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恐龙王      更新:2024-07-31 16:34      字数:1892
  我坚定的盯住他愤怒的眼,毫不妥协。
  “我绝对不允许你离开我!!”他简直像在咆哮:“我邱少名想要的东西,绝不会得不到!你不爱我,没关系,我只要你在我身边,没有我的允许,你永远哪里都别想去!!”
  然後,他扑倒我,撕掉我的睡衣,激烈的亲吻,拥抱。我觉得头好痛,痛得不能思考。
  激烈的性爱,更像是一种惩罚,我被迫变换各种姿势,接受他的深入抽搐。
  直到我们双方都筋疲力尽。
  我们躺在床上,邱少名紧紧搂著我,而我已无力挣扎,他亲吻我的脸说:“别离开我,奕。你看我们多麽合拍,我们是最好的一对,你杀过人,我也杀过人,连这个我们都是一致的。”
  “我没有杀人!”我依然习惯性否认。
  “呵呵。。。。”他笑起来:“别做无谓的否认啦!你如果没有杀孟启澜,怎麽会心甘情愿去孟家还债?!”
  “我。。。。。。。”我语塞,原来我不知不觉早已间接承认了我的杀人罪行。
  邱少名接著说:“我只是一直觉得奇怪,你怎麽能杀人杀得让我们警察局都抓不住把柄?我验过了,孟启澜後脑的致命伤是坚硬的钝器造成,可是我们搜遍了凶案现场,甚至搜查了暗香酒吧,包括你家到暗香的路途,我们搜遍了每一寸土地,都找不到凶器,没有找到凶器,就缺乏最重要的直接证据,无法起诉你。我一直奇怪,你究竟是用什麽东西杀死了孟启澜?”
  我不说话。
  他笑了:“你不愿意说就算了,总之,你现在在我身边,我已经很满足了。你别想离开我,你的身份证,护照全部在我这里,明天,我会派人24小时看著你,如果你不想自讨苦吃,就别在转那些奇怪的念头,我想,你绝不会想看到我真正恼怒的模样!”
  我微微瑟缩了一下,没有说话。
  他搂紧了我:“睡吧!”
  我很无奈,爱一个人并没有错,可是我想过我自己的生活,也没有错,那麽,错的究竟是什麽??
  他很快就陷入了梦乡,发出了轻轻的鼾声。而我却睁大双眼,始终无法入睡。
  我想起了杀孟启澜那天晚上,我炖了一锅排骨莲藕汤。
  汤炖得很香,我当时饥肠辘辘,却一口都没有吃。
  因为我知道,那排骨上,沾有孟启澜的鲜血。
  谁说,冰箱里冻得硬邦邦的排骨,不可以用来杀人呢?!!
  我望著邱少名的睡颜,我在想,我是不是该再买一块排骨?
  (完)
  ────────────────────
  就这样结束吧!
  至於何弈究竟有没有杀邱少名,大家只有自己去猜啦!
  好像有人说过,能给予读者想象空间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我姑且也这麽认为吧!
  也许,何弈确实杀了邱少名,故事又从头进入了一个循环,咦?!我倒是忘了提邱少名的家庭啦,不知道他有没有哥哥或者弟弟什麽的,汗。。。。。。。。。。
  也许,何弈没有杀邱少名,最後终於被邱少名的深情(深得有点变态)所感动,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管怎麽说,两个杀人犯还是蛮般配的,呵呵。。。。。。
  大家别骂我,其实这个故事一开始,我就已经设定好了这个结局,我说过,我不是亲妈,也不是後妈,我是巫婆,哈哈。。。。。。。
  暂时没有时间写耽美啦,不过,我的玄幻专栏会不定时更新,欢迎大家光临。如果有什麽意见,请留言,我会常来看看的。
  鞠躬退场。。。。。。。。。
  杀杀人,谈谈情————暗云天  '自由版工' 96K 05…11 15:03 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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