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作者:童舟      更新:2024-07-01 15:43      字数:4848
  陈子翱有点尴尬的笑了一下,将妻子紧拥进怀里……感觉……稍稍好了一点。
  ……
  今晚给花园除草的大勇将栓藏獒的锁链缩短了一半多的长度,原因自然是上午陈太太的受惊。这样一来高大的藏獒就也只能从狗窝里探出半个头而已,但铁链被拴的过短了,围在颈上的锁链使齐枫曦的头不得不的高高的抬起,根本没办法趴下,可又因为整个小窝的高度不够也无法在矮小的木屋里站直,所以只能半曲着身子。虽然这样没有办法睡觉,但是齐枫曦不想用藏獒洪亮的声音引起注意,毕竟这是他们回来的第一晚……不要打扰他们了……
  ……
  现在正值咋暖还寒的季节。
  夜间,从漆黑一片的天空里落下的雨点越来越急,渐渐连成串,最后干脆一股脑的瓢泼而下。拴藏獒的地方刚好处在低洼地势,本来就不高的小木屋被淹了一半,藏獒的半个身子都泡在冰冷的泥水中。
  不过冻得时间长了以后反而感觉不到冷了,齐枫曦朝陈家的三楼看过去,高大宽广的欧式露台上可以看到造型独特的落地窗,带着浓浓暖意的灯光从屋子里逸出来,一直逸到齐枫曦的心里。这时,一个挺拔修长的男子身影出现在落地窗上,好像最美丽的墨黑色剪影一般,继而,一个女子娇柔的身影又出现在了男子的身后,在男子将落地窗帘拉上之前她的双臂从男子的腰间挽过……
  窗前的帷幕降落下来,齐枫曦的心里只感到难以名状的……幸福……
  ^0^请注意!请注意!仑子严重需要解释一下
  (1)关于齐枫曦?
  那个,小齐看到自己的尸体,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想到关于晨死亡的新闻报道……(一般人怎么会想到大脑的完全移植上去,因为这个技术在那个时候被认为是不可能的)所以,咳咳,小齐以为自己真的和晨向人们所说的那样〃转世轮回了〃(虽然以前的他肯定不信这个),这一生乃是另外的一生了…?
  所以他才会庆幸这一辈子仍然可以陪在陈的身边,看着他……幸福!?
  就是这个样子啦,文中关于上面的话,在文中的这里是个体现?
  〃大脑的完全移植技术在现在还是不可思议的手术,所以齐枫曦自然也想不到这等离奇蹊跷的事。从停尸间清晰地看到自己后,他唯一知道的就是他已经不再这个世界上了,可是,可是我为什么又可以看得到你,为什么还可以感知到你……我的晨啊,难道,难道说我们都已经历过了上一世的生死,而进入了下一个生生不息的轮回? (看,他以为自己已经转世了。虾米?没看出来?追打中……?
  但不过不管是人还是其他动物,感谢上天让我今生仍然可以守候着你…?
  让我每次在你出门的时候都可以最后一个向你道别;
  让我每次在你回家的时候都可以第一个迎接你的归来……
  这样也好,上一辈子的我真的有点累了……让我一直内疚的是我从没能给过你好的日子,希望今生上天能将所有的幸福全部赐予你,我的晨,我的……爱人……。?
  而且小齐根本不知道自己这个样子是晨造成的,所以当然不会怪晨晨了(不信去看文文,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齐知道陈对自己做过的事的)。还有就是齐毕竟受的刺激太多了,从知道小狼死就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再加上发烧那么长时间,手术,看到自己死亡的刺激……等等等等……就当他烧坏了脑子吧~~~或者受到太大刺激不太正常了,只记得〃只要晨好就行〃?
  T_T,所以不要再说我家小齐奴颜媚骨了~~~~~~~~
  (2)关于晨?
  大人们的回帖我每一个都看了,谢谢大家,以下是对几个重要问题的解释?
  1、关于陈子翱的道德(回fang大人的帖子)?
  所谓的道德是〃人〃定的道德,在天狼星上的丑恶,在织女星上边变成了美德;
  所谓的道德是〃人〃定的道德,大量杀死蝗虫不是不道德,大量杀死人类就是法西斯;
  道德是〃人〃定的道德,对大多数〃人〃利益有利的就是道德(即使这损害了其他种类动物的利益),让大多数〃人〃不满的就是不道德。
  所谓的道德是〃人〃定的道德,即使是实验室,杀死兔子青蛙并非不道德,杀死人就是不道德。吃猫不是不道德,吃人就是不道德。
  而生命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
  规则永远是强者制定的,所以说道德永远是〃人〃的道德。从其他种类的生物看来,可以说是利己的道德,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或许世界之初大自然便没有建造一个属于弱者的道德……
  上面说了很多,我只想表达一个意思:道德是〃人〃定的,可是小狼对动物的感情更深,这是由他自身的经历造成的,所以人类的、世俗的、大众所承认的道德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和约束力。因为他并非是站在〃人类〃的角度看问题的,这一点可以从他与博士的对话中体现出来,其实,杀死一只狼比杀掉一个人更让他心痛。 对于小狼来说,人类自私的牺牲其他动物来换取自己的进步才是缺德?
  2、关于陈子翱的立场问题(回llling'猫猫'的帖子)?
  小狼只是觉得人类的进步应该由人类自己来付出,如果强迫其他弱势群体(动物)来付出是相当不公平的。换言之,他是一个绝对的反对动物实验者。
  猫猫想象一下,如果外星人(比人类强大的外星人)抓了人类来做实验,而且习惯成自然,这样干了几百年。突然间,一个外星人说:〃只因为人类比我们弱小就被我们强抓了做实验是非常不道德的,并且为此保护人类。〃作为人类,是不是觉得这个外星人的〃国际主义〃(或者说〃星际主义〃精神很让人感动呢?)如果这时候,其他外星人说:〃你居然赞成不用人类而用外星人做实验,简直超越了〃外星人〃的道德底线!我们已经用人类作了几百年试验了,他们不但弱小而且比我们弱智,用他们做实验比用我们高智慧的外星人更合适,而且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不用他们,难道真的用外星人不成??……?
  这时如果你作为一个人类,你是支持那个另类的外星人还是支持大多数外星人?其实你支持谁都是有道理可以讲得出来的……作为作者,我不想明确的支持哪一方,哪一种观点。我只是写出来,读者支持那边其实都可以讲出道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而且我这样写还有其他目的,后文中会说…?
  3、这个世界是有很多necessary evil的(回无音大人的帖子)?
  如果是老虎就必须吃肉,吃谁的肉,当然是比他弱小的动物的肉,对弱小的动物不公平,可不吃呢?不吃老虎自己就得死。您当然可以说:我既不支持老虎也不支持被老虎吃的动物。但是我们无法改变吃与被吃的现状,公平与不公之间永远达不到的平衡点这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
  这就是自然,建造世界之初便没想让所有动物都平等,但是人类又是不同的一群,没有人类之前,生物链环环相扣,基本都很正常,大人肯定知道:对自然最大的破坏就是生物链中一链的破坏后果是很严重的,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人类已经过分利用了资源(不管是生物还是环境),而且老虎吃其他动物只是为了生存,人类却是为了玩,为了穿,为了各种用途,就算吃也常常吃出花样来,从这点来说,人对自然对其他物种的破毁更大。动物实验也是如此,我们理所当然的为了自己的进步牺牲了其他物种,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好像一个人类社会中的强势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了弱势集团;就好像一些贪婪而自私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4、关于〃人性的漠视与人道的悲哀〃(汗,下面是仑回一位马甲大人的帖子,这位马甲大人好好,写了好多,谢谢谢谢。嗯,下面就是仑的回帖啦?
  我以前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针对小狼这种转变的可能性的,目的在于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这种转变是的确会发生的,毕竟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它是永远变化的,更何况有他那样的经历和6年的时间。至于小狼行为的正当性,能够理解他的可以从我说的角度出发理解,当然每个人也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觉得他的行为不可原谅、乃是道德沦丧的也未尝不可。但是小狼的特殊经历和过去介于人与〃动物〃之间的身份让他看问题的角度完全与我们不同,他反对强势群体强迫弱势群体做出牺牲,所以反对动物实验,对于人类,他有着一种厌恶感,即使他知道自己也同样的身为人类。而人类的道德也同样对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和约束力,其实道德本质上也仍然是强势集团的道德,这一点我以前写回贴的时候说过。
  我觉得他的行为的发生性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不想说他这样做就是正确的。在他还是〃兽〃的时候,他也懂得攻击,但他仍然是美好的。可是当他身为人类的时候却变得比真正的野兽更为可怕也许这就是从兽到人的转变,他有了阴谋和心机;也许这就是人与野兽的一个巨大区别。他的确是在报复。嫉妒、贪婪、仇恨、报复……这些足以毁灭他人的力量也足以毁灭自己,当然,还有自私自利的心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那么长时间都在用动物做实验还可以以〃崇高的探索〃,〃必要的牺牲〃之名遮掩,而一旦换到了自身却变得如此不可忍受。在这篇文里,我在很多地方将人与野兽的位置倒置,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读者觉察出我们对其它物种的漠视,那同样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有人说小狼与那个章教授的区别在哪里?我觉得他们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意识。章教授是一个借用科研和其他动物之名来换取自身利益的人(当然,他的试验也为人类作了贡献);而小狼这样做一是出于他的复仇目的,而是因为他认为人类已经过度的破坏了自然和其他物种,加上对人的极端厌恶感,所以他才会坚持〃人类自身的进步应该由自己付出牺牲,而不是强迫其他弱势群体〃(那些试验同样也为人类作了贡献)。
  〃别理我是谁〃(反省中……轮子就那么可怕?…_…|||大人居然还用了个马甲,其实仑看到这篇文心里挺美的,嘿嘿^^)在文里说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犯罪就是犯罪,杀人就是杀人〃,可实际上人类定罪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两点:actus reas (实际行为)和mens rea (主观意识)在刑法上,两者几乎是缺一不可的(除了某些规定好的严格责任特例)。所以即使是以〃人类〃标准定下来的法律准则,主观意识也是绝对影响量刑的,举个例子来说当你杀死一个人但是没有杀死他的主观动机的时候,可以被判无罪释放,最多判〃过失杀人〃(在某些mitigating circumstances下,即使有mens rea也可以减刑为过失杀人),而过失杀人的量刑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的(也可以判无罪释放)。除此之外,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的担负还有年龄上的限制,精神病的问题等等。可见在任何领域,主观意识都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一点,只要主观意识不同,他们行为的性质就是不同的,即使行为结果是类似的(这一点在法律上绝对适用)?
  但是可悲的是,他们的行为对象也不同,章教授用的动物远比人得到的保护少的多,因为规则都是〃人〃这个〃强势集团〃所制定的,再加上我们从人类自身的角度看问题,自然会觉得小狼做得更加过分。在小狼的心里,人与动物是用应该平等的(可悲的是世间的生物永远不可能平等),人类的进步应该自己付出代价而不应该牺牲其他物种。再加上他对那些人恶劣的印象和疯狂的复仇心理,所以他的行为感觉有点〃以暴制暴〃或者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我们所熟知的故事里,伊茨克利夫、基督山伯爵、哈姆雷特所选择的道路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是那终究是他们的选择。
  5、〃人类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进步付出代价,而不应强迫其他弱势群体做出牺牲〃(给coffee大人的回帖)?
  (1)大人所说的crime,大人一开始就将陈的行为定义成了犯罪,大人凭什么做出这个判断的,诚然,依据人类的法律,陈的确不能置身于事外。但我认为犯罪的定义完全由人类定义的,所以很多都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老虎制定的法律和兔子制定的肯定不一样,那凭什么将老虎的刑法强加给兔子?!如果去问问兔子〃牺牲兔子以及其他生物只为了让老虎活的更好来做实验的话。〃您觉得兔子会同意么?如果是站在所有生物的角度考虑的话,晨的行为可能会更受支持。但可惜的是,人类是主宰。一切规则和标准永远不可能由弱者制定?
  大人说犯罪总是有理由的,没错,但有些理由法律的确是给予考虑的,杀了人不一定就会判刑。为什么?还不是因为那些正当的理由,而您这时不能说:不行!其他杀人者也都有理由,放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