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节
作者:溜溜      更新:2024-05-28 22:41      字数:5176
  的自由,只是优秀分子或者是杰出的大政治家不受习俗限制的自由。
  张居正是政治家,李蛰是哲学家,他们同样追求自由,有志于改革和创造,又同样
  为时代所扼止。李蛰近于马基雅弗利,但是他的环境不容许他像霍布斯洛克一样,从个
  人主义和唯物主义出发构成一个新的理论体系。他察觉到自己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别人
  也是如此,但他不能放弃孔子所提倡的仁。这样,他只好在形而上学中找到安慰——世
  间的矛盾,在“道”的范畴中得到调和而且消失。这在心学中也有类似的理论,即至善
  则无形,至善之境就是无善无不氨
  这样的唯心主义已经带上了神秘的色彩,很难成为分析历史现象的有效工具。而另
  一方面,他思想中唯物主义的部分也并不彻底。这使李蛰不可能从根本放弃以伦理道德
  为标准的历史观,因之自相矛盾的评论随时会在他笔下出现。比如他赞成寡妇守节殉夫,
  但对卓文君的私奔,又说是‘它风求民,安可诬也”。他斥责王莽、张角,但又原谅了
  很多历史人物,有如五代史中的冯道。这些人物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道德规范不相符合,
  李蛰认为情有可原。因为,从长远来看,他们为国家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这些以远
  见卓识指导自己行动的人物,足以称为“上人’,而李蛰自己能作出这种评论,则成了
  “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这些在理论上缺乏系统性的观点,集中在他编订的《藏书》之中。李蛰对这部书自
  视甚高,称之为“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过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并且预
  言“千百世后”,此书必行。他认识到,他的观点不能见容于他所处的社会,然而这个
  社会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认他的观点,在书中却不着一字。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他心目
  中的“千百世后”,皇帝仍然出席经筵,科场仍然根据官方所接受的历史观取士,则仍
  为一个矫饰的社会。
  1601年初春,芝佛院被一场人为的火灾烧得四大皆空。据说纵火者乃是当地官吏和
  援绅所指使的无赖。这一案情的真相始终未能水落石出,但却肯定与下面的一个重要情
  节有所关联。
  李蛰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家族中的代表人物梅国极又正
  掌理西北军事。梅国侦有一个媒居的女儿梅请然曾拜李蛰为师,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
  蛰有所接触。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
  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蛰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糖然和她的抽程大加称赞。
  他和她们往来通信,探讨学问。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据然大师”、“澄然”、“明因”、
  “善因菩萨”等等,就是这几位女士。他说:“梅塘然是出世丈夫,虽是女身,男子未
  易及之。”又说:“此间据然固奇,善团、明因等又奇,真出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
  理直气壮地辩解自己和她们的交往完全合于利法,毫无“男女混杂”之嫌,但是又不伦
  不类地写下了“山居野处,鹿系犹以为姐,何况人乎”这些情。他把浩然比为观世音,
  并把和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入他还有一首题“绣佛精舍”的
  诗:“闻说情然此日生,据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春绣佛灯。可笑成
  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很清,绣
  佛精会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蛰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
  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蛰那
  妓和出入于寡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
  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深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蛰的这种行动,在当时的高级官僚看来,可以
  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
  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配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子民。他们
  的考成也以此为根据。李蛰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身利益有关。
  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也还是皮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
  为不检甚至涉及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
  以心照不宣。李蛰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
  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
  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
  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
  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道。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道台就想驱逐李蛰。
  仅仅因为李蛰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物,这位道台才不敢造次,只是放出风声
  要对他依法处理。李蛰对这种恐吓置若罔闻,于是史道台又声称芝佛院的创建设有经过
  官方批准,理应拆毁,李蛰答辩说,芝佛院的性质属于私人佛堂,其创建“又是十方尊
  贵大人布施俸金,盖以供佛,为国祈福者”。答辩既合情合理,再加上知名人士从中疏
  通,这位道台没有再别生枝节,而李蛰则自动作了一次长途旅行,离开麻城前后约计4
  年。他在山西访刘东星,登长城,然后买舟由大运河南返,在南京刊刻《焚书》,1600
  年又回到芝佛院。这次招摇的旅行使当地官外更为痛心疾首,而尤其糟糕的是,他居然
  在给梅情然的信上说麻城是他的葬身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富绅们既想不出更好的
  办法,只好一把火烧了他的栖身之地。
  事变发生以后,马经纶闻讯从通州赶来迎接李蛰北上,并且慷慨地供应地和随从增
  众的生活所需,使李炎的生活得以保持原状。在通州,也经常有朋友和仲嘉者的拜访和
  请益,因此生活并不寂寞。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他致力于《易经》的研究。因为这部书历来被认为精微奥
  妙,在习惯上也是儒家学者一生最后的工作,其传统肇始于孔子。李蛰既已削发为僧,
  他已经了解到,所谓“自己”只是无数因果循环中间的一个幻影;同时,根深蒂固的儒
  家历史观,又使他深信天道好还,文极必开动乱之机,由乱复归于治,有待于下一代创
  业之君弃文就质。在1601年,李费提出这一理论,真可以说切合时宜,也可以说不幸而
  言中。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创立了他的八旗制度,把他所属的各部落的生产、管理、
  动员、作战归并为一元,改造为半现代化的军事组织。而也是仅仅两年之前,这个民族
  才开始有了自己的文字。就凭这些成就,努尔哈赤和他的儿子征服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实质上是一个单纯的新生力量接替了一个“文权”的王朝。所谓“文极”,就是国家社
  会经济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超过了文官制度呆板的管制力量,以致“上下否隔,中外联
  携”。努尔哈赤的部落文化水平低下,但同时也就在“质”上保持着纯真。舍此就波,
  泰否剥复,也似乎合于《易经》的原则。
  然而在这易代的前夕,李蛰又如何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对李蛰还不是古稀的高龄,
  他也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问题已经为利科绘事中张问达所解决。张问达递上了
  一本赛疏,参劾李蛰邪说惑众,罪大恶极。其罗织的罪状,有的属于事实,有的出于风
  传,有的有李蛰的著作可以作证,有的则纯出于想当然。其中最为耸人听闻的一段话是:
  “尤可根者,寄居麻城,律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土人妻女
  入庵讲法,至有携装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
  土人妻女也。”接着,给事中提醒万历皇帝,这种使人放荡的邪说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
  此外,由于李蛰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传,儒学被排挤,其情已形极为可怕:“选来缓
  绅大夫,亦有学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
  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而最为现实的危险,还是在于李蛰已经
  “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
  皇帝看罢奏流之后批示:李蛰应由锦衣卫捉拿治罪,他的著作应一律销毁。
  在多数文官看来,李蛰自然是罪有应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别扭。本朝以儒学治天下,
  排斥异端固然是应有的宗旨,但这一宗旨并没有经常地付诸实施。李蛰被捕之日,天主
  教传教土、意大利人利玛窦(此人和李蛰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动,以后他还要继
  续传教,使一些大学上尚书乃至皇帝的妃嫔成为上帝的信徒。而万历皇帝和母亲想圣太
  后则对佛教感觉兴趣。虽说在1587年曾经因为利部的奏请,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举考
  试的试卷中引用怫经,但是在1599年,即李蛰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
  土,他正在精研‘位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
  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
  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蛰,毕竟不能
  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蛰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流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
  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
  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
  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蛰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
  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淹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
  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
  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蛰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机但是一时并没有断
  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蛰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蛰已不能出声,他用
  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写字作了回答:
  问:“和尚痛否?”
  答:‘不痛。”
  问:“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药”!
  据说,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李蛰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
  帝的报告,则称李蛰“不食而死”。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李蛰的不幸,在于他活的时间太长。如果他在1587年即万历十
  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为僧的前一年离开人世,四百年以后,很少再会有人知道还有一
  个姚安知府名叫李蛰,一名李载蛰,字宏父,号卓吾,别号百泉居上,又被人尊称为李
  温陵者其事其人。在历史上默默无闻,在自身则可以省却了多少苦恼。李蛰生命中的最
  后两天,是在和创伤血污的挣扎中度过的。这也许可以看成是他15年余生的一个缩影。
  他挣扎,奋斗,却并没有得到实际的成果。虽然他的《焚书》和《藏书》一印再印,然
  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