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谁与争疯      更新:2024-06-16 00:14      字数:4724
  “当然,我爱她。”林赞成同志毫不犹豫。
  “现在呢?现在还一直爱吗?”
  “傻孩子,我和你妈的爱情属于过去,我们现在是朋友。”
  “爱情不可能是天长地久的吗?这不是爱情原本的意义所在吗?”
  我爸想了想,他在想如何用最简单的方式让我理解:“傻姑娘,原来你陷在这里。走,跟老爸去个地方。”
  不知道林赞成同志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开车把我带到保龄球馆。停车时他说:“运动能让心情变好,好久没打保龄球了,是不是,上次打还是你上高一的时候吧?”
  我当然记得,当时钟斯宇刚去美国没多久,我爸几乎天天带我来保龄球馆,我知道,他又得拿保龄球来跟我说事。当时他是怎么说的呢?“哦,你看那个站在最前面最显眼的瓶子,球总是先对准它,这不能说明其他瓶子就无关紧要,你现在就好比站在最不起眼角落的瓶子,不要被打倒,等他打倒了九个,剩下你一个怎么也打不倒,他就知道你的重要了。”
  现在想想,如果当初林赞成同志不那么说,也许我早就放下钟斯宇了,不会每周都给他写一封不会每天在网上等他,努力做一个不被打倒的保龄球……
  “爸,你不会又说,叫我做一个不被打倒的瓶子之类的话吧?你都用过这招了,很无聊啊。”我坐在休息椅子上垂头丧气。晚上八九点的样子,保龄球馆人还很多,大概因为这附近健身场所比较少,这里全天供应冷气,大夏天约几个朋友花几十块钱,要上几瓶冰啤酒,三五一群聊天打球,是件惬意的事。
  我爸脱掉西装外套,热了热身。我到现在才意识到他为了带我去西餐厅吃饭,竟然还穿上平时不怎么穿的西装,可是他老了,每个动作都显示他失去年轻人那种结实的力气,抖着手脚像公园里打太极的老头们的热身动作。他真的老了,肚皮把衬衫撑成一种悲伤的形状。一大把年纪还要操心我,我实在是不孝。
  林赞成同志精神不错,摆好标准姿势一连丢了五个球,又把我从沙发椅上拽起来,让我丢两个给他看看。我不大情愿地丢了两个,姿势也顾不上,一次一个瓶子都没中,一次只中了四个瓶子,心情影响手气,换作平时,我一次最少能打倒七八个瓶子。
  我爸开始他的演说:“你看,我刚刚打五个,你打两个,你仔细看没有,没有一个的结果是一样的。”他走到沙发椅上坐下,喝了口茶,招呼我坐下,他接着说,“知道爸爸的意思吗?你太看重结果,结果是什么?结果不是稳稳当当停在未来等你,这个世界太多变数,每天,每时每刻。好像保龄球,你在球丢出去之前也不知道到底能倒下多少个。你可以有一个期待,倒下十个的期待,但是你不能强求啊,孩子。”
  我看着我爸,眼睛里渐渐泛起雾气。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他这样,使尽浑身解数拉我脱离困境,他好像阿甘他妈,总是能用简单的比喻把事情让我明白得透彻。
  一眼望去,十几个保龄球道,没有相同的中球结果,就算有,瓶子向四面八方倒的方向也不一样,好比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一样的道理。
  这里灯火通明,人群欢乐吵闹,好像黑夜充满活力的小心脏,我能感受到因它枰枰跳动而带给我的能量。我眼睛里恢复往日的亮光,魂魄归体,朝我的哲人老爸伸出手笑着说:“我们回家吧。”
  车子开到家门口,下车时,我鼓起勇气对我爸说:“正如您老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太多变数,我要把真实的心情告诉你,可以很确定地告诉你,我好像不那么喜欢钟斯宇了,我喜欢上了别人。”
  我爸张着嘴,料事如神的他显然没料到这部分。
  “这是怎么回事?林麒?你在耍老爸啊?”他在后面叫我,而我已经跑进房子。
  洗头洗脸泡澡,看书看电影打游戏,我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力气,觉得踩在地板上再也不是虚的。晚上睡觉时,房间里熄了灯,只有淡淡的光线从飘窗照射到地板上。我一点也不害怕,闭上眼再睁开,苏烈来了。
  他像上次一样,躺在我身边,撑着脑袋完美的嘴角向上扬着嘲笑我。
  我翻身面对他,也学他的样子撑着脑袋,对他说:“从今往后,我将正视我的内心,我不会逃也不会避开它,不会去猜疑不会去否定,还做我自己,直到我完全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希望你也是如此,祝你好运。”我说着伸手去触他的眉头,轻轻一点,几乎要碰到,他就像个水汽泡泡,消失了。
  我知道,他再也不会以这种形式出现。
  麦莉最先贺电,恭喜我重新回到这个万恶的世界。那段时间麦莉事情很多,白天要上班,晚上回到公寓要整理档案,偶尔还要给老男人洗衣做饭。老男人的公司是一个上市的拍卖行,总公司在香港,北京只是分公司,员工个个都有火眼金睛。麦莉去上班之后,被老男人带去几次拍卖会,认识很多有能力的人,她逐渐意识到自己在学校里学的东西有多浅薄。
  她上班后常说:“007,这个世界比我们想象的要深得多,早点醒悟,早点从低俗里解脱。”
  周末她有空就拖着我去潘家园,不逛,就是找个地方蹲点,观察买卖的人群,像两个伺机作案的女****。我觉得麦莉也变了,说不上来哪点,但就是变了,好像养一只猫,胖了,说不上哪里胖,还以为它麦毛了。唯一确定不变的是,她依旧穿着各式各样的大花裙子,招摇地穿街走巷,依旧四处搜罗野史书籍,对街上朝她吹口哨的男人看也不看一眼。
  我们蹲在潘家园一个角落里,一边胡侃一边看各种外行人被卖主耍得团团转。有个老外买一本仿旧的《辞海》,花了五千美金还沾沾自喜,大概以为是什么天书秘籍,我跟麦莉笑了半天,混久了也知道,那种货成本价一百块不到。我们只能换个角度想,要是那老外能凭一本《辞海》学成中文,价值就不止五千美金,他赚得更多。
  我问麦莉暑期有没有和许征联系。她目光空洞地点点头,说许征每晚都打一个电话给她,说一些废得不能再废的话,例如:“按时吃饭了吗”“睡得好吗”“注意身体”“晚安好梦”诸如此类。她提起许征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一丝不自然的惆怅。
  “还是跟许征坦白吧,拖下去对你们都不好。”我劝麦莉。她应了声“嗯”,说大四开学会找许征说清楚。
  我还是为许征感到难过,其实他还有半年代课期就满了,之前他提出要麦莉陪他回上海,一起在上海工作。可麦莉不喜欢上海,她不知为何特别不喜欢上海,说死也不会去那里工作去那里生活,为此两个人吵了一架。也不算吵,许征这个呆子根本吵不起来,都是麦莉一个人在抓狂躁郁。我只想到,麦莉总坐在许征小电驴的后座上肆无忌惮地笑,那时候她是真的爱着许征,也是真的快乐。
  现实里永远没有一种令人满意的爱情。
  “苏烈从泰国回来了吗?”她转移话题问。
  “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虽然我很想知道。想起我和他约定,从泰国回来之后再无瓜葛,心里便感到丝丝抽痛。命运跟我开了个好贱的玩笑。
  “你是‘叔女’,别为爱情犯愁,不适合你。”麦莉用力朝我肩膀上拍了拍。
  忧愁这种东西又不是灰尘,拍几下就能拍掉。
  开学前几日,芸珠打电话约我出去聊聊。其实那是我最不想接的电话,可我还是接了,问约在哪,她说去她的公寓吧。我才知道,从泰国回来后,芸珠从苏烈家搬了出去,住在美院附近的公寓芸珠很厉害的地方在于,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良好的教养和气质,拥有像久居古墓的小龙女一样练就高深武功的淡定。她说家里虽然有人照顾很方便,但住在郊区距离远,开车去美院不太方便,早想搬出来独居,但是爷爷迟迟不同意,这回好不容易说服了他老人家。
  房子很简单,一张床,一张沙发,一张桌子,一面摆满各种英文书籍的书架,再没有什么大件家具。一箱一箱的丙烯颜料和画笔水桶堆满房间每个角落,客厅里架着宽幅很大的画布,上面有一幅画了一半的冷色调抽象画。
  我坐在沙发上,用外壁沾了颜料的杯子喝咖啡。芸珠穿着简单的棉布衬衣,简单的牛仔裤,头发用一支画笔绾上去,对我露出浅浅的笑容,我在她的笑容里找不到一丝敷衍。任何男人看见这个样子的她’都会被深深迷住。
  “我们之间有可以解决掉的误会,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点误会改变原本的关系,你要知道,我很喜欢你,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她说。
  我听到她说喜欢我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有点诧异,小咳一声,险些被热咖啡烫到。
  “你介意我说我和斯宇认识的故事吗?”她问我。
  我摇头说:“完全不介意。”
  她把咖啡搁到地板上,把腿盘起来,开始说她和钟斯宇相识相恋的过程。
  “你一定看不出,我和斯宇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听摇滚乐。我十六岁去美国,在纽约跟随一位画家学习,独身一人在那边生活三年。我每年都会从纽约去波士顿看音乐节,夏天查尔斯河畔有露天乐队演出,重金属摇滚乐声来回地敲击耳朵,可以把思绪敲出一个宇宙那么远。有一年音乐节,傍晚散场前有疯狂歌迷****,人群慌不择路,场面很混乱,我随身携带的包被人趁乱抢了。我去警察局报案,斯宇也在,他也被抢了。遇到一个北京来的同胞有多高兴你无法想象,何况他也是从纽约过来,也是学画的,长得那么干净好看,笑起来迷人极了。这大概就是缘分吧。十九岁的我感觉到了爱情。回纽约的火车上我们聊了一路,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夏天。喜欢一个人你总会想方设法去了解他的全部,想把他变成自己的。有半年时间,他去欧洲写生,让我代他收邮件,所有女孩写给他的邮件我都会自己存一份,他并不介意,他就是这样没有一丝心机的人,是吧?”
  芸珠说到这里停下,看着我,她始终面带笑容,回忆让她看起来整个人闪闪发光。她继续说:“有个女孩,每周写一封给他,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每周等她的邮件,因为实在很有趣。她会说,大夏天出门买冰激凌,花光了钱没有钱坐车回家,手机忘了带,拎着两大袋冰激凌在烈日下走,到家冰激凌全化成了水,太让人沮丧了。就是这种小事,特别可爱,教人忍不住期待她的小事,我很想和她成为朋友。”
  我瞠目结舌,她说的那个二货姑娘是我。我发给钟斯宇所有的邮件她都看过,我难过的点在于我好像错怪了钟斯宇,他的感情是坦荡荡的,不管对谁。他揍苏烈的举动也许并不是因为愤怒或者其他感情因素,只是出于保护我的本能。
  动容之处在于,芸珠的态度一直这么温和,我确实对她有误解,我以为她只是装成这样化解尴尬,可是我感觉不到她的不自在,反而我自己很不自在。
  芸珠起身去倒咖啡,看起来很昂贵的咖啡机随意地搁在落满颜料块的地板上,她续杯之后问我还要不要。我摇摇头,她走过来说:“我们还是朋友对吗?如果是,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我稍稍犹豫了几秒,也把咖啡放到地板上,认真看着她:“我尽力。”
  她走过来半蹲在沙发前,握住我的手,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美丽的眼睛望着你的时候,仿佛送到眼前的两颗钻石,看着它们你绝对不会拒绝任何事情。
  她说:“你可以放弃喜欢斯宇吗?”
  当天晚上我打车到离家还有一段距离的路口,让司机在那里停下,我走一路想一路,细细地、慢慢地、一丝一丝地整理这些年对钟斯宇的感情。我毫不怀疑自己爱上了苏烈,因为想起他会心潮渗湃,也无法否定自己对钟斯宇的情感里没有掺杂一丁点爱慕,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就像过去看《天龙八部》讨厌段正淳。我回到家,把那个兔子公仔翻出来,抱着它把这几年来的录音日记从头到尾听了一遍。我问自己,真的不喜欢钟斯宇了吗?喜欢一个人真的那么容易改变吗?
  答案是模糊的,录音听久了,竟叫人流泪。
  九月份新生入学,学校随机选取学姐学长带领新生熟悉校园,全校两万多名学生选30个人,在这种几率下,刚升上大四的我很不幸被选中。麦莉知道后建议我去买六合彩。
  开学两周我大部分空暇时间都在做一件事,带领同系的学弟学妹们熟悉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二流学校,从南区逛到北区,跟他们讲哪个食堂饭菜打得多,图书馆哪个角落人少,十字街哪些店值得去。我很想把这个带领者的角色扮好,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