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节
作者:      更新:2024-08-15 16:23      字数:4778
  谎俺5拇笪砹郑糠侄酝饨煌ㄊ艿接跋欤缶直硎臼且蛭窖蟮暮K渑贾隆?br />
  一名约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正门前的喷水池旁,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他身穿黑色皮质连身长大衣,五官清秀俊朗,带着书卷气。脸颊及皮肤都较常人苍白,额前的一缕白发在满头黑发下,尤为显眼。
  吸血鬼侦探,银凌海。
  秋天的气息悄然无声的渗入这个城市,除了部分常绿树外,路旁植物的叶子都纷纷变得枯黄,空气中透着一股提早来临的寒意。
  自从在追查某宗神秘谋杀案,遇上“意外”濒死,被女吸血鬼雯妮莎救回……不,是变成同类以后……不,应该说,是当警察以后,当他每次到达命案现场,总会看着死者的眼睛。
  茶色的、灰色的、蓝色的、黄绿色的、黑色的,还有被红色血污覆盖着的等各式各样的瞳孔,彷佛它们会说话,会透露出什么讯息。
  你是谁?你那时在干什么?还有,最重要的是,谁杀了你?
  纵使探员心中明白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根本半点意义也没有,但就是忍不住要干,而且每次如是。
  所以当昨天他看着狄拉的眼睛时,那双瞳孔也毫无例外地保持沉默。
  女子叫狄拉,是命案的第二名被害者,而探员所站之处,就是她当天死亡之旅的出发点。
  哥特市是个繁忙的城市,每天都有人杀人,有人被杀。每日发生凶杀案的数目从来不会是个位数,但这次的案子有令银凌海不能释怀的地方,就是目击者的证词。
  “老天,你们要我说多少次?我看得很清楚,他的眼睛像血般,是红色的,红色!而牙齿则突出,就好像动物园的郊狼般,他不是人,是怪物!”
  短短的一份笔录中,怪物及其它相近的同义词出现了四十多次。
  是的,根据证人的说词,凶手是个像是怪物的东西。
  一个吸血鬼。
  哥特市政府办公厅,某办公室内。
  一名中年男子面对计算机,好整以暇的把纸上的资料键入。
  “喂,泰德尔,那份巡游队伍的次序名单弄好了没有,要表列式的。”一名肥胖的女子走来,以不耐烦的语气道:“拜托,你弄了老半天了,下班时间也早过了。”
  “是的,刚刚弄好了,现在正打印副本。”
  “哼!”
  泰德尔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笑了一下。
  不,这种货色不对本大人胃口。
  他整理好桌上的文件,再拿起公文包,心已飞往自己的梦想世界中。
  他们会怎样称呼自己呢?妓女杀手?哥特市屠夫?勒杀者?蝴蝶结杀手?或是单单叫他作“怪物”?
  怪物?
  什么是怪物?
  怪物,Monster,他曾翻过字典,上面的定义包括:
  1、一种想象或传说中,由各种兽形或人形组成的生物。
  2、外表奇特或恐怖的动物。
  3、畸形生物,有结构缺陷或畸形的动物、植物或其它生物。
  4、让人感到恐惧或厌恶的人。
  但这些解释都不能让他满意,到底什么是怪物?
  自从那个叫“愚者”帕克的把他变成吸血鬼之后,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不,严格来说,在此之前,他已经有怪物的自觉,老是感觉到和身旁的人格格不入,那不是某种优越感或是自豪般的感觉。反之,他认为自己正常到不行,只不过是其它人很病态,他只是盲人国度中唯一的独眼者,众人皆醉我独醒。
  关于那个帕克的计划,他可猜出六七成了,说不定帕克也是为此才找上他。但他可丁点儿兴趣也没有,真要有事,顶多马上溜走就行了。
  和第一名死者一样,狄拉是被勒死的,凶手先强暴她,然后再用被害者的皮带勒住对方的脖子,直至她窒息为止。
  然后那头怪物再用同一条皮带束在死者脖子上,绑成一个蝴蝶结,就如一份包装好的礼物般。
  所以警方在私底下都称他作“蝴蝶结男”。
  不过当中有两点令泰德尔很不满意。
  首先是“愚者”订的“游戏”规则。
  “你们每人都有一句密语,当被“侦探”找上时,就要说出来……”
  “愚者”嬉皮笑脸的这样说明,但双目却发出如利箭的厉芒,叫人不敢违逆。
  啧!真是令人不爽。
  银凌海离开购物中心,来到停在不远处的车子旁,坐进驾驶席,发动车子。
  汽车迅速驶进道路的车流中,无数殷红的车尾灯在黑夜中犹如饿狼的眼睛。
  和前一名死者不同,狄拉是个逃家的女孩,有几个人记得死者当时待在喷水池旁,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不久后一名男子上前搭讪,二人谈了一会,女孩就上了对方的车子,展开她人生最后的旅程。
  第二点是有关那种冲动的。
  成为吸血鬼之后,一切都很好,灵敏的五感,过人的身手及复原能力,还有自己独有的,超卓爆发力的异能。令他有充足的力量来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幻想,不,梦想。
  可是唯独是那种冲动,那种突如其来的饥饿感,那完完全全破坏了整个享受的过程,那不是他梦的一部分,是他美梦中的恐怖分子,是煞风景的,就如享用美食时同时大便一般,令他觉得自己如野兽般低级,更令他在第一次时……
  “愚者”曾说还没到时候,不过那天他一时忍不住,算了,反正一次是错,两次也是错。
  遗憾的是目击者只勉强记得车子“好像”是日产的朋驰(Benz),车牌、车型等都付之阙如,而对那男人样子的描述则流于“男的,年约二十至四十之间,有眼有耳有口有鼻,样子端正”一类。
  然后呢?他们在车上说了些什么?他们决定了目的地吗?然后车子直接驶往城西?
  狄拉第二处被目击的地点,是位于城西的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店员记得她独自一人进来,点了两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两份炸鱼条和一份苹果派,其中一名顾客隐约记得有名男子在门外的车子上等她,可是同样没留意车型和车牌。
  可恶!
  银凌海一踏油门,车子倏地加速,两旁的建筑物和车群纷纷畏惧地往后急退。
  其它同伴都对“愚者”有某种程度上的尊重,故都愿意等他正式吩咐后,才开始行动,但这可不是他那一杯茶。
  他可忍得够久了,之前的就当成是练习,熟能生巧,下一次他一定做得更完美。
  他有想过,或许自己最喜欢的,是那种在平凡的日常工作后,“狩猎”的巨大反差感,就如一个百万富翁乔装,体验贫民生活一样,确定自己的优越感。
  第一次狩猎后,因为那种饥饿感,着实令他烦恼了好一阵子。他又不愿像那两个小鬼般,用那种野蛮的方法,不,他是人,不是禽兽。
  禽兽?可恶……
  “一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一份炸鱼条和苹果派,麻烦你。”银凌海站在柜台前,向快餐店的店员道。
  “要加五块钱换成特大杯可乐吗?”
  “不用了,谢谢。”
  探员拿着食物回到车子上,打开纸袋,牛肉及炸鱼的香味立时充斥整个车厢。
  他知道很多老一辈的警察,每当案子陷于胶着状态时,喜欢到案发现场走走,又或是在那一带驾车绕来绕去,用他们的说法,是增加对案子的“感觉”,有时破案线索会蹦的一声跳出来。
  那么这方法的成功率呢?
  一半一半吧,他们说。
  不过银凌海心中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强找些事情做做,冲淡那种面对悲剧时的无能为力感,令自己感觉没那么糟。
  就像自己现在所做的一般。
  他们当时也在车上吃这些东西?或是到目的地再吃?为什么不在店内吃?那男的怕店员和顾客看到他的样子?怕店内的防盗摄录机拍下他的模样?所以只叫狄拉一个人进店内?她不会觉得奇怪吗?那男的说了些什么?
  禽兽,像他叔叔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禽兽。
  照顾他长大,后来病死的叔叔曾吃了五年牢饭,罪名就是非礼未成年幼童。能假释出狱,因为心理医生说他不会再犯。
  是的,叔叔不会再向其它小孩下手,改为向他下手,叔叔还喜欢一边干一边逼他听在牢中的“见闻”。
  “小子,他们爱死了你这种型的,如果你到了那儿,你会很享受的,嘿嘿……”
  淫笑声和监狱的可怕印象陪伴着他整个童年。
  从此他不会再真心信任任何人,七名同伴中也只见过其中几个。如果他肯问那女的或是那巨汉,或许可以轻易解决这问题,可是自尊心又不容许他这样做,而在拚命思考下,他终于想到了办法,虽然有点麻烦,但重要的是暂时解决了问题。
  暂时。
  靠!假如帕克肯教他“荧惑”……那个催眠人类,让其不知不觉被吸血的技巧,这个问题根本不会是问题,X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第一名死者是妓女,案件则发生在两天前。
  死者最后被目击和某名男子到某条巷子内交易,那家伙勒死她,再伸出尖牙,咬着死者脖子,吮吸着血液的时候,恰巧有名目击者路过,把那男人吓走。
  不,用证人的说法是:凶手用血红的双目瞪着他,有着外冒犬齿而且沾上血迹的嘴唇发出咆哮,然后急促攀越垂直的墙壁逃去。
  虽然自己的养母法医康薇尔验尸后,表示死者脖子上有两个平行,距离一如人类犬齿长短的咬痕伤口,现场血迹也和死者体内残留血液总量不符。
  但问题是,那名目击者是个酒鬼兼毒虫,体内血液的酒精浓度高到……不,是酒精内只有几滴血,所以没有人认真看待他的证词,尤其是后半段。
  除了身为吸血鬼的银凌海。
  自己的“上辈”,要探员尊称她作“师父”的雯妮莎说过,吸血鬼有三种摄食方法,第一种是把人类变成自己的“血仆”提供血液,但只有少部分吸血鬼做得到。
  第二种是“荧惑”,即暂时催眠目标人类,待吸取某个分量的血液后才放走对方,事后那人不会留下伤口及记忆。第三种则很简单,袭击人类,直接杀人取血。
  而这次又和之前的案件相似,都是自己的那种怪物……不,“黑暗生物”所造的吗?
  他想请雯妮莎帮忙,对方却摆出一贯爱理不理的样子。
  车厢内忽然响起蓝色多瑙河的电子音乐。
  沉思中的探员忙掏出行动电话。
  “喂,我是银凌海。”
  “阿海吗?是我力高大爷啦,实在太过分啦!”电话另一头传来好友兼警队的拍挡:黑人青年力高·阿柏奇开朗的声音。
  “有案件吗,阿高?”
  “不,但是情况超级糟糕,实在太过分啦!”力高说着一贯没有意义的口头禅,“就像你和一夜情的对象嘿咻后,她告诉你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三十年前的事,是第二糟的。”
  “呃,那第一糟呢?”虽然明知是插科打诨,但总让人还是忍不住想追问,力高在脱口秀方面甚有天分。
  “第一糟?那就是,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十年后的事啊。”
  “……”
  “别太悲伤,我的朋友,幽默感这回事是要讲天分的。”力高又兴奋道:“对了对了,我昨天送爱莉回家,就是那个在内部调查科工作的那个,我们之后还一起……”
  “阿高,这方面的详情我不想知道。”
  “噢,兄弟,你在害羞吗?”
  “不,我怕听了后会流鼻血。”
  “别说傻话了,搞不好知道某些好玩事情后,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喔。”
  “老实说,我已经踏进了一个很古怪的世界,不可思议得让人想跳湖。”吸血鬼侦探叹了口气,道。
  “别装了,你这乖宝宝会干出什么坏事来?顶多是停车等候时没关引擎那种级数吧。啊!险些被你岔开话题了,你道爱莉她告诉了我什么来着?实在太过分啦!是超级震撼大消息啊!我们的新队长原来已经来了哥特市!”
  “是是,所以?”银凌海没好气的道。
  “老天,你没有好奇心的吗?根据我力高大爷搜集回来的情报,那人可传奇得很,在大学时代已经锋芒毕露,先后待过烟酒枪械管理局、扫毒署,又是前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小组的成员,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会屈就到这儿当一名小小的凶杀组队长?”
  “小小的凶杀组?你会被围殴的,阿高。”
  “放心吧,没有人敢动我的,我可是个掌握警队内九成美女电话号码、三围及内衣颜色花样的……咳咳咳,总之这个不是重点。
  “根据爱莉告诉我的机密情报,原来那人在调查局时,主导某宗案件的调查时,盯上了某个位高权重的参议员,结果最后却发现冤枉好人,所以被贬至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