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
插翅难飞 更新:2024-09-11 20:30 字数:5510
言之初人前人后,从不掩饰自己对林子心那特殊的好感,平常见面就又拍又摸,上下其手,得闲还会拉林子心去上街,或者是更奇特的场合。
最后,连熊教授都忍不住对言之初说:“之初,你还是不要把阿林带到实验室以外的地方去比较好。”
言之初把Se情读物放进林子心书包的事,让他被自己的父亲狠狠责备一番。
后来,林子心自香岛大学毕业,又去瑞士和德国、苏格兰等地学习,当时已经在圣凯瑟琳骨科任职的言之初,不得不和他分开。
在分开的几年,言之初很想念林子心,借着出差的机会,去看过他几次。
那时,林子心还是把言之初当作是学长那样的看待。
等林子心学成,回到圣凯瑟琳,担任第三急诊室的主治大夫,并在脑科任职,和言之初接触的时间长起来,他这才发现,言之初有多么恐怖。
因为有着熊教授学生的身份,言之初自认与林子心之间,与别人不同,于是毫不顾医院内不成为的规定之一——不许与林医生太亲密,他当着众人的面,就对林子心又搂又抱,三不五时的卡油占便宜。林子心懵懵懂懂,只知道避开,不会反抗,可是周围的人看不下去,为了这个言之初没少被人投诉。
后来,言之初又在众人面前,改变了对林子心的称呼,不再叫他林医生,而改叫:贱内、拙荆、糟糠,这下子林子心受不了了,几次反抗无效,只能一见言之初就躲。事情传开之后,言之初被叫到副院长办公室里。
“你听听,你自己叫阿林的,都是些什么?”王尔豪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我觉得挺好啊。”言之初一脸无辜。
“好,就算是你喜欢他,想用这种特定的称谓来叫阿林,可是,你自己听听,你都把他比成什么?啊!糟糠?你这让别人听见了怎么想?阿林就算不是钻石,也是珍珠翡翠,你,你居然,你说说这合适吗?”
言之初扮个鬼脸,点点头,“啊,对,是有点不太好听。”
王尔豪瞪起眼睛,“言医生,以后,不许再这样称呼林医生。请你记住。”
言之初这才改口,不再乱叫林子心。
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也为了不再让其他的护士、医生和病人投诉,圣凯瑟琳调言之初去研究院,担任讲师,兼任骨科大夫。
言之初没有反对,他觉得这也是对自己知识的积累和提高,愉快地走马上任。
在研究院里,言之初把他的——可以说搞怪,也可以说变态的本领发挥到极致。
平常上课,言之初从不点名,学生爱来则来。他当教鞭的,是一段人体手臂骨,这让很多第一次上他课的女生害怕。
言之初把自己任课的选修课都安排在晚上十点之后,然后常在课堂上讲鬼故事。绘声绘色之余,一边讲,一边露出他那著名的邪魅的笑容,不知听哭了多少学生。
有一年,研究院办晚会,言之初带着一副骷髅去参加,自称是“没找到舞伴”,抱着骷髅一脸郁闷地大跳华尔滋,看的一众学生冷汗直冒。
“比这更恐怖的还多着呢。”沈珍丽对着新来的护士们说。
时光,似乎又回到几年前。
自从成为同事起,言之初就时时不忘占林子心的便宜,有一年他生日,举行晚会,在此之前,他同一众好事的同事打赌,要在晚会上吻到林子心的唇。
言之初私下里偷偷想,这也许是林子心的初吻,于是更加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言之初彼时已是情场高手,纵横花丛数年,自认手腕高明,心想像林子心这样纯洁的小绵羊一定是手到擒来。可是他忘记了,对方是比他更有名的万人迷,林子心自小就常常面临被偷吻的情况,早就练就了躲闪的功夫。当言之初吻下去时,林子心闪的更快,如脱兔般的一避,言之初只是吻在林子心的腮上,结果输掉了一万元。
言之初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之后的生日,又请林子心,不过林子心经历了这一次,已经起了戒心,他在医院内一躲,找他不着,言之初只得作罢。
可是依着言之初的个性,他又怎么会轻易放手,就在那一年的生日会上,半醉的言之初当众大跳脱衣舞,跳至正酣时,半裸着上身跨上桌面,仰天大叫:“我的生日愿望就是和林子心接吻!”
当天,负责清洁的钟点工,清扫出不少的碎玻璃杯。
而言之初被自己的父亲骂足三个小时。
之后又一年,言之初早早就做了准备,生日当天,连同自己的死党和好友,一大早就开始在医院内展开寻人的工作,定要找林子心出来。
事件由骨科开始,很快就发展到儿科、血液科和内科,当天不上班的医生,还有一些病人和病人的家属都开始参与,四处帮言之初寻找林子心。
慢慢的,寻人变成了游戏,参与的人越来越多。
医院成了游乐场,大家仿佛回到童年,齐齐在玩“强盗捉官兵”。
虽然言之初总是不按牌理出牌,有不少人讨厌他的作风,可是,他也有不少拥趸。他为人热情,个性洒脱、豁达,一副天塌下来当被盖的开朗劲,在医院这样天天面临生与死的地方,这副豁达的个性,很重要。
如同阳光一般,言之初很吸引了不少人。
当然,林子心也有死党与拥护者。
林子心的死党,特别是脑科的医生们,都不太喜欢言之初对于林子心那带着占有欲的态度,他们想要保护林子心,也加入寻人的队伍,想给林子心通风报信。
寻人进行到中午,一无所获,游戏变得更加引人。
直到天擦黑,林子心还是不见踪影,连副院长王尔豪都惊动了。
林子心宛如圣凯瑟琳的门面,他一直是不公开的圣凯瑟琳的形象代言,他突然不见了,大家全部都担心起来。
就在众人六神无主的时候,王院长慢悠悠走出办公室,来到医院的小广场。
王鼎新笑对众人,咪起眼睛,“啊,阿林,我让他代我参加一个学术会议,现在,在飞机上了。”
言之初带着一身冷汗,几乎没跑去撞墙。
由此之后,言之初每一年的生日愿望,都是同样的,也同样的从来没实现过。
又有一年,圣凯瑟琳院庆,在大礼堂举办晚会。
言之初穿一身火红闪光的皮衣皮裤,配同样火红的皮鞋,上得台去,把一曲“夜来香”唱成爵士乐,又在台上大跳爵士舞。
言之初舞跳的很好,台下掌声一片。
当然,言之初才不会就这样下台,他竟然从台上跳到台上,邀人共舞。
在众人的掌声中,他转到林子心面前,想要邀他。林子心不懂音律,也不会跳舞,更不想在这个时候出这种风头,本能的避让,两个人拉扯起来。
结果,一旁的同事看不过去,加入其中,两边各有人帮,由邀舞变成了战团,最后几乎没上演全武行。
为此,言之初又被记过。
之后,还有更恐怖的事件。
那一年,卫生部派人检查华南地区的医院,香岛是其中一站,圣凯瑟琳作为被检查的两家私立医院之一,一早就开始准备。
整个的检查都很顺利,直到某一天。
当时,卫生部的高层,以及香岛市卫生署的高层,随同院方领导,视查医院的住院区一号大楼,一行人且走且看。
林子心在那个时候,恰好有事来到了住院区的一号大楼,与也来这里办事的言之初碰了个正着。
两个人见了面,寒暄过,林子心要走,言之初拉住不让,就在这一推一拉之间,言之初有些恼了,一手拉住林子心的手腕,脚下使个绊子,林子心一个站立不稳,向后仰过去,言之初另一手一揽林子心的腰,两个人,摆出了以近乎标准的探戈舞姿势。
就在这时,视查的高层们,出现在了走廊的拐角。
众目睽睽之下,两个帅哥,优美的舞蹈姿势,倒真是赏心悦目。
官员们齐齐看着眼前实在是不多见的一幕,众人的眼光在林子心脸上停留良久。然后,看看言之初没有扣扣的白大褂下,鲜红夺目的衬衫,香岛市卫生署的署长,再转脸看看王鼎新,微微颌首,慢慢说道,“贵院真是人才济济。”
王鼎新微笑,咪起眼睛,答,“哪里,哪里。”
出了这件事,林子心躲在实验室两个月之久。
医院里大部分的医生,都穿着白色、淡天蓝、浅灰等色调的衬衫,而言之初从来都是大红色,他是那种为数不多的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即合适又能保持帅气的男人。
于是,圣凯瑟琳的人们,将林子心和言之初,说成是“白玫瑰和红玫瑰”。
“后来,言医生去欧洲,作为院方代表参加一个研究机构的实验,这一去就是一年多。他不在,医院平静了很多。”沈丽说道。
“啊,那现在他回来了,以后……”
“以后,以后就热闹了。因为,有言医生在,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医院的生活这样的单调乏味,有他在,你会觉得生活原来是这样精彩。”沈珍丽总结着。
站在研究院的大门前,言之初看着眼前的建筑,露出微笑,明亮的眼睛和雪白的牙齿,阳光是很阳光,可是,怎么看,怎么——变态。
“我回来了。”带着几分得意,言之初对自己说道。
下午时分,医院的脑科病区。
言之初,站在林子心面前。
“有没有时候喝杯下午茶?”言之初问,眼光凝视着林子心。
林子心看看眼前的人,他只穿着大红衬衫,黑色长裤,没有穿医生服,想来是不当更,于是点点头。
坐在茶室里,言之初拉来一道屏风,把自己和林子心隔在一个独立的小小空间。
“之初,什么时候回来的?”
言之初似乎没有听见。
“之初。”
见对方仍没有反应,林子心不由提高一点声线,“之初。”
言之初的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做捧心陶醉之状,“为什么每一次听你叫我的名字,都这么好听。”
他的个性一点都没有改变,林子心无奈地笑。
“昨天回来的,先回家看看,今天再来医院报到,我后天上班。”
“哦。”林子心点头。
言之初大方地看了林子心半天,笑了,“你还是那么帅,迷死人了。”说着,飞过去一个眼色。
林子心低下头。
“并且还是那么容易害羞。”
言之初站起来,“别光喝茶,你一定饿了,我去买点东西来。”
看到言之初只买了一份三明治,林子心问:“怎么你不吃?”
言之初举起眼前的柠檬茶,嘴角勾出一抹浅笑,“秀色可餐。”
林子心急忙别转脸,但是可以看到他红了耳朵。
慢慢喝着杯中的茶,言之初问道:“这一年多,你好吗?”
林子心点头,“还好。”
“你未婚妻的事,我听说了。很遗憾,我本来还想来参加你的婚礼。”
林子心露出言之初熟悉的,淡然的微笑。
言之初熟悉这个笑容,每当林子心伤心、失落、痛苦的时候,他就会露出如同轻风一般,淡然的微笑。
“你,真的还好吗?”
林子心点点头。
“没关系,还有我呢,我可以当你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