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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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聊 更新:2021-02-16 21:43 字数:4832
2000年,我的额头有一道皱纹,伤口般在雨天刺痛。我在公园树林里教人拳术,林中挂有一面红旗,上绣“国术馆”三字。
我是无偿教拳,学生平均年龄七十一岁。我们练拳时总派一个人四处溜达,万一发现歹徒行凶,大家好一拥而上施展一下武功。一天,溜达的老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叫道:“坏了!”我们立刻围过去。
“咱们公园门口的冷饮店!我去买汽水,发现女售货员没戴乳罩,就套了件白色工作服。”“后来呢?”“我在那喝了三瓶汽水。”“什么!”“这姑娘太不像话了!”“走,咱们去劝劝她。”我怒吼:“都给我站住!你们要是再走一步,我就把你们统统赶出国术馆。”众老头被震撼,我正色说:“专心练拳,我去给大家买汽水。”冷饮店,一位饱满白皙的女人懒洋洋站着。我买瓶汽水喝一口,装出被呛着的样子,目光一扫,果然……忽听服务员说:“怎么是你?”她是Q。
有人进来。我转到墙角喝汽水,等人走了,我回到她跟前。她说:“汽水别给钱了,我请。”我无限伤感,忍不住说:“作为老同学,我必须告诉你,你没戴乳罩。有些人来买汽水是为偷看你!”她瞪着我,突然笑起来:“你也算一个吧?天太热,戴上一层汗。好,以后戴上。”她止住笑,玩弄着柜台上的一个瓶盖。
这是我和她的重逢,很快我俩便生活在一起。
她离过一次婚,前夫给她留下一间木地板楼房,只能蹭着走路,一抬脚便会整楼摇晃,犹如一艘漂泊的海船。
由于长期剧烈练武,我的身体有着隐疾,常会无端暴躁或是陷入阴郁。自从住在她家,我好像得到了治愈。
但两个月后,我发现我有了新的病症。
Q不在家时,如果我出门,往往要耗费两个小时。我仔细检查窗户、煤气闸,还要搜索未燃尽的烟头,甚至出门五十步便又跑回来重新检查——做了无数次这种行为,我总结出,我对她已过分依恋。
我只是个武术天才,除此之外,别的很难干好。今年我已二十九岁,曾经有过两三个工作,都是月工资八百。我肯定再能找到个八百的工作,在木板楼里和她幸福地生活下去,日后成为一对善良贫贱的老头老太。
但我还有幻境,是一群在青色庭院中运动不停的模糊人形——
那是国术馆的演武场面,我早已知道,因为那些模糊的人形是属于我的,亭台楼阁是属于我的,因为我便是国术馆馆长。
长久以来我极度坚强,身为国术馆馆长,我以蔑视一切的方法对付一切。我掌握了拳术奥秘,而我的一生即将沉闷地过去。
一天我对她说:“Q,对不起,我想离开三到五年。”她说那时她可能老了,不如现在给她拍张裸照,带在身边作个纪念。
我:“照了,也没地方洗呀。”
她:“可以买个一次成像的日本相机,不需要冲洗。”我:“那种相机,太贵了。”离开Q家时,尘土飞扬,一个塑料袋掠到我脸上。我将它抹下,紧攥在手中。
两小时后,我坐在一个人面前,他有着宽阔眉骨,眯着两眼。
我:“事隔多年,你仍然觉得慈禧是个混蛋?”他:“对。”我:“可以找一个大点的地方。”他:“打你不用多大地方。”我俩同时起身,这是间凌乱狭窄的小屋,摆满各种喝过的饮料瓶子。
我离开时,他倒在地上。他是K。
五小时后,我被拘捕归案,罪名是故意伤人。我从十七岁修习拳术,这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次正式比武。他是我多年来的一块心病,原以为击败他后,我可以远行。
【三】
监狱中不崇尚暴力,这里崇尚文化。有文艺特长的人可以发挥才干,组建“歌舞团”,供外界参观时表演。一个看守劝我表演武术,被我拒绝。
我只是每天遥望东南,妄想着上海的武馆。
四个月后,我结束劳教,赚了三千多块钱。监狱组织我们制作玉器,远销到菲律宾和印尼。算了一下,平均每月九百六十多块,比我以前的工作赚得还多。
我强烈要求留下,博得所有看守的同情,但我还是被请了出去。
一位老看守对我说:“听说了,外面现在很不好混,你要实在混不下去,就——回来。”我紧紧地握住他的双手,我俩都禁不住热泪盈眶。
买张火车票,我去了上海。我在劳工市场找到份工作,在所大学担任保安。我很不自信地问:“我这样的人能当保安?”办事员面无表情地说:“只有罪犯能对付罪犯。”我表示赞同。
大学门口总蹲着一些痞子,在上学放学时骚扰女生。将他们赶走,是我的主要工作。痞子们爱谈论一个医务室护士。她比校长小二十岁,和我同龄。
学校经常组织体检,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一次体检后,她将我叫住:“你的左眼下有一颗痣,长在这个位置会给你带来不幸,让我点掉它吧。”她把我烫伤后,被我打翻在地。
我俩在地上打滚时,被一位来打针的同学发现,那位同学在走廊中放声大叫。有一个时期,同学们表达情绪,总是喊:“啊!师母!”校长审查了我的历史,全校都知道我是个罪犯。作为教育家,校长让我搬进他家,我和师母温文尔雅地相处,令校长觉得自己大获成功。我们三人过着不明不白的生活,校长常对我说:“人们总是对犯过罪的人怀有偏见,但我相信你和师母是清白的!”每次都说得我痛哭流涕。
当校长在别的学校作“人格成长与世俗偏见”的演讲时,我和师母在医务室被人“啊!师母!”地再一次发现。
我终于失掉了我的工作。
流浪期间,我对上海的餐饮业进行调查,总结出最便宜的还是学校食堂,从此流窜在上海各大院校。
在便宜中,最好吃的是戏剧学院。一天有位女明星回到母校,追忆自己的纯真年代,她像个十六岁的姑娘,端着饭盒一路小跑进食堂。
食堂中黑压压坐了两三百人,我那时已饿了两天,正吃得热情洋溢,在她一瞥的余光中脱颖而出。自从当上女明星,她就患上了厌食症,在我的感染下,她竟有了饥饿意识。
这种感觉如同初恋,已许久未来。她将我带到陕西南路富林皇宫,我大吃特吃的劲头,不但激起了她的食欲,还激起了她别的欲望。
我和她过了十一个月。
她的未来不是投奔某剧团成为一个“表演艺术家”终老,就是投奔某大款成为一个“二奶”,每当她投入我的怀抱,我总是对她充满同情。
由于我俩的爱情是从食欲到性欲的转化,致使她总是食欲、性欲接踵而来。如果和我搭配的是只烤鸭,就可令她达到高潮——每当这么一想,我便感到悲哀。
反过来想想:光有烤鸭是不够的,还得加上我——这么一想,发现自己所起的是关键作用,心理便平衡了。
十一个月后,她投入一个导演的怀抱。导演也对我作出安排,介绍我去拍MTV,工作地点是浙江某县,从此我可以自食其力。
分手时,我对她说:“每次和你快乐完毕,我都想用剩下的精力再干点什么,但我不能将你一个人留在黑暗中。现在好了,我可以练武术了。”——这句话后来被导演用在一部电视剧中,据说感动了很多人。
【四】
我没练武术。我所在的浙江某县,美女如云。
MTV千篇一律,不论歌词如何,画面都是一个游泳池一个泳装少女。关键是要找姑娘,我一找就找了两年。
三十岁的我是头发肮脏、两眼血丝的标准导演形象。我每天消耗四包香烟,常爱念叨法国作家西蒙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
“我亲眼目睹了一场革命,参加过特惨的战争,当过俘虏,挨过饿,被逼进行重体力劳动,得过各种各样要命的病,接触过神父和烧教堂的人、资产阶级和无政府主义、哲学家和文盲,跟地痞流氓抢吃抢喝,后来我绕了地球一圈……但我活到七十二岁,仍没有发现生活的意义。”我有时会想,该不该有个后代?
一天,我找到个崇拜刘德华的女大学生。她说:“我买了件露肩T恤,很炫。但见导演得严肃点,就在外面套了褂子。”我拎住她的衣领,她晃开一步,蜕下了外衣。
她慢慢向前走去,呈现出她良好的体态。
她将身着三点,一步三晃,出现在全国卡拉OK厅,兴奋一下小中学生和老男人的生活,而她对自己的命运浑然不觉。
必须拯救她。我的计划是——就别让她给刘德华添麻烦了,留在我身边生小孩算了。她考虑了两个星期,决定给我生下孩子后,再去找刘德华。
她大学二年级,原本也不能结婚。她热爱上海,请了一星期病假,要我带她去玩。到达上海时,正赶上“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国产电影简单乏味,令我百感交集。
中国导演总认为,只要男人表现出冲动,女人就会无条件被感动。
也许他们追求女演员时确实如此,但大众无权无势,爱情复杂无比。
对于我的话,女大学生持怀疑态度,让我试试邻座的妇女。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发髻华美的女性,我对她流露冲动,她专注地看着银幕,没有被感动的迹象。
我拍拍她的腿,低声说:“我是国术馆馆长。”她转过头:“美术馆馆长?”那晚,女大学生一个人度过。我在一栋石库门中打开了华美的发髻,她头发乱得不能再乱时说:“你们美术界的,都是性虐狂吧?”我说:“对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吵醒,一个男声撕心裂肺:“起来!起来!”昨晚的女人缩在床角长发乱抖,我腰部一痛,被踹了一脚。
翻起身,见到一个愤怒的男子。
我从十七岁开始习武,很快作出形势判断。我已久不练拳,国术馆打遍天下的辉煌战绩,决不能因为被捉奸在床,就断送我手。
当他又一次嚎叫:“站起来!有种跟我打!”
我的声音冷静深沉:“能不能延后一个月?”他一惊,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是国术馆馆长。”他一下懵了,直到我穿上衣服走出他家,才追到楼梯口,喊道:
“一个月后你准来吗?”
我回答:“一定。”
为了打架,我留在了上海。
女大学生悲悲切切地说声“保重!”拎着大包小包登上归程。我失去了我的孩子,关在宾馆整日练拳。
两臂肌肉很快鼓出,时而感到热力从小腹燃起。随着生理的复原,这几年的经历都显得虚假。在维护国术馆尊严的狂热情绪中,我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一个月后,我威武雄壮地到达他家。开门的是发髻女子,看到我,她脸色苍白,喃喃道:“求你了……”突然一声大吼:“滚!”奋力将门关上。
我再次丧失生活的意义。
一个真正的高手以眼神摄人魂魄。我散发着浓重杀气,徘徊在各大商厦,尾随漂亮姑娘。只要她们回头,便会被我的目光降服——
我一身的武功,除此之外别无用处。
我的生活规律是:每星期一、三、五在宾馆中练拳,二、四、六追逐女性。我总能在复杂的地铁通道将女人们的丈夫、男友甩掉。一天想到,我已是武林高手,被他们追到又有何不可?
经历了几次夜巷厮杀,我将生活规律改为:每星期一到五练拳,六、日追逐女性。身为国术馆馆长,我渐渐有了责任感,只为招来围打才追逐女性,武功磨炼得愈发上乘。
一天,一个两米一零的女人引起我的好奇,禁不住尾随。她住的地方是个体育场,她是个排球运动员,她的男友是篮球运动员。
她的男友组织了一个方队向我逼近,我大叫:“暂停!谁带手绢了?”有人下意识地掏出手绢,我拿着两条手绢走到两米一零的女人面前,说:“能不能帮个忙,系住我的手腕。”这是我从红军战士处得到的启示,他们扎着绑腿走了二万五千里,血管没有迸裂。手绢扎上后,我开始战斗。
我的手承载巨大重量,将篮球队员一一打飞。两米一零的女人一脸惊愕,逐渐流露出欣赏的眼神。我向她走去,她弯下腰,作好投入我怀中的姿态。
此时我听到手绢迸裂的声音。
手绢完好无损,血管没有迸裂,那是我两臂韧带迸裂的声音。我把两条胳膊一甩,交叉搭在脖子上,逃离了体育场。
两天后,我租了房子,在上海长久停留。我得守着我的武馆,虽然在六十年前它已消失。
在等着韧带新生的日子里,我对我的过去深恶痛绝,但惯性使然,一见到姑娘,还是尾随。我家周围的姑娘都已结婚,我所见到的姑娘是给她们带孩子的保姆。
保姆们来自农村,从小呼吸新鲜空气,脸蛋红扑扑,如同一咬“咯嘣”脆的苹果。我没追过带孩子的女人,所以不晓得其中厉害。
传说中,狗和小孩能看到鬼魂。郊区狗多,只要我经过,便咆哮不停。而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