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热带雨淋      更新:2021-02-17 23:47      字数:4886
  我转过身去,一个陌生的声音突然叫道:“Sabrina!”
  “呃?!!”
  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随之而来的怀抱结结实实地拥住。
  “Sabrina……很高兴见到你。”
  我一边想着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边在双臂能允许的情况下抚摸他的脊背。他很瘦,但是结实。他的怀抱似曾相识,散发着一种熟悉的,令人怀念的气息。
  像是童年回忆里的落日,纸风车,还有郊外小雏菊的色泽。
  “Hey,Harry,很高兴见到你……”
  男人放开我,有点害羞似地说:“抱歉,我最近有点情绪不稳……”
  他的眼睛在黑色的刘海间,发出宝石绿色的光芒,我怀疑是电灯的反光还是它自己在发光——就像猫一样,能够在晚夜发出光泽的瞳孔。
  美丽的眼睛,令人怀念的气息,不由得回想起布鲁克林分校,怎么会想起那个寂寥的背影?
  我有点鼻子发酸地意识到自己居然还是记不得那个人的脸孔。
  现在,那双宝绿的眼睛注视着我,眼眶中水光氤氲,很久以后我还会记得那一双眼睛。
  然后我转身,上楼,在楼道口转身。
  这时灯已经灭了,大概又是接触不良了吧。
  我只看见两个黑色的身影,一个略高,一个略矮,一只雪白的猫头鹰从他们头顶扑闪着翅膀,穿过窗户,消失在幽蓝天空中。
  像你曾经在二十世纪早期看到的黑白默片一般,一切静谧无语,唯有晚风微微拂过。
  3
  你相信命运吗?
  至少我是相信的,在轧轧转动的命运轮盘里,你我就是两枚微不足道的筹码,随时有被碾碎的可能。
  但是,命中注定要降临的,必然会来临。
  这就是命运,你可以幸运非常,也可以悲惨至极,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操纵着的,命运。
  而与那两人的相遇,是开始呢还是结束呢?是幸福呢还是悲伤呢?我不知道。
  我所能做到的,就是作为一个见证者,写完这个故事而已。
  我又梦到了他。
  在长长长长的林荫道上,梧桐树洒下漫天飞舞的金黄色叶片。
  看见那个纤瘦的身影,抱着砖头似的书,走在小道的右边。像是在躲避什么,又像在迎接什么。
  “****”
  那时候我对他呼唤着说了什么呢?
  “********”
  然后他也回过头来,耐心等待我跑上前去,拉住他的胳膊,温柔浅笑一如既往。
  对话的内容都记不得了,似乎是跟功课有关的,实验室,考试。
  那些做过的梦中,他的脸也如同薄雾笼罩,始终无法看清,只记得那感觉,又悲伤又寂寞又令人怀念的温暖。
  我梦见我笑着说着什么,从他头发上摘下一片落叶来,他微笑着微微偏着头,任我撸顺他蓬乱的头发,然后我像对小孩子一样地拍拍他的头发。
  怎么看怎么可爱的人儿。
  怎么就忘记了呢?
  也许那时候,我真是爱着他的吧?
  醒来时,天花板泛蓝,街灯的光透过窗帘还能看得到,天色尚早,可是已经睡不着了。
  头仿佛昭示什么似的疼痛。我眨了眨惺松睡眼,一下,两下,睡意如水般褪去,只剩下睡眠不足的余韵。
  枕头居然湿湿的一片,可见梦里哭得有多悲惨。令我无比怀疑自己是不是丢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二十岁以后,记忆里就很少哭了。既然眼泪于事无补,那么我何必要浪费那么多水分和盐分?而且在别人看来,这也只不过是博取廉价同情的交易品而已。
  唯一的一次四年前养父病重过世的时候,养母一通深夜电话打来,我当时听着听着眼泪止不住地就掉下来,拿着话筒的手抖啊抖地怎么也克制不住。
  然后是迅速地订到最早的机票,迅速到机场,迅速飞往西雅图,迅速上机场大巴,迅速打到的士直奔医院。
  我的姓是继承了养父的姓。
  养父说我当年在孤儿院里整个是一个小豆丁,他去那儿看见我就好像看见一只被打伤了翅膀的鸽子,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瘦骨伶仃,陌生人接近的时候如同猛兽一般反抗,哪里看哪里不可爱。
  “为什么我会希望你做我女儿呢?”养父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爱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吻上我的额头,“我只觉得你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他说他后来认为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如果没有他当年把我载回来,现在就没有这个活力四射桀骜不驯的女儿存在。
  他笑着说我是他的骄傲,那是当我拿到纽约市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其实不是什么很好的大学,但是他总是对我报以微笑,鼓励着我,即使我是曾经那么地反抗。我曾经离家出走,曾经试图吸毒,试图援交,我觉得这世上根本没有可信赖的人,所以,自己的存在完全是微不足道的,就算我死了,也没有人会为我伤心。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死了的好。
  我所在的故乡西雅图,向来以雨水充沛,气候温和闻名。在开往医院的的士里,我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靠在后座里索索发抖。
  被人看到流泪是可耻的行为,虽然咬着风衣的袖口,可以掩住呜咽,眼泪却像决了堤的湖水,源源不断,源源不断。
  在拍打着车窗的风雨中,我不断地回忆起往事,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我有多么爱他。
  我愿意用自己的死,换来他的生。
  在这世上,有什么奇迹,能够成全我的愿望呢,我那么爱他,不希望他离开,即使他的灵魂上天堂。
  当我意识到我对他的爱,并非父女,而是情人之时,我就抛弃了这个大陆彼岸的归所,宁愿把自己埋葬在纽约喧嚣的人潮之中。这里没有人会在意你是谁,更别说你爱的人是谁,我切断了所有和“家”的联系,除了每年圣诞节的电话。
  我不可以破坏自己成长的“家”,不可以伤害我挚爱的“家人”,养父也是,养母也是,抚养我长大的家人们。直到我看到他在洁白的病榻上,枯瘦如槁木,依然慈祥,我才知道这感情并非单单是情人,如果这世上有什么值得你依恋的话,那么“家”就是你最后的居所。身之所在,心之归宿。
  “Sabrina……”
  在一堆导管,仪器以及绷带的缠绕中,养父流露出一个可以称得上温和的微笑。
  即使这样,也一定耗费了他全身的力气。
  “Sabrina……你终于来了……”
  “爹地……”看到昔日强壮的男人而今如此虚弱,我的心都要被揉碎了。
  “你永远……是我们的女儿……”
  “……我爱你……爹地……”我已经泣不成声。
  “希望你……可以……幸福……”
  “爹地?”
  他用温和的目光凝视着我,一如既往,似乎那之前几乎无止尽的分离从未存在过:“Sabrina……我能给予你的……只有父爱……,但是……还有人……还有……”
  我无言地紧紧握住他的手,试图给他说下去的力量。
  养父声嘶力竭地咳嗽了几声:“……你……变了……”
  那时我的脑海中,不期然浮现出我渡过青春的校园,一个寂寞地微笑着的身影,给人无限温暖的身影,总是能倾听你说话的身影。
  却无法回想起面孔的身影。
  “希望……他能给你……幸福……他……”
  他?
  “他”是谁?
  然而我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伴随着养母的哀恸哭声,我猛然间发现指间的温度慢慢冷却,而笑容,则凝固在我曾经深爱过的养父的脸上。
  那是我最后一次与养父的谈话。
  同时也是我第一次想起“他”的时候。
  梦中痛哭的结果是另外一双核桃眼。
  我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补妆,然后顶着浓妆下面的核桃眼出门。不管这个世界变得有多么光怪陆离,你还是得工作赚钱,养家糊口。我这样的单身女人也一样。
  出门就碰见Draco,狗屎。
  男人正好出门,好巧不巧,他租的公寓“正好”在我隔壁,怎么看怎么像变态狂的行为。——假如我不是确定他已经是gay的话。
  然后我就“正好”看到他和那个叫Harry的家伙接吻。
  我一时震惊之下,不由得把我花了大价钱买的LV的包包掉在了地上。
  那家伙才像吃饱了的猫一样舔着嘴角抬起头,很意有所指地对我一笑:“Hey,Sabrina。”
  “呃……嗨~”
  那个叫Harry的奇怪家伙就很吃惊地回过神来(搞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上演断背山的人不是你们俩个么),有点欲盖弥彰地红了脸:“……Sabrina,早上好。”
  “早上好,今天的天气多么好啊。”我瞟了瞟门廊外阴云密布的天空,故意加重了与其,然后心情愉悦地回答。
  Harry的脸又添了一层红晕,简直要滴出来。
  哦呵呵呵,逗弄纯情小男生真是令人心情愉快。我拣起包包,晃了两晃挂在肩上。
  “忙着赶地铁,拜啦。”
  “……拜。”
  “bye~~~”Draco拉长了语调对我抛个媚眼。
  直到我下了一层楼梯,才听到Harry紧张略显不安的声音和Draco的争辩。
  “叫你不要大清早的……”
  “又没有关系……不是英国……”
  “你算准了她会这时候……”
  “才没有。只是你太诱人了!”恶。
  “我觉得她对你……”
  “……搞不好,是她对你还有意思。”
  我注意到Draco用了一个“还”。
  我们曾经见过面么?
  我不得不承认缺乏睡眠的头脑此刻非常缺乏活力,我一点都不记得跟这二人中的某人见过。
  再怎么说,也是两个相当特殊的人,就算是那个看起来绿眼睛男人,也散发着跟纽约格格不入的味道,没有人能够见过并且忘掉他们俩。
  推开铁门,跨上布鲁克林的街道,将两人的争执抛在脑后。
  暴雨前蕴含水汽的空气扑面而来,在青灰色天际,远雷隆隆,似乎预兆什么似的,心头有东西在骚动了。
  那是久违的,名为“幸福”的感觉。
  就如同被燥热折磨的布鲁克林,迎来甘霖般甜美雨水的时刻。令人怀念起西雅图的时刻,在那里,还有我的家人,而那两位来自英国的绅士,大概已经回忆起故土的芬芳了吧?
  4
  作者注:写到后来,大概已经不是本来的布鲁克林了吧,而是Sabrina本人的故事。笑,这也是我自己的生活,所以要努力写下去
  第四章
  说实在我是真的厌倦这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每天每天爬起床,混在纽约的人流中挤地铁,再混在人流中下车,混着人流走进写字楼,面对着肥猪经理的面孔,大堆大堆的文书和报表,以及不断释放幅射线的电脑屏幕,只为了每个月能辛苦赚来的口粮,这么一想就觉得人真是卑微得不能再卑微了,不过日子还是得过,无意义也罢,无建树也罢,说过了,我们只是蝼蚁而已。
  我几乎就要觉得自己的生命就要日复一日地耗费在这人造的水泥森林中了。
  但是那两个人是不一样的。
  打个比方,这就像坐落于布鲁克林街头的一座城堡一样突兀。两位带着英国口音的可爱绅士,离开故土,来到这个和自己显然是格格不入的社会,又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他们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以吸人血为生,四处漂泊,纽约,正是他们无止尽的漫长岁月中的又一个落脚点。
  又或许,他们是某名门贵族之后,两个相爱的人,为了逃离森严的家规,不得不一起私奔。
  但这些都不过是我的胡思乱想而已,因为日常生活太过无聊,不得不给自己编一点故事聊以自娱。这样的事以前也发生过,惟一不同的是这两个人的存在感结实刚硬,犹如水泥浇铸。
  我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到来宛如一块形状适中的楔子,恰好嵌进我的生活里,不偏不倚,中正平和,仿佛从很久之前他们就已经在那儿似的。
  而我也习惯了每天在楼道里看两个小情人甜甜蜜蜜的样子——尽管这真的不太符合我的性格,你知道。这种心情跟看到自己的孩子们终于长大成人的感觉一样。
  又好像看到一个久远久远,曾经只在童话里出现过,后来又被时间磨灭的故事。
  这种种想法在见到白金发王子为我微笑的那一刹那就烟消云散了,上帝!我愿意化身为Harry只为能天天守在他身边。说是精灵的微笑也不为过,但又带着那么一点点矜持,一点点邪恶,一点点戏谑,一点点温柔,当他烟灰色的瞳仁投在我身上时我甚至觉得呼吸困难——世间怎能容许这种美男存在?他应该去当模特儿,或者是影星,单单凭他的那张脸!
  现在王子微笑着问我:“Sabrina?愿意和我们共进下午茶么?上好的大吉岭哦。”
  现在是周日下午两点,我刚刚被此人的敲门声从被窝里挖出来——昨夜做报表做到凌晨。
  睡眼惺松加上美色的震撼,我处于无法思考状态:“哦……呃……好啊。”
  “那么,我和Harry在我们的公寓里等你,换好衣服过来吧。”
  门在我眼前阖上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还穿着黑色蕾丝吊带睡衣(被揉得皱巴巴的),头发蓬乱犹如疯妇,还顶着两只偌大的核桃眼。赶紧以最快速度换上我还未送洗的惟一能穿的一条裙子,再略施淡妆,才敢壮着胆子敲我可爱的邻居们的家门。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