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莫再讲      更新:2024-07-05 23:08      字数:5050
  我脚踏实地的生活着,我是真真实实地活着,再没有比劳碌一天可以回到家里,还有人等着自己的感觉更好,我适合这种平凡的生活,虽然我曾经无比向往过走在钢丝上的刺激人生,但我也老了,岁月不饶人,时间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性格、生活习惯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做到。
  我点了根烟,悄悄坐到丝瓜藤下的竹椅子上,一坐竟恍惚到了天亮。
  天蒙蒙开始亮,一点都不刺眼,我们的小城安静极了。我的家也安静极了。
  把新的螺丝钳上,发动机就转起来了。轰隆隆,修好了。
  “端康,今天活差不多了,你先走吧。”老板拍拍我的肩,“带小飞过来玩啊。”
  我点着头,擦干净手上的油污,今天是小飞的生日,答应馨兰要早回家,早上就跟老板请了今天的假,等会去买个蛋糕,就可以回家大大享受一桌馨兰的好菜了。
  ——“请问要几根蜡烛?”
  “五根。”
  我接过五色的蜡烛,插进衣服口袋,一手拎着大蛋糕,一手提着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一辆超级豪华大坦克,他已经吵着要了大半年了,今天一次头让他小子过足瘾。
  天色还早,我悠悠闲闲走在小城的路上,干净宽敞的道两边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树叶子还在晃荡着眼睛,我哼起小调,想象等会小飞的雀跃。
  安静的舒服的下午,要是每一天都这样该有多好。
  我拎着两口袋,满心欢喜。
  先响起来的是手机,知道号码的只有馨兰,这也是搬到这小城后她为了方便联系买给我的;一定是等不及了,我掏口袋,把手机摸出来,看着——
  这是什么号码?我从没见过。
  ……我好象见过,这个号码,我想想——
  这串数字,这串数字——很久很久以前我买的手机,我选的号码,我把它送给了人,我很开心,我控制了这个人,时时刻刻——
  啊!——
  我已经关上了手机,响声嘎然而止。
  身上一下子就冷了。搭在腕上的袋子沉得抬不起来。
  我搭拉着两个口袋,迟钝地像四周望——
  我停止了呼吸——
  我竟然一点都没有看见,我居然什么都没有发现——这辆跟在我身后的轿车,跟鬼一样,深沉的怒涛一样的蓝,跟个厉鬼一样!
  跟着我。
  我是想跑的,但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愤怒,那种刹那间怒火烧得我连脑袋都糊涂,我一直保卫的东西被侵犯掉了,我一直以为安全的堡垒被破坏掉了,我的家,我的地盘,我的平静,统统都要被抢走了,而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我一点都不能保护她们!我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到现在还想要跑吗?现在跑又有用吗?
  我除了震惊,只有愤怒。
  我扯着两个大口袋,我一身的修理工打扮,我的头发乱糟糟的,我的身上都是油渍和油味,我就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馨兰还是会烧好一桌菜,打好洗脸水等我回家,小飞还是会跳到我的怀里,喊着爸爸,爸爸!
  这些,我都不要失去,这些,就是我现在活到现在最大的幸福了。
  在将要真正失去的刹那,我才明白她们的意义和珍贵。
  ——车子停在我身边,车门打开。
  车上走下一个人。我不认识。
  我松了口气。但那人却直直走向我。
  他停在我面前,彬彬有理:“请问是李端康先生吗?”
  “是我。”
  他把亮晶晶的钥匙提起,放在我面前,“这是雷先生送给您的礼物,本年度最新款的敞蓬宝马,请您收下。”
  我盯着那把车钥匙,就是一条毒蛇咬起人来也不会这么疼。
  “我不要,我不要!你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你喊他不要来打搅我!”我疯了一样蓦然大吼大叫,我提着两个塑料口袋,拔足狂奔。
  我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进家里的巷子。我一下子就安心了,我慢下来,我整了整衣服,蜡烛掉出了口袋,蛋糕可能都被挤坏了。
  我敲门,往常馨兰总是在我敲门的前一刻就能听到我的声响,就过来开门了,今天她肯定在忙着做菜。
  我刚要那钥匙,门就开了。
  馨兰站在我面前,我走进家,逗她:“今天都做什么好菜了?小飞呢?我们先把礼物放起来,等切蛋糕的时候再给他看,他保准会高兴疯掉——馨兰?”
  馨兰反常地一声不吭。
  我奇怪地把手上东西放下,我的眼角渗进一点点柔嫩的颜色,我才开始慢慢闻到强烈的香气,整个把我们的屋子笼罩,这都是些什么啊?——我环顾我的家,我的四周,竟然都是花!都是一朵朵香水玫瑰,都是一枝枝粉红色,成百、上千,堆满了整个角落,甚至快要砌到屋子顶,放不下了,就堆到院子里,耳朵鼻子眼睛全都是浓郁的香气,全被占领,没有一个地方能逃得过。
  我知道是谁干的好事!
  但我也只能一声不吭。
  院子里,传过来小飞兴奋地叫闹声,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美丽的高贵的花,我送给他母亲的都是一两枝田园里采摘的鲜艳的无名花。
  我抹了下脸,我要让自己清醒点。我没想到这么快。
  “馨兰,我要跟你说些事。”我木然地说,我知道我最难过的关就在眼前。
  馨兰在这些花丛中,还是像个小姑娘一样美,还是我的小仙女,我知道我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她了。
  “不要说,端康,我不想听。”馨兰别过脸,回避我的眼光,“你看这些花可能都送错了,我们小城哪见过这些花,他们说这些都是空运过来;送错就送错吧,这些花不是开得很美?”
  “馨兰,我以前,我遇到你之前,我喝酒住进医院,都是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的——”
  “不要跟我提雷耀!”
  她喊着,她发抖,她眼睛里都是泪,她捂住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馨兰是谁告诉你?”我被揭穿了,羞耻扑面而来。“是他说的?”
  “我偷看了你的日记,在你把它烧掉的前一个晚上,在五年前!”
  ——
  馨兰背对我,她的声音遥远又痛楚:
  “端康,我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面还有别人,那天晚上你又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那么害怕,我怕你会跟别的人走了,我想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小飞在我肚子里,我又疼又害怕,我知道你一直有记日记,我想看看,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想我、怎么看我——端康,我都做了什么?你会恨我!端康?”
  “为什么你看了日记,还要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一个男人,我还被他甩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碰到馨兰的肩,她没有拒绝我,我搂住她纤弱的肩,我把她搂在自己怀抱。
  “我害了你,馨兰。我误了你一生。”
  “端康,我们在一起整整五年,我们从没有吵过嘴,我们做什么都想到一起,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不求什么其他,我很知足。”
  “还不够,这还差远了,馨兰,我还要跟你一起变成老头老太,一起搀着手过马路,一起看我们的儿子娶上漂亮媳妇。馨兰,千万别丢下我。”
  馨兰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里。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着我的冰冷。
  “过去的都过去了,端康,我在你身边,从前,现在,以后,我一直都在。”
  这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飞拿到礼物高兴极了。
  我在夜里,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丢出去了。
  我爱你;只是交易 正文 第二十章
  章节字数:3751 更新时间:08…08…25 09:16
  把手机电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嘱咐馨兰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开,暗地里,开始把攒在银行的钱慢慢提出来,我要像小蚂蚁一样,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谁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当年我也这样想着要搬走与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样。
  花还是照常送来,堆到巷口,邻居都跑过来打听。
  宝马就停在家门口,钥匙放在我家信箱。
  还有什么其他七七八八散着香气,用最高档的漂亮盒子包着的东西,源源不绝,全都扔掉。
  挑了个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赶紧把最后几百块钱取出来的时候,我按下一个键,闪出的屏幕却显示连我微薄的存款数也在后面蓦然加上了好几位零——我数着一个个零,一个个圈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简直要疯了,这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他只是个明星啊,他又不是什么黑社会,不是什么政界要人,他怎么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么能对我赶尽杀绝!
  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时刻监视、逃出无门的可怕难受!
  已经又过了五天,倒计时滴滴答答进入尾声,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钱的细软带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要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馨兰在,小飞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别的地方,就能又开始新的生活,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会被发现,我就能看着我的儿子健康快乐的长大。
  人一辈子总不能只为自己活,得想着其他人,她们跟你骨肉相连,她们的幸福往往远大于你个人的幸福。
  馨兰没说什么,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为我烧饭洗衣服带孩子。
  我想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
  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车票是星期天的,后天早上九点。
  如果现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
  今天是周五,轮我值夜班。为了显得我一切如常,我没有请假。
  门已经锁了两道,躺在单人床上,我翻来覆去,一夜没合眼,屋外面的一两声猫叫都把我的浅眠惊醒,我几乎是竖起耳朵,瞪着天花板,没有开灯,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里清明,正在上演过去的悲欢离合,全都已经过去。
  早上六点开始下雨,我头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两大杯开水还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脸,随便扯了张塑料布挡在头上,我打开车铺门,外面大雨如瓢,哗啦哗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门反锁好,张着我的临时雨伞走进雨水泥泞里,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这个小城的大多人都还在安睡。本来我也该回家好好睡觉,但现在什么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
  我跳过一个水洼,还是溅了半个裤管的泥巴。我这样狼狈又糊涂的人,值得谁的坚持?谁都不值得——我心里都觉得他们奇怪,馨兰怎么会跟我好?雷耀怎么会回头找我?我什么都不如他们,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对我坚持不放?我开始觉得他们比我更糊涂,绝对糊涂透顶——这种想法,竟让我发笑,我无所忌惮、自暴自弃地在雨天里,顶着个破塑料布,哈哈大笑。
  我知道我现在不太正常,只要过了这段日子,卸掉心头大患,我就能恢复正常。
  笑得太猖狂,手一发抖,大风把塑料布也吹跑,掉到河里,够不回来。
  在瓢泼的大雨里走着,那滋味真是灭顶般的从头凉到脚,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着、避着、跳着、逃着了,我把手插着口袋,抬起头,雨从头顶灌到眼睛嘴巴,顺着衣领,滚进身体,衣服也完了。
  淋吧、浇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
  耳朵里哗啦啦的都浸的水声,眼睛睁不开来,被雨点打得疼,头凉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点,已经冻得冷嗖没有感觉,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
  钻进自家巷口的时候,还是安下一点心。毕竟已经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浇,似乎烦恼都被浇没了,是啊,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天就结束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不用选择了,不用犹豫了,什么事情不也都没有发生。
  然后,我倒吸口凉气,我的心都停跳,我看着眼前的人,就在我转过拐弯,我朝向家,我再踏几步就到家的距离,我张着嘴,却叫不出来,我知道他会出现,我不想看见他出现。
  他还是来了。
  他就站在我面前,他侧着身,靠着墙,打着黑伞,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抽烟,伞遮着他的眼,我只能看到他绷紧又冷冽的下颚,这世界上要是有最俊美的死神需要演出,我首推是他,他现在就能吓得我牙齿都打颤,却又觉得他美得让我连双脚都失了逃跑的力气。
  他就站在我家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