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热带雨淋      更新:2024-05-13 20:04      字数:5130
  “擦一下吧,不然会感冒的。”小语没有收回递着纸巾的手,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
  见小语坚持,顾墨笙没有再次拒绝,他接过纸巾,抽出一张,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算是敷衍了事。
  “把衣服穿上吧。”小语把西装套脱下,还给顾墨笙。
  “车里开了暖气。”
  顾墨笙接过西装外套,随手扔到车后座,然后发动车子,油门一踩,车子开出了医院。
  车里很安静,在顾墨笙的贴心举动下,小语不管心里还是身体,都暖暖的。
  “顾墨笙,你的兄弟中有个叫苏锦川的吧?”小语突然想起与童瑶的对话,偏过头,看着顾墨笙好看的侧脸问。
  闻言,顾墨笙挑了挑浓眉,说:“想要了解我?”
  “我是想了解苏锦川,他有女朋友没?应该还没结婚吧?”说话间,小语好看的双眸闪着好奇的光芒,看在顾墨笙眼里煞是碍眼。
  “你没必要了解他!”顾墨笙的黑眸射出冷光,话语间的温度骤然降到零下一度,冷飕飕的。
  小语感受到顾墨笙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但或许是知道了他对她的好,小语没有了以前的害怕,不耻下问,“为什么?”
  “你只了解我就够了!”
  第二十八章:会试着了解你
  “你只了解我就够了!”
  顾墨笙有足够的耐心等小语喜欢上他,他不想勉强或强迫她,但并不代表他能容忍她去在意除了他之外的男人。(当然家人除外!)
  小语一直以来都认为顾墨笙很霸气,仅一句简单的话,从他口里说出来总是带着不容与之抵抗的强硬和威严。
  她只是他的下属,但他却已然将她视为他的所有物。
  “顾墨笙,你喜欢我什么?”小语不再逃避,可显然不够有勇气,说这话的时候,她转过头,透过前面透明的车玻璃看着雨中的夜色,避免与顾墨笙有眼神上的交汇。
  “你的所有!”顾墨笙双手握着方向盘,双眸也注视着前方,一如既往的霸气。
  此时,如果小语回过头看顾墨笙,一定能发现他黝黑的脸染上了淡淡的红晕。
  可小语被他的回答震得害羞的低着头,所以错过了他这辈子第一次脸红的模样。
  小语知道顾墨笙不是开玩笑的,他不是擅长说甜言蜜语讨女孩子喜欢的花花公子,他向来严肃,有着目空一切的狂妄,他没必要讨好任何人,包括她夏语。
  沉默……
  小语没有展开新一轮的盘问,而顾墨笙也没有乘胜追击。
  时间一分分钟的过,最后,迈巴赫在小语家的楼下停稳。
  “下着雨,你借雨伞给我,我自己进去就好。”小语开口打破了车里的安静,伸手去阻止顾墨笙要解安全带的动作。
  雨势小了些,不再是狂风夹杂着暴雨,小语接过顾墨笙递过来的雨伞,打开车门,然后再撑开雨伞。
  嘭……
  小语顺手关上车门。
  顾墨笙没有立刻发动车子离去,他透过车窗看着站在车外的小语。
  而小语也没有迈步离开,她撑着雨伞站在雨中,视线穿过车窗,与顾墨笙对视。
  叩叩…。
  小语伸手敲响车窗。
  唿唿……
  车窗当即降下,小语能清晰看见顾墨笙黑眸中的温柔。
  “顾墨笙,我会试着了解你。”小语很是认真的说。
  为了他的好,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心动,她给他机会,同样也给自己机会。
  “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直接问我。”顾墨笙眸光灼灼,闪着欣喜的光芒。
  “嗯,路上小心。”
  小语微微点头,语毕,转身朝旧楼走去。
  顾墨笙看着小语纤细的背影,嘴角弯成一抹好看的弧度,直到她已走进楼内,他仍久久没收回视线。
  滴滴……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拉回了顾墨笙的注意力。
  “大哥,美国那边出问题了。”电话里传来慕白的声音。
  “嗯,我现在回公司。”顾墨笙语气平静,挂了电话后,车子快速开出了城中村。
  盛世总裁办公室,除了被发配到美国的楚宸,顾墨笙的其他兄弟都齐聚一室。
  “大哥,衣服怎么湿了?”沈凌星眼尖,顾墨笙刚走进来,他便发现顾墨笙的衬衫差不多湿了一半。
  “肯定是去接嫂子了,大哥,你们雨中漫步啊?想不到你也有耍浪漫的时候!”慕白雅痞一笑,一副调侃的口吻。
  “看来要准备红包了。”苏锦川手端着一杯红酒,轻晃着酒杯,深红色的液体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妖娆。
  因为小语的一句话,顾墨笙的心情出奇的好,所以兄弟们的调侃他也没有在意,反常的没有用眼神射杀他们。
  “老二,你以前认识小语?”顾墨倒没忘记小语对苏锦川的好奇。
  “二哥,不会是嫂子没看上大哥,看上你了吧?!”慕白见顾墨笙心情好,胆子也肥了,不怕死的开玩笑。
  闻言,苏锦川眼眸中冷光一闪,淡淡的说,“不认识,不过五年前与嫂子的朋友见过。”
  “五年前?!二哥,五年前见过的人你至今都记得那么清楚,莫非有什么奸情?”最近慕白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憋得慌,难得有机会八卦,他哪忍得住啊!
  顾墨笙锐利的双眸没有错过苏锦川眼中一闪而过的冷光,但是事不关小语,他自然不在意。
  “老三,你是叫我们来聊八卦的,还是谈公事的!”苏锦川性子冷漠,名副其实的冰山男,一个冷酷的眼神儿,差点没把慕白冻成冰块。
  他们五兄弟中,顾墨笙是最让人敬畏的,苏锦川是最不能惹的,他做事手段狠辣,一个不留神,难保不被他算计了去。
  慕白自认是个聪明人,见情况不妙,自是不会往枪口上撞。
  “老五来电话说,罗德里格斯家族不肯让道,与澳洲那边的军火交易受阻。”慕白收敛起玩世不恭的神态,正襟危坐,将话题转入公事上。
  “老五到底太年轻,处理这些事情没经验。”沈凌星说。
  “所以大哥让他出去磨练磨练。”慕白搭腔。
  苏锦川抿了口红酒,主动请缨,说道,“大哥,还是我回美国处理吧。”
  “罗德里格斯家族倒是嚣张。”顾墨笙美眸危险的微眯,冷哼道。
  “免得他们碍手碍脚的,我们也该出手了。”沈凌星动作优雅的倒了杯红酒给顾墨笙,神情温和,那摸样好像是在闲聊天气。
  “老二,准备明天飞美国的机票。”顾墨笙做出决定。
  “大哥,你要亲自出马?”慕白很是讶异。
  “不知为罗德里格斯家族,兰德需要我的帮助。”
  兰德是美国最大黑帮老大的私生子,也是顾墨笙在美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好朋友,慕白他们几人也认识的。
  顾墨笙决定的事情,作为兄弟的苏锦川他们,向来都是服从与支持的,而且他们也相当了解顾墨笙,朋友有难,重义气的他一定不会坐视不管。
  第二十九章:感动
  经过昨晚一场大雨的洗礼,锦城早晨的空气很是清新,天气也凉爽,让人感觉很舒服。
  此时,小语站在医院的走廊上仰望着蔚蓝的天空,贪婪的呼吸着雨后甜润的空气。沈凌星迈步朝她走来,漂亮的侧脸没吸引他过多的注目,但是一身纯净的气质,却促使他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她几眼。
  “嫂子,早啊!”
  小语闻声转过头,沈凌星今天没有穿着白大褂,一件白色衬衫外面罩着一件无袖的深蓝色V领针织衫,这样的搭配不潮流也不花俏,可却很符合他的气质,衬得他越发面冠如玉。
  他笑容温润迷人,气质儒雅,依旧给小语一种名门贵公子的印象。
  “早,沈医生。”
  小语不再纠结于沈凌星对她的称呼,既然改变不了他,那只能改变自己了。不就一个称呼吗,他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嫂子,你可以随大哥叫我老三,或直呼我的名字。”
  “我觉得叫你沈医生挺好的,很贴切啊!”
  小语也想要沈凌星体会一下她的无力感,如他坚持叫她“嫂子”一样,她坚持自己对他的称呼。
  沈凌星也听出小语是介怀自己对她的称呼,不由在心里暗叹,为了让大哥能早日抱得美人归,他等下是不是要在感冒药里加点别的药,好让他们生米煮成熟饭,以后他叫嫂子也名正言顺了!
  “大哥生病了,我现在过去看他,嫂子,你要不要一起去?”沈凌星缓缓说出他前来的意图。
  小语闻言,不由有些担心,问:“他怎么了?”
  “昨晚淋了雨,又熬夜加班,应该是感冒了。”沈凌星刚有事找顾墨笙,在电话里听他声音有别于平日里的低沉,嗓音沙哑,以他身为医生的专业和敏锐,他断定自家大哥百分之九十九是生病了。
  顾墨笙是因为接她回家才感冒的!担心、愧疚等情绪涌上心头,小语是想跟沈凌星去看顾墨笙的,但是白秀现在回家去了,一时半会不会回来。等下陈家父子醒来,需要有人在一旁照顾呢,她走不开。
  沈凌星顺着小语的目光朝病房看去,细心的发现她的忧虑,“放心,这里我已经安排看护过来照看的。”
  沈凌星话音刚落下,一名穿着白衣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
  “院长好!”女人跟沈凌星问好。
  “嗯,请你照看好病房里的病人。”沈凌星点了点头,嘱咐道。
  “院长放心,我会做好本分工作。”
  陈家父子有专业的看护照看着,小语也放心跟着沈凌星离开。
  沈凌星开的劳斯莱斯不同于顾墨笙那辆霸气、奢华的迈巴赫,同样是名车,沈凌星的劳斯莱斯是低调的奢华,但却也贵气逼人,如沈凌星其人。
  什么样的男人配什么样的车子,就如女人要穿符合各自气质的衣服才能彰显出自身的魅力与眼光一样,男人选车子的品味,同样也彰显他们的眼光或好或坏。
  小语虽对名车没什么研究,但是欣赏事物的眼光还是有的,所以她很赞赏他们选车子的品味。
  “是不是开错方向了?”小语坐在舒适的劳斯莱斯里,见沈凌星在十字路口朝左拐进国道,忙出声提醒。
  先前,顾墨笙说顺路才接她上班,所以小语认为沈凌星应该朝城中村方向开,要朝右拐才对。
  “嫂子没去过大哥的住处?”
  “没有。”小语边摇头,边回答。
  沈凌星不免有些不解,她没去过,怎么就认为他开错方向了。
  接受到沈凌星疑惑的眼神儿,小语柳眉微拧,也纳闷了,难道顾墨笙家跟她住的地方不同一个方向?
  “大哥住在中山路的世纪豪庭。”沈凌星察觉到小语似乎误解了什么,于是报出顾墨笙的住处。
  世纪豪庭?!
  小语好歹也是建筑系毕业的,锦城名号最响,由盛世地产开发的住宅区——世纪豪庭,大三的时候,教授安排他们全班同学前去观摩过,虽然只是在门外逛了一圈就走人了,但是地理位置小语还是清楚的。
  以小语上班的公司——绿意地产为起始点,顾墨笙住的世纪豪庭是往左走,而小语住的城中村是往右走。从时间上说,世纪豪庭到公司要三十分钟,而公司到城中村开车要二十五分钟,以此计算,顾墨笙每天要开将近一小时的车到她家楼下,然后再花费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接她到公司。
  他那么忙,又掌管着企业的经济命脉,每天一个半小时足够他处理很多的事情,或许还能达成上百上千万的交易,但是他竟然心甘情愿的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他对她,是不是太过用心了。
  思此,小语的心弦被拨动,不禁又再一次被顾墨笙的贴心、用心感动了!
  第三十章:同眠
  领悟到顾墨笙的心意,小语心里筑起的高墙瞬间倒塌了一半,虽不能说心里的领地全部被他攻下,但对顾墨笙,她的内心里少了些抗拒,多了些柔情。
  “沈医生,麻烦你在前面的早餐店停一下。”小语潋滟的目光瞟向车窗外,锁定前方不远处的早餐店。
  “要给大哥买早餐?”沈凌星问。
  “嗯。”小语大方的点头承认。
  看来自家大哥的用心付出还是有回报的!
  沈凌星眼眸亮光闪闪,没再多啰嗦,方向盘一转,银色的劳斯莱斯停稳在早餐店门前。
  小语率先下车,沈凌星随后也走下车,跟在小语身后走进店内。
  “小姐,要吃点什么?”见小语走进来,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请问你们店里有什么粥?”
  小语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