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插翅难飞      更新:2024-05-05 22:33      字数:4705
  “是这样吗?”斯迈尔斯少校问道。
  “那当然。哨所下面有一条小冰川,非常漂亮。不过,由于那里有很多裂缝,我们必须绕过它爬上去。”
  “那好。”斯迈尔斯少校若有所思地说,眼睛直直地盯着奥布欧霍萨布满了汗珠的后脑勺。他一边看着,一边想,这家伙中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把他干掉,就象放倒一根树木一样容易。唯一使他伤脑筋的是如何把那些东西搬下山去。他是否可以把那些金砖背在背上?那些金砖可能装在一个弹药箱中或装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器具里。只要箱子结实,他可以在下山的路上让它顺着坡滑下来。
  在地图上看上山的路并不远,可是走起来却显得那样的漫长。当他们越过森林线时,太阳出来了,天气一下子变得非常炎热。四处是怪岩和碎石。
  当他们走到了最后一堵峭崖下,那令人恐惧的灰色怪岩直刺头顶的蓝天,刚才爬过的小径上碎石沿着山坡隆隆地滚下去,使陡峭的山地增添了险恶的气氛。他们半裸着上身,大汗淋漓,汗水顺着身子和腿淌进了靴子。虽然奥布欧霍萨是个瘸子,但他走得很快。他们在一条湍急的小溪旁停下来喝喝水,擦擦身子。奥布欧霍萨对斯迈尔斯少校健康的体魄奉承了几句,而斯迈尔斯少校此时满脑子充满了梦想,只是信口开河地回答说,所有的英国士兵都是这样的。
  休息片刻,他们又开始攀登。攀上光秃秃的峭壁并不太难,哨所或者说登山者的小屋估计就修在山脊上。前人已在峭壁上凿有蹬脚的石穴,偶尔还可以发现几根打入岩缝的铁桩。但如果他单独来的话,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条小道。选择路线远比所想象的要困难得多。他为自己带了一个向导感到得意。
  有一次,奥布欧霍萨抓一块岩石,试图找一个支撑点,但由于这块巨大的岩石因多年的雪冻霜打已松碎了,手一抓上去,便开始滑动,轰隆隆地滚落下山。幸亏他急中生智,抓住了另一块岩石,才避免自己落下山去。这隆隆声使斯迈尔斯少校突然想起了什么。
  “附近有人住吗?”当他看着石块滚下山时,问道。
  “不可能有。要到库弗施泰因附近才会有人烟。”奥布欧霍萨说。他指着那些光秃秃的山峰说道:“这里没有牧草,又缺水,除了登山的人来这里外,不会有人来。而且,自从战争爆发以来。。”他说了半句话,突然不再说下去。
  已绕过了犬牙交错的冰川,现在到山顶只剩下最后一段路了。斯迈尔斯少校特别注意观察路旁冰隙的宽度和深度。不错,这是下手的好地方。就在他们头顶,也许可往上爬一百英尺,在山脊的背风处下有一座檐板被风雨剥蚀的小屋。斯迈尔斯少校估量了斜坡的角度,不错,它几乎是垂直下降的。
  是现在动手还是等一会儿?他最后决定还是稍等一会儿为好,因为最后一段路究竟怎么走还需要奥布欧霍萨的指点。
  从山脚爬到了那间小屋,他们刚好用了五个小时。斯迈尔斯少校说他想轻松一下,便装着漫不经心地沿着山脊向东走去。山峰两旁是奥地利和巴伐利亚特有的景色,然而他却无暇欣赏。他仔细数着自己的步子。在一百二十步的地方,有个圆锥形的石堆,好象是为某个去逝的登山者所立的纪念碑。
  此刻,然而斯迈尔斯少校恨不得立刻就捣碎它,挖出埋在下面的珍宝。但他没有这么做。他拔出手枪,斜视着枪筒,将子弹压上膛。然后,向回走去。
  在海拔一万多英尺的高处天气寒冷,奥布欧霍萨在小屋中正忙着生火。
  斯迈尔斯少校尽量控制自己,不让奥布欧霍萨察觉自己心中的颤栗。
  “奥布欧霍萨,”他装作快活地说,“你能出来给我介绍一下这里的风景吗?这儿的景色真不错。”
  “好的,少校。”奥布欧霍萨跟着斯迈尔斯少校走出屋子。走到屋外时,他伸手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个纸包。他打开纸包,从中取出一根坚硬的腊肠,递给少校。“这是我们自己做的熏肉。”他不好意思地说,“咬起来很费点劲,但味道还可以。”他笑着说,“有点象西部电影中人们吃的那种东西。”
  斯迈尔斯少校斜眼看了一下。在此之前,也许看到这东西他会感到恶心。
  他说:“你先把它放在小屋里吧,我们呆会儿回来再吃。到这边来,我们在这儿能看到因斯布鲁克吗?”
  奥布欧霍萨弯腰进了屋,很快便走了出来。斯迈尔斯少校跟在他后面。
  奥布欧霍萨边走边谈,用手不断指着各处的风景。
  当他们来到冰川上面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时,斯迈尔斯少校突然拔出左轮手枪,在两步之远的地方把两发子弹射进了奥布欧霍萨的脑袋。
  奥布欧霍萨跌倒在地,从悬崖边跌落下去。斯迈尔斯少校惴惴不安地朝悬崖边走了过去。尸体在岩壁上碰撞了两下就掉在冰川上,但并没有落入斯迈尔斯预想的地方——冰缝里,而是落在了一个陈年积雪的半坡上。
  “他妈的,倒霉!”斯达思少校咒骂了一句。
  枪声在群山中久久地回荡,很久才消失殆尽。斯迈尔斯少校对白雪中那个模糊不清的黑色人体最后看了一眼,便匆匆地沿着山脊离开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在做。
  他来到了那个圆锥形的石堆前,开始挖掘。他用手把粗糙的大石块先掀开,滚下山的两侧。他疯狂地干着,仿佛有魔鬼在逼迫他一样。双手开始淌血,但他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石堆只剩下两英尺高了,可什么东西还未发现。突然,他看见石堆中有一个金属箱子的边缘。他又搬掉几块石头,整个箱子都露出来了。一个完好的灰色德国军用旧弹药箱,箱上的字迹仍然清晰可辨。这时,斯迈尔斯少校才好象觉得有些累了,双手开始疼痛。他兴奋地坐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脑子中闪现出豪华汽车、到蒙特卡洛渡假、豪华的别墅,首饰公司、香槟酒、鱼子酱,以及一套新铁头的球棒等等一连串玫瑰色的画面。
  斯迈尔斯少校坐着,两眼盯着那灰色的箱子。足足有一刻钟时间,他完全陶醉于梦想之中。然后,他看了看表,得意地站了起来。他必须抓紧时间消除痕迹。箱子的两旁各有一个把手,斯迈尔斯少校双手握住把手,使劲提了一下,心里估量着它的重量。战前,在苏格兰,他曾捕到的一条四十磅重的大马哈鱼,那是平生所扛的最重的东西了。可这个箱子起码比大马哈鱼重两倍。他只能把它从石块中掀起来,放在石堆旁的草地上。他用手帕拴住一个把手,笨拙地沿着山梁把这沉重的箱子拖到小屋。他坐在小屋门前的石阶上,眼睛直盯着箱子,一边用牙撕咬着奥布欧霍萨留下的烟熏腊肠,一边考虑着如何把这个价值五万英镑的箱子搞下山去,然后藏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奥布欧霍萨的腊肠是真正的登山食粮,又硬又肥,还带有一股浓烈的大蒜气味。由于吃得太急,一些腊肠渣塞在了斯迈尔斯少校的牙缝里,很不舒服。他用了根火柴棍将它们剔了出来,吐在地上。
  他意识到,从现在起,他已成了一个罪犯。他的罪行与抢劫银行杀死门卫的罪行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犯了罪的警察。这一点他必须记住。否则一有疏忽,面临的只能是惩罚,而不是去享乐。现在已走到了这步,必须去忍受各种痛苦。天哪!这些痛苦将是无穷无尽的啊!然而,只要过了这一关,他就可以享受富人的快乐。他十分仔细地清除他在小屋中留下的任何痕迹,把弹药箱拖到峭壁边。他向下看了看,确定箱子落下去不会落到冰川上后,一边祈祷,一边把箱子推下山去。
  灰色的箱子在空中翻了几个滚,落在峭壁下的陡坡上,接着又丁丁当当地跳了一百多英尺,落在散乱的碎石间不动了。斯迈尔斯少校看不清箱子是否已开裂。不过这种操心无多大必要,由命运决定吧!
  最后他环顾一下四周,开始沿着峭壁边向山下移动。他非常小心地对待对每一个铁栓,对每一处手抓或脚踩的地方都先试一试,然后才把重量移在上面。对他说来,下山时,生命比上山时要贵重得多。他穿过正在消融的冰雪,向冰川方向雪地上那个黑点移动。留下的脚印没什么关系。几天以后,阳光融化残雪,脚印也会消失。他来到了奥布欧霍萨的尸体旁。战争期间尸体他见多了,血淋淋的残肢碎体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他把奥布欧霍萨的尸体拖到附近的一个冰缝旁,然后推了下去。接着,他小心翼翼地把冰缝边悬垂的冰块踢下去盖住尸体。直到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满意后,才沿着自己留下的脚印返回,顺着斜坡向弹药箱走去。
  弹药箱的箱盖已经被掀开,箱中装着用纸包着的东西。他扯掉包装纸,两大块金属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每块金属上都有相同的标记:上面是一只鹰,下面是一个套在圆圈里的卐字,并标明时间为1943年。这是纳粹德国银行的标记。斯迈尔斯少校满意地点了点头,用纸重新把金块包好,把已变形的箱盖用石块砸平,半扣在箱沿上。然后他解下手枪的佩带,系住箱子的把手上,用力拖着这笨重的箱子向山下挪去。
  现在已是下午一点钟。强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早已大汗淋漓。肩膀被灼热的阳光烤得十分难受,脸上也感到隐隐作痛。他在一条从冰川上流下的小溪边停下来,把手绢浸在水里,洗了一下脸,然后美美地喝了许多水,又继续上路了。路上箱子偶尔撞着他的脚跟,他不时地咒骂几句。他心想,这些困难和苦难与他下山后将不得不面临的境遇相比算不了什么。不管怎样,现在是在下山,连拖带滚总能往下走。前面至少有一英里的缓坡路。那时,他只得扛着这笨重的箱子。一想到要在他已被灼伤的背上扛着这一重量,他心里就发怵。“天啊!”他感到头晕目眩,自言自语道:“要当一个百万富翁可真不容易啊!”
  好不容易来到山脚下。他在冷杉林中一块长满青苔的坡地上坐下来歇息。最艰难的时刻终于到来。他脱下军用衬衫,铺在地上,把那两块金砖从箱子中拿出来,放在衣服上,把衣服裹住金块,打成一个包裹。他在斜坡的土地上挖了个洞,把空箱子埋了后,又把衬衣袖口拴成一个吊带,跪下身去,把头伸进这粗糙的吊带里,双手握着衣袖打成结的两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尽量使身子前倾,以免这沉重的包裹晃动,打在自己的背上。他身上扛着的包裹相当于他自身体重的一半。这么重的东西压在背上,就象一团火在烧灼着他。他喘着粗气,拖着步子慢慢在树丛中的小道上往下移动。
  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把这个包裹搬上吉普车的。衣袖打成结的吊带越走越长,金砖不时地撞在他的小腿上,他不得不常常停下来重新打结。每走一段路,他必须停下来坐一会儿,把头埋在手心中,歇一会儿,然后挺起腰杆再挪动几步。他全神贯注地数着步子,每一百步停下来休息一次。就这样,他终于到达了那该死的吉普车,而自己一下子瘫倒在车旁。等到他感到体力逐渐恢复后,他把金块埋藏在林中一堆杂乱的、他确信能找到的大石块下。他尽可能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绕道避开奥布欧霍萨的小屋,回到自己的宿舍。为了庆贺自己的成功,他独自饮完一瓶荷兰杜松子酒,又吃了点东西,然后上床死死地睡了一大觉。
  第二天,综合事务局的一分队根据一个新线索离开那里,进入了米特西尔山谷。六个月后,战争结束了,斯迈少校回到伦敦。
  战争结束给他带来了新的问题。黄金难以偷运,何况他拥有的数量相当大。他必须把它们运过英吉利海峡,藏到一个新的地方,因此他推迟了复员,想尽量利用自己的军衔特权,尤其是他拥有的军事情报人员的通行证的便利条件。不久,他作为慕尼黑联合审讯中心的英方代表被派往德国做了六个月的书记工作。在这时间,他取出金块,并把它藏在驻地中的一只破箱子里。
  他利用两个周末休假时间飞往英国,每一次都在笨重的公文包里夹带一块金砖。当他每次穿过慕尼黑和诺索尔特的机场拎着公文包时,他尽量装出公文包中只装有一些文件的轻松样子。当然这样做之前,他必须服两片氨基丙笨药片,剩下的全凭自己铁的意志。最后,当他把金块安全地转移到了金斯敦他姑姑家的地下室里,他可以从容不近地考虑下一步计划。
  他从皇家海军退役后,与他在综合事务局时睡过觉的许多姑娘中的一个结了婚。他妻子十分可爱,金发碧眼、白皮肤、亚麻色头发,出身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名叫玛丽·