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9 节
作者:没事找事      更新:2024-05-25 15:09      字数:4745
  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苏伦仍旧活着。
  我回到临时营地,飞鹰正在赤红着眼,检查自己的手枪。
  “援兵很快就到,顺利的话,中午就可以在此地会面。”我平静地告诉他。失去了那么多兄弟,他的沮丧心情可想而知,并且最令人愤怒的是报仇无门,连个可以发泄的对手都没有。
  他抬起头,死死地盯着北面的来路,眼珠子已经被血丝缠满。
  “风,你说,龙格女巫会是从那个方向来吗?”他“啪”的一声把弹夹推进弹仓,举枪向北瞄准。
  那条路空荡荡的,只有不停地随风而动的枯草。
  “也许吧,咱们都要保持冷静。”对于一个被仇恨烧红了眼睛的人,我无法说更多。
  太阳升起之后,隧道方向忽然升起了淡淡的白雾。冬天很少刮南风,但今天恰恰开始转变了风向,由北风转成南风,那些雾气乘风而来,罩向我们。
  我是第一个有不祥预感的人,当雾气距离营地还有五十步时,一种淡淡的腥气已经钻入了我的鼻孔。
  “雾里有毒,大家赶紧撤离。”我及时发出告警声,架起小关,率先撤向右侧低洼处的一条山涧。
  梁威脸色铁青,不停地低声咒骂着,拖着李康的胳膊跟在我后面:“是蛇毒——毒蛇见到早上第一缕阳光的时候,会吐出肚子里酝酿了一夜的毒气,结成雾瘴。看这样子,至少有几百条蛇盘踞在一起,这可糟了!”
  飞鹰是在飞月的拖拉下才离开营地的,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他,似乎将那些无形无质的雾气当成了敌人,硬生生要向前冲。梁威说得没错,毒蛇吐气结瘴,是山林里最厉害的毒气之一,人类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只能选择趋避。
  飞月仍抱着唐小鼓,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成了探险队的一部分,时刻跟随。
  溪流轻浅,水声淙淙,但我们谁都没有走近水边。水是毒气的最佳承载体,所有人已经变成惊弓之鸟,不敢越雷池一步。
  “洞里有毒蛇,应该就在石柱后面。传说中,兰谷里有长着翅膀的蛇,就像非洲大峡谷里的‘恩斯托变种蝰蛇’一样。有些探险家也的确抓到了这种东西,试验表明,它们的毒牙里,毒液的储存量和剧毒等级,都超过了印度眼镜王蛇。所以,过了石柱更危险——”我想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出来,让大家自由选择。
  李康只算半个江湖人物,他的武功与阅历是最差的,但第一个举手表示:“我不怕,就算死在这里,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他这副文文弱弱的样子,跟好汉丝毫不沾边,但话说得很有几分豪气。
  梁威举了一下手,无言地笑了笑,低头退出弹夹,细心检查着每一粒子弹。
  飞鹰、飞月同时摇头:“大家一起闯吧,走到哪里算哪里!”
  屠杀事件彻底将飞鹰逼得没了退路,如果他就此返回出山,侥幸逃生,自己在江湖上的威名地位,也就全部消散一空了。因为没有一个江湖老大,可以让自己的兄弟全体丧命,而唯独自己苟且偷生。
  他总得给那么多无辜的家属们一个合理的交代,钱已经无法摆平这个问题,所以,他必须向前走,找到杀人者,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喂,你们难道没听说过‘碧血夜光蟾’这东西吗?它是天下毒蛇的克星,有了它不就天下太平了?”
  唐小鼓笑嘻嘻地趴在飞月腿上,向正北方向指着。不愧是蜀中唐门的人,这么小的年纪,就记得了这些江湖传说。
  “村寨里那个丑八怪,据说就有碧血夜光蟾。姑姑说过,她是五毒教的人,可以任意驱使五种毒虫作为自己的武器,夜光蟾对她自己毫无用处,应该献出来给需要它的人。”
  她说得很轻松,但夜光蟾对于何寄裳来说,是那段苦恋的见证,就算真的在她手里,主动献出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没有人接唐小鼓的话尾,她失望地叹了口气:“原来,你们也都是胆小鬼,怪不得姑姑说,天底下很多自称英雄、大侠、好汉的人,都是徒有虚名,一遇到厉害的对头,马上装缩头乌龟。”
  梁威陡然大喝了一声:“小家伙闭嘴,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打你屁股!”男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容易莫名其妙地发火,他也毫不例外。
  唐小鼓愣了愣,从飞月怀里起身,歪着头望着梁威,突然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噢——我知道了,你是那个人,一个武林中最大的缩头乌龟。姑姑说,你全家都被杀光了,在尼泊尔的雪山上曝尸七天七夜,可你连面都不敢露,有史以来,真算是天下第一的缩头乌龟,佩服、佩服。”
  “你找死——”梁威怒吼,枪口向上一举,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啪啪”两声,子弹射在唐小鼓站过的地方,四散迸射的石屑弹在飞月身上。幸而我及时出手,掠过唐小鼓身边,把她抱在怀里。
  她的话,已经揭开了梁威心底最痛、最惨烈的伤疤,最后一个字出口时,我瞬间猜到了梁威的下一步动作。
  弹壳跌落在山石上,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梁威的身体向前俯冲,像是一头被激怒的豹子,枪口指向唐小鼓的额头,但我的右腿嗖地一踢,脚尖稳稳地停在他的喉结部位。他的应变略迟一些,枪口上抬,指向我的胸口。
  飞月的枪也已经出鞘,双枪同时顶在他的右边太阳穴上:“梁威,放下枪。”她对我的关心,让我心里开始觉得隐隐抱愧。
  “风,是朋友的话就让开,蜀中唐门杀了我全家,我也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梁威说话时,露出了森森白牙,食指压在扳机上颤抖着,随时可能冲动地走火。当然,他杀了我,自己的脑袋也会被飞月射穿,连环丧命。
  我把唐小鼓藏在身后,一条腿稳稳地独立着,轻轻摇头:“她只是个孩子。”
  梁威“咯咯”地咬牙:“唐门屠杀我的家人时,连吃奶的孩子都没放过——”
  江湖上的恩恩怨怨,谁对谁错,根本不可能分得清清楚楚。所以,他刺杀唐家掌门、唐门屠戮狼家都是一笔犬牙交错的糊涂账。
  “不行,我既然决定出手保护她,就不会半途放手。”唐小鼓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并且她加入探险队时,是被miyao控制,我知道在这件事背后,肯定还有隐情。我们不是屠夫,岂能不问青红皂白就开枪杀人?
  “我只数三声,风,闪开。”梁威脸色冷峻,我相信他会说到做到,但飞月也绝不会袖手旁观。
  “一、二……”他咬着牙,清晰吐出了前两个数字。以他的身手,我恐怕没法在护住唐小鼓的情况下反击夺枪。他的目标只是针对唐家的孩子,右手握枪,左手必定还有其他杀招。
  “三——”我看到他的食指向下一扣,立即斜掠出去,直切飞月的手腕,抢先一步把她的枪打落在地。我不想让唐小鼓死,更不愿意梁威有事。他是我的朋友,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会毫不犹豫地救他。
  “啪啪啪”三声,梁威的子弹射中山石,但随即向下一垂,再次指向唐小鼓。
  此时,飞月的双枪同时落地,弹进了草丛,而梁威的右手食指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他为给自己的家人报仇而杀死蜀中唐门的人,绝对无可厚非,只是唐小鼓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孩子,真的很无辜。
  这一刻,除了以自己的身体挡子弹之外,我已经没办法阻止梁威的动作。
  一条灰色的人影闪电一样飙了出来,“嚓”的一声,梁威手里的枪立刻断成两截,跌落在地。那人手里的武器绝对是削铁如泥的绝世宝刀,砍断钢铁犹如快刀斩豆腐,毫不吃力。他的轻功更是高明,飞身停在一棵枯树顶上时,任凭风声呼啸,身子挺立不动。
  激烈的争辩让我们的听力都受了影响,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悄悄接近的,谁都不曾察觉。
  他的长相很普通,短头发、短胡须、单眼皮——根本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面目特征,并且身上穿的衣服更是随便,简简单单的灰色羽绒服、灰裤子、灰色旅游鞋。
  梁威丢掉了手里的枪,瞪着那个人:“阁下是谁?”
  那个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我是谁并不重要,只是要告诫你们,在这片山林里,不要轻易动杀人的念头。山精树怪们本来就嗜血成性,喜欢蛊惑那些情绪冲动的人,你们杀人,它们吸血,然后它们的能力会无限扩张,再杀死更多的人。年轻人,你也不想这样对不对?所谓‘杀人的冲动’,只是有外界无形的力量在左右着你的情绪,冷静下来想想,小女孩跟你是第一次见面,对她哪来的那么大仇恨?”
  他说得很对,梁威已经隐忍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为一句话就拔枪相向?如果他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早就变成别人的枪下之鬼了。
  梁威踉跄着后退了一步,伸手在自己额头上用力敲打着,满脸都是沮丧和懊恼。
  “知道错了就好,那些江湖上的恩怨早一点忘记,早一点得解脱,毕竟杀人与被杀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我身上,上下扫了两眼,暗黄的脸上忽然有了微笑:“年轻人,你的定力不错,对大局的判断也很精确。”
  我松开唐小鼓的手,既然梁威已经冷静下来,她也不会再有危险了。
  飞鹰一直没有开口,以他的江湖阅历,竟然没能辨认出对方的来历,这一点真是失败。
  唐小鼓向树顶的人鞠了一躬:“谢谢前辈救命。”她虽然小,模仿大人的礼节却有模有样。
  那人点点头,飘然落地,停在唐小鼓面前。他的年龄应该在四十岁左右,身材比我略瘦略矮,但腰和胸膛挺得很直,在谦和低调中隐含着一丝倨傲。
  “你的父母是谁?”他伸手抬起唐小鼓的下巴。
  “我没有父母,只有唐清姑姑。”唐小鼓并不眼生,抬头直瞪着他。
  那个人的单眼皮突然撩了起来,双眼中隐隐地泛起精光,我马上举起右手,遮在唐小鼓眼前,手背上立刻感到一阵奇异的灼痛。
  “她还是个小孩子,‘搜魂大法’只会破坏她的脑神经,阁下还是高抬贵手吧。”我把唐小鼓重新拉回到身后,她已经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刚刚没死在梁威的枪下,又险些遭了这个人的毒手。
  “搜魂大法?前辈来自海南秘魔崖吗?”飞鹰脱口叫出来,但他很明显判断错误,秘魔崖那一派世世代代只收女人,没有一个男弟子,怎么会出来这样的中年男人?
  “搜魂大法”的确是秘魔崖创造的邪派武功不假,其功能作用相当于激光扫描,能够读取人脑中动态最强烈的信息,但同时会对人的脑部系统造成无法估量的摧毁。
  那个人鄙夷地“哼”了一声:“你们……年轻人,我只是要保证大家的安全而已,那么长的探险之路,谁也不想埋个定时炸弹在自己身边对不对?就算你们要傻乎乎地去送死,我总得保证其他人的安全——”
  他的眼光恢复了平静,我刹那间想到了他的身份:“卫叔?”
  那个人一惊,随即大笑:“很好,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这种跳跃灵动的想象力,应该是我所独有的,在千头万绪的线索中,准确地在千分之一秒时间里找到最接近正确答案的那一条。能被顾倾城全力相信的人,必定是出手不凡的前辈高手,而且不可能是江湖上风头太劲的人物,否则便跟顾倾城的低调不符了。
  “大队人马距离此地五公里,转眼就到,所以我预先过来探路。那阵毒雾已经被风吹散,也许我们该启程了。”
  卫叔的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但我猜不到他的来历。
  重新回到营地后,十分钟内,北面已经出现了一支极长的车队,鱼贯而来的,是十辆美式山地微型吉普。虽然经过了刻意的涂抹伪装,但我还是一眼认出这是美军特意为阿富汗反恐而研发的车种,加强型越野轮胎、带绞盘自救设备、隐蔽式钢板屏蔽罩,最大的优点,整车布局狭长,尺寸最宽的地方只有一米半,可以通过大部分山地隘口。
  我真的很怀疑顾倾城是怎么把这些车辆运抵山外的,她的能力高出了我的估计。
  卫叔就站在我身边,眯着眼笑着:“小姐手眼通天,大概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她。小兄弟,你真是好福气,能遇到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好好珍惜吧!”
  我听得出他的弦外之音,只是冷静地笑了笑,扬手向坐在第一辆车上的顾倾城打招呼。她对司机吩咐了几句,跳下车,向我走过来。
  车队经过营地,径直向隧道方向进发。我粗略地数了数,她带领的这支人马大约有三十人,车上载着大量宿营、发电、钻探设备,准备极其充分。
  “。。。。。。风,多日不见,还好吗?”她穿着月白色紧身运动装,长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