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节
作者:漂亮格子      更新:2024-07-12 09:32      字数:4820
  想起这场绑架事件背后的始作俑者,要不是陈霖阳不会破坏自己从不打女人的这项原则,他真想冲到叶蔓的面前,揍她一拳。
  他深吸了几口气,觉得自己再不将感情宣泄出来,胸口就要憋闷得炸开了。从兜里拿出手机,他拨通了叶蔓的号码,听到对方‘喂’了一声之后,冷笑着说:“叶蔓,晓晓为了救明钧哥很可能永远都是植物人了,明钧哥也因骨头错位而又挨了一遍手术。这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吗?你花费了这些心思,就为了将两个人弄残,好解你的心头恨是不是?那我可真要恭喜你了,你赢了!可是那又怎么样,除了让你爱的人恨你,让大家都明白你是个狠毒的女人,你得到了什么?连一丝怜悯都没有。你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
  陈霖阳是气急了,本就说话刻薄,这下更是极尽刻薄之能事,不带脏字地将叶蔓骂了个狗血淋头。
  手机那端出乎意料地保持了缄默。陈霖阳只听到叶蔓变得粗重的呼吸声。他打这通电话只是为了骂叶蔓的,压根不想跟叶蔓啰嗦什么,所以也没耐心去等叶蔓说话,直接把手机挂断了。
  此刻,叶蔓正在练功房里,面对着镜子墙。她看到镜子里的那个女人,眼神茫然失措地站在那里。向前几步,伸出手,她的指尖触上冰冷的镜面,看着镜中的自己那张没有化妆色彩苍白的脸,唇角弯起一个并不优美的弧度。
  开心吗?不、不……她怎么会开心?即便她再不甘心,也从未想过要去伤害李明钧。明明,她是爱他的啊!
  眼中的泪一滴滴地滑落,事到如今她还能说什么?李明钧爱的本就是冯晓晓,而冯晓晓又救了他的命。恐怕在李明钧的心里,冯晓晓就是那高岭之花,而她就是地上的一粒沙。前者是他心中的白月光,是他心口的朱砂痣,而她呢,是一抹墙上的蚊子血,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好的都是冯晓晓,不好的都是她叶蔓。就像陈霖阳说的那样,她是赢了,可是她确实是个失败者,输得一无所有。
  这年的冬天格外漫长而又难熬,所以当春日姗姗来迟的时候,人们早在第一时间便迫不及待地换上了春装。
  叶蔓选了一件浅紫色的春裙,裙子的下摆环绕着一丛丛细小的白花,用金线勾勒出了花朵的轮廓,小V字的领子边缘也被金线密密匝匝地绣成细小漂亮的纹路,懂行的人,即便是从远处看,都会惊艳于这条裙子的精致。
  这是叶蔓当年在美国比赛,心仪了很久的裙子。那时她还没什么钱,却像着了魔似的,无比强烈地渴望着这条裙子。她曾无数次地幻想,若是李明钧看到她穿着这条裙子翩然起舞,会不会从此就能发现她的美。许多次在商店门口徘徊,理智与情感做着斗争。终于抵抗不住诱惑,趁着逛街人少的时候,她光明正大地从正门走了进去,在导购员的注视下,拿着裙子进了试衣间试穿。
  也不知裙子是什么质地的,穿上身体时,只感到轻软细薄,但足以抵挡料峭的春风。裙腰收得略高一些,本就纤弱的腰肢更显柔软,一双长腿笔直修长,真是好看。就连一开始不拿她当回事的导购员都凑了上来,一个劲儿地恭维她。她脱下连衣裙,指尖抚过标有昂贵价格的标签,在导购员变得鄙夷的眼神中,走出了商店。
  后来,她拿到了大奖,奖金非常丰厚,足够她买下那条长裙还剩余很多。于是,她在拿到奖金的第二天,再次光顾了那家商店,买下了这条裙子。
  那年她还小,什么都没有,只是买件裙子便觉得生活很快乐。
  现在的她,依然什么都没有,却再也找不到当年那种为一件小事就能开心好久的心情。
  唔,不过她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至少这条裙子很经典,再过几年也不会被淘汰。她这样想着,又搭了一双细跟的高跟鞋。其实她很不喜欢高跟鞋,她甚至还记得她第一次穿高跟鞋逛街时,双脚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水泡,双腿也被折磨得疼痛而又疲累。可她还是买来一双又一双的高跟鞋,因为穿上它们,她的腰会挺得很直,气质很优雅,气势也更为强一些。看,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永远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
  叶蔓拖着行李箱站在街角招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里?”司机帮叶蔓放好行李箱,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完结了~~~
  第104章 大结局(下)
  叶蔓坐在后排,手指轻轻抚平裙子下摆的一处细小的褶皱,淡淡地说:“国际机场。”
  车窗外的景色飞速地向后倒退,叶蔓漫不经心地看着窗外那些她熟悉又陌生的街景,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不知奔去哪里,各自行色匆匆。无聊之际,她的思绪转啊转,都市里的人们都裹着厚厚的壳,你看不透他们,他们也看不透你。他们有属于他们的故事,有千回百转的爱与恨,有不为人知的苦与乐。
  思绪漫无边际地游走,不知不觉间,飘回了几天前。
  那天,她去医院,偷偷找到李明钧的病房。病房里竟然空无一人,她揣测了许多种可能,内心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鼓噪,蛰得她的心尖疼——李明钧一定是去找冯晓晓了。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她走到冯晓晓的病房外,从病房上方的玻璃处望了进去,果然看见李明钧正坐在病床边。可能他好久没有去美发店打理刘海了,略长了些,黑色的发丝斜斜地覆在他的额上,挡住了一小半俊朗的眉目。他捧着一本书,面容一如既往地平静,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地在动着,想必是在念着书里的文字。
  而冯晓晓则闭着双眼,面容安静祥和地躺在病床上,仿佛一座没有丝毫生气的冰雕,接收不到来自外界的任何信息。
  李明钧读着读着,放下了手中的书,执起冯晓晓放在被子外面的手,亲吻了一下,随即俯下身,在她的耳边絮絮不止,说些什么。叶蔓听不到李明钧所说的内容,只是觉得李明钧那双狭长的眼睛含着她从未见过的极致温柔,温柔得好像下一刻就会落下泪来。
  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所有的情感都显得极为渺小,一切的爱与恨都因为冯晓晓的倒下而无法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
  李明钧再爱冯晓晓,叶蔓再恨冯晓晓,冯晓晓都无法对他们作出回应。
  叶蔓对李明钧最后的一点念想就此灰飞烟灭。她细细地凝望着隔了一扇门的李明钧,用眼神描摹他的轮廓,想要最后记住他的容貌,将他牢牢地记在心底。
  这一辈子,她最爱的人爱着别人,而她则花费了那样多的光阴,用许多事情残忍地证明了一点——她永远都争不赢冯晓晓。
  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男人带着一身的寒气无声无息地站在走廊的尽头,微微蹙紧眉头,默默地看向这里。她先是吓了一跳,而后定了定神,状似从容地朝那名男子点了点头,便走了过去。
  在经过男人身边的时候,听到他说:“叶蔓,希望你能不要再继续纠缠下去了,适可而止,输了就是输了。你既愿赌,就要服输。”
  叶蔓停下脚步,背对着男人,眼角向上挑起,扬唇一笑,很是妖娆:“难道就像你这样?”她回过头,笑意加深了几分,一字一句,字字锋利如刀直插男人的心窝,“周逸兴,做个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人也很痛苦吧?”爱上了别人的女友,怯懦地躲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只能像只老鼠一样悉悉索索地活动,整日提心吊胆害怕被人发现,或许连朋友都没得做。
  周逸兴的眼底并没有兴起一丝波澜,浅浅的苦涩滋味却暗自涌上心头。那个人早在他还没有察觉的时候便在他的世界里涂抹上了她的印记,浓墨重彩得让他看不到这世上的其它色彩。他怎么可能会甘心只成为她生命里的某一个过客呢?可倘若他爱的人是幸福的,他的这些不甘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叶蔓,你错了。”周逸兴毫不犹疑地说,“我知道我喜欢冯晓晓,我一直都知道。可我不想也不愿去说,因为那会打扰到她的幸福。”
  这世上的爱有千百种,有如叶蔓这般爱得如火如荼,恨不能为爱飞蛾扑火,自然便有如周逸兴这般爱得隐忍小心,心甘情愿地待在阴影处,只希望她能生活美满。
  叶蔓还来不及收起笑意,心就开始隐隐地作痛,像是有一只手在狠狠地掐着心尖,扯着肝肺,一股股悲伤的情愫沉积在她的眸中,美丽的面孔竟变得有些扭曲。
  是啊,是啊,全都是她的错,她不该对李明钧起了贪念,不该明知道他心里念着别人还不顾一切地去爱她,她不该生出执念介入他与冯晓晓之间。到头来,没伤到别人几分,自己倒是伤痕累累。
  若是一开始,她够睿智,够冷静,她懂得不属于她的东西抢也未必能够抢来,她便不会像现如今这样直到撞得头破血流才肯罢手。
  此时此刻,她即使是生出几百张嘴,也辩不过周逸兴。
  一贯要强的她怎么会将伤口露出来给别人看?最终,她只得逃离,逃离这家医院,逃离这座城市,逃离那个带给她刻骨情伤的人。
  “小姐,到了。”司机一按计价器,扭头对叶蔓说道。
  叶蔓回过神来,付掉车费,拎着她的行李,头也不回地朝机场走去。
  她在心里默默地想,李明钧说她这一辈子会活得很累。是啊,她怎么会活得不累呢?她明知只有内心足够强大的人才能原谅别人,但她还是放不下爱,也放不下恨,这样软弱的人,好似不是她。
  或许有一天,她还会回来。到了那时,她必定足够勇敢,足够坚强,不再痴缠于过往的爱恨情仇。
  所以——
  别了,D市。
  别了,我的爱人。
  我会试着原谅你,但我,永远无法祝福你。
  …
  陈霖阳推开病房的门,手里拿着一束香水百合,走了进来。
  李明钧似笑非笑地端量着他。
  他被看得心底有些发毛,不自然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今天外面阳光不错,我买了束百合,就算晓晓看不到满目的春光,能闻一闻花香也是好的。”
  “谢谢。”李明钧接过百合,将娇艳欲滴的百合插&入摆在床头柜上的花瓶里。花瓶里还装有他早上买早餐时顺手买来的玫瑰。
  陈霖阳等李明钧忙完了这一切,才结结巴巴地继续说道:“那个……明钧哥,我、我……”吭哧半天没有吭哧出来什么主要的信息。
  李明钧等了半天,也没等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来,他的心中便已了然,好笑地说:“臭小子,你是想说你和欧望岚在一起了吗?”
  陈霖阳顿觉自己被李明钧给扒光了,有些小尴尬,但仍是硬着头皮承认了:“是的,明钧哥。”
  李明钧将视线投在一动不动躺在病床上的冯晓晓身上,此刻心里的滋味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分明是他好兄弟的一桩喜事,却让从小就不曾羡慕过旁人的他生出几分羡慕来。若是他的晓晓知道这个消息会是什么反应呢?会担心?会反对?会干涉?在平定了所有的情绪之后,终是会送上祝福吧?
  这段时间,他常常会想,人这一生图什么呢?那些名利权势得到了又怎么样?像顾自立那样,到头来什么都成为一场空,甚至众叛亲离,没有一个人愿意待在他的身旁。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或许连强求都不会强求冯晓晓待在他的身边,只要她能平安喜乐地活着,他便知足了。
  良久,李明钧将目光转向陈霖阳,语气很是平和:“祝福你,还有欧望岚是晓晓的闺蜜,也是个好女孩,你要好好地待人家。”
  陈霖阳一向耳尖,听出了李明钧话语里的那一丝落寞,不免安慰道:“已经是春天了,万物复苏的季节,我相信晓晓也该醒来了。”
  听了这话,李明钧沉默了半晌,怅然地答道:“是啊,已经到了春天了……”
  …
  冯晓晓醒来的时候,周身被金灿灿的阳光所覆盖,温暖至极。寒冷而又漫长的冬日已然悄声离去,病房里到处都充满了春日的气息。冯晓晓听到窗外有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声,好像就在耳畔,虽然吵闹,却很是悦耳,似乎之前她行走了许久的黑暗就是被这样的声音撕开了一道口子,光从缝隙里渗透出来,给了她无限地希望,引领她耗尽力气,挣扎着走出黑暗。
  冯晓晓侧了侧脑袋,看见窗户大开,白色的窗帘被春日的风吹拂,在空中一荡一荡,把暖意吹到了人的心头上。不用去嗅,她便能感觉到空气里漾着阳光烘晒地暖香。暖融融地光清透得让人能够看清其间漂浮地细小浮尘。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起了岁月静好这四个字,只觉得这样便是美好。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指,她很想去触碰那些浮尘,可是浑身上下又没有多少力气,努力了几下,只得作罢。
  “晓晓。”
  冯晓晓缓缓地转过头,看见李明钧迎着光站在病房的门口,暖日的灼光融入李明钧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