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风格1      更新:2024-06-11 10:48      字数:4688
  著黑色V领毛衣,白色衬衫的程明,似笑非笑地站在我对面不远的地方看着我.他没有戴眼镜,衬衣的衣领敞开着,他今天应该刚刚剪过头发,鬓角修得非常整洁.他的嘴角破了一点,有些肿,那是被我刚才揍过的地方.但总的来说,他看上去斯文又潇洒.在那一刻我几乎有一种错觉,我好象做了一个荒唐透顶的噩梦,现在梦醒了,其实什么事也没有,我只是来这里作客,他仍然是等待着我的情人,现在我到了──而我手里却用枪指着他,这不但非常戏剧化,而且还异常可笑,这一切太不真实了!
  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可是当我真正与他面对面的时候,却象阳光下的冰淇淋一样,迅速溶化.溶化在他漫不经心散发出的那种强大的亲和力里.我狼狈不堪.我觉得我他妈的这样子太傻了!
  不知道为什么会搞成这个样子,他气定神闲,我却狗急跳墙.“你看,这样是不是好很多?”他挑起嘴角,问.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有戴眼镜的关系,他的笑容里有种我不熟悉的感觉.他虽然是在笑着,可是从前展现在我面前的温柔感消失了,现在的他很象最初的时候,我在他的办公室见到的他.在礼貌的范围内殷勤,周到,彬彬有礼.我感觉到枪在我手里的沉重.一时间我不知道下面应该怎么做,我也许应该把它收起来?
  程明向前走了几步,弯下腰,把刚才放在地板上的东西重新拿了起来.“子鱼,把枪放下好不好?你看,我并没有拿什么可以攻击性的东西,我也不会逃跑的.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这时才看清了一开始他拿在手上的黑乎乎的东西,原来是一瓶红酒和两只杯子.“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本来想等你来一起庆祝的.”程明一边把它们放到大理石的茶几上,一边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后来听到音乐停了,才知道你来了.”我还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但是我握着枪的手慢慢的放了下来.我这时才发现我的手臂又酸又痛.“我的眼镜呢?”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走到一个角落,将它捡了起来.其中一块镜片已经碎掉了.他拿在手里看了看,耸耸肩,把它放在小茶几上.然后他转身坐在沙发上.“坐啊,子鱼,不要那么拘束.”他说.我无言地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他拿起酒瓶,斟了两杯酒,将其中一杯推给我,自己拿起另外一个杯子.我默默地拿起,喝了一口.红酒特有的苦涩的清香,顺着我的喉咙流到胃里,我饥饿的胃立时腾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火舌一样顺着我的每一条神经末梢向头顶上一路攀升.我喝酒一向不上脸,但是这一次,我感觉我一定连眼眶都红了.“还是这样说话比较舒服,对不对?”
  他也喝了一口酒,问我.我不说话.他仰身靠在沙发上,在椅背上长长的伸展开手臂.“我们开始吧.”他又说.我抬起眼看着他.“你不是要调查我吗?现在我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开始.”“好.”我说.然后我跟他说了我的想法.我是怎么发现李信如的性取向问题,然后以此得到的推理.其实基本上刚才他自己也已经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只是我说得更具体详细.他是唯一符合一切条件的人.有强烈的杀人动机,也有充足的作案的时间,现在我们唯一需要的就是确凿的证据.这也是最困难的地方.我一边把继续着我的推理,一边紧紧地盯着他的反应.只要他露出丝毫恼羞成怒的神情,或者流露出对于整个谋杀计划百密一疏的懊恼,一定逃不过我的眼睛.但他只是一言不发的听着.很认真的倾听.虽然善于倾听也是律师的一大特性,但他那个样子就好象在听与自己毫相关的,某个客户的委托.关于我自己的感受,我当然没有向他透露一个字.听我说完了,他发出了一声感叹:“你的想象力,的确很丰富.”我不理会他话中的揶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李信如在黄山旅游时那张相片,是你给他拍的吧?”
  “是的,是我.”他承认:“但是在法庭上,这样的证据根本不会被承认.就算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拍了张相片,这也不能证明他们是同性恋啊.”他笑了笑:“谁能证明我是同性恋者呢?你吗?”
  这一下又点到了我的死穴.我语塞了一下,但随即说:“我们只是提出这样的证据,信与不信,是法官和陪审团的事.”“看样子,你真的非常肯定是我杀了信如.”他喃喃的说.“还有那位周小姐.”我平静的补充.“就算是法官判案,也得给疑犯一个自辩的机会,对不对?”
  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他当然会狡辩.我等待着领教他的口才.“哼,”我说:“你说吧.”“我只是想向你指出,以我是凶手为假设,在这整个案件中,有几点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陈警官能留意.”他对我的称呼改变了.我心里微微一痛.“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陈警官,如果我真的是凶手的话,我应该躲你躲得远远的才是啊,我没有必要来招惹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这么做实在是很不明智的.”“你不过就是利用我来刺探案情.”“如果我真的想那么做的话,还有很多其它的办法,我没有必要选择其中最危险的一种.”他摇晃着手杯中的红酒:“你知道,你那位搭挡许警官好象对我很有好感,利用她岂不是方便得多?”
  的确,那样也安全得多.“也许你是做贼心虚.我迟早会认出你来的.”“是吗?我很怀疑.”他一笑:“那天你根本烂醉如泥,连我把你带回你自己家里也不知道.好吧,就算你有所怀疑吧,只要我矢口否认,或者再向许警官献献殷勤,你能怎么样?”
  “……”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李信如的太太,李梅──如果要行凶杀人,我完全可以趁李信如离开周洁洁的家的时候动手,先杀李信如,再杀周洁洁,我没有必要跟踪他回到家里.我明明知道他老婆在家,我如何能够确定他太太这时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事实上,女人大多非常敏感,一点动静就会从梦中醒来,不是吗?我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这个……也许是你想嫁祸给李梅.”我勉强说.“如果是这样,我为什么不做得更漂亮一点,比如说,弄点血滴在楼梯口上或她的某一件将洗的脏衣服上?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信如家的洗衣机放在楼下,非常方便.诸如之类.连丈夫离开身边,被杀在家里都一无所知的女人,实在睡得太沉了,就算我把凶器塞进她手里她大概也不会醒吧.──你不觉得这里很可疑吗?”
  “……”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假设的杀人动机根本就不存在.”“你说什么?”
  “我和信如的确都是同性恋者,这件事与案件也许有着某种相关联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关联.我没有杀信如,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他.”他缓缓的说:“事实上,我很同情他.我一直想要帮助他.但有些事,除了自己,别人是没有办法帮得到的.”“你,同情他?”我问:“为什么?”
  “因为信如他……是一个很不快乐的人,”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他也许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人.”
  第 30 章
  “在别人眼里,信如也许就是所谓的幸运儿.他外型漂亮,头脑聪明,事业一帆风顺,也很有女人缘.很多认识他的人都羡慕他,甚至妒嫉他──当然,我是说,男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甚至背地称他作男人公敌.”程明微微一笑:“意思就是说,他是这些男人的众矢之的.信如是个好强的人,别人越是注视他,他愈发不肯输人.他身边的人真真假假的敌意越浓,人前人后他就越要漂亮,张扬,从来不肯低调服软.”“哪怕是在我的面前,他也不肯放松.他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宁可忍痛,也不哀求的硬骨头.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你可想而知,在大学一年级时发生的那件事,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后来他对我说,当时感觉如同灭顶之灾,他的爸爸,妈妈,身边的人的眼光好象要把他生吞活剥了.那时他特别不敢出门,走在外面,觉得好象自己赤条条的没有穿裤子一样,他也特别怕别人在他后面窃窃私语,他害怕他们是在议论他.就算街上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聊天,距离远一点,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也会全身发抖,认为他们是在谈论他自己.”“那时他只有十九岁,本来就是成长过程中最敏感的少年时期.那件事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浓重的阴影,一直到他死恐怕也没有摆脱.”“信如一直认为他爸爸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他爸爸觉得在工作了一辈子的教育局里丢人现眼,所以提前办了病退.本来那么令他骄傲的儿子,成了他晚年最大的耻辱,老头子怎么也没想通这件事.后来他爸得了癌症,未了已经不能说话了,见到他就是流眼泪.他爸爸去了以后,他妈让他跪在他爸的病床前面,指着老头子的尸体发誓,说他再也不敢了,说他一定会改.”“老太太还以为那跟戒烟似的,下定决心就可以痛改前非.”李信如的经历就象是镜子一样让我照到自己.我想到我的老爸爸,满脸忧色,一头灰发在风里抖动的样子,只觉得一颗心直往下沉.“信如和你不一样.”“你非常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也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你可以勇敢平静的面对.他不是.他不敢去承认自己想要什么,不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他只知道他不想要什么,可是他又根本不敢面对这个事实.他对自己感到害怕,他认为自己是病态的,他充满了罪恶感.他甚至去精神病医院看过医生.不止别人,他自己也完全承认自己是神经出了毛病.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遭遇,你不会体会到他那种巨大的惶惑的恐惧.”沉默了一会儿,程明接着说:“信如曾经对我说起过他在精神病医院渡过的一个夏天.那是一个暑假,当时他已经重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他看上去和普通的学生一般无二,也许更沉静,更用功,有谁想得到学校一放假他就进了精神病医院?”
  “为了不让周围的人知道,所以那是一间偏远小城的医院.那时候的医生也更为保守,他们根本没有同性恋并不是精神病的基本意识.这个少年来求医,他们也就当他是精神病来治疗.但他们从前没有经验接受这种案例,不知是谁异想天开地提出对他采用电击疗法.”“你知道那是怎么样的吗?他们在一个古怪的浴缸里面放满了冷水,然后在信如身体上贴上一些连着电线的金属探头,再让他睡到水里.信如说,虽然是夏天,但是他还是在水里全身发抖.刚开始的时候电流很弱,好象虫咬着全身,但是后来他们渐渐加大电流,他觉得好痛,好痛,但他咬牙忍受着,好象肉体的痛可以渐轻灵魂的罪孽,在痛的时候他可以体味到自己罪有应得,他活该受这些痛苦,他是多么的下贱.”我的后背一阵发寒.这哪里是治疗,这根本是一种刑罚.一种愚昧的,可怕的,危险无比的肉体刑罚.而李信如那痛苦的,狂乱的心,竟然还将它视为理所当然.“他跟我说这些事的时候,我特别的怜惜他.”程明说:“我几乎看得到他闭着眼睛躺在那池冷水中的样子,瘦弱的肩头,脸色苍白,满面泪痕,那么无助而绝望地,无声的哭泣着.”“经过了那么一个可怕的夏天,他认为医生已经治好了他.他妈妈也是这样以为的.可是后来他发现他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白费.他怕极了,不敢让他妈妈知道.他不断的尝试和女孩子谈情说爱,可是越是如此,他就越清楚自己根本无法去爱女人.”“信如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妈妈觉得他应该娶一个媳妇了.这时有人给他介绍了李梅.他妈妈看到他这么些年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女朋友,可能是害怕他旧病复发,就急着答应了.对于信如来说,和谁结婚都是一样的.只要让他妈妈安心,他怎么样也无所谓.”“那时他还不知道,所谓结婚是怎么一回事,他即将开始的,混乱而乏味的,如牢狱般的婚姻生活.”“他对李梅丝毫也没有感情,勉勉强强的凑在一起过日子.一开始,他也许试过去爱李梅,不是把她作为女人,而是把她当作‘一个人’那样去爱.但感觉是勉强不来的.后来他就放弃了.在最初的时候,女人的肉体也许还能给他官能上的刺激,但你也知道,那种感觉并不能称为满足.再后来,夫妻不得不履行的义务让他觉得厌烦.过了两三年后,不靠服用药物,他完全没有办法在李梅面前勃起.”我恍然大悟,为什么在这个三十七岁的,还称得上青年的人,他的抽屉里藏着那种蓝色的药丸.“可是,他和李染……”
  程明摇了摇头.“做丈夫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