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节
作者:开盖有奖      更新:2024-07-21 11:16      字数:4867
  万斯不知不觉地耸了耸肩。
  “这把的赌注,先生,是你的了。”他对史帕斯伍德亲切地笑着,并且亮出了他手上的牌。他有四张A!
  “哎呀!打牌就是这样!”艾伦叫了出来,并且吃吃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马克汉回应,“赌注这么多而手持四张A却倒牌,这叫打牌?”
  克莱佛也惊讶地喃喃自语,而曼尼克斯则厌恶地噘着嘴。
  “我无意冒犯,万斯先生,”他说,“但是严格地从交易的观点来看这把牌,我认为你收手得太早了。”
  史帕斯伍德眼睛往上一瞥。
  “你们几位错看万斯先生了,”他说,“他这一手牌打得可真是漂亮极了。虽然拿到四个A,但他退出这一战就技巧来说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的确如此。”艾伦同意地说,“唉!真是一场激战!”
  史帕斯伍德点头,然后转向万斯说:
  “由于这样的情况日后不可能再发生,为了表达我对你优异判断能力的欣赏,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满足你的好奇心——我没拿到我要的牌。”
  史帕斯伍德放下手中的牌,用手指优雅地把牌翻开。亮出的牌是梅花5、6、7、8,和一张红心J。
  “我不太明白你刚才说的,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说,“万斯先生的牌赢了你——而他却不跟了。”
  “想想看,”史帕斯伍德温和平静地回答,“在克莱佛和你放弃开牌后,如果我手上的牌足以让我开牌的话,我一定会在这把高额赌注的牌局里开牌的。但是因为我是在万斯先生开牌下大注后跟进,不用说我手上拿的牌不是四张顺子就是四张同花,或是四张同花顺。我想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正因为我是个中高手,深知此中之道,所以我才会跟进。……”
  “我告诉你,马克汉,”万斯打断史帕斯伍德的话,“史帕斯伍德先生确实深知此中之道,要不是他手中真的握有四张同花顺的牌,他是不会跟进的。这是让他有二分之一获胜机率的一把好牌。——你看,我刚刚开牌下注后,史帕斯伍德先生为了跟进也必须下注——这样才可能产生二分之一获胜的机会。能拿到这种牌的机率并不高,而跳过开牌的人手上的牌如果小于四张同花顺,是不会甘冒这样的危险的。但事实上,他抽换了一张牌,有四十七分之二的机会促成同花顺,四十七分之九的机会是同花,四十七分之八的机会是顺子。因此他将有四十七分之十九的机会——也就是超过三分之一的机会——让他手上的牌变成同花顺、同花或顺子。”
  “没错,”史帕斯伍德接着说,“然而,在我抽换一张牌后,万斯先生心里惟一可能想的就是我手中的牌是否已经成了同花顺。因为他认为如果我没拿到——或者我只拿到顺子或同花,就不会在他下了巨额赌注后,还继续提高赌注到最上限。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有点不按牌理,一千人之中没半个打牌的人会这样冒险唬人。因此,如果在我提高赌注后,万斯先生没有放下他手中的四张A倒牌,那他绝对是冒死硬拼了。没错,我是在唬人;但无疑地万斯先生倒牌的考量是合乎逻辑而且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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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牌 局(3)
  “没错,”万斯同意,“正如同史帕斯伍德先生说的,在对方没有换牌的情形下,手中没拿到同花顺却还将赌注提高到最上限的,一千个人当中是没几个。的确,你可以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在这局的做法,充分地将心理学运用到了极致。因为正如同你们看到的,他先分析了我的判断,然后再进一步作出他的判断。”
  史帕斯伍德对这样的恭维微微颔首致意,而克莱佛则把所有的牌整理后开始洗牌。但是紧张的僵局打破后,牌局却没有继续下去。
  万斯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好一阵子他坐在那皱着眉头抽烟,啜饮着威士忌,整个人想事情想得出神。后来他站起来走到壁炉旁,欣赏着多年前送给马克汉的一幅塞尚的水彩画。他的一举一动充分显示了他内心的疑惑。
  就在大伙交谈停下来的时候,他突然转身看着曼尼克斯。
  “我说,曼尼克斯先生,”——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种随性的好奇——“为什么你对玩扑克牌毫无兴趣呢?所有厉害的生意人基本上都是赌徒啊。”
  “他们当然是。”曼尼克斯非常谨慎地回答,“但是我不认为玩扑克牌是赌博——绝对不是。它有太多的学问在里面,而且对我来说它给人的快感不够——不够刺激,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轮盘赌就符合我的快感需要。去年夏天我到蒙特卡洛的时候,十分钟内砸下去的钱可要比各位今天整晚输的钱还要多,但是我砸钱砸得很有快感。”
  “了解。所以,你一点也不喜欢玩牌?”
  “不玩这种。”曼尼克斯说,“举例来说,我不在乎赌那种一翻两瞪眼的牌,但不是抽牌换牌后才论输赢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吗?能带给我乐趣的是那种速战速决的。”他那粗短的手指头连续快速弹出啪啪的响声,借此显示速度快感带给他的乐趣。
  万斯信步走向桌子,随手拿起一副牌。
  “一千元赌切牌比大小,如何?”
  曼尼克斯立即站起身。
  “你真上道!”
  万斯把牌交给曼尼克斯洗牌,放下牌后接着切牌,他切的是10。轮到万斯,他切出一张老K。
  “我欠你一千元。”曼尼克斯毫不在乎地说,好像输的只是十分钱而已。
  万斯不发一语地等着对方接下来的反应,而曼尼克斯的眼睛则是狡猾地看着他。
  “我和你再赌一次——这次两千元,如何?”
  万斯挑动着眉毛。“一倍?……没问题。”他洗了牌,然后切出一张7。
  曼尼克斯的手迅速向下,翻出了一张5。
  “好吧,我欠你三千元。”他说。这时他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牙齿紧咬着雪茄。
  “似乎又要加倍了——呃,是不是?”万斯问他。“这把赌四千元?”
  马克汉吃惊地看着万斯,而艾伦的脸上则是显露出近乎滑稽的惊讶表情。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个人对这样的赌法都感到非常讶异,因为万斯明知道这样不断加倍的赌下去,曼尼克斯总会有获胜的机会,到最后他势必会输。不过我相信到时候如果曼尼克斯赢了就不玩了,马克汉是会抗议的。
  “就四千元!”他顺手将牌放下、切牌,他切出了方块Q。“你不可能赢这位皇后女士的——百分之百不可能!”他突然变得高兴起来。
  “我想你说得对。”万斯喃喃地说,然后切出一张小3。
  “还要再来吗?”曼尼克斯积极地问。
  “够了!”万斯似乎觉得无趣,“太刺激了,我的心脏可没你那么强。”
  他走到桌子前,开了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曼尼克斯,然后转身向马克汉,握住他的手。
  “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还有,别忘了,明天一道午餐。一点钟史杜文生俱乐部见,如何?”
  马克汉想了一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我是说真的,你一定要来,”万斯坚持,“你铁定想不到你会多么想见我。”
  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起来心事重重,沉默得有些不寻常。我也无法从他身上探知到什么。但是他向我道晚安时说道:
  “最重要的一块拼图还是没有下落,除非找到它,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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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凶 手(1)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点
  万斯第二天早上起得晚,在午餐前他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检视第二天要在安德森艺廊拍卖的陶艺品目录。一点钟的时候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和马克汉一起用餐。
  “这顿午饭你请客,老家伙。”万斯说,“不过我不为难你,我只想吃一片英式培根、一杯咖啡和一个牛角面包。”
  马克汉对他嘲弄地笑笑。
  “你昨晚手气那么背,要节衣缩食是理所当然的。”
  万斯扬起了他的眉毛。
  “我倒认为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呢。”
  “你拿到两次四条,可是两把牌都输了。”
  “但你要知道,”万斯坦白地承认,“我两次都刚好知道我对手拿的是什么牌。”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没错,”万斯强调,“在牌局之前我预先做了安排,所以你们才会看到那几把特别的牌。”他亲切地微笑着。“老兄,我真的非常感谢你的体贴,因为我没事先告知要带我那位特别的朋友艾伦先生来,那么仓促无礼地介绍你们认识,是我不对,我必须跟你道歉并且解释清楚。艾伦先生不是所谓的和谐的朋友,他没有贵族般的优雅气质,甚至珠光宝气得有点粗俗——不过我倒挺喜欢他那钻石钮扣搭配着花领带的形象。可是艾伦先生这么穿着有他的道理——绝对有他的道理。他和安迪?布雷克里、坎菲尔德以及安立斯特?约翰?凯利同属富豪级人士。事实上,我们的艾伦先生就是带给你愉快回忆的威利?艾伦博士。”
  “艾伦博士!不会是经营艾多拉多俱乐部那个恶名昭彰的老恶棍吧?”
  “就是他,而且巧的是,他是这个有暴利可图的黑暗行业中,最聪明的发牌高手之一。”
  “你是说这个叫艾伦的家伙昨晚做牌?”马克汉愤怒地说。
  “只有那两把你刚刚提到的牌。如果你记得的话,那两把牌都是艾伦发的牌。故意坐在他右边的我小心翼翼地依照他的指示切牌。不过你得承认你没办法苛责我诈赌,因为从做牌中得到好处的只有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虽然艾伦发给我的两把牌都是四条,但是我两把都输得很惨。”
  马克汉困惑地看着万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
  “你昨晚还真是慷慨大方。每赌一次你就让曼尼克斯加上一倍的赌注,最后让他赢了一千元。我得说,相当愣哦!”
  “其实,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想。虽然我损失了金钱——对了,我蛮想算在你的公账上——但这场牌局却十分成功。……瞧,从昨晚的娱乐中我达到了我的目的。”
  “哦,我想起来了!”马克汉淡淡地说,仿佛这件事不怎么重要,他只是临时想起。“你本来是要确定谁杀了欧黛尔的。”
  “了不起的记忆力!……没错,我还少一项重要的线索,或许今天就能让真相大白。”
  “那我要逮捕的是谁?”
  万斯喝了口咖啡,并且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我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不过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用一种冷静而认真的声调答道。“是史帕斯伍德杀了那女人!”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马克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怀疑声调讽刺说,“就是史帕斯伍德!我亲爱的万斯,你真的打败我了。我要立刻打电话给希兹,让他擦亮手铐。不过,不幸的是,‘隔山打牛’这种奇迹,在这个年头似乎不太可能发生。……让我再帮你点一客牛角面包。”
  万斯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他极度的失望。
  “对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来说,马克汉,你对视觉幻象的判断实在是处于相当幼稚的阶段。我是说,你就像儿童那样深信魔术师真的从礼帽中抓出一只兔子,只因为那是他亲眼见到的。”
  “你在人身攻击。”
  “可以这么说。”万斯愉快地表示同意。“不过为了让你不再被所谓‘依法认定事实’所蒙蔽,我必须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你太缺乏想像力了,老家伙。”
  “难道你要我闭着眼睛,想像史帕斯伍德坐在史杜文生俱乐部楼上,然后把手伸到第七十一街去?这我可办不到,我只是个普通人,这样的景象会让我觉得非常荒唐,有点像荒诞的梦。……你不吸印度大麻吧?”
  “这么说吧,这个想法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我蛮喜欢这句话的。你可知道,对这个案子来说,不可能的事就是真相。哦,史帕斯伍德是凶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现在我不但坚持那个显然会被认为是幻觉的推论,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加入我的阵线,因为你自己的——恕我唐突——好名声已经岌岌可危,而刚好在这时候你又让真凶逍遥法外。”
  万斯轻松自信的说法并未引发争执;从马克汉起了变化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被打动了。
  “告诉我,”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异想天开的结论的,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万斯捻熄了他的烟,手臂交叉撑在桌上。
  “从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