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节
作者:
江暖 更新:2024-05-05 22:34 字数:4753
?我发现一排正房中间,有一间玻璃都是破的。我敏感地想到,这是路翎的家,那玻璃多半就是路翎用拳头砸碎的。
我在他的门口站了一会儿。破玻璃窗原来是外屋的,相当于堆杂物的檐厦,里面有一间住房,家门紧紧闭着。我跨进了两步,从窗户向里瞧,黑洞洞的。那天是阴天。我想路翎一定在家。就轻轻敲了两下门,没有动静。我再敲两下,敲得重些,还是没什么反应。“他又出去了”。我想。我透过窗玻璃朝里仔细望望,屋里地下站着一个人,背对着门,一动不动,背有点驼,我清楚地看见他向前伸的脖颈,有一道道深深的皱褶,我也有,那是汗水的渠道。我断定这多半就是20多年没见面的路翎了。我喊了几声“路翎,路翎……”我的嗓门很大,可是那黑幢幢的站立的人,并不应声转过身来。于是我只好推门进去,慢步转到他的面前。我隐隐绰绰看见了他的面孔。他戴着有檐的帽子,家里虽然暗,我还是从他的面孔的轮廓认出了这就是路翎。近几年来,我已经很会识别故人了,即使他们有的已经面目全非,我还是能凭感觉一下子认出来。你绝不能只想他过去年轻的面孔与神情,你得学会想像“老化”人的面孔与神情的本领。比如眼睛大的人,衰老之后,眼眶常常变得像深井。面前这个人的眼眶就是又深又暗的。年轻时路翎有大而亮的眼睛。我几乎哭喊地叫起来:“路翎,你怎么不答应我?”同时伸手环抱他的肩头。想不到路翎异常平静地对我说:“你是牛汉吗?我从第一声就听出是你的声音。”哦,我的好朋友,你还没有忘记我的声音。“那你为什么不答应呢?”他说:“余明英叫我买两毛钱的肉,我把它忘了。”答得莫名其妙。他刚才呆呆地立在那里,原来是想着忘了买两毛钱的肉的事。我的心酸痛起来……我拉着他的手到床边坐下。
这时,我看到了他家的情景:正面是一张大床,旁边靠墙是一张小床,小床的一半伸进一张方桌的下面,睡在这张床上的人(就是路翎)得把腿伸到桌子下面。地当中有一个煤炉,一大堆煤灰,靠另一边墙有一堆白薯,还有两个粮食口袋。屋子里高高横着几根铁丝,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家里没有衣柜,没有凳子,也没有皮箱之类,有几个衣包摞在大床的墙角。我和路翎坐在小床的床沿上。大床、小床的边上都搁着几张干干净净的麻袋片,想来是怕把床单弄脏。
我紧握路翎的手,并肩坐着。我看着他,他并不看我。我说:“身体还好吗?”“还好。”他的嘴撅得很高不住地嚅动着。牙齿一定已七零八落了,面颊陷落很深。曾经在朋友中最有魅力的大眼睛,如今就像湖北省咸宁那个干涸了的向阳湖。沉默了半天,他从床上拿起一个装旱烟的柳条笸箩,用一小块报纸卷了个大炮,抽起来了。
路翎的帽檐压到眉头,看不见他的眼睛。我伸手把他的帽子摘下来。他由着我,只顾有滋有味地抽他的烟。他的头发已经半白,有些稀疏,如秋天枯败了的草。二十多年前,他的头发又黑又浓,讲话时头发有如奔驰的骏马一甩一甩的。
路翎对我说,他要把余明英喊回来。他习惯地又把帽子戴在头上,慢慢地走出家门。不一会工夫,余明英和他一块回来了。余明英变化比路翎小,一眼还能认出来。她赶忙用一个粗瓷饭碗给我倒开水,一边倒,一边抱歉地说:“家里有好多年没有茶杯了。”她把带来的一个小纸包搁在方桌上,打开,里面是些糖块,“牛汉,吃糖。”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吃糖。沉默一会之后,我问她家孩子们的情况,她长长地喟叹一声,说:“都耽误了。二女儿现在和我们住在一块。”我也把我们家这些年来的状况略略说了。两家情况没有什么区别。我跟余明英说话时,路翎一个人咯嘣咯嘣地吃起糖块来,他一口气把十几块糖几乎吃光了。余明英摇摇头,笑着对路翎说:“路翎,你吃光了,牛汉吃什么?”路翎好像没听见似的一句话没说,他的面孔毫无表情。连我都想像不出来,路翎这许多年来是怎么活过来的。他的性子比我还暴烈,因此,比我经受的苦难要多。现在他全靠街道每户一毛钱的清洁费维持生计。
因此,这时,我突然觉出,路翎家里看不到一本书。我就问路翎:“书呢?”余明英代他回答:“早没了,一本书不剩了。”我又问:“他自己的作品也一本没有了吗?”还是余明英回答;“一本书也没了。”她没有作任何解释。我对他们说,我家还有一些路翎的书(我老伴千辛万苦保存下不少书),下次来时把它们都带来。路翎仍安静地坐着,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些年来,路翎不但跟文学界没有什么联系,跟书也不发生关系了。这不止令人感伤,简直是想像不到的事情。过去朋友们在一起时,路翎的话最多,也最吸引人,谈他的作品,谈他遇到的有趣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能手。眼前的这个路翎是一座冷却已久的火山。过去我们口里常常说“绝望”,此刻才晓得。那不是绝望,只不过是一般的失望而已。
告别时,路翎和余明英送我到大门口。我们紧紧地握了手。
两三天后,我把家里找到的路翎的作品送给他,其中有《在铁链中》、《朱桂花的故事》、《求爱》等五六本。我写过一首诗《你打开了自己的书》,收在拙著《温泉》中,记下路翎当时抚摸自己的书,全身颤抖的情景。我还写了一首诗,题目已忘了,是写路翎回家那几年,他固执而焦渴地到阳光下面行走的姿态,现在只记得其中的八行,记在下面,留作纪念:
三伏天的晌午
路翎独自在阳光里行走
他避开所有的阴影
连草帽都不戴
他不认路早已忘记了路
只认得记忆中的阳光
他的女儿
远远地跟在他的身后
过了两年,路翎的身体健康恢复一些,他勉强会笑了(但跟20多年前的笑还是不能相比的),而且写了一些小诗寄给我。又过了两年,他的妻儿才让他一个人出去走访朋友,之前他上街常常找不到家门。他的眼睛也显得大点亮点。
哦,祖国,你的苦难的儿子路翎,40年代写过几百万字的路翎,终于慢慢地清醒过来了。现在,他不但写诗,还写长篇小说。
1987年7月5日
中年是下午茶
作者:董桥
董桥(1924—),福建晋江人。香港作家。著有散文集《双城随笔》、《藏书家的心事》、《另外一种心情》、《这一代的事》、《跟中国的梦赛跑》、《乡愁的理念》等。
一
中年最是尴尬。天没亮就睡不着的年龄;只会感慨不会感动的年龄;只有哀愁没有愤怒的年龄。中年是吻女人额头不是吻女人嘴唇的年龄;是用浓咖啡服食胃药的年龄。中年是下午茶:忘了童年的早餐吃的是稀饭还是馒头;青年的午餐那些冰糖元蹄葱爆羊肉都还没有消化掉;老年的晚餐会是清蒸石斑还是红烧豆腐也没主意;至于八十岁以后的消夜就更缈茫了:一方饼干?一杯牛奶?总之这顿下午茶是搅一杯往事、切一块乡愁、榨几滴希望的下午。不是在伦敦夏蕙那么维多利亚的地方,也不是在成功大学对面冰室那么苏雪林的地方,更不是在北平琉璃厂那么闻一多的地方;是在没有艾略特、没有胡适之、没有周作人的香港。诗人庞德太天真了,竟说中年乐趣无穷,其中一乐是发现自己当年做得对,也发现自己比十七岁或者二十三岁那年的所思所为还要对。人已彻骨,天尚含糊;岂料诗人比天还含糊!中年是看不厌台静农的字看不上毕卡索的画的年龄:“山郭春声听夜潮,片帆天际白云遥;东风未绿秦淮柳,残雪江山是六朝!”
二
中年是杂念越想越长、文章越写越短的年龄。可是纳坡可夫在巴黎等着去美国的期间,每天彻夜躲在冲凉房里写书,不敢吵醒妻子和婴儿。陀斯妥也夫斯基怀念圣彼得堡半夜里还冒出白光的蓝天,说是这种天色教人不容易也不需要上床,可以不断写稿。梭罗一生独居,写到笔下约翰·布朗快上吊的时候,竟夜夜失眠,枕头下压着纸笔,辗转反侧之余随时在黑暗中写稿。托玛斯·曼临终前在威尼斯天天破晓起床,冲冷水浴,在原稿前点上几支蜡烛,埋头写作二三小时。亨利·詹姆斯日夜写稿,出名多产,跟名流墨客夜夜酬酢,半夜里回到家里还可以坐下来给朋友写十六页长的信。他们都是超人:杂念既多,文章也多。
中年是危险的年龄:不是脑子太忙、精子太闲;就是精子太忙、脑子太闲。中年是一次毫无期待心情的约会:你来了也好,最好你不来!中年的故事是那只扑空的精子的故事:那只精子日夜在精囊里跳跳蹦蹦锻炼身体,说是将来好抢先给成健康的胖娃娃;有一天,精囊里一阵滚热,千万只精子争先恐后往闸口奔过去,突然间,抢在前头的那只壮精子转身往回跑,大家莫名其妙问他干嘛不抢着去投胎?那只壮精子喘着气说:“抢个屁!他在自渎!”
三
“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这是中年。《晋书》本传里记阮咸,说“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服,皆锦绮灿目。咸以竿挂大布犊鼻于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大家晒出来的衣服都那么漂亮,家贫没有多少衣服好晒的人,只好挂出了粗布短裤,算是不能免俗,姑且如此而已。
中年是“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的年龄。
朋友四型
作者:余光中
余光中(1928—),福建永春人,生于南京。著有散文集《逍遥游》、《听听那冷雨》,诗集《五陵少年》、《白玉苦瓜》等。
一个人命里不见得有太太或丈夫,但绝对不可没有朋友。即使是荒岛上的鲁滨逊,也不免需要一个“礼拜五”。一个人不能选择父母,但是除了鲁滨逊之外,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照说选来的东西,应该符合自己的理想才对,但是事实又不尽然。你选别人,别人也选你。被选,是一种荣誉,但不一定是一件乐事。来按你门铃的人很多,岂能人人都令你“喜出望外”呢?大致说来,按铃的人可以分为下列四型:
第一型,高级而有趣。这种朋友理想是理想,只是可遇不可求。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也很多,又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级的人使人尊敬,有趣的人使人喜欢,又高级又有趣的人,使人敬而不畏,亲而不狎,交接愈久,芬芳愈醇。譬如新鲜的水果,不但甘美可口,而且富于营养,可谓一举两得。朋友是自己的镜子。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朋友,自己的境界也低不到哪里去。东坡先生杖履所至,几曾出现过低级而无趣的俗物呢?
第二型,高级而无趣。这种人大概就是古人所谓的诤友,甚至是畏友了。这种朋友,有的知识丰富,有的人格高超,有的呢,“品学兼优”像个模范生,可惜美中不足,都缺乏那么一点儿幽默感,活泼不起来。你总觉得,他身上有那么一个窍没有打通,因此无法豁然恍然,具备充分的现实感。跟他交谈,既不像打球那样,你来我往,此呼彼应,也不像滚雪球那样,把一个有趣的话题越滚越大。精力过人的一类,只管自己发球,不管你接不接得住。消极的一类则以逸待劳,难得接你一球两球。无论对手是消极积极,总之该你捡球,你不捡球,这场球是别想打下去的。这种畏友的遗憾,在于趣味太窄,所以跟你的“接触面”广不起来。天下之大,他从城南到城北来找你的目的,只在讨论“死亡在法国现代小说中的特殊意义”。为这种畏友捡一晚上的球,疲劳是可以想见的。这样的友谊有点像吃药,太苦了一点。
第三型,低级而有趣。这种朋友极富娱乐价值,说笑话,他最黄;说故事,他最像;消息,他最灵通;关系,他最广阔;好去处,他都去过;坏主意,他都打过。世界上任何话题他都接得下去,至于怎么接法,就不用你操心了。他的全部学问,就在不让外行人听出他没学问。至于内行人,世界上有多少内行人呢?所以他的马脚在许多客厅和餐厅里跑来跑去,并不怎么露眼。这种人最会说话,餐桌上有了他,一定宾主尽欢,大家喝进去的美酒还不如听进去的美言那么“沁人心脾”。会议上有了他,再空洞的会议也会显得主题正确,内容充沛,没有白开。如果说,第二型的朋友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学问,独缺常识,那么这一型的朋友则恰恰相反,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常识,独缺学问。照说低级的人而有趣味,岂非低级趣味,你竟能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