说是件痛苦的事情,但他还是坚持着看了下去。这条腰带有一英寸宽,是用黑色的皮革制成的。腰带上最显眼的装饰就是那个海贝带扣,此外还镶嵌着一些较小的银色贝壳。看着它,博斯不由得想起了往事。这条腰带并不是他自己挑的。有一次,梅雷迪斯?罗曼带他去了威尔希尔大街上的梅伊百货公司,她在一个陈列着许多腰带的货架上看到了这条腰带。她告诉他,他妈妈肯定会喜欢这件东西,然后付钱买下了它,让他拿去送给妈妈当生日礼物。梅雷迪斯说得没错,他妈妈经常系这条腰带。在法院把他送走以后,她每次来看他的时候都系着这条腰带。在被杀害的那天晚上,她系的也是这条腰带。
  博斯看了看证物标签,上面有的只是案件编号和麦基特里克的名字。他发现,腰带上的第二个和第四个孔已经不圆了,是在腰带上身的时候被带扣撑变形的。他觉得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妈妈有些时候系得比较紧——也许是为了给某人留下更好的印象,要不就是她有些时候系得比较松——因为衣服穿得厚。现在,他已经对这条腰带了如指掌了,可就是不知道最后是谁用它来勒死了她。
  接着他又想到,在警方拿到这条腰带、这件凶器之前,最后拿着它的那个人就用它夺走了一条生命,由此也给自己的生命打上了永远不会磨灭的烙印。他小心地把它放回了盒子里,再把其他衣物放在它的上面,然后盖上了盖子。
  在这以后,博斯觉得自己没法再在屋子里停留下去了,只能到外面去待着。他连衣服都懒得换,就这样钻进“野马”上了路。这时天已经黑了,他从卡浑加山口下到了好莱坞大街上。他告诉自己,此行没有目的,也无所谓目的,但他心里也明白这不过是自己骗自己。车一开上好莱坞大街,他就转向了东边。
  车到了威斯达街,他从那里转向北边,然后开进了前方的第一条小巷。汽车前灯撕开了漆黑的夜幕,他看到路边有一个流浪汉露营地。一男一女挤在一个纸板搭成的棚子下面,旁边还躺着两个裹着毯子和报纸的人,行将熄灭的微弱火光在一个垃圾箱的边缘闪烁。博斯慢慢地从他们身边开了过去,眼睛望向小巷的深处,望向那个他通过凶杀案卷中的犯罪现场速写了解到的地点。
  那间好莱坞纪念品店已经换成了一个出售成人书籍和录像带的商店,商店为那些腼腆的顾客在巷子里开了一个后门,有几辆车贴着商店的后墙根停着。博斯在店门旁边停了下来,关掉了车灯。他没有下车去看的打算,就这样坐在车里。在这之前,他从没来过这个地点,也没来过这条小巷。他只想坐在车里看一看,感觉一下犯罪现场的环境。
  他点上一根烟,看着一个男人拎着个袋子急匆匆地从成人用品商店的门里闪出来,走向了停在巷子尽头的一辆车。
  博斯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想起了还和妈妈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那时候,他们住在坎罗斯街上的一个小公寓里。夏天里,在妈妈没去上班的晚上或者是星期天的下午,他们会坐在后院里听山那边好莱坞剧院里传来的音乐。音乐声受到了城市里交通和“白噪声”①的干扰,听起来效果很差,不过高音部分还是很清晰。他喜欢的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有妈妈在身边的那种感觉,是跟妈妈一起度过的那些好时光。妈妈总是说,有一天她会带他去好莱坞剧院听《山鲁佐德》②,那是她最喜欢的曲子。他们终于没能等到这一天:法院从她身边夺走了他,而她还没来得及把他领回来就死去了。
  博斯最终听到了交响乐团演奏的《山鲁佐德》,那是在跟西尔维亚交往的那一年里。看到他眼角涌出的泪水,她还以为是音乐那纯粹的美打动了他。而他始终都没有机会告诉她,他流泪是因为别的原因。
  一声模糊的响动引起了博斯的注意,有人在用拳头敲他这一侧的车窗。博斯条件反射地把左手伸进外套去掏枪,但他的腰间却空空如也。他转过头去,看到了一张老妇人的脸。脸上刻着的一道道皱纹诉说着她的苍老,就如军服上代表军阶的杠杠一般。敲完窗子之后,她伸出了摊开的手掌。博斯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劲儿来,连忙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五美元的纸币。他发动了车子,以便摇下车窗把钱递给她。她没有作声,拿上钱就走开了。博斯目送着她离去,心里想着她是怎样流落到这条小巷里来的。他自己又是怎么来的呢?
  博斯把车开出巷子,回到了好莱坞大街上,再次开始在街上巡游。一开始他漫无目的,不过很快就有了目标。他还没做好跟康克林或是米特尔正面冲突的准备,但他知道他们住在哪儿,也想看看他们的居所,看看他们的生活,看看他们如今的光景。
  他沿着好莱坞大街开下去,然后转入阿尔瓦拉多街,再沿着那条街开到了第三街,从第三街折向西边。在第三街上,他先是看到了人称“小萨尔瓦多”的贫民区,然后又经过了汉科克公园那些风光不再的大厦,最后才来到了拉布里公园。那是一个庞大的居民区,有许多公寓楼、共管公寓①和老人院。
  博斯找到了奥格登道,沿路慢慢开下去,最终看到了拉布里公园生命关怀中心。生命关怀,他想,又一个绝妙的讽刺。这地方关心的可能只是你什么时候死,好把你的位置腾出来卖给下一个人。
  第十一章
  加州时间①凌晨四点四十分,博斯乘坐的飞机降落在了坦帕国际机场。目光呆滞的博斯靠在经济舱的窗边,生平第一次看见太阳在佛罗里达的天空中升起。飞机在地面滑行的时候,他脱下手表,把时针往前拨了三个小时。他很想到最近的汽车旅馆去好好睡上一觉,但却知道自己没有这样做的时间。他随身带着美国汽车协会绘制的地图,从地图上看,从机场去威尼斯至少要开两个小时的车。
  “看到蓝天的感觉真不错。”
  旁边靠走道的座位上的那个女人在跟他说话。她朝他这边探过身来,自顾自地欣赏着窗外的风景。这女人看样子只有四十五六岁,头发却过早地发灰了——几乎已经变成了白色。刚上飞机的时候,他们聊了一阵子,博斯因此知道她是要返回佛罗里达,不像自己这样是个访客。这女人在洛杉矶待了五年,觉得自己已经受够了,于是踏上了归家的旅途。博斯没有问她回家为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事情,但却在心里琢磨了一番:五年前初到洛杉矶的时候,她的头发就已经是白的了吗?
  “是啊,”他答道,“这些夜间航班简直长得没有尽头。”
  “不,我说的是烟雾。这儿的空气里没有烟雾。”
  博斯看了看她,然后望向窗外,仔细地审视着外面的天空。
  “将来会有的。”
  不过,她说得没错,窗外天空的那种蓝色是他在洛杉矶很难看到的。那是游泳池池水的碧蓝色,点缀着翻涌的白色积云。它们在上层的大气里浮动,就像是一个个美梦。
  旅客们下飞机的速度很慢。直到人都走光了,博斯才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背部。脊柱的关节吱嘎作响,听起来就像是次第倒下的多米诺骨牌。他从机舱上面的行李厢里拿出了自己的手提包,然后往外面走去。
  刚从机舱里走上廊桥,潮湿闷热的空气就像一团湿毛巾一样裹住了他。他挣扎着走进了开着空调的航空港,同时决定放弃租一辆敞篷车的计划。
  半小时之后,博斯已经开着另一辆租来的野马车行驶在了穿越坦帕湾的二七五号高速公路上。他关着车窗,开着空调,却还是止不住汗水——他的身体还没有适应这里的湿度。
  这是他第一次在佛罗里达开车,最让他惊奇不已的是这里地势的平坦。视线范围之内连一座山丘都没有,开了四十五分钟之后他才碰到了一座名叫天路桥的钢筋混凝土“山峰”。博斯知道,架在入海口上方的这座陡峻桥梁是新修的替代品,以前的那座已经塌了,但他还是毫无顾忌地以超出限制的高速从桥上冲了过去。归根结底,他来自地震之后的洛杉矶,那个地方连桥下的非官方速限都在速度表的紧右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