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
蝎子王 更新:2024-06-21 17:09 字数:4887
对於宿松的死,司马绪什麽也没说,只是默默火化了他的尸体。
第二天,他召来秦朗,一句话不说开始日夜不分的纠缠。
恍惚中,他的思绪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是个稚嫩孩童的时候。
那时,他应该是十三岁。
已经习惯被插与口交,知道无论求饶与反抗都不可能逃离那个人的魔掌。於是懂得怎样笑才能少些痛苦,怎样讨好才能得到那人的宠爱从而得到一些别人没有的权力,更多的是利用连自己都觉得肮脏的身体在各种各样的人之间周旋。
他强迫自己忘记过去,那只会让心更加难受。他一点点的成长,同时用驯服的外表掩盖对那人的憎恨。
可是,十三岁的智力怎麽抵得过那人锐利的嗅觉,他被当作“不乖”的反面教材扔进了“欲海”,只记得那得意的笑声在耳边回荡。
“哈哈哈……想要报仇就从里面活著出来吧……”
时刻围绕周围的是淫邪的目光,几乎在穿透皮肤。长期服用媚药以抵挡恶心感的身体,在“淫香春雾”的作用下,开始不由自主的变热。
第一天夜幕降下,“淫香春雾”减弱时,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他像一具尸体趴在地上,抽搐般的蠕动。
“欲海”里的人是用这种办法练功的,弱者只能被掠尽精力而死。
他不想死,这世人没有想死,但他更不想死。
他还有家仇未报,还有一个人的约定。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他挪到小溪边,喝了几口水,恢复一点精神,开始为明天打算。
绝对不能再被那些人捉住,不然一定会死的。
他想到一个地方。
禁地。
禁地中的禁地,因为那里面有一个人,毒圣诸葛筝。
传说中,“欲海”就是杏花林主为了困住诸葛筝而设立的。
可是到最後,他连看都没办法看到他。
诸葛筝所在之处都是毒药,普天之下没有人可以靠近。
与其被吸干精力而死,不如被毒死。到禁地一搏,说不定有一线生机。
他的骨子里毕竟还存著家族的想法,就是死也要死得光彩一点。
这样想著的司马绪,头也不回地进入了世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毒圣的领域。
他站在那间风一吹好像就要倒塌的茅草屋前,鼻子与耳朵都流出血,那是三种毒药在他身上同时发挥效力的结果。原本都是立死的毒因为力量彼此互相抗衡而让他可以再活一刻锺。
他拼命挪动沈重的身体向屋内走,虽然方位不是很清楚,但有一个地方芳香最甚。他在赌,用命。
结果,他赢了。
诸葛筝说,他是被他眼睛所中的毒所打动的。那种毒,世上只有一个人有。
那个人,是世间最美的人,可是心,却是世间最毒的。
他爱上了那个人,才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毒的名字,叫“碧落黄泉”。
不同的份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他中的本来深,但发现得早,用灵药续了命。
诸葛筝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很痛苦,并且不停地用皮鞭抽他。他不能躲,这是条件。
他平静的时候,会给他讲故事。关於武林中一个美人的故事。他说他为了那个人的一句话,万水千山地跑到天竺毒了一城的人。当他把那人要的“飞天羽衣”放在他面前时,那个人笑了。
那一笑,好像天地万物都不存在了,他两年的辛苦都忘记了。
可是,那个人却对他下“碧落黄泉”,量不深,刚刚够让他不能再走。
那人笑著说,谁叫你老是跟著我,这下子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他当然厉害,为了讨他的欢心,他诸葛筝将所有的毒法都教给了他,还心甘情愿地当他的药人。
故事里美人的名字,诸葛筝一直没说,他唯一记得的是他在一次酒醉後,嘴里不停地喊“圣华”。
在诸葛筝打累了,也说累了的时候,他就会扔给他一颗药命令他吃下去。
看著他在地上痛得打滚,他哈哈大笑。
痛苦要持续一个时辰,或者更长,然後他会再扔给他一本书,刻在数张木片上的字,在狰狞地狂舞。
解法也许在第一片,也许在最後一片,没有定数。无非是痛的时间长短不同罢了。
等到他将那两架子木片以这种方法看完後,他的地狱才真正开始。
药人,真正意义上的试药,不知道有没有解,不知道会不会死。一种药接著下一种药,中间的间隔不会超过两天。
其实,只要他走出茅草屋,外面的欲海相比来说可谓是天堂,但他没有走。
他以为他可以在那里待下去,即使那样死去也没关系。
这个“以为”在一次洗浴後破灭。
诸葛筝的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了很久,然後命令他,像狗一样侍候他。
粗暴的动作,野兽一般的交合,诸葛筝在他身上发泄著,大声骂著“贱人”。
他的嘴唇被咬出血,却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
他被当成破絮一样丢出了茅草屋,最後一块木片在他的肛门里插著。
屋门紧闭,诸葛筝大喊著:“你再来我就砍掉你的脑袋。”
他吐了三天血,血流经的地方,虫兽的尸体死得到处都是。
就是这样,他依旧没死。
木片上写著四个字,“肆情妖瞳”。
那些贪婪的人,悄悄向他伸出污秽的手。
他运起身体里仅有的一点内力,缓缓抬起头来──
正对著他的那个人,毫无预警地倒了下去,七孔流血,面容详和得诡异。
“鬼呀!”
一声喊,其余的人争先恐後的逃跑。
谁也没见过此等邪门的功夫,即使是在欲海里已泯灭了人性的,也不由得心惊胆战。
跑了?他苦笑,本来想困住的。
“肆情妖瞳”倒也很适合杏花林的人练……可是眼下的问题是,他到哪去找供他采补的人。
这件事没有困绕他很久,衣家四兄弟很快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正式的名号是“衣家四煞”,最先找上门的是骑著豹子的红衣,他说,昭云,我要和你比武。
昭云是杏花林主给他的名字,那个人宠爱著一百多个从各地抢来的小孩,每个人来到杏花林後都要忘掉过去,一心一意地当他的玩物,否则,就会像他一样被扔进“欲海”。
听红衣的声音,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但内力却远甚於他。
他很干脆地说好,手中扣著“此情绵绵”,那是一种让人四肢无力的毒药,据他的经验是很好用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当他从红衣身上站起来时,那个孩子还没有一点力气。
他运气後神清气爽,全身前所未有的舒畅。
就好像疲惫的人小睡了片刻,叫醒他的是一条身上有银色光圈的可爱小蛇。只可惜,它在完成任务之後就以身殉职了。
紫衣气得漂亮的脸蛋都快变形,“你还我的蛇王──”
他之所以停住是因为看到那一双眼睛,淡淡的灰色,好像能包容一切。
“肆情妖瞳”并不是只是致人於死地,有时候,它可以用来催眠。
紫衣的内力较红衣更甚,而且,他的身体更美味。
昭云看到第三个人的时候,说:“今天我已经累了,明天你再来吧。”
他施施然站起来,与呆怔著的蓝衣擦身而过。
他没有竭泽而渔,红衣与紫衣只要休养几天再找几个人就可以补回来。他想做的不过是放长线钓大鱼。
他抓住了四衣中最小也最笨的一个,当时,绿衣手拿一只大蝎子,大喊:“你别过来哦,你再过来我就叫它咬你了……”
很意外“欲海”里还有这种人,看来三位兄长把他保护得很好。
最先送上门的自然是比较鲁莽的红衣与恨他入骨的紫衣,昭云的体会是他们很会骂人。在他把他们捆起来丢在草堆起一直到第二天天亮,他们一直在骂。
他打个呵欠,自顾自地开始烧东西吃。
“欲海”里除了野果就是野兽,可能再加一群野人。
蓝衣出现在他吃了第三条鱼之後,跪在他面前,“蓝衣愿听你调遣。”
他果然是聪明人。
昭云问:“你用什麽证明?”
“宜香宝典。”
“蓝哥!”
“大哥!”
“哥哥,快救我……”这个声音很快叫另两个眼神瞪下去。
“我看不见,你怎麽说都成。”他扔下鱼,将点住穴道的绿衣抱在怀里。
“呜呜呜……”绿衣哭得好不伤心,让蓝衣眼睛都红了。
“你放了他,要做什麽冲我来。”
“我比较喜欢年轻的身体。”他开始脱绿衣的衣服。
“只要你放了他,什麽样的身体我都帮你弄来!”
“成交。”
干脆的回答让蓝衣愣了一下。
“现在你就去吧。”
蓝衣看著发抖的弟弟,“你……”
“他还是处子吧,瞧你保护的跟个老母鸡似的。”昭云说,“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动他。但我现在想叫他读你那本书给我听。”
“我来读,你放了那个笨蛋。”红衣大喊。
昭云冲他一笑,他就安静了。“你没他乖。”
蓝衣解了红衣与紫衣的绳子,“我很快就带人来。”
“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就再让一个人留下来吧。”
蓝衣冷冷地道:“我没那麽蠢。”
昭云笑著在绿衣脸上亲一口,“乖乖,来读书给我听吧。”
宜香宝典,是杏花林独门功夫。“欲海”中人所用的采补之法便是其中的入门功夫。
绿衣被昭云搂在怀里,断断续续地念著,不知什麽时候睡著了。醒来後身上盖著衣服,昭云睡在一侧,脸上有泪痕,嘴里呢喃著什麽。
他凑过耳朵,听到他好像大喊“大哥”。
绿衣把衣服给他披上,轻轻地摇晃,“不哭哦不哭哦。”
一直以後的很多年,无论他做过什麽,绿衣都记得那一个晚上,曾经,他只不过是一个渴爱的孩子啊。
昭云的功夫越来越厉害,欲海里没有一个人是他的敌手。
蓝衣看他的目光也由冰一样的冷到火一般的热,“衣家四煞”成了“护云四煞”。
昭云就像一颗宝石,虽然蒙尘,但最後还是会放出光彩来。
一晃眼,三年过去,林主一道命令,昭云带著“护云四煞”走出了“欲海”。
第二章
“去让江湖人见识一下杏花林的厉害。”
“是。”
躬身站立的少年,浅灰色的眸子像蒙上了一层雾。他站在那里,杏黄的衣衫衬著脸上淡淡的微笑,端的是玉树临风,风流无双。
杏花林主常悦心中不由暗暗吃惊,三年的欲海生活,不但没有磨去他的意志,反而让他如破茧的蝴蝶一般出现在世人面前。从那张还带著稚气的脸上,他已经读不到任何感情,这个孩子,已经脱胎换骨了。
原本,他培养的是蓝衣,没想到最後的赢家是昭云,非但如此,衣家人对他已经死心踏地,连他暗杀的命令都不顾。
没有人可以挑战他的权威。想到这里,常悦已经下定了决心。
昭云领命退出,江湖从那一天开始,开始一场腥风血雨。
笑颜如花,剑冷如冰。
紫衣与红衣冲在前面,衣已染红,尽是他人之血。然而,他们还抵不上那个人。
以他站立的地方为中心,尽是残肢,偏偏每个人都未死,凄厉的诅咒回荡在空中。那个人的眼睛冷得没有一点温度,软剑上滴著的血顺著淌到地上,构成一副人间炼狱的图画。
蓝衣挡住他们近前的脚步,“别去。”
“太惨了。”紫衣道。
蓝衣摇头,“你过去的话也会被杀的。”
紫衣一掌击在树干上,黄叶纷纷如雨下。
这样的屠杀还算是让人死得有颜面的,大多的时候,昭云是下令将人凌辱至死,人叫得越惨,那倾城的笑容越是动人。
当昭云像林主当年一样,将一些俘虏扔进欲海时,连高居主位的杏花林主常悦也莫名地打了个寒战。
作为报复,当晚他被喂了最烈的春药,扔到林主的房间。
双眼蒙住,他的实力已经不能让林主托大,但无论他多麽厉害,到了这个地步,他也只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被林主折腾得死去活来。
嘴在机械地动著,脸上自然浮上最豔媚的笑容。
插在肛门里的木棒被操纵著作活塞运动,倒刺与皮肤摩擦,血流得地上好像一条美丽的小溪。
“乖孩子……”
手上是某种恶心的液体,沾著他的脸并且在抚摩著。
“呜──”
茎上被牵扯著缠绕得更紧,细细的坚韧的丝锲入肉里,充血的部位让他连喘气都带著血腥。
常悦的声音慈爱得好像一位德高望众的老者,可他下的手却是伤及骨肉撕心裂肺地“分筋错骨手”。
他像一摊软泥,在地上委靡地舔他的脚趾,一停下来,就会多出一个地方的骨头断裂。
当常悦停手时,他已经只剩下最後一口气。
常悦道:“你知不知道,狗无论怎麽聪明,还是一条狗。”他站起来的身体倒回床上。
虽然看不见他的眼睛,昭云也猜得到是震惊万分。
“碧落黄泉!”
对常悦来说,“碧落黄泉”很普通,但是如果和现在昭云身上的血混合在一起,就变成最致命的毒药。而且它会一丝丝由接触中侵入你的身体,等到发觉时已经来不及了。
他想杀昭云永绝後患,昭云又何尝没有感觉到。此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