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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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思索 更新:2024-05-09 11:23 字数:4751
尔许转轮王位。」乃至「具寿邬波离来世尊所,恭敬合掌安住一面,白世尊言,世尊说此苾刍善根如是广大,世尊,如此善根⑥何能微薄销灭永尽。邬波离,若於同梵行所而为⑦疮患,为疮患已我则不见有如是福,邬波离,此大善根由彼微薄销灭永尽。邬波离,故於枯树且不应起损害之心,況於有识之身。」坏善根义,⑧有诸智者作如是说,摧坏先善速疾感果之功能,令果久远,先当出生瞋等之果,非后遇缘不自生果,⑨以世间道皆不能断所断之种,定不能断烦恼种故。然此理不定,如诸異生,以四对治力,淨治不善所获清淨,虽非断种,然后遇缘其異熟果定不生故。又已感異熟善不善业,虽非断种,然后遇缘亦定不生異熟果故。⑩又加行道得顶忍时,未断邪见及恶趣因不善种子,然遇缘时,亦定不起邪见及恶趣故。又如前引「诸业於生死随重」,随先熟一善不善业,暂遮余业成熟之位,仅以此义不能立为坏善不善,亦未说故。又異熟暂远,不能立为坏善根义,若不尔者,应说一切有力不善业,皆坏善根故。故於此中清辩论师如前所说,以四种力淨治不善,及由邪见损害之心摧坏善根,俱如败种,虽遇助缘而不发芽,后虽遇缘亦不能生果。又如前说,虽以四力淨所造罪而得清淨,而与发生上道迟缓无相违义,故有一类,虽坏布施护戒之果圆满身财,然不能坏修习能捨及能断心作用等流,后仍易起施戒善根。又有一类,虽坏施戒作用等流同类相续,然未能坏发生圆满身资财等。又有一类如前所说,若不瞋恚授记菩萨,一劫所能圆满道证,由起瞋心自相续中已有之道,虽不棄捨,然一劫中进道迟缓。总之如淨不善,非须尽淨一切作用,故坏善根亦非坏尽一切作用,此极重要。唯应依止佛陀圣教,及依教之正理而善思择,故当善阅经教而善思择。如是能引极非可爱粗猛異熟,及能灭除余业所引最极可爱无量異熟,是为非现见之过患。
①《入行论》:《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圣勇:马鸣菩萨。
③如云:《入中论疏·释第三胜义菩提心 发光地》卷三。
④《集学论》云:《入中论疏》:“又能瞋所瞋俱非菩萨,若发瞋恚,亦有坏善根者,如《集学论》引说一切有部之经云。”
⑤一切支礼:五体投地。。
⑥何能微薄销灭永尽:《入中论疏》:“言微薄者,如彼善根原能引生极圆满果,今令微小,能长时引生妙果,今令短少。非坏一切果是下品尽。言损減者,是中品尽。言永尽者,是上品尽。”
⑦疮患:瞋怒心。
⑧有诸智者:《略论释》作“过去大德”,指非自宗。《入中论疏·释第三胜义菩提心 发光地》卷三作“有说”,谓彼因不定,随即“破”之。
⑨以世间道皆不能断所断之种:如世间离欲道但能压伏烦恼现行,不能断其种子。
⑩又加行道得顶忍时……然遇缘时,亦定不起邪见及恶趣故:《俱舍论》卷二十三:“顶终不断善,忍不堕恶趣。”
仅以此义不能立为坏善不善:推缓異熟,释坏善不善义为不当。
亦未说故:经论亦未说故。
发生上道迟缓:即下文:“若不瞋恚授记菩萨,一劫所能圆满道证,由起瞋心自相续中已有之道,虽不棄捨,然一劫中进道迟缓。”
故有一类……然未能坏发生圆满身资财:《略论释》(七八二页):“一说瞋心邪见之坏善,坏異熟而不坏等流,此就瞋心重者言。一说坏等流而不坏異熟,此就邪见重者言。”
若不瞋恚受记菩萨,一劫所能圆满道证:《略论释》(七八二页):“对受记加行道菩萨不起瞋,一劫即可证上位,若起瞋,虽不舍彼心中之道,而障其一劫得证上位。”
《入中论疏》:“如上品资粮道菩萨,本能疾入加行道,若瞋已得授记者,则随瞋恚心数,於尔许劫中,不能入加行道,更当修行也。”
现法过患者,意不调柔心不靜寂。又诸喜乐,先有失坏后不可得,睡不安眠,心失坚固平等而住,若瞋恚重,虽先恩养忘恩反杀,诸亲眷属厌患棄捨,虽以施摄亦不安住等。①《入行论》云:「若持瞋箭心,意不受寂靜,②喜乐不可得,无眠③不坚住。④有以财供事,恩给而依止,彼反於瞋恚,恩主行弑害。由瞋亲友厌,施摄亦不依,总之有瞋恚,全无安乐住。」《本生论》亦云:「忿火能坏妙容色,虽饰庄严亦无美,纵卧安乐诸卧具,忿箭刺心而受苦。忘失成办自利益,由忿烧恼趣恶途,失坏名称及义利,犹如⑤黑月失吉祥。虽诸亲友极爱乐,忿堕非理险恶处,心於利害失观慧,⑥多作乖违心愚迷。由忿串习诸恶业,百年受苦於恶趣,⑦如极损他来复雠,⑧怨敌何有过於此。此忿为内怨,我如是知已,⑨士夫谁能忍,令此张势力。」
①《入行论》:《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喜乐:心喜、身乐。
③不坚住:心烦气躁、坐卧不稳。
④有以财供事……恩主行杀害:《入行论译裕А返诹罚骸熬」苡腥艘圆评凸Ь椿菔└袄匆揽克穆俾湔撸牵绻馕皇┲鞅┰镆着敲捶炊嵋蛭づ芑菡叨簧焙Α!?br />
⑤黑月失吉祥:《广论译释》:“犹如下弦月轮退失吉祥的光芒。”
⑥多作乖违心愚迷:所作之事,多是错误违背正理的,心转向愚癡糊塗。
⑦如极损他来复雠:如由极损害他人而成极大之怨敌,前来报雠。。
⑧怨敌何有过於此:此诸怨敌无如瞋恚之怨害为剧。
⑨士夫谁能忍,令此张势力:大丈夫谁能容忍此瞋恚内怨,令它扩张势力呢!此以大不忍瞋恚烦恼而修忍辱也。
此等过患皆从忿起,乃至未得決定了解应当修习。如①《入行论》云:「无如瞋之恶,无如忍难行,故应种种理,殷重修堪忍。」由见胜利过患为先,②应以多门勤修堪忍。初句之理由,如③《入中论释》云:「如大海水,非以秤量能定其量,④其異熟限亦不能定。故能如是引非爱果,及能害善,⑤除不忍外,更无余恶最为强盛。」若仅生最大非爱異熟而不坏善根,则非如此最大恶故。然能双具引大異熟及坏善根所有恶行,除瞋而外余尚众多,谓诽谤因果所有邪见,及谤正法,並於菩萨⑥尊长等所起大轻蔑,生我慢等,如《集学论》应当了知。
①《入行论》一颂: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汉译《入行论》:“重罪无如瞋恚罪,难行无如忍辱行,是故於此应殷勤,以多方便修忍辱。”
《入行论广解》卷六云:“能为道障能断善根之罪无如瞋恚,能摧烦恼热恼之难行无如忍辱,故应殷重修忍,以多种方便而修习之。”
②应以多门:依理依教依方便。修:思惟观察。
③《入中论释》:《入中论疏·释第三胜义菩提心 发光地》卷三(一二二页)。
④其異熟限亦不能定:《入中论疏》卷三:“瞋恚菩萨之異熟量亦不可知。”
⑤除不忍外,更无余恶最为强盛:《入中论疏》卷三:“故能引不可爱果及能坏善根之罪恶更无大於瞋恚不忍之心者也。”
⑥尊长:上师。
第三忍差别分三: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思择法忍。 初耐怨害忍分二:一破除不忍怨所作害,二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初中分二:一破除不忍障乐作苦,二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毁等三。初中分二:一显示理不应瞋,二显示理应悲愍。初中分三:一观察境,二有境,三所依瞋非应理。 今初
初中有四。一观察有无自在不应瞋者。应当观察,於能怨害应瞋之因相为何。如是观已,觉彼於自欲作损害,意乐为先,次起方便遮我安乐,或於身心作非爱苦。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损害,强作损害而瞋恚耶,抑无自在由他所使而作损害故瞋恚耶。若如初者瞋不应理,他於损害无自在故。谓由宿习烦恼种子境界现前,非理作意,因缘和合起损害心,纵不故思,此诸因缘亦能生故。若彼因缘有所缺少,则故思令生,亦定不生故。如是由诸因缘起损害欲,由此复起损害加行,由此加行生他苦故。此补特伽罗无少主宰,以他亦随烦恼自在,如烦恼奴而随转故。若他自己全无自在,为余所使作损害者,极不应瞋。譬如有人,为魔所使随魔自在,於来解救饶益自者,反作损害行捶打等。彼必念云,此为魔使,自无主宰故如是行,不少瞋此,仍勤励力令离魔恼。如是菩萨见诸怨家作损害时,应如是思,此为烦恼魔使无主,故如是行,不少瞋此补特伽罗,须更发心为欲令其离烦恼故,我应勤修诸菩萨行。如①《四百论》云:「虽②忿由魔使,③医师不瞋怪,④能仁见烦恼,非具惑众生。」月称论师亦云:「此非有情过,此是烦恼咎,智者善观已,不瞋诸有情。」《入行论》中虽说多理,然唯於此易生定解,对治瞋恚最为有力。⑤《菩萨地》说⑥修唯法想,堪忍怨害与此义同,故於此上乃至定解当勤修习。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以此诸苦非所愿故,有自在故。又诸有情若为猛利烦恼激动,尚於最极爱惜自身而作损害,或跳悬岩,或以棘刺及刀剑等,而自伤害,或断食等,況於他人能不损哉,应如是思,灭除瞋恚。
①《四百论》:《四百论·明菩萨行品第五》。
②忿:病人忿医师。
③医师不瞋怪:医师不瞋怪病人。
④见烦恼:见烦恼过患。非具惑众生:非众生有过。
⑤《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二,《披寻记》卷四十二(二四五一页)。
⑥修唯法想:法者,从缘生法。谓菩萨於有怨害诸有情所,了知唯是缘生诸法所显,此中都无我及有情。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依託芯墸ㄐ形ǚǎ酥卸紵o我及有情命者生者,是其能罵能瞋能打能弄能訶,或是所罵所瞋所打所弄所訶。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捨有情想,住唯法想。依唯法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披尋記》卷二十七(一五六三页):“唯行唯法者,謂緣生法本無而有,有已散滅,是名唯行;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是名唯法。”
①《入行论》云:「一切皆他使,他主自无主,知尔不应瞋,一切②如化事。」③又云:「故见怨或亲,为作非理时,谓此因缘生,思已当乐住。若由自喜成,皆不愿苦故,则一切有情,皆应无有苦。」④又云:「若时随惑转,自爱尚自杀,尔时於他身,何能不为损。」
①《入行论》:《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如化事:(因)缘生如幻。《入行论广解》:“一切法自性不成犹如虚空,而能作所作事。如是知已,於如幻诸法,不起瞋恚,便能摧坏烦恼,於缘生如幻之观证,应当学也。”
③又云“故见怨或亲……皆应无有苦”:《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入行论广解》:“以是之故,不论怨亲,若见非理而作损恼,当如是思惟,彼补特伽罗自无主宰,由如是烦恼之缘故尔,应如是息灭瞋恚心不安乐者作安乐想,而忍受之。若非他缘自在,自有所需,由自主宰即能得果,任何有情亦不欲痛苦,於诸有情,谁亦不应遭遇苦事。现见有痛苦发生,补特伽罗自无主宰,故不应瞋彼补特伽罗,而应反责烦恼也。”
谓此因缘生:往昔业缘 、烦恼之缘。当乐住:欣然承受。
④又云“若时随惑转,自爱尚自杀,尔时於他身,何能不为损”:《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入行论广解》:“若自为烦恼自在时,即自心所极爱怜之我,亦能杀害,尔时彼等於他人身,何能顾恤不加损害,若作损害,便执为不宜而生瞋恨,不应理也。”自爱:自爱之身。
第二观是客现及是自性皆不应瞋者。损他之过不出二事,谓是否有情之自性,若是自性瞋不应理,如不应瞋火烧热性。若是客现亦不应瞋,如虚空中有烟等现,不以烟过而瞋虚空,应如是思灭除瞋恚。①《入行论》云:「②若於他恼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则非理,如瞋烧性火。③若过是客来,有情性仁贤,若尔瞋非理,如瞋烟蔽空。’
①《入行论》:《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若於他恼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则非理,如瞋烧性火:汉译《入行论》卷六:“若於他人作损恼,凡愚自性本如是,於彼生瞋不应理,如瞋於火燃烧性。”
《入行论广解》云:“若於他人作损恼,是凡愚之本性,或昧於取舍,或虽知而烦恼太重,则於彼固不应瞋,如憎厌火之燃烧性而生瞋恚,不应理也。”愚夫自性:凡愚本性。
③若过是客来,有情性仁贤,若尔瞋非理,如瞋烟蔽空:汉译《入行论》卷六:“若彼有情性決定,偶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