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
老山文学 更新:2024-06-16 00:13 字数:4860
“例行问题,哈丁先生。”督察长说。
“关于什么?”
“昨天的事情。”
他以掌根按住眼睑,用力揉着,像是要将里面的妖魔鬼怪挤压出来。“我所知道的都已经告诉那名警员了,”他说,双手放下时,眼中湿茫茫的;“而且我说的都是转述那两个男孩的话。他们认为她淹死了,搁浅在海滩上。他们说对了吗?”
“看来似乎是如此。”
他向前俯身在茶几上:“我正想对那位警员提出抗议。他态度无礼,以为我和那两个孩子与那具尸体有关。我自己倒无所谓,不过我很替那两个孩子不平,他们被他给吓坏了。我是说,发现一具尸体可不是闹着玩的——然后又来了个穿着平头钉鞋的白痴,使整个情况更糟糕……”他摇头停顿了一下。“事实上,我想他是嫉妒。他回来时我正在和那个小妞聊天,他看来为此而咬牙切齿。我想他对她有意思,不过他是个无能的笨蛋,所以没有采取行动。”
高布莱斯和卡本特都没有挺身为印格兰姆辩护,船内一片静默,两名警官聚精会神地环视着这个大厅。在这种浪漫的光线下,想要找出船主涉及强暴和谋杀的蛛丝马迹根本不可能。大厅内影影绰绰,如果有凯特和汉娜曾登船的证据,也看不出来。
“你们想知道些什么?”哈丁问道,说话时眼睛望着高布莱斯,带着奇特的眼神——得意?开心?——令高布莱斯不由得认为刚才的沉默是刻意的。他让他们有机会看,如果看了后大失所望,也只能怪他们自己。
“我们知道你星期六晚上停泊在索尔腾小港,星期天大部分时间也在这里?”卡本特说。
“是的。”
“你什么时候入港的,哈丁先生?”
“我没有概念。”他蹙眉。“很晚。那有什么关系?”
“你有航海日志吗?”
他瞄了摆航海图的桌子一眼。“想到就记。”
“我能不能看一看?”
“有何不可?”他倾身从桌上凌乱的文件中拿过来一本破旧的练习簿。“可不是什么文学名著。”他递过去。
卡本特读着最后六行:
1997年8月9日10∶09出港。
11∶32绕过赫斯特堡。
1997年8月10日02∶17停泊在索尔腾港。
18∶50出港。
19∶28离开普尔港。
1997年8月11日00∶12停泊在利明顿。
“你写得倒是很简明,嗯?”卡本特喃喃说着,继续往前翻阅其他记录。“你的航行日志中都不注明风速或航道吗?”
“不常写。”
“有原因吗?”
史蒂文耸耸肩。“我对南部沿岸的水道了如指掌,所以不用提醒我自己,而且风速就是风速。帆船的迷人处就在这里。每趟航程都是该花多少时间就花多少时间。如果你是那种沉不住气的人,一心只想及早到达,那么驾驶帆船会让你发狂。天气不佳时或许会花上好几小时才走上几英里。”
“这里写着你在星期日凌晨2点17分停泊在索尔腾港。”卡本特说。
“是的。”
“上面也说你在星期六上午10点零9分离开利明顿。”卡本特匆匆计算了一番;“也就是说,你花了14个小时航行大约30英里。那一定是个记录,对不对?时速大约2海里。这种船能走多快?”
“要视风速和潮汐而定。天气好时我的时速可达6海里,不过平均大约是4海里。事实上星期六我航行了大约60英里,因为一路上都在依风向调整航向,”他打了个呵欠;“像我刚才说的,天气不好时可能走得很慢,星期六天气就不好。”
“你为什么不使用电动马达?”
“我不想用,我不赶时间。”他满脸狐疑;“那和海滩上的妇人有什么关系?”
“或许没有,”卡本特轻描淡写道;“我们只是查证一些连不起来的环节以便写报告。”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史蒂文。“我以前也曾操作过帆船,”过了半晌他才说;“我老实跟你说,我不相信你花了14个小时到达普尔。就算没有其他助力,光是下午空气冷却后,往海中吹的风就足以让你的时速远超过2海里。我想你应该继续航行,经过波倍克岛,或许打算前往韦茅斯,只是后来你发现时间太晚了所以才折返普尔。我说得对吗?”
“不对。我在克赖斯特彻奇的外海停留了几个小时,钓了一阵子鱼,然后打个盹。所以才会花那么长的时间。”
卡本特不相信。“两分钟前你的说法是随着风向调整航向,现在你又说停下来钓鱼。哪一种说法是真的?”
“都是。调整航向以及钓鱼。”
“日志中为何没有记载?”
“那不重要。”
卡本特点头。“你对时间的估算似乎有一点”——他思索着较贴切的字眼——“自以为是,哈丁先生。例如,昨天你告诉警方你打算徒步走到拉尔沃思湾,不过由索尔腾港到拉尔沃思湾长达25英里,如果包括折返的话全程就有50英里。12小时的健行想走这么远,野心也未免太大了点,对吧,你应该还记得你曾告诉索尔腾港的港务局长,你下午就会回来了?”
哈丁的眼中忽然流露出好玩的神色。“由海上看来没有那么远。”他说。
“你是走到拉尔沃思湾的吗?”
“才怪!”他笑着说;“我到达查普曼之池时已经累垮了。”
“会不会是因为你带的东西太简便?”
“我听不懂。”
“除了一部移动电话,哈丁先生,你什么都没带。换句话说,你在一年当中最热的日子里出发要徒步走50英里,没带饮水、没有钱、没擦防晒油、没有遮阳的备用衣服、没有帽子。你通常对自己的健康都这么毫不在乎吗?”
史蒂文苦笑。“听着,就算我笨好了,我承认。所以在那名警员将两个小孩送走后,我也回去了。不妨告诉你,回程花了去程两倍的时间,因为我已经筋疲力尽了。”
“那么说是花了4小时了。”高布莱斯说。
“应该是6小时。我在他们离去后出发,当时差不多是12点半,6点15分才到达港口。我喝了大约一加仑的水,吃了点东西,然后约在半小时后前往利明顿。”
“也就是说,你花了3个小时才走到查普曼之池?”高布莱斯说。
“差不多。”
“亦即你在过了7点半不久就离开港口,这样才能在10点43分打电话报案。”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可不是我说的,史蒂文。我们所得到的消息是你在早上8点付船位租金,也就是说你至少要8点多才会离开港口。”
哈丁将双手交叠放在脑后,隔着桌子望向高布莱斯。“好,我8点出发,”他说;“那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的是你不可能在两个半小时内走完崎岖的滨海步道”——他停顿了一下,与哈丁对视着——“那还包括你得花点时间等渡轮。”
哈丁不疾不徐地回答:“我没有沿着滨海步道走,或是说一开始不是。我搭渡轮上一对男女的便车,他们要前往德尔斯顿岬附近的乡村公园。我在通往灯塔的大门处下车,然后才开始走滨海步道。”
“那时候几点?”
哈丁仰头望着天花板。“10点43分扣除由德尔斯顿岬走到查普曼之池所花的时间吧,我想。听着,我昨天第一次看表就是在打电话报案之前。在此之前我根本没去注意当时是几点几分。”他再度望向高布莱斯,眼中隐含怒意;“我讨厌让可恶的时钟摆布。迫使人们遵守做什么事一定要花多少时间,根本就是社会恐怖主义。所以我才喜欢驾驶帆船出海。在海上时间根本不重要,这是远离该死的时间的一个方法。”
“那对男女开的是什么车子?”卡本特问,对哈丁的哲学性高谈阔论不为所动。
“我不知道。轿车之类的吧。我对汽车不感兴趣。”
“什么颜色?”
“蓝色吧,我想。”
“那对男女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没谈几句。他们正在播放‘狂热街头传道者’的录音带,我们就听这盘带子。”
“你可以形容一下他们吗,哈丁先生?”
“说不上来。他们长得很平凡。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他们的后脑勺。女的是金发,男的是黑发。”他拿起威士忌瓶,在两掌间滚动着,开始显得不耐烦;“你们干嘛问我这些问题?我从甲地走到乙地花多少时间,或我沿路遇见了什么人,干你们屁事?每个报案的人都变成嫌犯了吗?”
“只是查证一下,先生。”
“你刚才也是这么说的。”
“查普曼之池才是你的目的地,不是拉尔沃思湾,这么说是不是更接近事实?”
“不是。”
一阵静默。哈丁仍在把玩酒瓶,卡本特紧盯着他。“星期六你的船上有什么乘客吗?”过了一阵子后卡本特问道。
“没有。”
“你确定吗,先生?”
“我当然确定。难道我会没注意到?又不是什么灵异事件,对吧?”
卡本特漫不经心地翻阅航行日志。“你曾经带别人上船吗?”
“那不干你的事。”
“或许吧,不过我们听说你很狂野。”他兴味盎然地扬起一道眉毛。“听说你经常带女伴上船作乐。我在想你是否曾带她们一起出海”——他将头朝舱房比了比——“或是你就停泊在浮筒上,所有的事情都在那里面发生?”
哈丁沉吟片刻才回答。“我带其中几个出海。”他终于承认。
“多久一次?”
又沉默了半晌。“一个月一次吧,或许。”
卡本特将日志摆在桌上,手指头在上头敲打着:“为什么这上头都没有记载?你是不是有责任将船上每个人的名字写下来,以防万一?或者你也不在乎有人会溺水,让海岸巡防队认为他们要搜救的只有你一个?”
“太荒谬了,”哈丁轻蔑地说;“如果真有人会溺毙,整艘船早就翻覆了,而到那时反正也找不到日志了。”
“你的乘客中曾有人落水吗?”
哈丁摇头但不置一词。他的眼睛来回巡视着两名警官,带着肆无忌惮的猜疑神色,有如蛇吐信探试空气中的气味般,试探着他们的情绪。他的每个动作似乎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刻意做出来的,高布莱斯想起他是个演员,对此也不以为忤。他觉得哈丁在自得其乐,不过他不知道为何会如此,除非哈丁不知道这次的侦查包括了强暴与谋杀,只是利用这次侦查的经验来练习演技。
“你认得一位叫做凯特·桑纳的妇人吗?”卡本特接下来问。
哈丁推开酒瓶,挑衅地倾身向前;“知道又如何?”
“那不是答案。我再问一次,你认得一位叫做凯特·桑纳的妇人吗?”
“是的。”
“你和她很熟吗?”
“够熟了。”
“多熟算是够熟了?”
“不干你的屁事。”
“错了,史蒂文。那正是我们的事。你看到直升机吊走的正是她的尸体。”
他的反应让他们大感意外。
“我就觉得有此可能。”他说。
暗潮 第二部分
暗潮9(1)
前方的海面另一头,斯沃尼奇的灯火在夜色中有如灿烂的珠宝熠熠生辉。后方,夕阳已西沉在海平线之下。丹尼·史宾塞正在大打呵欠,忙了一整天,又在海面新鲜的空气中待了三小时,他已经疲惫不堪。他舒服地靠在印格兰姆庞大的身躯上,他哥哥则神气地站在方向舵前,驾驶着“克林特小姐号”进港。
“那个人很下流。”丹尼忽然脱口而出。
“谁?”
“昨天那个人。”
印格兰姆俯视了他一眼。“他做了什么事?”他说,设法掩饰语气中的好奇。
“他用他的电话摩擦他的小鸡鸡,”丹尼说;“抢救那个女士的时候没有停过。”
印格兰姆望向保罗,想要看看他是否在听,不过保罗正全神贯注地驾驶,完全没有注意他们。“珍娜小姐有没有看到他这么做?”
丹尼垂下眼睑。“没有。她出现时他就停手了。保罗猜他可能是要把电话磨亮——你知道,就像板球选手摩擦板球,让球可以在空中旋转——不过他不是,他是在乱搞。”
“保罗为什么那么喜欢他?”
那孩子又打了个大呵欠。“因为他没有为保罗偷看裸女而责备他,我爸爸就会,他发现保罗看色情杂志时气爆了。我说那种书很无聊,不过保罗说那些图片很逼真。”
卡本特督察长的电话响了。“失陪一下,”他说,取出夹克口袋内的移动电话。“是的,坎贝尔,”他说;“好……继续……”他边说边望向史蒂文·哈丁的上方,他听着坎贝尔向他汇报与托尼·布里吉的一席话时,深锁的眉头在煤气灯的光影中显得皱得更紧。在提起“碧碧”这个名字时,他将话机紧贴着耳朵,好奇的眼光移向他对面那个年轻人。
与此同时,高布莱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