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白寒      更新:2024-09-03 10:29      字数:4812
  “没有啊,”乔老汉想了又想,“我时常会去那个溪边,那天只见着满身是伤昏迷过去的你,周围并没有看到什么别人。你莫急,我这些天在溪流上上下下多找找,说不定可以找到。如果找不到,也说不定他被别的什么人给救走了。山崖虽然高,但崖底就是个很大的深潭,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老头子,说什么呢!什么死不死的,吉人自有天相,你现在就出去好好找找,万一找到了,咱们再救他回来,也省得人家少年郎担心。”老妇人推了一把乔老汉。乔老汉连身称是,赶忙起身出屋去。
  杜景之感激地看了眼老妇人,昏沉沉地睡了。
  杜景之的腿一天天好了起来,在床上足足躺了二个月,他终于可以柱着拐下地行走了。乔老汉依旧是早出晚归,每日上山掘些草药给杜景之补身体。沿着溪流找了半个多月,甚至一直寻到崖底落瀑的潭边,乔老汉都没有见到李崇恩的踪影,回来跟杜景之说了,虽然很担心,但总算没有找见李崇恩的尸身或是其他,不安之中总算有些安慰。或许崇恩也跟自己一样被好心人救了去,也或许是跟在身后的小瑞子找到了他,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也不一定。杜景之只有努力地恢复体力,希望自己早日康复,好早些走出深山寻找李崇恩的下落。
  又过了一个月,断了的腿骨已经愈合,乔老汉的草药果然管用,杜景之的腿走路之时已看不出什么异样,但急走或是奔跑时,还是有些跛。看看杜景之恢复得差不多了,乔老汉夫妇合计了一下,备了些用品,带着杜景之出了山。一来去城里买些油盐换些衣物,二来送杜景之去寻人。
  进了京城,刚好是八月初八。京城之中处处张灯结彩,人头攒动,街市上熙来攘往,商贾去集,热闹非常。乔老汉夫妇去集市采买物品去了,只余了杜景之去打听李崇恩的住处。可问遍了路人,也没一人知道京城中有一户崇姓的大户人家的。
  或许崇恩只是化名,他本来是不姓崇的。杜景之想到这里,不觉没了主张,眼见得寻人已成泡影,而崇恩又生死未卜,下落不明。杜景之失魂落魄地随着人流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知走到了哪里。杜景之抬头四下看,发现自己已经被夹在人群之中,四下摩肩接踵,拥挤不动。
  突然,不知哪里放起了炮竹,远处又隐隐传来炮声,一队黄铠兵士列队跑了过来,手执长戟,把人群分开,压向两边,空出宽阔的道路。杜景之正好被兵士隔在道路的一边。人群激昂起来,欢呼之声不绝于耳。过了许久,已近午时,太阳照得人头晕眼花。鼓乐之声传来,大道之上,行来一队仪仗。
  那是一支迎亲的队伍,排场极其奢华。二十四对执金吾的武士,二十四骑披金甲的骑士,二十四对执宫灯的少女,二十四对执花篮的宫娥,连绵的队伍足足排了二里多地,一队队地人马走过,引起人群一阵阵的惊叹。队伍的中间是一架凤舆,八匹骏马拉着,雕金砌玉,气派非凡。
  杜景之的目光只在凤舆上扫了一眼,但见到凤舆前时,如遭雷殛一样惊呆了。凤舆前,如群星捧月一般簇拥着一名年轻男子,头上戴着的是金丝攒就的龙首冠,威风凛凛的龙口中衔着枚鸽卵大的珍珠,身上金灿灿的衣服上绣着五条盘腾的金龙,身份自是尊贵无比。剑眉入鬓,星目如电,仪容严谨,气势逼人。就算身边围了无数的人,他的气质也是如此突出,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杜景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揉双眼,定睛再看。端坐在马上的不正是崇恩吗!
  “崇恩!崇恩!”杜景之喜出望外,高声呼喊。与此同时,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声音铺天盖地,把杜景之的声音淹灭无踪。
  “崇恩!崇恩!”杜景之一边喊一边挥着手,可马上的崇恩就是目不斜视,半点也看不见自己。崇恩渐渐远去,杜景之想追过去,但身边拥挤不动,前面又被兵士挡着,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崇恩的背影随着仪仗队的前进而消失无踪。
  又过了约一个时辰,群情激昂的人群才渐渐散去,杜景之愣愣地站在原地,还没有从刚刚的冲击中清醒过来。
  “不论如何,他总算是平安无事。可是,他怎么会穿着皇室的衣服,置身于此呢?”杜景之嘴里念着,双脚有如灌了铅一样寸步难移。
  “太子殿下真是威风啊!”经过身边的人众口一词。
  “就是,听说太子殿下长得跟皇上很像的。有这么位出色的太子,我新唐将来一定会更加繁荣……呵呵……”
  “听说太子殿下娶的是左丞相周大人的千金。”
  “是吗?听说周小姐相貌出众,温柔娴雅,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呢,是未来国母的最佳人选。那周丞相将来就是国丈了,哎呀,他还不乐翻了。”
  “将来太子妃再生个漂亮聪明的小皇孙,那就更好了。”
  “对极对极,只是听说这个周小姐天生体弱,不然,让她生上十个八个皇孙,我新唐国那真是皇脉绵绵,千秋万代了。”
  太子……太子妃……皇孙……
  杜景之脚下虚浮,差点站立不稳。拉住身边的人,杜景之问:“借问,你们说的太子可就是那位骑着白马,头载龙冠,行在凤舆前的那个人吗?”
  “除了他还会有谁!”那人白了一眼,“你没见他穿着皇家的衣饰吗。”
  “那……那太子的名讳您知道吗?”
  “开玩笑,还有大爷我不知道的事儿吗!太子殿下啊……”那人压低了声音在杜景之耳边说:“李是国姓,这不用我说了吧。至于太子殿下,他的名讳是上崇下恩。他的名字叫李崇恩!”
  李崇恩……崇恩……
  杜景之松开了手,身体摇摇晃晃几乎要跌倒。就算知道他是出生富贵,也决没想到他会是当朝的太子。太子如何,常人又如何,他还不是一样要娶妻生子。昨日种种对他而言或许只是一朝荒唐,又或只是春梦一场,梦醒之后,无非风过了无痕迹。杜景之的嘴里一阵发苦,突然很想笑,放声大笑,又很想哭,纵声高哭。
  失魂落魄的杜景之回到与乔老汉夫妇约定的聚集地之时,天已经黑了。老夫妻两人焦急万分,守在路口四下张望着,看见杜景之回来,急急地迎了上去。
  “景之,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乔老汉问。
  看见老夫妻俩,杜景之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扑簌簌地落了下来,急得老俩口不知如何是好。
  “我没事儿。”杜景之擦擦泪,强笑着回答。“只是好像见到我那失散的友人了,但是又把他跟丢了,心中伤感而已。”
  “那好啊,你那个友人总算平安无事,景之你应该高兴才是。”乔婆婆安慰着。
  “对,乔大娘。我想,我暂时先不跟你们回山里去了。既然有了他的下落,我想留在京中继续打听,总要见他一面才行,我还有好多话要问他。等我这里安顿好了,再去山中看望二老。”誓言总是誓言,太子又怎样,杜景之咬着唇暗下决心。
  看杜景之主意已定,原想说些什么的夫妻俩只得由他。第二天,乔家夫妇留了些散碎银钱给杜景之花用与杜景之依依惜别后回翠屏山去了。
  杜景之可以肯定,当日在街上看到的太子就是竹林中与自己订下盟誓的崇恩,但是要见太子一面何其之难。围着皇城转了一圈之后,杜景之几乎快要放弃了。想了又想,只有先找个住处安定下来,日后总会找到机会相见。
  拿着乔氏夫妇留下的银子,杜景之找了处破旧小屋先住下,又去采买了些笔墨纸砚,每日在皇城附近摆个小摊儿,代人写家书及讼状之类赚些笔资,又在空闲之时写些字画儿卖。虽然每日收入微薄,但也足可以糊口。
  守了两月有余,一日黄昏,杜景之正要收摊儿回到住处,却听到一阵马蹄声。抬头见时,那朱漆的宫门“吱呀呀”地打开了,从里面奔出十余骑来。正中一人衣穿黄袍,远远地看不真切。杜景之心头一阵狂跳,连忙跑到路边踮起脚尖张望。正看着,前方的马已经跑了过来。杜景之突然看见一张熟脸,穿着宫中太监的服饰,不正是一直跟着崇恩的小瑞子。
  “崇恩!”杜景之守了这许久,总算等到机会,当下毫不迟疑,立刻奔了出去拦住马头。见到路上突然窜出个人来,为首的骑士急急勒住马缰,收势不住差点踏上杜景之,杜景之吓得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你不要命啦!竟敢当街拦马!”那骑士气急败坏,手中鞭子当即就要抽下去。
  “等一下!”李崇恩策马上前挡住了骑士。
  “是,殿下,此人当街冲撞,惊吓到了殿下,是小人该死!”骑士连忙下马,跪在了李崇恩的面前。
  李崇恩上下打量跌在地上的杜景之,面上阴郁之色丝毫未减:“算了,你看他吓得脸也白了,应该也不是故意的。我们赶路要紧,你把他拉到一边就行了。”
  骑士应了声,连拖带拉把杜景之拉到一边。
  “等一下,我还有话!”杜景之见到李崇恩的表情,心中凉了半截,刚刚出口留人,李崇恩早已带着随从策马而去,马蹄扬起的黄土落了他满头满身。
  “你先走,我来处理。”叫走那名骑士,下马来到近前的正是小瑞子。杜景之一把将其拉住。
  “小瑞子,究竟怎么回事?崇恩为何不理我!”杜景之几乎用喊的,拉疼了小瑞子的手腕。
  小瑞子紧张地看看四周,把杜景之的手扒下来。
  “杜公子,您别叫了。现在您也知道我家主人的身份了。太子殿下是不可能跟您在一起的,他现在已经立了太子妃,而且太子妃现在已经有了身孕,相信再过不久,太子爷就要当父亲了。您若真是为太子爷好,真心待太子爷,就请您把以前的事儿忘了,忘得干干净净,就当从来没见过太子爷。您要是心里一直放不下,一直要去找殿下的麻烦,您也得不到任何好处的,到头来,吃苦受累的还会是您。”
  “我不相信!不相信!”杜景之摇着头。
  唉!小瑞子叹了一口气。看着杜景之的狼狈样子,心下着实不忍。
  “杜公子,我知道您是个好人。不过,听小瑞子一声劝,您还是回自己家吧,别在京城里待着了,太子殿下也不容易,他可是新唐的储君,国家未来的希望。”说着,小瑞子从怀里摸出锭大银子。“小瑞子身上没带多少钱,就这些,您收着,早点回去吧!”挣脱杜景之的手,小瑞子狠了狠心,上马绝尘远去。杜景之手里拿着银子跟在后面跛着脚紧追了几步,终于还是追不上,扑腾摔在尘土里。
  一时间,万念俱灰,杜景之呆坐在路上,半点动弹不得。看着手中的那锭银子,杜景之心如刀割。
  “一日三秋,寸肠千结。敢向青天问明月。算应无恨,安用暂圆还缺。”口里默默念着,眼泪扑簌簌落在地上,渗入松浮的尘土里。杜景之捏着那银子好像握着烙铁一般,扬起走把它狠狠扔了出去。
  “哎哟!”耳边传来一声轻呼,但见那雪白的银子滚来滚去滚到一个人的脚边。那人弯下腰,伸手把银子拾了起来。
  “怎么回事,天上也会掉银子吗?”声音脆嫩,非常好听。这人穿了一双上好的缎靴,可奇怪的是,一般穿缎靴的配的是乌底,但他穿着的却是一双靴底和靴面都雪白的全缎靴。鞋子是在地上走的,这人难道不怕把鞋子弄脏吗?杜景之微觉诧异,忍不住抬头看他。
  一个人穿着全白的衣服走在街上一定会让人觉得很奇怪,但是这个人穿着全白的衣服非常不会让人觉得怪异,反而觉得跟他非常的相配,让人看了也觉得非常舒服。衣服非丝即缎,又滑又柔地贴在身上,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照在上面,闪动着橙红的美丽光泽。他的额发修剪得十分整齐,贴在形状娇好的眉际上方,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熠熠生辉,纯净中好似带着几分狡黠。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笑容,嘴角向上弯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杜景之不得不承认,很少能看见一个人可以笑得这么可爱这么让人舒心的。几乎是第一眼,杜景之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对,是个孩子,不是太大但也绝对不小。大概十二三岁的年纪,有着世间最易让人卸去防范的笑容和最纯净目光的孩子。虽然长得并不是多么漂亮,只能算得是中上之姿,但身上的气质和风度却偏偏让你觉得他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少年。
  少年抬脚看了看自己的靴底,很遗憾地摇摇头,又看了看坐在地上的杜景之,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抬脚走到他的面前,然后蹲下来。
  “大哥哥,你为什么把银子扔了呢?”少年柔声地说,把银子放进杜景之的手心。他的手小小的,柔软而温暖。“虽然不是很多的钱,但是应该够你换一件漂亮的衣服,好好地吃上一顿,再买点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