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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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搏 更新:2024-08-25 22:36 字数:4738
名的事业而执勒地奋斗,没有比这种无望的追求更能毁灭人的生活热情了。就这样、我抛弃了这一幻想。直截了当地告诉母亲,不必再为我的音乐课破费了。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演唱。但没有继续学习声乐的必要。实际上,我从未对自己理想的实现抱着确信无疑的态度——胸怀某种理想,并从理想的奋斗之中获得乐趣是件好事。只要不对之期望过高。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阅读梅·辛克莱的作品,她的小说对我影响很深,而且今天读来仍旧能深深地打动我。
我认为她是最具有独创性、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我不禁预感到将来有一天会再度出现梅·辛克莱热,她的作品也将会再版。我至今认为她的《迷宫》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我也很爱读《神火》。我认为《塔斯克·杰万斯》是一部名著。她的短篇小说《水晶中的瑕疵》给我留下了不可泯灭的印象,也许是因为我当时正热衷于写心理小说,它促成我写了一篇手法类似的作品。取名为《梦幻》(这篇小说许多年以后与其他一些短篇辑为一集出版)。我圭今还喜欢这篇小说。
这时候,我已经常写写小说了。创作取代了绣制坐垫和临摹德累斯顿瓷上的花卉图案。也许有人认为把两者联系起来有失文学创作的价值,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创作的欲望不仅可以通过著书立说、小说创作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刺绣、烹制别有风味的菜看、绘画、即刻、作曲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它们的区别仅在于人们只在某个具体的方面有所擅长。”
我对自己创作的圆舞曲毫无骄傲之感,但对自己的一两件刺绣却颇为得意,它们也算得上精品。至于写小说,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过,一件作品完成之后,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估量出它的价值。
当我开始动笔写一个小说时,头脑中闪烁着思想的火花,满怀着希望。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一生中最为自信的时刻)。假如你此时还是那么谦卑的话,那你永远也写不出东西来。所以,必须有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刻,你已酿成了某种思想,知道如何表现出来,勿勿提起笔来,即刻兴致勃勃地在草稿本上写起来。一个个难题不期而遇,无从解决。使你渐渐地失去了信心,最后几经周折终于多少遵循着原定目标完成整篇小说,但却发现写得极其槽糕。两个月之后,我又会感到这个小说写得也许还不错。
在这段时间里,我曾两次险些结了婚。我之所以称之为“险些”是因为如今想来,我深信,不管这两桩婚事成全了哪一桩,都势必酿成祸患。
此后不久,里吉·露西从香港休假回来了。我虽与露西姐妹结识多年,却从未见过她们的大哥里吉。他是炮兵少校,大部分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生性腼腆,喜欢独处,深居简出,爱好打高尔夫球,但不喜欢跳舞和社交聚会。他不像普通人那样长着黄头发、蓝眼睛,而是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眼睛。他们是和睦的—家,兄弟姐妹之间情同手足。我们相约去达特穆尔,露西他们还像以往那样慢慢腾腾,错过了电车,又记错了车次,没赶上火车,在牛顿艾博特转车时又因没有上去车,只好改变原计划去了别的地方……里吉主动提出辅导我打高尔夫球。我打得极差,许多青年男子都曾为我尽了最大的努力,遗憾的是。我没有体育方面的天赋。更使人气恼的是,我不论玩什么,初学的时候都显得很有发展前途,但后来都不成器。为此,我常出乖露丑。
我意识到。一个人要是天生就没有打球的意识就永远也打不好球。
尽管我如此笨拙,里吉却颇有耐心,而且对他的学生是否有所长进毫不介意。我们在高尔夫球场上闲荡着,想打到什么时候就打到什么时候,然后到露西家用茶点,一边唱歌,一边等着把已经凉了的面包烤热。这是一种节奏慵懒而又愉快的生活。大家都过得恰然自得,从不吝惜时间。没有忧愁,没有惊慌。要是我没错的话。我可以肯定露西一家无—人得过十二指肠溃疡,冠心病或者高血压。
一天,我和里吉冒着酷暑打高尔夫球,玩了几轮之后,在他的建议下我们走到板墙根下纳凉。他取出烟斗、不紧不但地吸着。我们像往常一样,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没说上两句就停下来,一阵缄默之后,又转换了话题、我喜欢这样的谈话方式。跟里吉在一起聊天,我从不感到自己反应迟钝,或者无话可说。
他吸了几口烟之后,若有所思地对我说:“阿加莎,您已经回绝不少求婚者了吧?您也可以拒绝我,在什么时候都行。”
我疑惑地望着他,没有完全明白话中的含意。
“我不知道您是否已经晓得我想跟您结婚,大概您已经觉察出来了。但我还是讲出来好。我不会强人所难的。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着急。”——露西家的口头禅很自然地脱口而出——“您还很年轻,现在就让婚姻来束缚您的手脚是不对的。”
我忿忿地反驳他,说我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年轻。
“不,阿琪,跟我比起来,你还年轻。”我曾告诫过他不要称呼我的小名,可他常常忘却了这一点,对露西一家来说,兄弟姐妹之间称小名是很自然的事。“不过,你考虑一下,”里吉继续说道,“只要在心里记着我就行,假如以后碰不到更合适的男人,那就嫁给我吧。我等着你。”
我当即回答他,说我无须考虑,心甘情愿跟他结婚。
就这样,我跟里吉订下了终身。这不是什么正式的订婚,而是一种心照不宣,双方家里心中有数,但并未大肆声张,也没有履行什么手续,没有通知亲朋好友,不过大多数人也已经有所耳闻。
“我想不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现在结婚。”我埋怨里吉道,“你为何不早点向我提出来,我也好有些准备。”
“是的,你应该找一些女傧相陪伴,举行一个隆重的结婚仪式,享受应有的待遇。可是,我毕竟做梦也没有过要你即刻跟我结婚的奢望。应该给予你择偶的机会。”
我曾对此忿忿不已。差一点跟他吵翻了。我对他说,他拒绝了我马上跟他结婚的提议,这没有什么值得他飘飘然的。里吉却固执己见,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必须得到她应有的权益。他始终持狭隘的观念,主张我应该嫁给有钱有势的人,享有世间的一切。尽管我们之间少不了一些口角,但彼此都很幸福。露西姐妹都为我们高兴,说:“我们觉察到里吉一直对你有好感,他从未这样深情地注视过跟我们来往的别的女孩子。不过,也不必着急,最好还是有充分的时间仔细地权衡一下。”
我曾一度颇为欣赏露西一家人这种做任何事都从容不迫的态度。可在这件事上却对此感到疑虑。依照浪漫的天性,我期望着里吉说出他无法等到两年之后,一定要立即结婚的热烈言辞。遗憾的是,里吉做梦也不会想到这样心急的话语。他是一个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对于自己和自己的祈求缺乏自信。
我们俩人的定婚使母亲感到欣慰。她说:“我一直喜欢里吉,他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之一。他一定会使你幸福的。
他和蔼、宽容,永远也不会催促你,或者让你苦恼。你们将来虽不会十分富有,但也够得上富足,他起码也是个少校了——你们俩会生活得美满的。你不是那种看重钱财的人,对各种社交和豪华显赫的生活又不太感兴趣。所以,你们会美满幸福的。”
6
母亲的视力每况愈下,越来越槽,大家为此忧心忡忡。
此时,她阅读已经十分吃力了,即使在光亮处看物体也有困难,眼镜也无济于事。仍然住在伊灵的姨婆也处于半失明的状态,看东西模模糊糊。她像许多老人一样,变得愈来愈疑心重重,无论是对佣人,还是前来为她修理管道、调钢琴的人都产生怀疑。我至今记得她经常从桌子的另一边探过身子来,对我或姐姐悄悄长“嘘”一声,“小心点,你的手提包呢?”“在我的房间里,姨婆。”
“是你把它放在那儿的吗?不该把它放在那儿。我刚才听见楼上有人。”
“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
“你可不知道,亲爱的,你还不了解这儿的情况。去上楼把它取下来。”
大概就在这时,我跟麦琪探讨了侦探小说,这对我后来的写作生涯大有稗益。我们当时在读一些侦探小说。我们阅读了由当时一位崭露头角的作家盖斯顿·拉卢写的《黄屋之谜》。书中的侦探是——位叫胡勒达比耶的年轻英俊的记者。书中故事的思巧妙,结构紧凑,悬念迭起。有些人认为故事情节发展不合逻辑,另一些人也似乎有同感。其实不然,我们可以从故事中发现一条若隐若现的纤细而精巧的线索。
我和麦琪讨论了多次。彼此交换了对这部小说的看法,—致认为这是——部优秀的侦探小说。我们俩成了侦探小说的行家:在我很小的时候,麦琪就给我讲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将我引入侦探小说王国的大门。从此,我紧随她在侦探小说王国中游历。后来又读了保尔·贝克的优秀的侦探小说集,《马克·休夷特纪事》,直至《黄屋之谜》。这些小说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向麦琪表示我想写侦探小说。
“我看,你恐怕写不了。”麦琪断言道,“侦探小说极不好写。我也曾有过这种愿望。”
“我想试试看。”
“我打赌你写不了。”麦琪说。
事情就这样搁置下来了,打这个赌也不是认真的,因为谁也没有下赌注——可是话却已经出了口。从那时起,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写一个侦探小说。当时只是抱定了决心,仅此而已。我并没有立刻动笔,只是心中播下了这颗理想的种子。它是在很久以后才真正萌发、开花、结果的。种子已经播下——将来总有一天.我也要写侦探小说。
7
里吉和我经常通信,我告诉他当地的新闻,尽我最大的努力把信写得好一些——写信一直是我的一个弱点。可爱的里吉见信如见其人,信写得总是那样亲切、中肯。他不厌其烦地劝我多出去走走。
人们时常举办舞会,我通常都不去参加,因为我们没有汽车,所以应邀去一两英里之外参加舞会是不现实的。雇用马车和汽车的费用很高、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我们一般不乘坐,有的舞会因女子不够,也会盛情邀情。专车接送,或者在那儿过夜。
在楚德雷夫的克利夫德将举办一个大型舞会,主人邀请埃克塞特的驻军参加,并询问他们的朋友是否能邀请到一些姑娘。我们家的老朋友,特拉弗斯退役后就驻在楚德雷夫,他建议邀请我参加。特拉弗斯的妻子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到他们家住一夜,第二天参加舞会。我欣然接受了这一盛情邀请。
与此同时,我收到了一位叫亚瑟·格里菲思的朋友来信。他的父亲是当地的牧师,他在军中服役——是个炮手。
我们俩是好友。亚瑟信中说他的部队此时正在埃克塞特驻防。遗憾的是这次他不能够应邀赶来参加舞会,为此,他感到惋惜,他真心希望能再次跟我跳舞。“不过,”他写道,“在参加跳舞的军人中有一位叫克里斯蒂的,你找找他好吗?他的舞跳得很好。”
舞会开始不久,克里斯蒂就与我相遇了。他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高个子,一头卷发,鼻子有趣地向上翘着,看上去颇为自信。主人将他介绍给我,我们跳了两个舞。他告诉我,他的朋友格里菲斯介绍他来找我。我们配合得很默契,他舞步娴熟,我又跟他跳了几个舞。那天晚上,我尽兴而归。
大约在一星期或十天以后的一天,我在我们家对过的梅勒家里喝茶,母亲打来电话:“快点回来好吗,阿加莎?这儿有位小伙子在等你。我不认识他,也从未见过。我请他用茶。看样子他要一直呆下去,等到你回来。”
我悻悻而归,感到扫兴。我猜想来者一定是一位讨人嫌的海军少尉,他曾要我读他写的诗。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
我走进客厅,看到一位年轻人如释重负地站起身来。他脸色微红,显出有些尴尬,不得不做一番解释。他没有因为见到了我而感到兴奋,大概以为我记不得他了。不过,我还是记起了他,尽管他的到来使我感到惊诧。我从未料到还会再次见到格里菲思的朋友克里斯蒂。他含糊其词地解释说,他不得不乘摩托车到托基来,他觉得最好还是来看看我。他只字未提如何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亚瑟·格里菲思那儿弄到了我的地址。不一会,谈话的气氛就变得融洽了一些。母亲因我的到来轻松了许多。阿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