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向前      更新:2024-05-25 15:12      字数:5033
  的《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日常生活中,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 比如一位学生并不喜欢他的老师,可是,按照超我的要求,学生必须尊重教师,因此这位学生需要用超我管住他的本我。 但有时候,本我会出其不意地冒出来。 比如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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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弗洛依德:爱欲人格
  这个例子。某大学历史系的一位教师,学问很好,出版过不少历史学专著。 这位教师对学生却非常严格,常常指责学生的缺点与过失,毫不留情面,学生对他是又尊敬,又恼恨。 有一次,这位历史教师在课堂上狠狠地批评一位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过了几天,他和这位学生有一次谈话,其中两句是:
  学生:您是我们这个领域歇斯底里的(hysBterical)书写得最多的人!
  教师:是hysterical,还是historical?看来,你非常恰当地责备了我在课堂上对你的伤害。
  本来,学生是要赞扬他的老师“历史书”写得多,却无意中说成了“歇斯底里的书”。在英文里,“历史的”
  (historical)
  “歇斯底里的”
  (hysterical)这两个单词的读音非常相似,只有一个元音的读音略有不同。 那个学生发生口误是可以理解的。 但细心的教师从学生的口误中听出了学生对自己的批评。 可见弗洛伊德关于“日常过失”的心理学是有实际意义的。在这个学生的口误中,有两个相互牵制的意向:一个是意识中的“称赞老师”的意向,另一个是潜意识中的“指责老师”的意向,其结果是后者牵制住了前者。 还有一种口误,并没有相互牵制的两种意向。 弗洛伊德举了一个他亲身经历的例子。弗洛伊德在一次旅游中遇见两位维也纳女人,他陪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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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步,并一起讨论旅游生活的快乐与辛苦。 有一位女士认为旅游是件苦差事,她说:“整天在太阳下面走路,直到外衣……
  和别的东西为汗湿透,这的确是一件不愉快的事。“
  弗洛伊德事后分析,这位女士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在某一点上(即打省略号的地方)略为迟疑了。这位女士当时接着说:“然而,假如有nachhose换一换……”hose的意思是“裤子”
  ;这位女士本来是要说“nachause”
  ,即“我家里”
  ,结果发生了口误。弗洛伊德认为,这位女士第二句话中的口误,与她第一句话中被省略的内容有关。 在第一句话里,女士本来是准备列举一些衣服的名称:如外衣、衬衫、衬裤等等,但为了使她的谈话内容合乎礼仪,她将“衬裤”省略掉了。 在说第二句话时,那个被省略掉了的“衬裤”
  (hose)
  ,因其发音与“家里”
  (hause)相似,就悄悄地从说话人的潜意识中溜了出来,取代了后者,结果使得这位女士将“家里”说成了“衬裤”。
  在这个口误中,并无两种意识的互相牵制,只是前一句话的“思路的尾声”导致了第二句话的口误。还有一种“笔误”也是颇有意味的。《精神分析引论》中有一个例子。 当时的维也纳有一份《社会民主报》。某日,该报在第一版报道一次节日宴会,说:“与会者有呆子殿下……”第二天,该报专门为此发了一篇“更正”。且看它是如何“更正”的:“昨日本报的错句应更正为‘公鸡殿下’。”按弗洛伊德的观点,导致报纸一错再错的,并不是因为“呆子”与“公鸡”这两个单词的拼写很相似,而是因为写这条报导的记者在潜意识中对“殿下”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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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例子与此相似。 某报随军记者访问某将军,写成了文章见报,却称这位将军是“临战而惧的军人”。次日,他在报上发表“更正”
  ,说昨日的话应为“好酒成癖的军人”。
  其实,连弗洛伊德也承认,并非所有的口误、笔误或别的什么误都是有意义的。 一方面,我们可以运用弗洛伊德关于“过失”的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我们的日常行为和心理;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大可不必搞得神经兮兮,以为任何小事都有重大含义。
  3尼采的记忆与骄傲A德国哲学家尼采,比弗洛伊德大十二岁。尼采的思想,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弗洛伊德主义的先驱。 弗洛伊德在他的《自传》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尼采的猜测和直觉,与精神分析学辛勤研究的成果,也常常会出现惊人的一致,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有很长时间尽量避免和他接触;我这样做主要是想让自己的思想免受干扰,我倒不在乎哪些观点是谁先提出来的。
  事实上,尼采的思想仍然“干扰”
  (或者说“影响”)了弗洛伊德。 比如我们在上一章所谈到的:尼采对俄国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评价,就影响了弗洛伊德的美学观念。在日常生活心理学的领域,尼采对弗洛伊德也有影响。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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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写道:
  我的记忆说:“我曾做过那件事。”但我的骄傲说:“我没做过。”而且坚持不让。 最后,我的记忆让了步。
  弗洛伊德对尼采的这段话非常重视。 这段话,至少有着两个方面的含义。 人的记忆与遗忘是有选择的。 对那些痛苦的、引以为耻的、有损良心与尊严的经历,主体会将其压抑至潜意识,而导致自我将它忘记得一干二净;而对那些代表着成功、尊严、辉煌、得意的往事,主体却记得清清楚楚,连细节也不会忘记。 我们常常听上了年纪的人谈他的过去,一般来说,他不会去讲自己当年如何“走麦城”
  ,只会津津有味地讲自己当年如何“过五关斩六将”。
  尼采的这段话,还有着更为宽泛的含义。“我的骄傲”与“我的记忆”
  ,相辅相成、相引相斥地构成个体的人格冲突。爱洛斯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对立统一体,她的三大构成部分:“本我——自我——超我”
  ,本身就是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的。 而且,这三大部分又分别与“外部世界”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 爱洛斯人格的生成与流变,从根本上说,是在冲突、矛盾与斗争中进行的。 这种带有总体特征的冲突与矛盾,反映到个体的日常生活中,便形成诸如“我的记忆”
  与“我的骄傲”这种带有局部特征的人格冲突或分裂。我们在《焦虑——人格之碍》一章,已经谈到爱洛斯人格的总体性分裂;于此,我们从日常生活心理学的角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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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个体人格冲突的诸多侧面。(1)心共口敌“心”指思想,“口”指言语。 言语是思想的符号,思想是言语的实质。 从逻辑上讲,二者是应该完全一致的。 但我们知道,爱洛斯冲动是非逻辑的,非理性的。 因而,在爱洛斯人格的流变过程中,一个最常见的现象就是“心”与“口”为敌,也就是“说谎”。
  谁都知道:说谎不对;但谁都不敢说:我这辈子从未说过谎。那种导致灾难性后果的说谎,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我们只讨论日常生活中普通人的“说谎”。
  有善意的“说谎”
  ,所谓“假话真情”
  ;有礼仪性的“说慌”
  ,所谓“外交辞令”
  ;有社交性的“说谎”
  ,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有商业性的“说谎”
  ,诸如“今年二十,明年十八”之类的广告词……
  大部分的“说谎”
  ,应该说都是人格之瑕累,都需要疗救。但较好的疗救方法,并非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说谎”
  ,而是应该具体分析人们之所以“说谎”的心理根源:或者是本我对超我的屈从,或者是自我对诸多矛盾的逃避,或者是“心理防御机制”的负面效应……治病要治根,只有找到“心共口敌”的心理根源,才能从根本上治疗这一人格痼疾。(2)言行不一这是另一种方式的“说谎”。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忘记自己的诺言”
  ,便是“言行不一”之一种。言必信,行必果——这是社会公德,用弗洛伊德的术语表述,是超我对人格的道德要求。 但本我和自我,对超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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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或命令并非是无条件服从的。 在特定的时空中,出于某种特定的需要,自我对外界或他人会作出某些许诺;而一旦时空条件发生了变化,心理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自我就可以“变封”
  ,就可以“食言”。尽管自我会为此受到超我的严厉指责,但聪明狡黠的自我总会找到“自我安慰”或“自我解脱”的办法。请读者千万不要误会:我们这样说是在为“言行不一”
  开脱。 一个人格高洁者,或者说一个健康的完整的人格,应该是言行一致的。 但生活是复杂的,人是复杂的。 真实的(不是书本上的或大众传媒中的)生活告诉我们,“言行不一”决非个别或偶然现象。 我们的社会,对付这种现象的武器,一般都是道德伦理学的。伦理学的思路是“非善即恶”
  ,“非美即丑”。这是一种二元两极对立的怪圈。 其实,包括“言行不一”在内的许多人格现象,并不能简单纳入这种二元对立的模式。 我们要走出这一怪圈,要学会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观察、分析、研究并评价各种人格冲突与人格分裂。(3)才性异区这又是一个交叉于伦理学与心理学之间的人格现象。才,指个体的才能、才情、才藻,说得更宽泛些,是指个体的智力与能力。 性,则比较复杂,它既可以指性格、性情、气质这些心理学特征;也可以指德性、品性、人品这些伦理学特质。正如言行要一致,心口要一致,才性也应该统一。 人格的“度”是否高,人格的魅力是否大,在很大程度上,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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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才性是否能统一。 一个人,如果既才华出众,才气非凡,又人品高洁,趣味高尚,那么这个人差不多就是完人了。中国有句古话:金无中赤,人无完人。 现实生活中,才性双优者,毕竟是凤毛麟角。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才”与“性”
  往往是不统一的。比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潘岳和爱因斯坦。这样例子太多了,以至于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费笔墨来列举。您只要看看您的四周,您就会很容易地找到几个“才性异区”的例子。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这是一种带有普泛性的人格现象;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它的普遍化而对它熟视无睹、视而不见。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努力提高“才”之程度的同时,更要提高作为人的精神——文化的度,从而塑造出一个健康的人格;对于那些有着特殊才能的人(如艺术家、科学家、学者等等)来说,不能因其“才”大而降低对自己的“性”的要求。(4)雅俗同体谁都怕别人说自己“俗气”
  ,既便是那些自称“俗就俗到底”的俗文学的制造者,他们所追求的是“通俗”而决非“庸俗”。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
  ,是一个“雅”的群体,其间却也有俗士。 比如王戎,就俗得可以。 他是个小财主,有几个钱,经常在家里,和老婆一起,关着门数钱,一遍又一遍,很满足也很有快感,全然是一位有中国特色的葛朗台。王戎有钱,却分外吝啬,自己的亲生女儿出嫁,还要向他借钱。女儿借钱后,没有及时还债,做父亲的还很不高兴。 他的侄子结婚,向他借了一件上衣,人家刚刚举行完婚礼,他就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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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逼着新郎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他。 更有甚者,因为他家的桃子长得好,朋友向他要一点桃核,他怕朋友得他的好处,竟然把桃核钻了孔之后,才送给朋友。而王戎又确实是一位雅士,他的诗写得好,文章写得也漂亮,还能说出一些很有诗意很有哲理的话,比如“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便是千古名句。 雅与俗,如此奇妙地统一在王戎这位魏晋名士的身上。《世说新语》说得好:“自古而观,岂一王戎也哉!”
  古今中外,雅俗同体者,决非王戎一人。雅与俗,是一种悖论。 人人都想趋雅,而只要着意“趋雅”
  ,就难以“免俗”了;任其自然,不拘小节,自惭形秽,自觉凡俗,——这本身已经是雅。 欲雅反俗,逐雅落俗;反过来,以俗为雅,大俗若雅。 而真正的俗,是媚俗;真正的雅,是避雅。 ——个中奥妙,读者自审。(5)狂慎之间大凡有才气的人,都难免“狂”。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