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辣椒王      更新:2024-09-11 20:29      字数:4810
  也处处碰钉子,教人不知何去何从。
  绝望又无助的时候,他们路过一间餐馆前。
  高雅的玻璃门里,发散出来阵阵诱人的食物香气,让饥肠辘辘的兄妹俩,忍不住在门前徘徊。
  『哥哥,我好饿喔!』
  欣羡地看着窗内和乐融融享用餐点的人们,语绘张着大眼,怯生生地比出心声。奈何身无分文的窘境,让硕言连一句「好,我们进去大吃一顿!」的话都无法说出口,成全妹妹这小小渴望。
  硕言还清晰地记得自己紧握着语绘的手,哽咽地咬着牙,那种不甘、耻辱与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忿恨。
  叮铃铃~~门上清脆的风铃声响了,客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那些人并没注意到以羡慕的眼光瞧着他们的兄妹,但出来送客的程老爹却发现了。硕言一接触到对方讶异的目光,旋即撇开视线,不好意思地牵起语绘的手,转身离开。
  「两位客人,请进!」老爹喊道。
  硕言满面通红,背对着他,逞强硬声说:「不用了,我们没钱。」
  「但是你们肚子饿了吧?」
  率直的话语中,藏着一抹温柔。硕言迟疑地回过头,只见程老爹没再多说什么,仅是默默地朝他们招了招手,招呼他们进门。
  最后,敌不过肚皮的任性吵闹,他与语绘走入「山林小馆」。
  硕言一天都没忘记过,老爹端出来送给他们吃的那盘咖哩饭的味道——那是再高级的龙虾、鱼翅、牛排都不能及,千金难买的好滋味。
  老爹为他们做的,还不仅止于喂饱他们的肚子。
  在一得知他们的处境后,老爹立刻二话不说地收留下他们两兄妹,还供给他一份厨房打杂的工作,让他们有吃、有住的地方。因此,他才能由一个完全不懂怎么切菜、料理,笨手笨脚的傻小子,慢慢到今天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厨师。而来到这里时,本是骨瘦如柴的语绘,脸颊也慢慢长肉、红润起来,双眼由无神到闪烁着光彩。最大的改变,就是她畏缩怕人的个性,在这友善的小镇中,训练出了胆量。如今她敢笑、敢说,敢在众人的注目中自在地比着手语。
  这些事,那个程澧央可知道吗?
  硕言感到不满的,不只是「卖掉『山林小馆』」这件事。程澧央可曾想过「山林小馆」除了是间餐厅之外,对许多人而言,它是别具意义的地方。三十年老店三十年回忆。不把他们兄妹的事算进去的话,另外也找得到一拖拉库的故事可说。
  这都是金钱比拟不来的宝物,怎能轻言说卖就卖呢?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3、
  骑着小绵羊机车,搭上清晨六点的第一班渡轮,硕言马不停蹄地前往医院。一大早就要吵醒老爹,他有些过意不去,但这件事不早点解决,硕言和其它「山林小馆」的伙计们,肯定无法安心工作。
  无庸置疑的,「山林小馆」会被卖掉或不会被卖,关键就在老爹的态度上。老爹不可能割舍他们,割舍「山林小馆」,硕言深信不疑——
  「对不起,阿言。」
  硕言的自信满满,瞬间灰飞烟灭。
  「是我告诉澧央,可以随他的意思处置『山林小馆』的。我不能出尔反尔地,要求澧央他不能卖掉。」
  「老爹!」黝黑的脸苍白无血色,硕言摇头道:「『山林小馆』是你毕生的心血,你为什么轻易放手给他,还放得这么彻底?」
  「……这是赎罪。」低哑地说。
  老爹以满是自责的语气,述说那段过往。妻子罹患了|乳癌,身为丈夫的他,却以工作逃避掉目睹妻子的生命一点一滴被病魔消耗的过程,所有看护病人的责任全落到国中生的幼子身上。
  因为太爱,所以不忍卒睹。
  因为太心痛,所以无法承受。
  「我明知这都不是理由,可是我太软弱了。」双手颤抖地覆盖在脸上,婆娑的泪水,从指缝问流下。
  林家父子失和的原因揭开了,硕言哑口无言。
  深恐再度失去儿子的父亲,有了十年来的前车之监,忙不迭地奉上自己一生的心血恳求儿子的原谅,好换取儿子再度回到他身边。有谁能说他的不是?把「对与错」放在「思念儿子」天平的另一端,哪一端会比较重吗?
  「我不是不想要『山林小馆』继续经营下去,可是……阿言,代我向大家道歉,我愿意跟大家磕头谢罪。我知道身为一名雇主,这么做太不负责任,但我还是决定把『山林小馆』交由澧央作主。对不起……」
  在厨房之外的地方,一向话不多的老爹,一次次地赔罪着。谁看了,都不免动了恻隐之心,更何况是把程老爹当成这辈子最大恩人的硕言呢?
  叹息一声,硕言一手搭在启承肩上,反过来安慰他。
  「别这么说,老爹,你不欠我们什么。事实上要放掉『山林小馆』,最痛的人是你。我和语绘都长大了,阿桃姐、阿义他们也不是小孩,所以你不用为我们的去留操心、挂意。」
  压抑住失望的情绪,硕言朗笑说:「你只要专心地好好养好身子,快点恢复健康,就是我们最好的遣散费了。加油,老板!」
  再多言词都表达不了内心的感激,老泪纵横的启承,默默地握住了硕言的手,拍了拍。
  噗——噗噗噗!手握油门催到底。在回程路上,硕言骑着小绵丰狂飙。机车装的是一箱子油,硕言则装了一肚子气,现在只缺谁来点上一根火柴,他就可以气、炸、飞、天了!
  X!早知道就别夸下海口,这下子没脸见人了。
  不必花什么脑力,他照样能熟练地穿梭在大批上班的车阵中。仗着天生灵活的运动神经,他轻易地在狭窄的路中央找寻到出口。可惜他就是少了点灵活的脑筋,穿越不了此刻「山林小馆被卖」的困境,想出一个能使老爹不为难,又能叫程澧央满意、答应不卖餐厅的好法子。
  那个死硬派的奶油小生,一定很得意吧?他早就算好,他们会去找老爹这个大救星,连老爹会给他们什么答案,他也早知道了,所以他才会那么老神在在、那么地有、恃、无、恐!
  可恶!
  噗噗——噗咻!不堪过度摧残,小绵羊娇巧的引擎,壮烈地牺牲了。
  运气背到家、背到极致、背到史上最高点!
  嘟嘟囔囔地,硕言一路推着半路抛锚的爱车,回到店门口。照往例,将车停放在巷子里,他掏出钥匙想打开后门。但,钥匙一插进去,他便知道门已经被打开了。奇怪,通常都是他第一个到店里准备食材的,是谁抢在他之前呢?小偷吗?
  哈,算那没长眼睛的家伙倒霉,老于今天心情特糟,感谢你特地送上门作我的出气沙包!
  无声无息地,硕言溜进门内,瞧见搁在门后的扫把,顺手抄起。很好,看到了,在高速瓦斯炉前鬼鬼祟祟的身影!哼,区区一个小偷,竟穿着高价衬衫和牛仔裤,以为这样就能瞒天过海,骗过众人的眼睛吗?
  眯起眼,硕言悄悄地举高扫把,「喝呀」地怒吼道:「你这该死的小偷!」
  「呜哇!」
  凑巧转过身来的男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蹲下,闪躲掉头被打爆的危机。俊脸惊魂未定,单手抚着胸口,澧央抖了下肩膀说:「你、你想杀人啊?!看清楚点,谁是小偷!」
  咋,原来是他!硕言悻幸然地回道:「以为你是小偷,我才手下留情地拿扫把。早知道是你,我刚刚就拿菜刀了!」
  人好端端地站在餐厅的厨房中,却莫名其妙遭受扫把攻击,吓出一身冷汗也就罢了,结果罪魁祸首不仅毫无反省之姿,还出言不逊?澧央单挑一眉,反唇相稽。
  「某些心理学家认为,喜欢舞刀弄枪的人,多半都是对自己的男性雄风——小弟弟缺乏自信,所以需要靠藉外在的『刀』、『枪』来塑造自信。端出刀子唬人,以为会让人害怕,其实你是在自曝其『短』。」
  「我短不短,你要不要拿尺来量啊?小心我的巨龙把你吓死!」噼哩,额头边浮出纠结青筋。
  「短得像句号的龙吗?呵,那我真会被吓死!」啪啦,唇角抽搐着愤怒电流。
  和他聊下去,不是自己爆血管,就是失控掐死他!硕言哼地说:「厨房除了工作人员以外,不欢迎闲杂人等!」
  扬了扬手中的数位相机,澧央冷淡地说:「我正在整理厨房设备的资料,以供买家们参考。为了不妨碍你们的工作,我才刻意一大早进来。只是没想到我还不够早,碰到了不想碰见的家伙。」
  说得好象他是出来搅局的!「我一向都是这个时间进厨房,这点大家都知道!」
  「我没说你不是。」一顿,蹙蹙眉。「林硕言,我晓得我们相互看不顺眼,但是两个文明人之间,有必要如此针锋相对吗?能不能请你试着在这十几分钟内,保持点应有的风度?反之亦然,我也保证会试着不去干扰到你。」
  不顺眼?真是形容得太贴切了!
  上从他服服贴贴的发,下至身着白衬衫、牛仔裤的雅痞菁英模样,举手投足在在刺激、挑起他人的竞争心。
  不干扰到?谈何容易。
  一个堂堂七尺大男人又不是小猫,小狗,那么大一丛,杵在那儿,既碍眼又碍事,不想被注意到都难。
  不,这些都是其次。硕言最难受的是,得忍受他那张遗传自老爹的脸,在面前晃来晃去。程澧央与老爹神似的轮廓、眉眼五官,让他觉得站在面前的是年轻了三十年的老爹,可是他冷漠差劲的性格完全没有老爹的样子——就像是自己最心爱的花瓶里插进了最讨厌的花儿一样,教人想将花瓶给砸了。
  「我们达成协议了吗?」
  仿佛嫌自己不够惹人厌,他以一副理所当然,硕言会接受的态度问着。
  以为自己是谁啊?法庭的律师大人吗?硕言连正眼都不瞧他一眼,迳自越过他的前方,走向冰箱,动手取出今天午餐要用的各项材料。过不久,他也听到了程澧央四处走动、拍照的声响。
  两人有志一同地都把对方当成隐形人,自顾自地处理手边的事。
  啪嚓、啪嚓!闪光灯在连拍状态下,不停地亮起。
  大致上就是这些了吧?澧央透过数位相机的4.1寸液晶显示幕,一张张地浏览,确认自己没有遗漏半点角落。
  在这问老厨房里的种种设备,每样东西看得出都使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不过拜勤于保养、刷洗之赐,无论是锅碗瓢盆、流理台、烤箱、抽油烟机,全都找不到半点油垢、污渍的踪迹。
  保持这么良好的状态,卖出去的价格也不至于太廉价。父亲一定是非常、非常宝贝地使用着它们吧?
  我也得感谢在这个厨房中的每一样东西。没有他们,爸就做不出好吃的料理。没有客人上门,怎么养家活口?
  澧央以指尖滑过放置着干净碗盘的大型烘干机,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差不多该走了。
  虽然不怎么想和那粗鲁、自以为是的家伙打交道,但基于做人应有的礼貌,澧央心想起码要跟他说一声「我要回去了」。但……转头一瞧,厨房里半个人影都没有。他跑哪里去了?而且,他竟然放着锅子在炉上热着,人就消失了!
  锅子里咕噜噜的声响与多种异国香料综合而成的美味香气,引起澧央藏在骨子里的饕客好奇心。
  我……只是怕他把珍贵的食物烧焦了而已,可不是想品尝他煮的东西!
  澧央靠到瓦斯炉前,掀开大汤锅的锅盖。扑面而来的香味,自鼻腔内窜入他敏感的美食雷达侦测中心,这莫非是——
  「你已经很久没尝过老爹的咖哩酱汤底了吧?」倏地,林硕言从他身后伸出一手,搅动了下细火熬滚的浓稠汤酱。
  「这是我爸爸做的?」
  「你居然不知道吗?老爹的咖哩酱是三天前做当天的分,也就是说,今天用的,是三天前做好、放着熟成的汤底。老爹住院这么多天,他煮的分昨天就已经用完了。现在的这一锅,是我大前天第一次尝试照着老爹的方式,并加入我自己改良的点子,熬成的。」
  「你新加进了什么东西?」
  硕言突然靠近,吓了澧央一跳,但他伸长了手越过两人头顶,掀开橱柜,拿了个银色铝箔包装的方正物品,将东西交给澧央。「就是这个。」
  包装外头印着valrhona的字样,澧央在台北吃过不少顶级餐厅,里面许多甜点主厨都对这家的巧克力赞不绝口,爱用它为原料来制作各式各样的蛋糕、点心。这品牌在甜食爱好者之间,可说是珠宝界的蒂芙妮。
  「你把法国顶级巧克力加了进去?」
  「肉桂味道的苦巧克力。」
  吃惊地瞟了他一眼,澧央的兴趣转回到汤锅之中。儿时印象若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