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
溜溜 更新:2024-05-28 22:41 字数:5153
庭如果企图生活稳定并且获得社会声望,惟一的道路是读书做官。然而这条道路漫漫修
远,很难只由一个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能达到目的。通常的方式是一家之内创业的祖先
不断地劳作,自奉俭的,积殊累寸,首先巩固自己耕地的所有权,然后获得别人耕地的
抵押权,由此而逐步上升为他主。这一过程常常需要几代的时间。经济条件初步具备,
子孙就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其中,母亲和妻子的自我牺牲,在多数情形之下也为必
不可少。所以表面看来,考场内的笔墨,可以使一代清贫立即成为显达,其实幕后的惨
淡经营则历时至久。这种经过多年的奋斗而取得的荣誉,接受者只是一个人或至多几个
人,但其基础则为全体家庭。因此,荣誉的获得者必须对家庭负有道义上的全部责任,
保持休戚与共的集体观念。
这种集体观念还不止限于一个小家庭的范围之内。一个人读书中举而后成为官员,
如果认识到他的成功和几代祖先息息相关,他就不能对他家族中其他成员的福利完全漠
视。何况这种关心和帮助也不会全是无偿的支付,因为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的子孙在今
后不受他们的提携。这种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被抽象而升华为道德。固然,这种道德观念
并不能为全体民众所奉行,从海瑞的文集中可以看到兄弟叔侄间争夺产业以至斗殴致死
的事情所在多有。但这种情形正好从反面说明了教养的重要,有教养的人则决不能以利
害义。
在整个社会没有为它的成员开放其他门径的时候,多数像李蛰一样的人物,已经不
加思考地接受了这种生活方式。如果李蛰回泉州,他必定受到多少族人的期望和逼迫。
然而当时的李蛰,已历经生活的折磨,同时又研究过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重新考虑
生命的意义,重建人生观之余不能再墨守成规。也就是说,他不能把读书、做官、买田
这条生活道路视为当然,也亟待摆脱由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集体观念。
对于这样背离传统的行为,他的亲族自然不能善罢甘休。但是亲族的压力越大,他
的反抗也越强烈。在给曾继泉的一封信里,李蛰说到他所以落发,“则因家中闲杂人等
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
不肯与理也”。所谓闲杂人等,是他的弟兄还是叔侄;俗事,是买田还是建立宗调宗塾,
或者竟是利用势力干预词讼,虽然语焉不详,大体上当不出这些范畴。最有趣的是,他
的家族不顾他的愿望,仍然指定一个侄子作为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引起的反抗方式也同
样有趣,他有一封遗书,题名为《豫约》,其中就提到他的这个侄子“李四官若来,叫
他匆假哭作好看,汝等亦决不可遣人报我死”。这封遗书草于1596年,上去他削发为僧
已有8年。
李蛰所居住的僧院坐落在麻城城外的一座山上,称为“芝怫院’。它不是正式的寺
庙而仅仅是私人的佛堂,但规模却颇为宏大。院中有正殿、左右厢房,还有和尚的宿舍
和客人的招待所。李蛰自己居住的精舍位于全院的最后山巅之处,极目四望,水光山色
尽收眼底。在芝佛院的鼎盛时期,全院有僧侣叙余人,统率众增的方丈则是李蛰的朋友。
僧众中有人还带着徒弟、徒孙。
芝佛院始终没有向政府登记,没有领到正式执照,因之也没有向政府纳税。它不属
于任何宗派,也没有董事会的管制。李蛰是全院唯一的长老及信托老。其创建和维持的
经费,绝大部分他一人向外界的捐募。他常常写信给朋友,要求得到“半俸”的援
助,或者以“三品之禄,助我一年’。有的朋友,周济他的生活前后达20年。他过去没
有经历过富裕的生活,但在创建佛院之后,却没有再出现过穷困的迹象。
在李蛰被任为姚安知府之前,他已经享有思想家的声望,受到不少文人学者的崇拜。
这些崇拜者之中有人后来飞黄腾达,或任尚书侍郎,或任总督巡抚。李蛰得到他们的接
济,即使不算经常,但也决非绝无仅有。而且这种金钱上的关系还不是单方面的。他的
朋友焦域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不善理财,据说穷得“家徒四壁”。当焦放的父亲80寿
辰,朋辈称临聚会,有的竟不远千里而来。李蛰是这次盛会的襄助者,他写信告诉与会
的人,嘱咐他们“舟中多带柴米”。
这种方式的金钱周济和往来之不同于一般,在于接受者之间具有共同的思想,或者
说共同的目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这种关系还是以道德作为施政方针的副产。因
为这种施政方针的思想根据,乃是认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息息相关。一个人或一种事
物,其所以具有特性或功能,全靠和其他人或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一个人的品质高尚,
就因为他的志趣和行为得到别人的赞赏;他的识见深远,就因为他分析理解其他事物的
正确。所以人的生活目的,就不能不是合作互助与共同享有。但是,在现实中,为什么
所有的人身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私?这个问题使读书明理之人为之不安,而高级官员
由于负有治国平天下的重任,其不安尤为严重。按理说,他们所受到的教养,都要求发
扬为公众服务的精神;然而一旦接触实际,这种精神常常只是海上神山,或者干脆销声
匿迹。自幼有时他们身上的自私苟且,还远过于不识字的愚氓。这种不安,或者由此发
展而来的内心交战,需要有一种适当的方式来缓解排除。志趣相投的研究讨论,可以触
发彼此的灵感,深入探索人生的真谛,件使内心的不安涣然冰释。所以他们来往密切,
集会商谈之余,还互相通信,刊印文集。、李蛰落发为僧以后,仍然经常外出旅行,参
加这些活动。在当时,还谈不上旅费必须报销,或者演讲应当收入费用,这些问题,都
可以根据习惯,在往来交际之间安排妥帖。以李蛰的名望,加上化线和尚的姿态,他已
经用不着再为经济问题而踌躇。
他和耿定向的辩论,促成和巩固了他要求个人自由的信念。多年之后,他仍把这次
辩论视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转拆点。
第七章 李蛰——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李蛰——自相冲突的哲学家(2)
1580年,李蛰在姚安辞官离任后,就搬到湖广黄安,在耿家充当门客而兼教师。这
时耿定向的父亲去世不久,兄弟4个都在家里丁优守制。这4个人中,李蛰和二兄耿定理
的交往特别密切。有人误以为他们两人在思想上比较一致,其实不然。他们之间的差异,
较之李蛰和长兄耿定向之间的差异还要大得多。耿定理天资聪颖,同时也是一个诚实的
人。如果他发现“四书”“五经”中的理论和他自己的思想有所冲突,他就不能轻易放
过,人云亦云。这种矛盾带给他苦恼,也促使他思索,有时候会独自一人在深山穷谷之
中徘徊。最后,他终于“豁然贯通”,确认儒家的仁就是无我主义,一个人成为圣人,
则是把自我之有化而为无,进入了寂灭的境界,以致“无声无臭”。这种高悬在空中的
理想主义,只能深藏于内心,不能应用于现实,并发展而成为伦理和道德的标准。所以
在实际生活中,耿定理从来没有应考,也从来没有做官。然而李蛰则认为“穿衣吃饭,
即是人伦物理”,这无疑和耿定理的思想判若水火。他们之所以能和睦相处,不在于耿
定理学术理论上的弹性,而在于他性格的柔和轻松。他经常以排宗式的机锋,避开辩论
中的正面冲突,而以表面上毫不相关的语言,来表示自己的意见,使辩论的对手在思索
之后被迫折服。因为他认为自己所掌握的真理,基于识见渊博;如果坚持片面的执拗,
就等于放弃了宽阔的胸襟。因此,当耿定理在世之日,总是能够用他特有的方式调解他
长兄和李蛰之间的冲突。
在思想史上,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蛰,把他说成
一个伪君子;而黄宗费的《明儒学案》人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然则很少有人能看
到,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
理。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任何信
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则不成其为信条。经过多方考虑,他提出,人的
理智有深有线,有粗有细,有的集中,有的分散;在社会生活中,政治与农业不同,农
业又与商业不同。基于这样的分析,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应当与物理、地
理的理有所区别,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这种理论,为当时持一
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他和李蛰的冲突也无可避免,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
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于是李蛰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言行不一;耿定向则指斥李蛰以
立异为标榜,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所谓放浪形骸,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
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金都御史。他在信里提出李蛰迷
误耿氏子弟,这种指责促使李蛰迁居麻城。多年以后,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
他以个人侮辱。
李蛰好强善辩,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授,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和耿定
向闹翻之后,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按本朝的习惯,退休的官员被称为“乡富”,
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节制。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
有关的事务,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
而在李蛰则是精神上的压力。他说:“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
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剃
发为僧,除了避免亲旅的纠缠以外,摆脱这些牵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李蛰虽然身入空门,却没有受戒,也不参加僧众的学经祈祷。他喜爱清洁成为癖好,
衣服一尘不染,经常扫地,以至“数人缚帚不给”。在很多方面,李蛰保持着官僚学者
的生活方式。例如,即使是短距离的外出,他仍然乘轿;对于书本不愿亲自阅读,而是
让助手朗诵以省目力。
退休以后的十几年,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
芝佛院中有一间屋子专门堆放书板。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儒家经典的阐释、历史
资料的观察、文学作品的评论以及伦理哲学的发挥,形式则有论文、杂税、诗歌、书信
等等。但是涉及面虽然广泛,却并不等于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诣。他写作的历史,对史
实没有精确的考辨,也没有自成体系的征象。大段文章照史书抄录,所不同的只是按照
自己的意见改换章节,编排次序,再加进若干评论。在接触小说的时候,他所着眼的不
是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创作方法,也就是说,他不去注意作品的主题意义以及故事结构、
人物描写、铺陈穿插等等技巧。他离开了文学创作的特点,而专门研究小说中的人物道
德是否高尚,行事是否恰当,如同评论真人实事。再则,即使是阐述哲学理论,也往往
只从片段下手,写成类似小品文,而缺乏有系统的推敲,作为结构谨严的长篇大论。惟
其如此,当日的士人,对于“李氏《藏柳》、《焚抑人》一册,以为奇货,就大多感到
难于理解。
要正确认识此中关系,务需探求李蛰的写作目的。他的各式各样的著作,无非异途
同归,其着眼在把读书人的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